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尸还魂》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诈尸还魂- 第10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到了里屋,她又走到大衣柜前面,把柜子打开,拧了两下柜子把手,我惊讶的发现柜子后面有暗道。
  美妇让玲儿在外面守着,她则挽着我的手下了地道。
  暗道很深,我默默数着大约有四五十层台阶,不知道当初建造的时候花费了多少人力物力。
  走到尽头,是扇石门。美妇把手放在石门上,半响后石门缓缓的朝两边开启。
  石门后面是间小屋子,倒是不甚大。里面挂着副画像,是个男人,梳着发髻,穿着长袍,飘然欲仙,左手拖着蛊虫,右手拿着罗盘。
  “这是我江家的第一代家主。”把石门关闭后,美妇的表情才恢复自然。不待我问,她自顾自的说,“这个密室当初建造的时候就是为了防止被人窥探。这里其实是我江家的一处据点,负责把各地的情报汇总后发回云南老家。”
  “超超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非常值得信赖。我才把你带到这里。”她婉然一笑,如冰雪初霁。
  她越是这么说,我心情越是沉重。那家饭店的秘密是有多大,让她都不敢在外面说,非得把我拉到这密室才能说?

  ☆、第一百一十五章 尸体上的蛆虫

  果然,她没有辜负这番装神弄鬼的美意,给我说出了个惊天猛料。
  簋街之前叫鬼街,在清朝时候,这里是往北京城内输送木料用的。城外就是坟场,附近全是棺材铺子。因为这里属于城乡结合部,当时的小商小贩们的早市也在这里。小贩们后半夜开始贩卖,到了黎明一哄而散。买卖时,小贩们点燃油灯照明。
  因为这里紧挨坟场,又有棺材铺,每天半夜还闪烁着犹如鬼火的油灯灯光,远远看过去非常吓人,所以被命名为鬼街。
  在鬼街上,有个书生,好吃懒做,但是生就一副好舌头和好肠胃。胃口好的很。而且任何菜品被他吞下肚,他就能说出优劣好坏,用了何种材料等等。他一顿饭至少要八菜一汤,还要吃很多白米饭。起初书生家境富庶,还能供得起他这么迟。后来家道中落,书生就遭了秧。
  他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科举又考不上,最后沦落街头变成了叫花子。那些开酒楼的掌柜刚开始还接济他下,有的店还请他去做大厨。别说,他厨艺真不是盖的,烧菜的那个月。那间酒楼简直被挤爆了,十里八乡的人们都慕名去吃,吃完之后全都赞不绝口。
  但是他这时又染上了坏毛病,赌博。最后还抽上了大烟。有这两个恶习多少钱都不够败的,他又懒,大厨的活儿干了一个月就不想做了,最后还是去当起了叫花子。某天晚上,乞丐实在是饿急了,就偷偷溜到一家酒楼的厨房里,狼吞虎咽的偷吃厨房的剩菜剩饭。
  他吃得太快,又不加节制,最后硬生生把肚皮撑炸,死在了厨房里。
  至于他的尸身被怎么处理的没人知道,反正那家酒楼发生这件事不久,生意就一天天衰败了下去,某晚突降鬼火,把酒楼烧了个干干净净,掌柜的也抹脖子上吊了。
  这家店被烧成白地后,很快又有富商来盖房子,重新弄成店铺租出去。说也奇怪,连着租了裁缝铺、当铺、药材铺等等,全都在这里干不了半年。据说,每天晚上店里都会发生厉鬼现形的事儿,厉鬼在店里挠坏衣服,打破古董,吃光药材,只是不停的喊着肚饿。
  有时候,鬼叫声大了,整条街都能听到。也有人请过和尚道士来作法,但统统不管用,有个和尚进去超度鬼,第二天被人发现死在了店里,心都被掏了出来。这下没人敢管了。
  后来有个胆子大的把店盘了,恰好他开的也是饭店。说也奇怪,开了饭店后,闹鬼的事情渐渐少了下来,就是总有伙计说看到半夜的厨房有鬼在大口大口的吃东西,店里白天没卖完的肉、面粉、菜之类,到第二天就消失不见了。
  掌柜情知是有鬼作怪,但是相比他的前几任,这日子已经算是很好的了,只要不伤人,吃点东西就吃点吧。不仅如此,他还在厨房给那鬼修了个神龛,每晚供奉好吃的。这样一来,他的生意更是渐渐好起来了。
  掌柜死的时候,吩咐儿子,这个店面一定要开饭店,开其它店都不行,轻则破财重则殒命。他儿子不信,在自己老爹过世后没多久就把饭店改成了胭脂水粉店,结果没几天就被人发现惨死在屋里,身上血肉模糊,像是被狼啃了。
  这件事发生后,鬼街上渐渐干其它行当的都不敢干了,慢慢的全成饭店了。这里也确实旺饭店,只要是饭店,在这里开,基本上都日进斗金。
  说到这里,美妇柔柔的望着我,问我有没有知道什么?
  我点点头,说知道了,清朝时候那家店所在的位置,恐怕就是今晚我和我家人吃饭那家店。那我在下水道看到的女尸是怎么回事?这个故事里的书生应该是男的啊?
  美妇笑着让我不要心急,她继续往下给我说。
  鬼魂也是会成长的,像是仙佛之类的,需要人供养。供养越多,法力越强,缺少供养,慢慢就会消亡。鬼也是一样。
  那个书生死后,因为对食物强烈的执念,变成了地缚灵。他需要不断的进食,作为补偿,他也会把自己独门的做菜秘方传授给店主,让这家店的饭菜非常好吃。就这样,他存活了几百年,法力也越来越强。
  时至今日,他已经成了方圆十来里有名的厉鬼,鬼街这条一公里来长的地界全在他的势力范围内,他俨然成了土地公之类的人物。
  就在十年前,鬼街那家店现在的老板接手。这个老板就是主做小龙虾的。当时生意并不好,老板也比较发愁。后来通过偶然的途径知道了书生的传闻。老板也不是常人,通过特殊的方法和这个地缚灵联系上了。地缚灵传授了他麻辣小龙虾,泡椒牛蛙等等招牌菜的做法,生意果然好了起来。
  但是老板不满足,他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一心想让自己的店开遍全国,日进斗金并不满足,他要日进千金。
  这样的要求有点为难,所以开始并不顺利。
  两个月后,来店里吃饭的食客们惊奇的发现,店里的菜更加好吃了,有种奇异的香味,不管什么菜都是喷香扑鼻,滑嫩爽口。
  一传十,十传百,几乎整个北京城都知道了这个店,影响力更逐渐辐射到了全国,从此一直畅销到现在。木长冬巴。
  细心的老伙计,也发现了几件事:
  一、老板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了,而且几乎白天不怎么出门,就是呆在店里,或者在自己卧室里。出门也是在阴雨天。有次白天出门,被人发现他的影子很淡。
  二、每过十天半个月,老板总会神秘的失踪,再出现的时候就弄来桶黄橙橙的油。这油不是花生油,不是猪油,也不是什么橄榄油,但是奇香无比,任何菜只要滴入一点点这样的油,再难吃的菜也会瞬间变成让人停不下来的美味佳肴。
  这些年来,也不乏想偷师学艺的,在这里呆上几年熬成主厨,要偷偷拿瓶油走,但无一例外都在得手后马上被老板发现。
  三、就是老板的宝贝女儿不见了。老板的女儿失踪的日期,恰好跟老板拿回来第一桶油的日期差不多。
  他这个宝贝女儿本来是远近闻名的美人胚子,肤白貌美,那身材简直了,和亚洲人不同,倒是有些类似欧美那种,身材比例好的惊人。当时只有18岁,前来提亲的都络绎不绝。而且,老板女儿最特殊的地方,就是身上带有异香,和传说中那些有名的美人一样,身上的香味都能招蜂引蝶。
  这样的大美女失踪,在当时还是震撼性新闻,很多人为此嚎啕大哭,警方调查了很久也没有结果,只能列为悬案。身为父亲的店老板倒是很坚强,痛哭了一场就继续营业了,连一天也没耽误。有夸奖他是真男人的,也有骂他冷血的。
  她说到这里,我便是再迟钝也大概能想到她要说什么了。
  “我在下水道里看到的,是店老板的女儿?”
  美妇点点头。
  “那老板弄的好吃的油,是从她女儿身上刮下来的……尸油?”
  她点点头,又摇摇头。“普通的尸油恶臭难闻,非得他女儿的尸油。她这个女儿天天被含有各种美食的泔水浸泡,本身已经是天下最好的调味品了。尸油太浪费了,很久很久才能有一壶。”
  “她身上长出的蛆,研磨碎了,也是比沉香还贵的材料。放到菜汤里,能鲜掉你的舌头。”
  我想起我吞下肚的牛蛙和小龙虾,“哇”的吐了起来。

  ☆、第一百一十六章 抉择

  汽锅鸡喷香,过桥米线爽滑,米酒酸爽,香茅烤鱼酥脆焦香。美妇的几样拿手小菜总算把我的胃拯救了过来。
  总叫她美妇也不太好,我问了她的名字。她叫江焕,今年40了,是江家的旁支。看着她的样子我暗暗惊奇,我本来以为她只有30岁,没想到40岁了,包养的真好。江焕年龄虽然不小,但是却和江超是同辈的,算起来还是江超的妹妹。
  难怪江焕对江超这么言听计从的。
  “你是我哥哥的好基友,我当然要好好对待你了,不然哥哥肯定要打我屁股。”看这么个风韵犹存的中年美妇卖萌,也是件赏心悦目的事儿。
  看到我把菜风卷残云的吃完,她抿嘴一笑。“我的手艺还行吧?只不过。确实比不上外面街上那用特殊材料撒上的菜肴好吃。”
  我刚恢复过来的胃一阵抽搐,差点把刚才吃的又吐出来。
  我俩现在闭口不谈关于那地缚灵的事儿。刚才在密室的时候江焕告诉我,那个地缚灵现在非常强大。簋街上的一草一木,一举一动都在他耳目中。我们如果这么光明正大的在屋里谈论他,他马上就知道。
  那间密室是用了巫蛊之术。加设了层层禁制的,可以防止任何窥探,以及窃听,连地缚灵也没办法。密室最初建造的时候并不是为了防止地缚灵,但现在的主要作用也就是防它了。
  至于它有多厉害?
  我想到了张怡然。她并不强,但当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