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柴。”
“火柴?”
“这是火柴,呵,原来火柴是在你这个时候发明的。”我瞪大双眸看着一脸茫然的宇文邕,他并为完全理解我的话语。
“我去取火,这东西虽小,不过还是需要借助火石才能燃起。”说着,他将我侧放到了榻上,用锦被裹住了我的脚。自己则去了屋外,开始了“火柴”的使用。望着他从红幔中隐没的背影,我更觉着他身上那份不似帝王的温柔。
*
「注释」:根据记载最早的火柴是由我国在公元577年发明的,当时是南北朝时期,战事四起,北齐腹背受敌进迫,物资短缺,由其是缺少火种,烧饭都成问题,当时一班宫女神奇地发明了火柴,不过我国古代的火柴都只不过是一种引火的材料。
[江山天下并肩看,比翼连理鸳鸯羡:第三百十五章 因为有你,霞才美]
搬回的暖炉放在屋中,我冰冷的脚,在他温暖的手中,自是热了起来。他取出了两套衣装,那是红色的喜服。
“做我的新娘。”
虽然,那双浅褐的眼眸已不是第一次这般望我,然而我却依旧能感着自己的羞涩。
“我”
“不许说不,我这就帮你都换了。”
不过是几秒的停顿,他却霸道地替我做了回答,手亦替我褪去了身上的衣裳。
“怎么这样?”
我低低地反抗着。
“穿上它,你就是我的新娘了。”
“孩子都有了,你还”
邪魅的俊唇微微一撇,只是稍停的手,又继续地将着红色的喜服穿到了我的身上。这是我第二次穿上喜服,比着第一次,我没有一丝沉重,反而被着欣喜填满了心窝。
“看我的眼光多好,你身子的每一处我都记这么清楚。”
他仔细地望着眸前一袭红衣的我,兀自地夸耀起了自己,亦顺带赞赏起了我。
“宇文”被他这么一说,灼肤的热烫不由地烧起了面颊,“别说了。”
“傻兰儿。”标志性的亲唤,更让我觉得无措。
“给你梳个汉人的发髻吧。”
“啊?”
“我去宛馨小筑学的,虽然没上过手,不过,你就相信一次你夫君,好不好?”
虽说他也曾经替我插过发簪,可要拿我的头发做他的处女表演,我自是很紧张,倒不是因为舍不得自己的青丝被他蹂躏,而是怕他弄不好后,心生郁闷,毕竟这是属于女人的活。可是他执着于要给我梳发,墨发如瀑而落,手中的梳子已开始了他轻轻的整理。他的动作很轻亦很柔,让我丝毫感觉不出梳子与发丝间的相擦。
“重不重?”
“不。”
轻到我都已阖上了长睫,享受他给予我的温柔,他却依旧还在问我。久久地,他似雕琢一件精品般弄着我的发髻,直到半个时辰后,他一句激动的话,才将我从着浅寐中唤醒。
“好了好了。”
铜镜中,我看着他为我而挽的发,虽不能与宫人们平日的梳发相比,但出自他之手,却犹让我惊叹。
“我怎么觉着有点歪?”
铜镜后的那双俊眉不由蹙了蹙,低喃起来。
“哪有?是你站歪了,一点都不歪。”
其实,发髻确实是有一些歪,只是我并不想他重新来过,所以便在扯了谎后,拉着他离开了铜镜,他便未在追求,许是心里已甜滋滋地享受起了我抛于的满意之笑。
这一日,他亦着上了喜服,在橙黄跳动的红烛面前,与我一起以天地为证,成了亲。
虽说仪式很简单,亦无人旁观,但我与他却同样享受着所有喜结连理的新人一样的快乐与幸福。我真真正正地成了他的妻,而他真真正正地成了我的夫。
※※※
次日,一夜春宵之后的我们去了冰洞,那是他曾经给我做刨冰的地方。我寻着冰凌上的字,却已找不到踪迹。
“没有了。”
“许是我们写的东西被老天妒忌,把它擦了。”
“那怎么办?”
“以后我们一直来写,与老天比速度。”
“呵”
幽默的因子在他的身上是隐性的,只有当我们一起的时候,它才会在主人清冷的脾性中跃出。
这一日,他又给我做了刨冰,不过这次我没有独食,而是与他一起分享了那份甜蜜。
太白山顶的湖,他在第三日带我去了。湖面很静,若如白玻,偶尔掠水而过的鸟,是这静中唯一的动。然而,在我眼中,这片湖水并没有想象的那般美丽,也许我对它的期望过高,也许这湖本就不是那般极致之美。不过,我没有失落,因为播撒美韵的其实并不是景,而是心。他只会同爱的人一起看太白山顶的湖,而我就是他爱的这个人——这也就够了。
耀日褪下灼目的金,红袍顺着苍穹上的那抹蓝慢慢披上,倒映着白云的那面大镜终被着落霞的美景吸引而住。
“宇文,晚霞好美。”
“因为有你。”
[江山天下并肩看,比翼连理鸳鸯羡:第三百十六章 随军同往,灵州去]
新年前,他给了我一份最好的礼物——高纬因谋反被他下诏赐死。其实,究竟高纬会不会谋反?是不是真的谋反?又有谁会知晓?而这一条罪正是当时他强按在高长恭身上的“莫须有”。
浅褐眼眸在告诉我这一消息那刻的微微一动,我便已接过了他递来的信息。
“宇文,谢谢。”靠入他的怀中,我低低语道。
“傻兰儿。”
冬去春来,很快迎春花又接来了属于它们的季节,而我亦收到了直的来信,牒云芊洛又有了身孕。
“你说这次是女孩,还是男孩?”
“男孩。”
“为什么?”
“希望甦儿有个弟弟。其实做哥哥的感觉挺好的”遥望碧空下的远方,长睫下的深邃中淡泛着一抹晶亮,我知道在他的心中,宇文直有多重要。碍于已作“历史”的事实,他无法再见到自己的亲生弟弟。也许,这辈子就天各一方,直至终老。
“我们也可以再生一个。”
“不,我不想你再受那个苦。”
“我不痛。”
转过我的肩,微抬起我的下颌,如雪中暖日般的眼眸传过一片温柔:“等我平定突厥后,就陪你一起渡过那个痛,好不好?”
“嗯。”
※※※
北周尚未踏上征伐突厥的长路,对方却已犯境。四月即将结束前,突厥兵临幽州,烧杀抢掠,百姓死伤无数。其实,攻幽州是假,挑衅北周是真。宇文邕本就需找个名头去征讨突厥,如此一来,便师出有名。古人有的时候真得很风趣,打仗还要先找个名头。
“我陪你去。”
“兰儿,突厥部凶残异常,到时一定是场恶战,我不希望你受到任何伤害。”
“可我想陪你。”
我乞求着他,因为知道是恶战,我才想陪他,因为知道他没有必胜的把握,我才想陪他,更因为知道今年就是帝王年表中的第八年,我更想陪他,无论生死,都要陪他。
“兰儿,留在长安,和子涵一起等我。”
“不,求你,带我去。”
潋滟眼眸中的那份哀求倒印在他不舍的瞳仁中,久久的凝望后,微颤的唇终是应了我:“就到灵州,你在灵州等我,我不会让你去更远的地方。”
灵州,是北周的土地,灵州,比长安更靠近突厥的地方,灵州,离他战场更近的地方。我同意了,至少到灵州已是一次松口,或许到了灵州后,我可以再求他。
五月,大军终于从着长安城郊出发,如同上次伐齐一样,他是总帅,自率一军,其余柱国将军各领四路。
我自是与他在一起,而子涵将被放到宇文宪的齐王府上由小婵照顾,因为她的“干巴巴”独孤翎要随军同行。然而,临别的时候,她百般哭泣,因为我,她的父皇,她的“干巴巴”都要离她而去,无奈之下,独孤翎便被特准两日后再赴云阳,她立刻止了大哭,“抛弃”了爹娘。
风,振动着“周”旗,蹄,彻响在空中,带着信念,带着鼓舞,带着对北方土地的祈盼,北周开始了它征讨突厥的难卜之路。
*
亲们,下午两点左右上大结局哈
[江山天下并肩看,比翼连理鸳鸯羡:【大结局】在地愿做连理枝]
未隔几日,大军抵达了云阳,因着前方军情的变化,宇文邕下旨驻军云阳,等待新的决策。
云阳的行宫很简单,说是行宫,其实只比普通民居大不了多少。这一日,宇文邕与群臣商议军情,尚未回来,而我则留在房中,随意地翻着些书卷。忽而,传来一串敲门声。
“谁啊?”
放下书卷,我步到屋门,只听得那边传来低低的话语:“是我,贺兰晴。”
贺兰昭仪?她也来了云阳?疑惑的我,打开了屋门。
“若兰。”
“若兰参见贺兰昭仪。”
“不必多礼了,我找你有要事。”
要事?看着她略带焦急的模样,合上门,我请她入了屋。
“不知”
问未出,转身间,她已从怀中取出一封函,递了过来。
“先坐吧。”
我招呼着她,手则接过了那封信。“阿史那云”四字跃然入目,阿史那皇后的信?
“若兰,这是皇后娘娘请我托你转交皇上的。”
“交给皇上?”
“我想你也知道当今皇后是突厥人,而突厥佗钵可汗是她的亲叔。”
“嗯。”
睫羽落下,我似有所明白那封信函的大致内容——她想让宇文邕放过她的叔叔。贺兰晴望了望我,继续道:“皇后娘娘亦书信给了佗钵可汗。”
阿史那云原来不止希望宇文邕放过佗钵可汗,同样也希望佗钵可汗放过宇文邕。原以为阿史那皇后并不爱宇文邕,而现在,我忽而感着她对这个男人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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