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说谎?”
“那……那要是我妈看见呢?”
“你就说你有对象了,可是还没到给她看的时候,听我的话,老老实实戴着。要是哪天我发现你没戴……”凌志刚抛出了一个很有威胁力的语气:“你知道我收拾你的法子多得是。”
钟鸣一听这话,立即把那个戒指退了下来,转过来正面对着凌志刚:“我倒要看看,你都有什么收拾我的办法。”
凌志刚立即笑了出来,声音也软了下来,说:“戴上戴上,我开玩笑呢。”
钟鸣这才把戒指戴上,神情却得意洋洋的,说:“我想戴就戴,不想戴就不戴,你以后少吓唬我,你有你收拾我的办法,我也有我的办法,咱们走着瞧试试。”
凌志刚笑的特没骨气,说:“都听你的。”
钟鸣之所以还有点怯凌志刚,有时候会任他欺负而不敢吭声,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还没下定决心要跟着凌志刚,所以有点心虚和害怕,如果他确定了心意,猖狂的可就不是一点半点了,他越是知道自己在凌志刚心里头的分量,就越是无法无天。他知道他只要不触及凌志刚的底线,他就可以肆无忌惮,而凌志刚的底线,就是不准他说分手。
所以钟鸣现在还没到最猖狂的时候呢,他的那点女王劲头才刚刚露出来,却已经蠢蠢欲动,迫不及待了。凌志刚似乎也有这个预感,知道他迟早有一天会被钟鸣压的死死的,而且他心甘情愿甘之如饴,也是正因为如此,他要赶上还没有完全被钟鸣征服之前,赶紧要再耍耍威风,不然的话以后他也只能在床上那几平方的地方“为非作歹”了。
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十点钟,餐厅里明显已经过了吃饭的高峰期,因为钟鸣下了车往餐厅里头看的时候,发现里头灯火通明,却没有一个客人。凌志刚领着他往里头走,刚走到门口,就看见几个服务生模样的人站在里头,鞠躬叫了一声“凌先生。”
看来凌志刚以前还经常往这里来。
凌志刚径直往里头走,边走边问:“你们经理呢?”
“老板老板,我在这儿……”经理手里拿着一瓶酒跑了过来,双手恭恭敬敬地递过来那瓶酒,说:“这是我们为您准备的……”
凌志刚拎起来看了看,就笑了:“有心。”
“祝您用餐愉快。”那经理说着就瞟了钟鸣一眼,钟鸣立即跟着凌志刚往里头走,走了几步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个经理还在看着他,似乎有点吃惊。
估计他以为跟着凌志刚来吃饭的会是个美女呢,没想到跟了个唇红齿白的,却是个男孩子。
凌志刚充分发挥了他的绅士风度,生平第一次帮他拉了椅子,钟鸣坐下来问:“他怎么叫你老板?”
“这是我跟别人合伙开的餐厅。不过我不经常来。”
那些服务员并没有过来,而是凌志刚自己动手点燃了桌上的蜡烛。钟鸣讪讪的,说:“还搞这么浪漫……我都快坐不住了……”
西餐钟鸣并不会吃,因为那些刀叉他用不习惯,凌志刚就给他在盘子里弄好了再端给他,钟鸣尝了尝,味道还不错。他吃着吃着忽然觉得有几双眼睛在盯着他看,就忍不住回头看了一下,这一看他就有点坐不住了,因为有几个服务员正在偷偷地透过餐厅的那株不知道名字的植物,在偷偷地打量他。
凌志刚也注意到了,就把那个经理叫了过来:“叫你那些员工下班吧,别在这搅合。”
钟鸣讪讪地说:“他们不知道会怎么想你呢。”
“不好意思?”
“我不怕,就像你说过的,他们又不认识我。他们就说八卦也是八卦你。”
凌志刚就笑了,给他倒了一杯酒:“这可是上等的红酒,尝尝看。”
钟鸣一口就喝干了,眉头皱了皱,说:“我喝不出来好坏,我喝着都一个味儿。”
“慢慢来,喝多了就知道了。”
他们这一顿饭吃得特别惬意,几大杯红酒下肚之后,钟鸣就觉得身上有点热了,他一向自诩酒量还行的人,竟然也有点晕乎乎的,也不是晕,反正身上就是轻飘飘的,因为心里头浸淫了那么久浪漫的氛围,又是看电影又是送礼物,他就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惬意,尤其又是那么摇曳的,温柔的烛光。
他就呆呆地看着对面的凌志刚,越看越觉得这样衣冠楚楚的凌志刚有魅力。他就想,凌志刚真的是个很优秀的男人,他的优点要比缺点多的多,难怪那么多男人女人会喜欢敬慕。他就这么想着,忽然发现凌志刚的目光对了上来,他脸上一热,就把脸扭了过去,看着外头漆黑的夜,摸了摸自己的眼。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偷偷转过头来,谁知道凌志刚竟然一直在注视着他,他慌地赶紧又把目光投向了外头,嘴角微微抿了起来。
“吃饱了么?”
钟鸣点点头,就要站起来,凌志刚却挡住他,说:“还有个饭后节目。”
凌志刚说着就占了起来,朝前头走了过去,远处的光线就弱了很多,钟鸣看不大清楚,等到凌志刚打开一盏灯的时候,他才发现前面有一架钢琴。
钟鸣就笑了,把椅子反过来,自己往椅背上一趴,静静地看着凌志刚。
凌志刚说:“我送你一首歌,我最喜欢的一首老歌了。”
灯光柔和,甚至连凌志刚的脸也看不清楚,只能听见动听的钢琴声响了起来。凌志刚的唱歌的声音跟他平时说话又有点不一样,更低沉,更性感,也更有磁性,充满了年轻又成熟的温柔和野蛮。钟鸣以前一直以为唱歌是年轻人才匹配的事情,成年男人唱起歌来会失去那一份沉稳,可是没有,或许跟所唱的歌曲也有一点关系,凌志刚给人的感觉反而更加迷人,充满了铁汉柔情。
那首歌钟鸣似乎曾经听过,是罗大佑的那首《爱的箴言》。
他默默地注视着凌志刚,在微醺的酒意和朦胧的光晕里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心动。
………………
我将真心,付给了你,
将悲伤,留给我自己。
我将青春,付给了你,
将孤独,留给我自己。
我将生命付给了你,
将岁月留给我自己。
我将春天付给了你,
将冬天留给我自己。
爱,是没有人能了解的东西,
爱,是永恒的旋律,
爱是欢笑泪珠飘落的过程,
爱曾经是我,也是你,
我将春天付给了你,
将冬天留给我自己,
我将你的背影留给我自己,
却将自己,给了你。
………………
他微微张开了嘴唇,眼睛里映着动情的光彩,痴痴的,怔怔地注视着为他唱歌的那个男人。如果说他的肉体爱上的,是那个禽兽不如的凌志刚,那么他的灵魂爱上的,就是衣冠楚楚的这一个。
☆、176 你爱我么?
凌志刚那一首情歌唱完,钟鸣还是久久不能回过神来,浪漫是他的软肋,他根本无暇招架,就被凌志刚俘虏了。
凌志刚朝他走了过去,在他跟前蹲下来,微笑着看着他。钟鸣趴在椅背上,半天回不过神来。两个人四目相对,凌志刚就伸手摸了摸他的脸,笑着问:“傻了?”
钟鸣的眼珠子里头有光在一直抖动,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竟然只想抱住凌志刚亲一亲,可是他没有,他只是动了动喉头,说:“你唱的真好。”
凌志刚就笑的更温柔了,说:“背地里偷偷练了好几天呢。”
他说着就忽然凑上来往他的嘴唇上啄了一口,钟鸣慌张地避开,凌志刚就笑着站了起来,伸出手说:“咱们走吧,回家去。”
钟鸣看见外头并没有人,就伸出手来由凌志刚牵着。他们出了餐厅,那个经理和两个服务员才出来,隔着玻璃门朝他们这里张望。钟鸣赶紧钻到了车里面,说:“我以后再也不来这个地方了。”
“为什么?”
“他们都认识我了,下次再来多丢人。”
凌志刚就说:“那你是希望每次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呢,还是索性熟悉几个地方,以后就只来这几个餐厅吃饭?”
钟鸣一愣,仔细想了想,似乎都有利弊。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像凌志刚所说的那样,反正每个地方的人都是第一次见他,以后也未必会再见到,就算知道他是凌志刚包养的小白脸也没什么;而认准了一家总是去那儿吃饭呢?店里的服务员都认识了他,一开始可能窃窃私语,不过时间长了也就习以为常了,他就算丢人,也只是只有那几个人看到。
不过问题是,凌志刚就算带他去遍这个城市所有吃饭的地方,也总有都吃一遍的时候,那到时候岂不是全城的人都知道他就是被凌志刚包养的那个小白脸了?
钟鸣权衡利弊,就说:“那咱们以后还是都来这儿吃饭吧,反正是你开的,又不要钱,服务还周到。因为你是老板,他们也不敢胡言乱语。”
“你也要学着不要太在意周围人的看法。”凌志刚交待说:“人生一世得为自己活着,因为害怕别人的目光而委屈自己,那是愚蠢的人才会过的生活。你学我,我就是从来只为自己而活,所以才有了现在这样成就,才有了你。我要是做事瞻前顾后,不会有现在这样事业与感情双丰收的境况。”
“切。”钟鸣哼了一声,说:“你怎么知道你丰收了?我可没答应你什么。”
“戒指都戴上了,你还想往哪儿跑?”
钟鸣扭过头来,抓住凌志刚的手看了一眼,说:“你戒指只买了一个么,自己怎么没有?”
“我的等你送呢。”凌志刚晃了晃手指头,说:“我自己给自己买了戴上,又有什么意思。”
“那你估计是戴不上了,谁给你买……”钟鸣靠着座椅,嘴角带着一抹忍不住的笑:“反正我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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