“我知道。”希尔德诚恳地说,“那他那一大笔财产又是哪来的?”
“他用以前积累下来吃软饭的钱开了个公司,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发财了。难以置信。男人在那方面的烦恼没有了,就可以心无旁骛地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事业上,因祸得福。”
艾伦说完瞥了麦克一眼,后者正忍俊不禁地搅着咖啡笑。
“你笑什么?这不是事实吗?要早一点让他去做药物去势,这会儿我能拿到的遗产该去比华利山买豪宅。”
“我没有笑。”麦克忍着笑说。
“你的叔父得了什么病?”
“说不清,是那种要命的病。你也知道医生说的大部分话都不怎么好懂,反正是活不长了,这个月,最多下个月就要去见上帝。”
“喔。节哀。”
“他还没死呢。不过算了,我又不难过,谁让他没儿子呢,只能把钱都给我。”
希尔德被这一大串离奇的聊天搞得晕头转向,忘了刚才想和麦克说什么。他努力回忆,艾伦又和他漫无边际地胡扯个没完。麦克看不下去了,问他:“那个街头枪杀案有眉目了吗?”
“什么枪杀案?哪个?”
“就是那个被一枪爆头的枪杀案。”
“还没有。”希尔德无奈地说,“我在忙别的案子。”
“一点线索都没有?”
“是的,一直都没有进展,也没有对得上号的受害者资料,所以只能算作悬案。”
希尔德似乎不太想谈这个案子,也许是一个破不了的悬案会让他感到失职。麦克很清楚警方如何处理悬案,尤其是这种凶手和死者都身份不明的悬案,先归入存档,等到有新线索和证据出现时再调取出来。他熟悉整个流程,除非是公众十分关注的大案子,否则没有任何警探会在一个毫无头绪的案子上花费太多精力。他想到了警局的档案室,堆积如山的陈年旧案,犯罪率一直在上升,人手总是不够。希尔德说到案子破不了时的无奈与羞愧,令麦克对他产生了更多好感。
“别太沮丧,这种事常有。”他真诚地安慰这位年轻警探。
“我明白。最近真有不少更棘手的案子,而且还见了报。上头觉得上了报纸和电视的案子可以插队。”
“最近。”麦克说,“是不是那个慈善家被烧死的事情,前几天报纸上登了好大一篇,新闻上也有。”他没有提皮尔逊·墨菲的名字,不过指的是谁人人心里有数。
“还有那个黑帮老大的家也被炸了,是不是有个炸弹狂魔在乱杀人?”艾伦问,他想听听警方对这两个案子的看法。
“不至于,你们不用担心。”
“那就是说,还是有针对的杀人了?”
“一个是慈善家,一个是黑手党,谁会同时要杀这样两个人?”
希尔德招架不住了,看起来他是很想找人聊聊案情,讨论一下报纸新闻上没有公布的细节。可案子毕竟是案子,是真实事件并非小说情节,内幕不能对外人说。瑞普利告诫过他,不要和同事以外的人聊案子,有的人就是喜欢在闲聊中设套,一不留神你就中计了, 在不知不觉中泄漏了重要秘密。
希尔德喝了一大口咖啡,艾伦看出他学乖了,没像上次那样说漏嘴。实际上这两个案件的内幕他们比眼前这个经验尚浅的警探知道得更多,但总归会有遗漏,比如说匆忙从皮尔逊·墨菲的别墅离开后发生的事,关于那个神秘杀手在现场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他们都有兴趣知道。这场生死较量中,只有获得更多线索,揭开神秘杀手的真面目才能扭转劣势。
希尔德对手头的案子守口如瓶,但多亏这个话题终结了艾伦那位“了不起的叔父”的故事,他终于又想起刚才想和麦克聊的侦探小说。
可这时艾伦却说:“我们得走了,多谢你载我们回来。”
“你们有急事吗?”
“是有一点。”
“喔。”希尔德有点失望,“那我也该走了。”
“你看起来很累,应该回去好好睡一觉。”麦克说。
“我可以顺路送你们去想去的地方。”
“我们想在附近逛一逛。”
“好吧。”希尔德只好去结账。
三个人一起走出去。餐馆在一条小巷里,通向对面停车场的路有点不好走,一个醉醺醺的酒鬼在角落里两眼发直地瞪着他们。
希尔德掏出手帕捂住鼻子,酒鬼脚边有一大滩内容不详的呕吐物,正散发着恶心的臭气。
“这味道不好闻。”他皱着眉。
“是有一点。”麦克说,“这样也还是挡不住回头客,这里的咖啡真的很好喝,谢谢你请我们喝咖啡。”
“别客气,这种小事不必放在心上。”
巷子太窄了,只能两个人并肩走。麦克和希尔德走在前面,艾伦若无其事地跟在后头,墙角边的酒鬼举着个空酒瓶朝他嚷嚷:“嘿嘿先生,请我喝一杯!”
他们走到外面,互相道别。第二次见面,可以算是关系亲近的朋友了。
“他是个挺不错的人。”艾伦说。
“这话真心吗?”麦克看着希尔德的车消失在街口问。
“要是他看你的眼神没那么专注,这话要多真心有多真心。”
“这是前提条件?”麦克勾搭着他的肩膀低声说,“男人在那方面的烦恼没有了,就可以心无旁骛地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事业上。这话可别让露比知道。”
“他知道了又怎么样,难道还会付诸行动?”
“搞不好他真的会。”
艾伦愣愣地想了一会儿说:“别让他知道。”
“我不会告诉他,不过你真会编故事。”
“这不算什么。有次我去杀一个黑道大姐头,那个故事才精彩。他走运了,通常听我编故事的对象都活不了太久。”
一滴水从天空落下,麦克抬头看了看。
“下雨了。”
路上的行人都仿佛没有察觉,冬天的雨不是那么猛烈,细密的雨点要过很久才能把地面弄湿。艾伦往路的中央看去,这里距离内丽小姐枪店不远,只隔着三条街。
他说:“走吧,我们回去了。”
37。黑暗之王
他徒步走向小巷深处,巷子里仍然充斥着一股难闻的酒气和呕吐物的酸气。
实在难以理解一家好餐馆开在这种地方的心态,而且其中还有个无助的老人死在店里的故事。不过人们往往就是喜欢逆反,来这里吃饭的客人年轻者居多,死亡离他们很遥远,脏乱和颓废或许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他也不例外,喜欢这样阴暗的小巷、冷空气、阴雨天、潮湿路、流浪汉、酒鬼、皮条客、娼妓、毒贩、瘾君子。他曾在这种地方混迹过蛮长一段时间,直到他发现杀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那个拿着空酒瓶的醉鬼仍然坐在自己吐出来的脏东西上,两眼发直,不知道在想什么。
看见他走进巷子,流浪汉先对他的鞋子打量了一会儿。小巷里的脏水溅到了他的皮鞋,本来锃亮的鞋子上沾了几点泥垢。
酒鬼抬起头看看他,似乎认出了他,高兴地举起空酒瓶晃了晃说:“是你。你要请我喝酒吗?你把酷克弄哪去啦,他是不是在为你干活啊。”
流浪汉试着自己站起来,伸手去拍拍他的肩膀。他让开了,酒鬼扑了个空,差点又摔在地上。
“我跟你说,我比那个酷克聪明多了,他外号里有个酷字,可是根本不行。我也可以给你干活啊,跑腿、要债、送‘货’、拉皮条什么都行,你看起来就是个干大事的人呢。”
他没有出声,在流浪汉第二次扑过来时,伸出一只手,抓住了对方的脖子。
酒鬼瞪大眼睛,吐出舌头,口水流下来,可见他的手劲有多大,一下子就让人窒息了。空酒瓶砰一声掉在地上摔成碎片,他没花多少时间,镇定得就像在路边等车一样。这个角落正对着对面的餐馆,随时都可能会有人推门出来看到他的杀人勾当。但他一点也不慌张,干净利落地办完事,松开手,拿出手帕擦了擦手背上的口水。
流浪汉就这么死掉了,倒在地上,看上去像酗酒过度醉倒街头。如果没人多管闲事,恐怕得过好几天,尸体开始发臭才会有人怀疑他死了 。
他不太关心这些,通常他杀掉一个人,都会在报纸或新闻上得到消息,附上几张打了马赛克的照片,一段极富感染力的文字。
有时他很享受这样的消息,有时又有些反感。不过这和眼下的事无关,一个酒鬼,谁又在乎他的生死。
他离开小巷,走得一点也不匆忙,穿过街消失在因为下雨而行色匆匆的人流中。
这时从小巷的另一头冒出一个孩子的脑袋,他长了一副可爱的模样,皮肤黝黑,里头穿着件骷髅T恤,外面套着兜帽夹克,裤子上挂着几根不同颜色的绳子,完全是一副街头小混混的打扮。看到倒在地上的流浪汉,小家伙的脑袋往外伸了伸,似乎想看看凶手的模样,可不知是因为胆怯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最终他改变了主意。
这无疑是个明智的决定。
瑞普利被电话铃声叫醒,没来得及吃早餐就匆匆赶到现场。
虽然死的只是个流浪汉,瑞普利也没有觉得这是小题大作。他戴上手套,查看尸体。
勘查组的同事经过他身边说:“波比,就你一个?”
“就我一个。”
“你的搭档去哪了?”
“大概还在睡觉。”
“喔,他真好命。”
“听说局长特赦了他一天假期。”
“这案子不大,多半是流浪汉之间的恩怨。”
“有可能。”瑞普利看到了尸体脖子上的伤痕,他是被掐死的,没有多少挣扎。这就说不通了,如果是酒鬼和流浪汉打架,不可能是这样的伤痕。谁都知道那些家伙打起架来肯定是酒瓶横飞,血流满地。
只用一只手就置人死地,除非凶手是个重量级拳击手。
倒霉的混蛋刚死不久,对面是一个餐馆,据餐馆老板和出入用餐的客人回忆,早上十点前见过他在小巷的角落里喝酒,其中一个客人还很不幸地在进门时看到他弯腰呕吐。
可遗憾的是谁也没看到凶手。
瑞普利脱掉手套站起来,尸体被装进尸袋。
最近他和希尔德负责的案子一直没有进展,因此看起来似乎整天在游手好闲,于是这样的街头命案就顺便塞了进来。瑞普利走出巷子,在附近逛了一圈,买了份早餐和咖啡。等他走回来时,发现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鬼鬼祟祟站在巷口张望。
“嘿。”瑞普利朝他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