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花之恋作者: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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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花之恋作者:宁欢-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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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彦辉在那两人出去嘀咕的时候想了很久。
  自己有了影,这辈子是不会用心去结婚的,也不会爱上其他人。
  但人言可畏,小舅、娘、爹都等著看女朋友,很多东西都需要一个女人挡著。
  如果她需要结婚证书,他可以给的,他也不在乎日後带不带绿帽。
  只是要等他大学毕业,不知道人家还有没有兴趣,倒还是个问题。
  
  黄晓英知道把彦辉和汪大鹏放在一起,对她而言是很冒险的事情,她本来就不是正经人,平时也不怕人家说,但这个时候还是有犹豫的,可转念一想,如果是个嫌弃她的男人那又有什麽意思呢!她也是敢担当的很,当即就同意了。
  最後,送气鼓鼓的汪大鹏出门,黄晓英搂著彦辉,眼都笑眯了,真幸福……
  抬头看著这个比自己高一些的年轻男孩,神态是那麽正常,一点也没有不乐意的样子,应该是真心对她好吧!据说还是医学系高材生,真是捡到宝了!
  
  汪大鹏恨恨离开,真是懊悔得要跳江!
  在和彦辉相遇的过江大桥的栏杆边站了好久,对了那个栏杆又是摸又是亲的……
  到最後护桥的大爷不干了,举了小红旗、戴了红袖章:“喂,说你呢,就是你!你把鼻涕!栏杆上是什麽意思?破坏公物呐?我这就叫警察了!”

  悻悻然,失魂落魄在C城随意晃荡了一圈,回到小区,门卫到是给汪大鹏提了个醒──还有个行李箱在这呢!
  算起来,现在都快晚上了,一天过去了,彦辉还没到家,齐天应该急了吧?也许他能把彦辉劝回来?
  如罪人般,汪大鹏像去要自首那样,垂头拖了行李箱,来到小楼按下门铃。
  按了好几下,都没人应门,看看里面好像也没亮灯──应该是不在吧!
  正回头走,见树边倒了个黑影,酒气熏天的样子,捂了鼻子就要过去,谁知突然被抓住了脚踝:“……小、辉……”
  
  把齐天弄进门还真费了不少力气,这人高马大的,真是累的他够呛!
  乖一点还好,却死命抓住他的手不放,叫小辉,搞的汪大鹏真是一头黑线、汗流满面。
  偷窥这麽多天,汪大鹏对齐天的感情,心里明镜似地,算起来这人算是自己的情敌,想不到没干仗,反到将要先相互结盟、联合阵线了!
  刚才进门还没怎麽注意,把齐天放倒在地,一开灯,也是被华丽的洋派装修惊得目瞪口呆:“现在这麽有钱?”
  随便拿起桌上的菜嚼了几口,虽然冷了,还算美味,果然是用爱心做的最好吃。吃了几口,感觉有了力气,就把齐天拖到沙发上,算是完工。
  他才不管什麽弄脏沙发之类的,用的起还能维护不起?

31 只是小舅而已

    齐天揉揉额头,好痛,脚也有点痛,腿好像被蹭破了皮……
  应该是做了个美梦,梦见小辉回来了,真是好!
  起身张望,发现躺椅上真缩了一个人,立刻过去摇晃道:“小辉!”
  汪大鹏还没睡饱就被一剧烈的摇晃惊醒,迷糊地耍横道:“叫什麽叫,嚎什麽嚎呢!”
  齐天顿时跨了一张脸,不认识!

  刚想起身去梳洗,却见门口放了那只很熟悉的行李箱,转身就不干了,拎起那人的衣领,丢到地上:“给我起来!小辉呢?”
  这麽一折磨,汪大鹏不醒也难,揉揉惺忪睡眼:“咳,你、放、手!”
  汪大鹏弱弱畏缩在沙发上,道出了过程,当然尽量减轻自己的罪过,说成是“偶遇”、“醉酒”然後“被妖女吃了”之类的。
  汪大鹏正等齐天跳脚杀到酒吧里去呢,却见他摸著邋遢胡渣沈默不语。
  “你说那个女子叫什麽英?”
  “黄晓英。”
  “是C城人吧?”
  “是。”
  “你确定他们昨天晚上是第一次认识?”
  “……应该是”
  “那就说也不一定是,说不定以前就认识?”
  汪大鹏如被审讯的犯人般:“这个……概率不高吧?”
  “你是汪大鹏?汪小年的儿子?”
  汪大鹏一抹脸,怎麽好好问到自己身上了,不敢怠慢:“是。”
  “以前老欺负小辉的那个?”
  “是,”擦了擦汗,立刻接了句:“那是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早改了,你看我现在是在S大读会计,是个好学生……巴拉巴拉……”
  “停!没问你这些。你怎麽认出彦辉的?”
  汪大鹏掌心出汗,齐天果然厉害,这个问题太是尖锐,总不能说你叫老头举了牌子我去火车站偷窥吧?决定打死咬牙不说:“那个,以前见过,现在不长的挺像的吗?记忆深了自然就认出来了!”
  齐天见在这个问题上也纠缠不出什麽,看那小鬼一副紧张样,就是有所隐藏,算了不重要了:“现在小辉人在哪里?”
  “还在酒吧,反正是和黄晓英在一起。”
  “好,带我去看!”
  
  和齐天赶到酒吧的时候,正是唐朝前来表演,人山人海,根本就找不到人。
  齐天双手抱臂,在後面看了会表演,人高眼尖,台上的一切是看的一清二楚。
  怎麽著就觉得,那个主唱和那个贝斯手好像特别默契,两人时不时侧头相视一笑,好像达成了共识,立刻就知道下面要做什麽,花样百出、群情激越,观众更起劲,场面就更火爆了……
  (这是个似是而非的故事,和许多故事一样真假难辨,使人浮想联翩──当年,日後的唐朝主唱:丁武,辞去美术老师一职,投身摇滚事业,和17岁的张炬相识、相知。1988年成立乐队,张炬成为乐队里的贝斯手。1995年,张炬遭遇车祸身亡,“丁武几近奔溃、伤心欲绝。乐队受此重创,创作、排练都无法正常进行,乐队骤然跌入低谷,同时由於种种内部原因,乐队再次面临解体的危机。”以上引号内为原话,仅供猜想、怀念之用,愿逝者安息!)
  齐天看著两人之间的互动,突然就有点眼红,有点羡慕、嫉妒……
  好在音乐也很吸引人,很快,齐天在那种嘈杂地宣泄里找到了年轻人的共鸣──不醉酒的话,找这些玩意来闹腾下,到也自在!


    彦辉远远就看到了门口那人高高的身影,才没多久没见,就觉得特别想念,好像隔了好多年,三秋可能都不止的感觉。
  知道齐天在门口等,彦辉刚才就恳切要求黄晓英:“英,就说我们高中时就认识可以吗?”“英”那麽一声柔柔一叫,还有什麽不能答应,立即就许了下来。
  
  “小舅!”彦辉对那人背影叫了声。
  齐天没想到会从後面出现,没有准备,一时还挺迷离的,脸上还带了羡慕、忧伤:“呃,小辉!”
  伸手想去抱、去确认,终於还是握紧拳头停住了:“这位是?”
  齐天眼光何等毒辣,对方还没说话,就立刻确定了汪大鹏没有说谎,这女人比赵敏洁妖多了去了。
  “英,小舅!小舅,我女朋友,黄晓英!”
  “小舅好!”虽然换了身很保守的衣服,但那种味道,不是服装就能化解的。
  “你好!久闻大名!”
  黄晓英眨了眨眼,亲爱的要说高中就认识,果然是有原因的,只是笑:“呵呵!”
  
  一行人绕道到了酒吧楼上,找了包厢坐好。
  齐天和黄晓英虽然年龄都不算大,但都是混江湖的狠角色,要说斗法,那是不分高低,一番似有似无、若是若非的对话下来,只把一边的彦辉听得是云里雾里、找不到北。
  最後和汪大鹏一样,齐天要求单独谈谈。
  这回黄晓英有点不乐意了,这个小舅一接触就知道不简单,不像汪大鹏那麽好打发,我家亲爱的不要就被说了回去才好!
  不乐意归不乐意,人家长辈提要求还能不答应麽?黄晓英走到门口,回头哀怨地看了彦辉一眼,转身带上了门。
  
  两人独处,齐天本想措词更恰当、更委婉些,但他根本无法思考,黑暗压力还没消退,脑袋里乱哄哄,只有说些直白的话:“小辉,我尊重你的选择──如果这是你想要的话!”齐天只是看著小人的眼,大眼明显恍惚了一下,自然是明白了;“不过,如果是为了圆一个谎言而去编造另外一个谎言的话,就没有必要了!”
  “呃,小舅……”
  深吸口气,齐天得出此“英”非彼“颖”的结论:“不管你前天告诉我的恋人和今天这个女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
  ──是啊,反正那个位置怎麽著都不属於自己,有区别麽,没吧?

  紧了紧手,指甲似乎已经戳到肉里了,但好像脑子还是不够清明,再紧点、用力点才好……
  “……其实,只要你幸福,我就幸福,你完全可以放心去追求自己的人生!不用对我紧张,不用对我心怀愧疚,我只是──和你娘一样的小舅而已!”
  实在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头:“箱子这次给你带过来了,但你要记得,我那永远都是你的家!”
  说完就开门,也不等回答,大步走了出去。
  
  送走了瘟神,黄晓英挽著彦辉的手臂很是高兴,亲爱的是真心爱我,连家长都叫不回去,呵呵!
  彦辉只觉得,刚才,那病又发作了,比以往都严重,好痛好痛,几乎没有办法说话、移动……
  影!你在哪?不要抛弃我……

  黄晓英拉了彦辉半天,没见动静,抬头一看,只见彦辉脸色惨白,额头和发际居然血迹斑斑!
  汪大鹏和齐天别过之後,就赶回酒吧,进门就看见彦辉满头带血、目光呆滞。
  “你这女人,对他干了什麽?!”汪大鹏怒吼。
  黄晓英也有点被吓著了,没有管汪大鹏的叫喊只说:“快、快送医院!送医院!”

  这是今年医院收录的奇症之一:
  某日,有病人被送至急诊室,昏迷不醒,脑颅带血,大夫疑是颅内受伤出血,为了确诊,动手剃光其头,却发现毫发无伤(头发全被你们伤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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