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攻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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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攻当自强-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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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恰到好处地遮盖掉。整个人看上去也像年轻了好多似的,精神饱满、体态优雅。

  呃……丢了猥琐气质,还挺不习惯的。

  闵世琛抬腕看了看手表,高劲男那件礼服已经穿了足足有半个锺头。无聊地找张椅子坐下,闵世琛又开始哼歌,依然是嗓音轻柔,深情脉脉: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那里,日子过的怎麽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著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

  “琛哥。”

  “嗯?”闵世琛一个转身,时间好似就在刹那定格。

  他一度以为自己看见了神。

  香槟色的鱼尾式长裙包裹在高劲男身体上,圆润的双肩带著引诱和性感意味,完全裸露出来,但胸前缀有的流苏却让人感觉圣洁无比。礼服明明是很简单的款式,但闵世琛确定,高劲男绝对会抢尽了新娘的风头,成为婚礼上万众瞩目的焦点。

  “琛哥?”高劲男两手拍著他的脸,“怎麽?看呆了?费南多很不错嘛,你现在的样子好帅。”

  闵世琛抓住他的手腕放到嘴边亲吻:“真想让你穿著这条裙子跟我做一次。”

  “你要是乐意,在这儿做也行。”

  “这就不用了,人来人往的……万一警察临检还会被抓住,那种地方,我可不乐意再被关进去一回。”

  高劲男喷笑:“你当我乐意啊?快松手,我去把衣服换回来。”

  闵世琛依然拽著他的手,这麽一拉,就跟古代公子哥调戏黄花大闺女似的,高劲男跌到了他怀里。嘴唇默契地贴合到一块儿。吸得啾啾有声。

  此时此刻,闵世琛只感觉周围一下子全都开满了红色玫瑰花,没错,现在被他抱著的,就是他这辈子唯一的神了。

  ****************************

  高劲男和闵世琛新买的房子差不多已经装修好,王籽却在这时候忽然搬走。临行前还把公寓从里到外打扫了一通,只留了张笔迹很丑的字条下来:

  谢谢闵老板。

  闵世琛看著那些写得歪七扭八的字,自言自语说:“看不出来,这小子其实挺有良心。”

  那就祝他好运呗。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至於吴美丽的婚礼,也是如期举行。新娘子肚子里有宝宝,不过怀了没多少时间所以不甚明显。小吴秘书穿婚纱又不化浓妆的样子还是很耐看的,不过,在闵世琛眼里,怎样的美人都不敌高劲男风采卓绝。

  这不,抢了别人新娘子风头的某个人还在仪态万方地喝著香槟呢。闵世琛掰著手指数了数,就一杯酒的功夫,前去搭讪的陌生男人一共有七个半。最後一个在自我介绍姓名的时候被忍无可忍的闵世琛给赶走了,所以是半个。

  “你看他们。”高劲男举著酒杯,眼神望著不远处的新郎新娘,“其实挺登对的。”

  闵世琛叹气:“登对是登对,只是可惜了我的红包……知道麽?我头一回花这麽大价钱去喝一个人的喜酒。而且以後还赚不回来。”

  “你就不能别煞风景麽?嗯?再说,也不一定赚不回来啊,咱们也办一趟酒宴不就成了?傻乎乎的。”高劲男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留下个明显的口红印,“不准擦。”

  “噢。”闵世琛喜滋滋地答应。

  “哎哎哎,新娘要扔花球了。”高劲男忽然很兴奋,“琛哥,帮我去把花球抢回来。”

  “要那玩意儿干啥?”闵世琛不解。

  “叫你去你就去,快!去!”高女王发威了,大声命令道。

  “得令!”

  闵世琛马力全开,速度飞奔到一群年轻小姑娘中间准备开抢。伴郎数著倒计时:

  “五。”
 
  “四。”

  “三。”

  “二。”

  “一。”

  象征有百年好合之意的百合花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闵世琛屏住呼吸,大腿肌肉收紧,奋力一个弹跳──

  10分,10分,10分!

  这就是最完美的结局了。

  闵世琛脸上还有唇印儿呢,他得意洋洋地晃悠著抢来的花球,眼神看向一旁站著的、正在阳光底下只对他一个人微笑的、像神一般存在的高劲男。




番外.掰弯是需要技巧的

  费南多是中国人,姓费,名南多。

  约瑟夫也是中国人,英文名约瑟夫。中文名……朱小梅。

  和高劲男一样,约瑟夫非常特别以及极其厌恶任何人提到自己的原名。因为小时候一出生就身体不好,偏偏爸妈又是迷信的,找了算命的来给他卜卦,那人说,约瑟夫是女人的命格,只是生成了男儿身,要是不起个女孩儿的名字,肯定夭折,怎样都养不活,所以,朱小梅这个大名就光荣诞生了。

  不光是名字如此,约瑟夫整个人都被彻底当成了女孩子养,甚至连他自己都这麽认为。直到上小学一年级,别人才知道他是男生。他为此还受了很大的打击,哭了一整天没去学校。

  到後来年纪大一点儿之後,他身上真正的雄性细胞觉醒了,则开始对女性化的名字和白净秀气的外貌深恶痛绝。他讨厌任何柔弱的形容词,包括长辈夸赞的“清秀”、“好看”、“乖巧”、“听话”,或者是同班同学们讽刺的“娘娘腔”、“胆小鬼”、“小梅妹妹”……

  为了显示自己的男子气概,约瑟夫像普通男生那样打架闹事、调戏女孩子,结果大男人没当成,倒是成了个小混混。初中毕业後就在自家爹妈的安排下进了一家技校,学到一手调酒的活儿。

  後来,当他工作时遇上喜欢扮成女人模样的酒吧老板楠姐,就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被颠覆了。他一开始并不知道那是家GAY吧,只是出於希望早些踏上社会、积累经验的目的才去应聘的,楠姐甚至连酒都不用他调,直接看看他的脸就让他通过。

  刚从学校毕业出来的朱小梅同志就这样第一次懵懂地站在吧台後边儿,又懵懂地被两个男的调戏,还懵懂地看著三对男人在他眼前接吻。

  於是,约瑟夫受不了了。

  “辞职?”楠姐翘著二郎腿吐烟圈儿,“你当我这儿是什麽地方,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约瑟夫憋红了一张脸:“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反正这种地方我是不会再待下去的。”

  说完,他很潇洒地走了。

  楠姐坐在位置上笑笑,也没去拦人家小夥子,他总有感觉,这人还会回来。

  果然地,约瑟夫在三天之後回到了“假面”酒吧,因为没有一家酒吧老板愿意收一个半小时内打破六只杯子的酒保,可他真的除了调酒之外就什麽都不会了。

  再次面对楠姐,约瑟夫握著拳头说:“事先说明白了,我只调酒,别的什麽都不干。”

  楠姐说:“放心,我不会强迫人。就你这样的小辣椒,要去伺候客人?我这儿招牌都得让人给拆咯。”

  约瑟夫默默扭头。

  之後,他就遇见了死缠烂打的费南多。

  “Hi;我要一杯橙汁。”这男人的眼睛细长,微微向上吊起,看著就不像好人。

  “橙汁?”音乐声太响,约瑟夫没怎麽听清楚。

  “是啊,橙汁!”费南多主动凑上前大喊,“我对酒精过敏!”

  约瑟夫挖挖被震痛的耳朵,也开始喊:“知道了!不喝酒来什麽酒吧呀?”

  费南多勾唇,邪那个魅那个一笑:“来酒吧不一定是为了喝酒,更大原因是吊男人。你以为,在这儿的客人有多少是真心认为你调的酒很好喝的?”

  经由他这麽一说,约瑟夫可就怒了:“你可以侮辱我,但是不能侮辱我的作品!”

  费南多愣了愣,本来只是想逗他玩玩儿,却没料到这孩子反应这麽大。嗯……比预料中的还要更加有趣一些。

  而且,刚才那句听上去十分恶俗的话,在他当初名不见经传的时候,也对那些曾经退回他设计稿的服装公司主管说过。

  其实,在约瑟夫的第一印象里,费南多这人很奇怪,本来以为他也跟自己一样,是因为原名太难听所以才取英文名的,谁知道他竟然就叫这名儿。然而,除了名字的问题之外,约瑟夫确实没别的想法了。也就更想象不到,竟然会被这个人追求。

  “我喜欢的是女人。”约瑟夫无数次这样对费南多重复道。

  “可是女人不喜欢你,哦,差点儿忘了,除非她是蕾丝边。”

  他总能成功地激怒约瑟夫,然後在他心中留下点儿什麽。尽管都不是好印象,但至少能被深刻地记住。

  终於有一天,费南多遭遇了一道晴空霹雳。

  约瑟夫居然有女朋友了!

  虽然他本人并没有说什麽,可上回费南多在大街上亲眼看见,约瑟夫拉著一长发飘飘小美女的嫩手正逛街呢。还你一口我一口地互相喂冰激凌。

  当天晚上在酒吧,费南多依然不死心地问:“约瑟夫,你是不是找到女朋友了?今天白天我看到……”

  “是啊。”没等他说完,约瑟夫就回答了,脸上甚至带著难得一见的温柔微笑,“她是我女朋友,上礼拜刚认识的,很漂亮吧?”

  呱啦。

  费南多心碎了。

  可他并不愿意就这麽放弃,只要约瑟夫一天没结婚没生娃,他就仍然有一线生机。许多许多年以後,回想起这段血泪史,费南多都很庆幸,还好,自己够小强。

  这是一场多麽励志的回忆啊!以後应当用来教育子子孙孙。

  “你能有子子孙孙麽?”某朱姓男子斜眼看他。

  费南多回答:“可以收养啊,就像楠姐他们那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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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正题。

  之後的之後,约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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