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 作者:强迫症拜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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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 作者:强迫症拜拜执笔-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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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握上了门把手,我没有回头,打开门径直走了出去。走廊里没有人,整个楼层静悄悄的,甚至当我来到一楼,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柜台时,并没有人站在那里。 
  一踏入街道,冷空气侵袭而来,我裹紧了大衣,慢条斯理地沿着无人的街道缓步慢行。行人稀少更方便了我的行踪,毕竟越少人目击到我越好,只是,在这寒冷的冬季,我孤身一人待在外面,显得凄凉无助。 
  我该去哪儿?
  就像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我不知道我想要去哪儿,可以去哪儿。 
  只是当我被逮捕的时候,我是哪儿也去不了了。 
  我只遵从我内心的欲‘望行事,它对我说,想这样做,我便这样做。是它告诉我,我可以放纵,我必须放纵,我才没有弄垮。 
  是的,我想要这么做,我一直信以为真的守则,当受到社会的斥责时,我茫然失措,之后便果断选择了遵循自我。 
  我看见站在试衣镜面前的自己,额前的刘海利落地挽起,那双眼睛期待着看见换上新裙子之后焕然一新的效果,没有令人目眩的灯光,也没有鼓噪的音乐,只有窗前的叶子发出的沙沙声。 
  那正是最初的我,我相信着。

  ☆、西蒙

  我第一次梦见A,是在挥别的几天后。事实上我几乎每天都在想他,我们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但我想先缓几天,不至于让A觉得有何不妥。 
  梦里的A,站在我面前,全身赤‘裸。可是我没法看清楚他柔韧舒展的身体,因为一道阳光下来,遮挡了我的视线。我的注意力全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所以没有留意A的脸。 
  “你不冷吗?”我问。 
  他摇头,说,“不冷,我很暖。” 
  我也觉得很暖,口干舌燥,无比燥热。我扯了扯衣领,试图靠近他,看见A没有躲闪,还是站在原地,我鼓起勇气,伸出手轻轻碰触了一下他垂放的手指。 
  我们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年,我小心翼翼地捧起我珍视的初恋,轻吻着A的手指,在末梢细吮着。A轻轻地抖动着他的身体,我们纠缠在一起,难舍难分,我像看着我的天使,即使是这样赤‘裸着身体被我难耐地亲吻着,也依然圣洁与漂亮。 
  做这样的梦直接导致几天后我和A见面时非常容易走神,特别是我稍微一扭头,看见他卷曲头发下掩盖的白色耳垂,和连接衣领处暴露出来的一片肌肤,就忍不住回忆起那晚荒唐又唯美的梦境。 
  这下神游愈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 
  “西蒙,你怎么了?” 
  等我回过神来,便看见A一脸疑惑的表情,他手上拿着几本书。我们现在正在书店,因为A说想要买几本参考书。待记忆与魂魄回笼,我忙不迭地假装咳嗽起来,以此掩饰我的不自然,可是却感觉到脸有些发烫。 
  A是我主动约出来的,过程顺利得让我欣喜发狂,我们还在电话里聊了很多事情,比如他喜欢第三教学楼背面树丛里打瞌睡的猫咪,还有手工制作的简单实用的小玩意,从小便开始收集易拉罐的拉环,听摇滚乐的时候一定要晃动脑袋才够劲,从来不在人前唱歌,因为会跑调……我微笑着听着他一点点诉说,抱怨食堂的土豆,与他一起看管饼干店的好心人非常擅长做饭,而我则不断填补着名叫「A」的细节,用他诸多可爱的小习惯,恨不得能早些时候认识他。 
  我恋爱了,这是恋爱的感觉。 
  我不断跨越着与A的距离,试图缩短它,也尝试更多去了解他,希望我们之间的空白能一夜消失。我希望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这样我便会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东西,几点会犯困,心情好的时候习惯做出什么动作,他会咬手指吗,会挑食吗……恋爱是充满身心的幸福,而且还是患得患失的担忧,我深深地了解到。 
  “昨晚没睡好。”我尽量露出沉稳的笑容,A微微笑了一下,便抱着书去结账。从书店出来后,我们沿着这条热闹的街道往下走,路过一个不知名的艺术爱好者自费开展的美术展览,在里面消耗了几小时后,已经快接近中午了。 
  “我们去吃饭吧。”虽然是陈述的语气,但其实我是在征求他的意见。如果A不觉得饿,还要继续逛的话,我愿意奉陪。 
  A唔了一声,点点头,然后笑着说,“我知道一个特别棒的店,我们一起去吧。” 
  太好了。 
  我吁了一口气。 
  我们谈论着刚才的画展,选了一个舒适的靠窗座位,奶黄色的窗帘隔着阳光,A的脸在阴影中显得更瘦小,那双令我迷醉的眼睛闪动着亮光。 
  店里的一切皆是由简易的木板搭凑而成,纹路承着透明玻璃杯,来回迂转,虽然这让我回忆起童年我家院子里与父亲一起做的木板秋千,事实上,当我坐下时,我有些担心椅子会散架。轻松的氛围让我放松了下来,店里飘荡着淡淡的清香,我觉得我面对A时能自如地交谈了。 
  A要了一份水果沙拉,我看着他瘦弱的肩膀,有些心疼。 
  点餐结束后,我本想继续刚才的话题,刚才我们谈到塞林格,我不想失去目前我所能想到的唯一话题。 
  可是A并不这么想。 
  在我还没来得及开口,A的手指慢慢抚着书皮,问:“西蒙,为什么现在才约我出来?” 
  “……” 
  我的心抖动了一下,嘴唇紧绷着,僵硬着脸,手指尴尬地握着杯耳——我正打算喝一口水。 
  A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带有一种强劲的魔力,虽然只对我有效,可是我却心甘情愿。它们左右着我的一切,控制着我,让我变得拘谨,而不再是我。 
  在失神的时间里,千万种假设掠过我的意识,A这种质问又有些撒娇的语气,让我原本放松的心立刻提了上来,这是在暗示着我们的关系,抑或是他对我有所感觉吗?还是我太自作多情了?或者,最好的答案是,A也同样是同类。 
  或许我应该趁着这个机会,老实向A坦白,我对他一见钟情,可是却不想吓坏他,想慢慢来,想和他在一起。 
  我想象着A苍白着脸,仓皇而逃的情景,因发觉自己的想象力何时变得如此丰富与幼稚而苦笑。 
  在我的表情精彩更换的时候,A只是看着我,似乎这样什么话也不说,就这么看着我,就已经是一件非常满足的事了。 
  “咳……”我镇定地喝了一口茶,小心翼翼地说明道,“A,我只是……不想那么着急。我是说,我想慢慢地认识你,在和你相处的过程中,逐渐了解你……我想,我很高兴这么做。” 
  这种乱七八糟的话恐怕只有我才明白。 
  我真实地叹息。 
  “西蒙,那天晚上,我以为你会打电话给我,我等了一晚上的电话,可是你没有打来,我有点失望。” 
  A的坦诚让我惊讶万分,我很在意刚才他说的那番暧昧不明的话。 
  未等我从暧昧的蜜浆中爬出来,A已继续轰炸我的心,“昨晚听到你要约我出来,我想我们终于能一起玩了。我这么期待,同样是因为我也想了解你,西蒙。” 
  我艰涩地鹦鹉学舌道:“也想了……了解我?” 
  事情发展得太过顺利,我有些难以置信,甚至开始坐立不安,因为我忽然有些羞涩。在A的面前,我变成了十七岁的少年,第一次遇见我的初恋,种种复杂的感觉交织在一起,我似乎正随着指挥家的挥舞而拼命地演奏着乐器,唯恐落下一分一秒。 
  A正专注地看着我,可是我难以回应他热情的视线。 
  恋爱是什么,它是有形还是无形,在它还未完成呈现出形状之前,我像一个傻瓜,只会站在原地,甚至连话语权都丧失殆尽。 
  可能是我的窝囊蠢样有些惹怒了A,迟迟得不到回应的他忽然伸手握住了我的手,并惩罚性地捏了一下。我忍不住笑出声,立刻反握住A的手,抬眼认真地看他闪烁着光芒的眼,那是午后的阳光,盛满了他的双眸。 
  既然我们的心是相通的,那么如此强烈的悸动,又有何所谓。 
  我们就这样相互握着彼此的手舍不得放开,直到上菜时才作罢。 
  那句没有点破的喜欢,我们心照不宣。 
  我想,我有很多话想要说给A听,例如第一次见面,在暖色调的墙纸背景中,他认真专注地工作,调皮卷翘的刘海,还有凑近我面前时传递给我的温暖的呼吸。腼腆、乖巧,他在阳光的阴影里热情发亮的双眼,温暖细腻的手心,他踏出的那一步,连接我们的那一步。 
  只是,或许这些留到以后,在某一年的纪念日中,俯在他的耳边,慢慢地,全部说给他听,会更好。

  ☆、娜娜

  “嗨,娜娜。” 
  正如过往的每一个晚上,这个夜晚稍稍有些不同。 
  我揉着酸痛的肩膀走出舞厅,短裙盖住我的臀‘部,即使站在后门口,耳边还是摆脱不开里面传来的狂荡的音乐。 
  我厌烦地看着墙边站立的男男女女,平日里,我们一起喝酒跳舞无乐不作,彼此称兄道弟,可是一旦惹上什么麻烦,撇下你的速度绝对让你目瞪口呆。 
  我的目光落在喊我名字的男孩身上,他戴着一副墨镜,额前的刘海有几缕搭在漆黑的镜片上,灰色夹克衫松散地套在身上,下穿一条过长的牛仔裤,裤子也同样宽松,多余的裤脚也不卷起,就这样罩着鞋子。 
  “艾伦。” 
  我走近他,发现他的身旁还站着一个不认识的男人,他的半张脸隐藏在昏暗路灯投射的阴影里,充满了未知的野性气息。 
  他在盯着我。 
  艾伦把手插在裤兜里,紧贴大腿的两侧立刻鼓起了一大块,似乎觉得并不舒服,他又把手抽出来,塞进短夹克衫的衣兜中。 
  “娜娜,”他飞快地说,仿佛他对他现在所说出口的话感到害羞不已,“这是杰克,他对你非常感兴趣,你这种类型的女孩正是他喜欢的。你没有伴侣,我觉得这恰好是一个美妙的机会,杰克很棒。” 
  杰克站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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