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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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来战!-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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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祯喝完杯中酒,舌头一舔嘴角,斜睨兰俊:“你不是在法国录专辑吗?怎的我一回来,圈内都翻天了?”

    兰俊看也不看他的往前走,“你以为你是联合国主席吗?什么事你都要知道?”

    沈祯对他的态度很不满,侧身挡住他的路,危险道:“小子,以前你嚣张也就算了,你有嚣张的资本,现在……”

    他微微俯身,目光直直看着男人漆黑的眼瞳,“现在你就是个过气偶像,再过几个月连偶像两个字你也沾不到边了,你还在嚣张什么?”

    兰俊被挡住,看不见陈世少的人影了,反而不急起来。

    他伸手从侍者手里拿了一杯鸡尾酒,单手插兜,微微歪头,那带着点慵懒又不屑的高傲自然流露出来,竟然让人有一瞬的晃神。

    “我嚣张不嚣张,是看人的。”

    沈祯一愣。

    想他沈家家族在生意上也是大头,家族生意涉及面极广,百货公司,电影,广告商都有他们的分,在全球富豪里排起来也落不到哪儿去,怎的在这人面前好像连路边一只狗都比不过似的。

    他还从未受过这种对待,顿时眸子一冷,伸手捏起兰俊下巴,和他对视,“你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兰俊对这人印象坏透了。以前就听过他的各种花边新闻,这人不仅是花花公子,还男女通吃,仗着家里有钱,又是在国外长大的,性子很野,一点不把人放在眼里,那嚣张气焰和自己比简直有过之无不及。

    这种人居然来跟自己说教?呸,别笑死人了。

    沈祯感觉到有些人的视线已在自己和兰俊身上打转,在这里惹事也不好。他只得放手,伸手扯开领带,略显痞气的脸上带出冷笑,“我听说你最近被人黑得很惨啊?还是说,那些其实都是真的?”

    “身正不怕影子斜。”兰俊靠在吧台边上,一脸的漫不经心。

    “哦?”沈祯反而玩味起来,他个头比兰俊高,看起来像模特似的,双腿修长,绝对的黄金比例。

    此时他双手插兜,和兰俊一起靠在吧台边,微微扯开的领结下能看到小麦色的肌肤,和陈世少的英气感丝毫不同,他浑身仿佛充满了一种荷尔蒙自动散发机制,眯起凤眼看人时,有一种色、情的感觉。

    “这圈子里身正影子也会斜,人们只相信眼睛看到的。”他靠近了一点,薄唇里散发出酒精味,“如果我是你,我就想办法抱一抱有能力的人的大腿,好歹也能帮自己一把。”

    “抱大腿?”兰俊一挑眉,温润的眸子里带出点戏谑,“比如说,你吗?”

    沈祯突然觉得,以前讨厌这人,是因为不了解对方。而如今仔细看看,这人不仅长得好,嘴毒,还十分有自己的性格。

    有趣有趣。

    他见兰俊凑过来,纤长的睫毛在光影下仿佛振翅蝴蝶的羽翼,红润的薄唇泛着光泽,让人想伸手蹂躏一番。

    舔了舔嘴角,他性、感地笑起来,“你如果愿意,我可以把之前的恩怨都一笔勾销。”

    “我和你有恩怨吗?”兰俊仿佛刚刚知道,诧异地眨了眨好看的眸子。

    “你说没有,那就没有。”沈祯伸手,握住了他放在吧台一侧的手。

    兰俊鸡皮疙瘩顿时起来了。

    “你……”

    他话未完,一个人影突然斜插了出来,仿佛不经意似地将兰俊那只被握住的手拉了回去。

    “沈先生。”陈世少温和地笑着,“郭小姐正在找你呢。”

    “……”沈祯看了他一眼,站直身体,转身朝郭琳琳的方向走去,走了几步,又回头对兰俊道:“我的提议,考虑考虑,嗯?”

    他拿过一杯香槟,仰头喝了一口,金黄的液体顺着嘴角流下,他伸出舌头极缓慢地舔掉,眼睛里带起让人脸红心跳的情、欲。

    兰俊转过脸,一口闷了手里的酒,擦了把嘴,恶心道:“下流。”

 34Chapter 34

    陈世少从一旁伸手端过兰俊的杯子,“现在七点不到,你打算晚上躺着回去?”

    兰俊撇嘴,不过倒没再坚持,伸手跟路过的侍者道:“麻烦给我杯果汁。”

    那侍者抽了抽嘴角,态度到很好,礼貌地点头,转身去为他倒了一杯来。

    陈世少在这个空档问:“沈祯跟你说了什么?”

    “让我抱大腿。”

    “你怎么说?”

    “我还没能说,你就来了。”兰俊耸耸肩,看他,“怎么?”

    陈世少摇头,“沈祯这人……你离他远点。”

    “这不用你说。”兰俊八卦地凑过去,肩膀和陈世少抵在一起,压低声音道:“听说他泡过模特界的一位帅哥,不过后来又把人给甩了,原因是那模特居然背着他还有个小的。”

    兰俊一捂嘴,嘿嘿地笑:“他这辈子恐怕还没被人带过绿帽子,这就活该报应!”

    陈世少不答,只微微侧头看他。男人的面庞在明亮的光线里带出一种明媚,眯着眼笑时,平日的怪脾气仿佛都没了,看着特别想揉一把。

    兰俊见人没回答,抬眼,正巧和他对上目光,心里一震。

    他想起了之前电梯里无意撞见的眼神,张了张口,正想问个究竟,陈世少又转移了话题。

    “郭琳琳你熟吗?”

    “不熟,但知道她的事。”

    “圈内应该没人不知道。”陈世少往后头看了一眼,客厅沙发中间正被许多名媛小姐围着的女人娇笑连连,可惜他不好这口,“她爹算是天上掉下个馅饼儿,被砸中了头彩。”

    郭琳琳在十年前还无人问津,可能那时候她也只是个普通的小屁孩。只是人的命恐怕早就注定了,有一天,她老爸突然中了彩票,还一中就中了两千万,那时候的两千万简直是天价,一家人立刻搬家,先置了宅子,又投资房地产,在房地产狠狠捞了一笔,转而投资一些不痛不痒的电子产品,再之后开起了自己的公司,因为郭琳琳从小就想当明星的原因,便混进了娱乐圈。

    十年后的今天,娱乐圈的郭家已不可小觑。可惜郭琳琳没什么演戏天分,歌喉也只算一般,两年前整了个容,勉强在平面广告界混着,娱乐圈里也就算个三流小明星,只是家大业大,自然又比其他人不同一些。

    在这一群人里,就只有郭家算是土豪,不过郭琳琳最讨厌别人说自己是暴发户,特意去英国请了管家,又去上了礼仪课,尽力让自己看起来有淑女风范,只是有些习惯始终是无法更改的,比如说——炫耀。

    郭琳琳最大的特色就是炫耀和看帅哥,她只要一办大型酒会,那一定是有东西要跟大家炫耀炫耀,而她的男朋友,基本以冰山帅哥为主,越冰山越面瘫,她越喜欢。

    据说蒙峰就是她的梦中情人,可惜,蒙峰从来不出席这种场合,她想碰也碰不着。

    不过用兰俊的话说,梦中情人这东西,还是留在梦中的好。他不确定当郭琳琳真的接触蒙峰时,小心肝会不会碎成渣。

    不过这娱乐圈还有一位大冰山,那是真正的冰山,往那儿一杵只有让人发抖的份。

    至于对方是谁……

    兰俊端着果汁瞄了靠在沙发一旁正和人聊天的沈祯一眼,内心的八卦雷达器正滴滴地搜寻着目标。

    陈世少见他一直盯着沈祯看,突然伸手捏住他下颚,将脸扳了回来。

    “你看什么?”

    “我在想郭琳琳举办这次的宴会又是为了什么。”

    “不是老朋友聚会吗?”陈世少漫不经心道:“沈祯和你差不多时间出的国,在加拿大待了一年多,最近才回来。”

    “嗯,这两人从以前就老在一起。”兰俊想了想,突然道:“难不成他们有一腿?”

    “郭家一直想和沈家攀点关系,郭琳琳只是顺应老头子的话。”陈世少提醒,“沈家投资过许多电影。”

    “噢,对……”兰俊挠了挠脖子,刚想再说,就听身后有人招呼。

    “师兄。”宁淳和白芷人走了过来,宁淳不舒服地扯着脖子上的领带,穿了一身西装,还不合时宜地背了个牛仔包。

    “这是什么新打扮?”兰俊拉过小子揉了一把头发,笑道:“这衣服是被芷人姐逼着穿的吧?”

    “嗯。”宁淳话还是不多,眸子温润得很,仿佛随时随地都沾着水汽。

    他伸手抹平被兰俊弄乱的头发,从背包里取出一张画来递给他,“画。”

    兰俊接过来,看了一眼就倒抽一口气,“好小子!画功见长啊!”

    陈世少也凑过来看,眉头也挑了挑。

    他们这小师弟最喜欢画画,没事就拿着素描本四处找模特。

    眼前的白纸上,兰俊的轮廓清晰,眼睛尤其漂亮,仿佛藏着什么光,笑着的嘴角略微痞气。

    “我记起来了……”兰俊看着画道:“这是有一年颁奖典礼下台时有记者照的……”

    说起往日的辉煌,仿佛还能听到那雷鸣般的掌声和在掌声中主持人清晰叫出自己名字的声音。

    但回头,来时的路却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见兰俊有些感伤,陈世少拿过画细细看了看,赞叹,“好看。”

    他那声好看一语双关似的,兰俊忍不住看了他一眼。

    白芷人笑道:“是人好看,还是画好看?”

    陈世少却只是勾了勾嘴角,没回答。

    白芷人也不追问,她看向兰俊,招招手,“我有话跟你说。”

    他们都忙着自己的事,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好好谈过了。

    兰俊早就料到,点头,帮白芷人也端了杯果汁,边道:“喝酒伤身,你一天到晚这么忙,能不喝酒就别喝。”

    白芷人惊得差点把杯子摔了,震惊地看他,“你……你喝酒了?”

    “……喝了一点。”

    “不,我没别的意思。”白芷人失笑,和兰俊穿过喧闹的人群去了外头花园里聊天,“从没见你对我说过这些,有点惊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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