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云鹤乖巧地闭上了眼睛,假装是睡了。
他一躺下,屋内顿时便静默了下来。二人都不动,空气里只剩下轻微的呼吸声。
阮凤楼立在床边上,低头看着靳云鹤。靳云鹤自己侧了身子,歪着脖子把脑袋枕在胳膊上面——他眉头微皱,面色倒是平静。
阮凤楼是非常用心地在看,他甚至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因为觉得这一刻真是太安静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安静的靳云鹤。看了一会儿,他微微欠身,缓慢而轻巧地给靳云鹤盖上被子,转身离开了。
木门吱呀一声,开了又关上。
要重开天河园谈何容易?阮凤楼想,恍惚而不知所去地缓步穿梭着。
靳云鹤傻么?
这念头甫一生出,立即便被他摇头否定了——靳云鹤怎么会傻呢?他是这世上顶机灵的人。他就是爱钻牛角尖,才总是使自己做出愚蠢的举动来,有很多事情他明明是可以想清楚的,可他又偏要糊涂。总而言之,他哪里会傻呢?
因此叹一口气,阮凤楼在冷风中清醒了头脑,回屋换上衣服,出门四处求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对了,如果我把薛覃沛写得比较惨,非常惨的比较惨—怎么样呢?会被责怪吗
第59章 伍拾玖 命运
伍拾捌命运
顾君盼最近头疼得很。并不是真头疼,是假装头疼。
他觉得自己对余绅的欣赏与爱意已经被消磨殆尽了!
他准备逃跑。
反正报社总会自己运转,而他跑去国外待几年,并不会对生活造成什么实际影响。
在哪儿过不是过呢?国外的生活一定是会是更加安逸的了,不但如此,他还可以摆脱身边这个瘾君子。
于是在一个普通下午,顾君盼无声无息地离开了香港。
那时的余绅正在报社里对自己的下属指手划脚,突然间不说话了。他手忙脚乱地跑回了自己的小房间,开了抽屉,撕一角报纸盛了白面放到鼻子下面吸起来。
吸完后他快乐了,若无其事地回去继续地指手划脚。其实下班以后他也并不是很想回到家,因为感觉如今自己与顾君盼已然是相看两厌,互相嫌弃了。当初他戒不下海。洛。因,就惶恐无助地跑到顾君盼这里躲藏,期待这人能有什么办法。
但顾君盼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不吸毒,也不管人,只提供资金,给余绅买毒罢了。而这毒买的,开始还让他感觉自我良好,到了后来,也实在让他倦怠厌恶到了极致。
同样的,余绅对于这个束手无策、高高挂起的顾君盼也逐日积累出了浓厚的倦怠。
因为工作是绝不能放弃的,所以余绅还是坚持敷衍下去,聊尽人事罢了。
他心里总是容易觉得空落落的。因为现今他是真正地体味到了无处可依的意味。
他还记得那是某一日回家的时候,他敲门,敲了一会儿,等了一会儿,又敲了一会儿,等了两天,他又敲,终于不得不接受——那里已经是人去楼空。
他很悲哀。过往突然像是电影胶片一样清晰而锋利地在他脑袋里进行着杂乱的切割,胶片是锋利的,虽然也很柔软。他和薛覃沛的感情是锋利的,虽然也很柔软。他很后悔自己没有早几天过来,不然也不会这样后知后觉了。
但他没有办法后悔,薛覃沛的离开切断了他与过往的最后一丝联系,他不得不自己一个人在异乡孤独地谋生。
余绅慢吞吞地收拾着杂物,偶尔抬起手腕看看表,觉得还可以再拖一会儿,于是继续收拾杂物。
与薛覃沛的床上经历带给他一种奇妙的体验,他时不时就要挠心挠肺一番,因为已经食髓知味。而薛覃沛么,他想,自然不会太看重这些了,大概早在年轻的时候,他就已经放浪过一番,把床上的新鲜刺激都耗尽了吧。
他解开自己衬衫上的一个纽扣,心里想着薛覃沛,于是就连被自己手指触碰到的皮肤都有些隐隐地骚动起来。
他佯装漫不经心,继续拿手指若有若无地划着自己的皮肤。
这样独自若有所思了一会,余绅突然停止了动作,他急匆匆地把扣子扣好,带着些局促。他离开了报社。
回家以后他发现顾君盼不在家。
余绅面无表情地环顾了一圈,明白这是在自己眼前上演了另一场人去楼空。
然而他不仅不难过,反而还松了一口气。他在家里四处游逛了一会儿,缓缓踱步,双目见着摆放不整齐的东西,就顺手给理好。
这一逛就是大半天。
余绅凭借着记忆把逃跑之人在混乱时打翻弄乱的东西还原回了一个本来模样。他走走停停地,用了半天时间营造出一个没有人气的家,即便在他来之前这里也早已经没有什么人气了。
顾君盼留下了一个空空荡荡的大房子,家具什么的倒是齐全,但也同时带走了很多东西,因此便显得这房子像是被空置多年却又打扫得崭新的。
余绅从来也没有对这里有过家的感觉,因此内心并没有十分留恋,也并没有感到悲哀。能让他感觉回家的地方没有几个,其实现在说起来,余绅知道了,也就是薛覃沛的身边。
于是没有再做停留,他匆匆收拾好自己的不多的行李,把门锁上,离开了这里。
这种匆忙离去无处可归的感觉余绅并不陌生,然而这一次,余绅已经麻木了。
他离开之后没有去找新的住处,而是回了自己来到香港后的第一个住处——那里曾经空无一物,是自己和薛覃霈费尽心血把它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
他还留着钥匙,但是不曾用过。他敲碎一块玻璃从窗口翻身进去。
行李被他遗忘在窗外的草地上,他也不管,只找到自己的房间,一歪身子倒在了床上。
屋子里果然还是没有变,但是积累了些许的灰尘。
余绅抱了一个枕头,闭上眼睛。
之后的一些日子,余绅活得有点类似行尸走肉。
他现在的粤语说得已经非常有点意思了,学习一直就是他的强项。可他很不快乐。虽然如今的他出口流利,也不会再受到冷遇,可他就是没法喜欢这个地方。
陌生!一切都是陌生的!
再没谁会无怨无尤地容忍他。
他有时候甚至觉得这吸白面的隐就如同自己对薛覃沛的隐,他后悔了,他很想把薛覃沛找回来。他现在常年如一日地吸食着海洛因,没有埋怨,甚至还有一丝心甘情愿。因为想到这瘾是薛覃沛给他的。
人大概就是比较贱吧,恃才傲物、恃宠而骄。有恃无恐。然后等到失去了,便又要哭天抢地,抹几滴其实没有谁会在乎的眼泪。
余绅不允许自己哭,可他真的觉得自己如今走到了穷途末路。
他很想在工作上找到一些热情,然而报纸却是做得越来越不好了。这大概是战乱所致,大家似乎对于玩弄风月的事物丧失了本来该有的热情。战争才是最大的,剩下的便往后排一排吧。
于是他就想,不如改变一下报纸的定位,自己亲自回一趟大陆瞧瞧如今这仗打得究竟是怎样了,顺便也瞧瞧上海。
有了这么一个想法,余绅才终于从现今的生活里找到盼头,并头一回感受到些许期待。
没过多久,他急不可待地就回了大陆,也不管是不是往枪口上撞,地狱里闯,但凡是决定了,余绅便不给自己反悔的机会,很快就动了身。
第60章 陆拾 故人
上海沦陷过后四个月。
薛文锡的团一路吸收散兵,带着一堆破铜烂铁,北上打击日军去了。一开始这个团是非常可有可无的,并没有受到上峰的重视,然而经过一路的发展,这个团如今虽是个团,却实际已然壮大到了一个师的规模。
沿路打散几队日本溃兵,这个团正式地被国民党中央政府收编,并被给予了一个师的待遇。
它现在成为一个师了。
薛文锡是因为遇到故人才当上了这个团长,故人曾经是他爸爸的手下,因此便有意无意地提拔了他一番,没想到今日二人居然在路上巧遇了。
故人名叫乐云山,是个国民党麾下的兵痞师长,曾经是从河南跑到上海谋生的小青年,后来在薛文锡老爹的手下当一个打手,指挥着一些小混混。
薛家的败落其实可以追溯到很久之前。而乐云山非常精明,看出了那些苗头,于是在第一任主子死后就即刻离去,自谋生路去了。
如今乐云山与薛文锡狭路相逢,却是生出了一些小肚鸡肠的促狭心思。
他想,这小子也还算年轻,就当上了一个师长,我却已经见老,到如今还只是一个师长。他凭什么就与我平起平坐了呢?
我自小的生活是那样艰辛,为了吃一口饭可以追在人屁股后面不要脸地讨饭,我也可以为了往上爬而打死无辜的人。我时刻把枪悬在自己脑袋上,手上的生命数不胜数,他一个从小丰衣足食娇生惯养的少爷,凭什么和我平起平坐?
乐云山其实并不怎么记得薛文锡了,只隐隐约约地还有些印象。他之所以提拔薛文锡,不过是因为见他落魄了,心里得意,便随口给一个施舍作罢。但真要看薛文锡起来了,乐云山实在有些难以忍受。他当时就不怎么看得上薛文锡老子,如今就更不可能看得上薛文锡。
薛文锡已经很久没用他那些花花肠子,如今已然有些退化了——他完全没有看出乐云山的小肚鸡肠,甚至反而还感觉非常亲切,因为与乐云山的相遇让他想起自己年轻时候无忧无虑的生活。
“乐师长。”薛文锡如今已经得到了一辆专属卡车,在与骑在马背上的乐云山挤在同一条山路上时,他自动地停下了车,遥遥地抬起自己的帽子示意。
“薛…师长?”乐云山面相粗犷,皮肤粗糙泛红,同时也表情模糊,做什么都容易让人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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