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激动,因为眼前这男人,倒还真算得上是“宠儿”这几年来难得一见的极品了吧。身材高挑,面容英俊,气质出尘──恩,也许还真会是夏昭时喜欢的类型呢,只是……“喂,那男人一看,就应该是只当上面的那种吧,你确定你能装成他那样儿?”黄冶怀疑地扫了扫林烟和那男人相比起来,略显矮小的身板儿,以及他豔色横流,风情冠绝的脸庞。虽然不可否认他们都是美男子,可,可他们分明就是两条道儿的人啊!一个一看就应该是天生被男人搂在怀里上下其手的,而另一个则一看就应该是对著别的男人上下其手的!“我用我的眼珠子发誓,就算老天再赐予你二十公分,你也装不出那种气势。”“哦,当然不能,我当然装不出来他的气势了,”很出乎黄冶意料地,林烟对於这一点,倒是否认得很快很干脆。不过就算是这一点尴尬,似乎也丝毫没有困扰到他,他反而很大度地坦诚嬉笑道,“所以就是因为这样,夏昭时才根本不喜欢我啊。”
黄冶确信,他从这句话里没有读到任何的受伤,却竟然是一点看好戏似的兴奋。哦是的,他确信极了,此刻林烟嘴角弯出的那一抹笑容,和他眼睛里闪烁的荧光,这全部的全部,一切的一切,都在告诉他,林烟又要开始准备玩儿火了!“啊喂!林烟你是想死吗?你忘了上次你背著夏昭时和别的男人玩儿亲热之後的下场吗!这一次你又……喂!!!”眼看著林烟悠悠然迈步走向那个男人,黄冶还没来得及说点儿劝阻的话,就又被一个早已烂醉如泥的顾客挡住了去路:“给老子来杯酒。”
……
黄冶简直想要吐血!哦算了!林烟他爱咋玩儿咋玩儿好了!他又不是林烟的监护人,在这儿瞎操个什麽心!
不过,虽然说想是这麽想,但黄冶却依然在调酒的间隙,偷偷朝左前方的角落处打量著。唔……可现在究竟是怎麽样一个状况?凭林烟的功力,这时候那儿的气氛不早该激情澎湃火星四溅了吗!黄冶还记得上一次,林烟可是当著夏昭时的面,一转身一伸手就揪住了一个仅仅只是过路的可怜炮灰男,然後当场就一个舌吻招呼过去了。哦!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简直是震惊四座,吓死人不偿命啊……由此还产生了一个经典选择题,而很多人至今都没能做出抉择:为了和林烟激情一吻而被夏昭时事後弄个半死,到底是不是值得……毫无疑问,这是“宠儿”在这一年来最最热门的话题,没有之一。由此可见即使是在夏昭时的残暴威胁下,林烟的吸引力依然牢牢稳居gay圈儿的NO。1,无可争议,无可匹敌。这不,黄冶瞅瞅四周,现在“宠儿”里的所有人都擦亮了眼睛盯著他们,等著看林烟和二号炮灰男的激情拥吻戏继续上演,然後拿手机拍下来,日後发给夏昭时看呢!
只是……黄冶有些怀疑,这一次这个拥有出色长相以及气质的男人,会和上一个倒霉的家夥一样,只是炮灰而已嘛?
而事实证明黄冶的直觉是无比正确的。半个月後当林烟带著满身伤痕出现在“宠儿”,而同时又有人拍到夏昭时和今晚这位客人一同从某辆豪车上走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顿时都明白了:这一次,夏昭时在乎的再也不是林烟,而只是那一个人。“唔……真人果然是要比照片上好看得多呢。”林烟站在离江臻三步左右远的面前,细细打量了他好一阵儿,最後撇撇嘴,不清不愿地嘟囔了这麽一句。
江臻微微讶异地抬起眼角,皱眉问道;“夏昭时还给你看过我的照片?”
林烟抿唇一笑,随手从路过的服务生手中接过一杯酒,轻轻呷了一口,然後才漫不经心地吐出四个字:“怎麽可能。”
江臻并没有为林烟口气中的轻慢所恼怒,他只是遥遥看向远方,安静地等待著林烟的下文。
林烟等了一会儿,没能等到江臻开口说话,自觉无趣,於是也只能耸耸肩继续道:“我只不过是半夜醒来,无意中翻了翻他手机上的照片罢了。”
江臻神色未变,然而瞳孔深处的漆黑却逐渐暴戾地扭曲成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表面越是平静,却越是让人感到寒进骨子里的惶恐畏惧。
然而林烟倒似乎是对江臻这样的反应感到很满意。他哼笑著放下杯子,低下头,开始摆弄自己的指甲,继续毫不在意地揭露道:“你独照的有……唔,大概十几张,你们合照的有差不多三十张……啧啧啧,你是不知道,当时大半夜的看到这些,可还真是惊死我了,如果不是因为这些照片,我还真不知道夏昭时竟然是这麽喜欢照相的一个人呢,哦不,”说到这里,林烟忽然口风一变语气一扬。他狐疑地转了转眼珠子,像是突然想到了什麽好玩儿的事情似地,转而嬉笑道,“也许我应该说,夏昭时竟然是这麽喜欢和你一起照相啊。”
林烟一边这样说著,一边伸手接过另一杯酒,递给了眼前,隐隐半垂下眼的江臻。
江臻轻轻接过啜了一口,半晌,才低声开口:“是啊,我也没想到。”
或许江臻本人并有故作轻松,因为任谁也听得出来,在这句话里,那些缓慢流淌而过的无奈,以及苦涩。
林烟直直盯著江臻半隐半现在光影中的侧脸,调笑道:“不过这也很正常嘛,你很上镜啊。”
“哦是吗?”江臻眉宇一展,转过头,在今夜第一次认真地看向林烟,扬唇一笑,“其实你也不错,只可惜夏昭时太吝啬,在这里边儿没赏给你一个露脸的机会啊。”
其实林烟早就猜到江臻今儿晚上来找他,是绝不会有什麽好事的。可是当他看见江臻晃悠在手中的那碟光盘时,他还是忍不住白了白脸。
“啊……”和以往的任何一次紧张一样,林烟下意识地舔了舔唇,无比牵强地笑道,“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想看。它违背了我的接客原则。”
天知道──哦不,或许就连天也不知道,此时此刻的江臻,究竟是用了多强的意志和多大的力气,才终於压制住了,想要一把伸手掐死林烟的施虐欲望。
他不是为了自己在这里的面子,当然更不是为了眼前那个媚态不绝的林烟。只是比起这份灼烈狂暴的心情,此刻他更加难以压抑的,却反而是心头那股涓涓不断,汩汩不绝的心酸。
他曾经对严迦祈,也曾经在心里对著自己,说过成千上万次:严迦祈是他的,严迦祈,也只能是他的。他对他心心念念,朝思暮想十一年,尽管他至今,或许永远也不会清楚个中原因,但他知道这是真的,这就足够了。那是他含在嘴里捧在手心,尽管早已憋得欲罢不能,但却依然因为害怕伤到他而宁愿委屈自己,一次又一次放弃做到最後的人可是──
可是现在,他的里里外外,却都早已经布满别人的印记了。
那样的感觉就好像是,一颗自己一直都舍不得吃的甜糖,小心翼翼地呵护多年,关怀备至地珍藏许久,却在最後关头,一个没留意,让它被一只肮脏的恶狗给舔了一口。
他当然不会嫌弃它,可它也再也不会是原来的那一个它。无论他以後再吃它多少次,然而第一口的味道,却已经注定是被一只狗给偷走了。
而那只狗的主人,却还那麽戏剧性地,是他最最信赖,并且叫了十多年哥哥的,夏昭时。
虽然江臻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去弄清这个真相,可是他发现,也许,就算给他一辈子的时间,他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就像他从来不能看完这张光碟的全部内容一样,江臻反反复复努力了很久,最终,也只能把终局的镜头定格在,严迦祈微微泛起水光的眼眸。
而在那之前,他所表现出的一切羞涩,一切天真,一切美好,这全部的全部,都本应该他江臻的!比如他涨得通红的,肉嘟嘟的小脸,比如他咬紧下唇的,白嫩嫩的齿贝,比如他扑闪扑闪的,亮晶晶的睫毛……这些活跃招摇在光碟里的灵动与漂亮,全部都是江臻曾经在一个又一个深夜,一次又一次地抚摸过,并且亲吻过的独占领土。
江臻仰头微啜了一口酒。甘甜入喉的那一刻,他恍惚地想,此时此刻,他只想要安静地抱住严迦祈,然後一寸一寸地吻遍他的全身,最终让那些印记,全都变成他的。他当然还要告诉那个傻家夥,他说的话从来不会变──你还是我的,永远都是。而他不会後悔,永远不会。
江臻知道,那头猪就是有那麽傻。,或者说是,有那麽自卑。他一定是宁愿相信自己爱的其实是夏昭时,却也不敢对他自己有哪怕一丁点儿的信心。而江臻也无法想象,当严迦祈在听到林烟用自己的声音说出那些话的时候,他该会有多麽疼,又究竟,疼了有多久。
他想,那傻家夥现在一定还疼著,却只愿意一个人躲起来,孤单地舔伤口。
一如往昔。
时光仿佛忽然回流。江臻不自觉地想起很多年以前的很多个,那些遥远春日的明媚午後。严迦祈又一次被他害得在全班同学面前丢了脸,然後又一次地,被班主任罚站到老师办公室的小角落。
很奇怪,那是整个办公室,唯一一处无法被阳光照射到的地方。江臻虽然记不清严迦祈究竟被流放到过那里多少次,可是在他整个小学生涯的记忆里,每一次他路过办公室,十有八九,都总是能看见严迦祈。
阳光一层一层铺撒在他的面前,而那个蠢家夥,就那麽一个人,寂寞无援地蜷缩在满是灰尘的阴暗里。
那时江臻真想冲进去揪住他的耳朵,把他拉进温暖的光影之下,狠狠地训斥他:“你真的是猪吗!大中午的这儿又没人,你干嘛不趁机溜出来晒晒太阳啊!你是太老实还是真傻啊!”
而严迦祈的反应也总是很统一。他会搓搓手,撇撇嘴,满脸嘲讽,眼神鄙夷:“陈臻你真讨厌,明明是你害我的,别在这儿装好人,我讨厌你,最讨厌你。”
呵呵。现在的江臻想起这些来,其实真的很想要笑。因为严迦祈从来,也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