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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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十案-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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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笑的是此狗个头虽大,但体型颇为滑稽,老是喜欢缩成一团,远远看着如同一个毛茸茸的肉球一般。

有人和小冯开玩笑,说你养的这是个什么啊?说是牛吧,它没有角,说是猪吧,毛又太长。。。

小冯也就乐乐,獒子跟着哼哼两声,看来也没多大意见。

但是,有一天早上,小冯到狗舍早了点儿,正看见“獒子”在伸懒腰。只见獒子肩往前一拱,昂起头来大口一张,打了个哈欠。

小冯忽然打了个冷战。

这“獒子”一伸懒腰,整个身子居然拉直了,竟是如同一张绷紧了的弓,配上鬃毛大头和口中的獠牙,让小冯产生了一种错觉 –

这哪儿是狗啊,这不是狮子吗?!

我怎么养了这么一个怪物?

揉揉眼睛再看,还是一个肉球。。。

写完前面的部分,上来一看,发现博客上一条网友的留言 – “小毛球忽一日变成狮子,把高衙内吃了。高俅至今不知,还以为和林冲有关呢。是不是这么回事?”

我猜,这可能是一个知道这案子内情的朋友。不过,我希望您帮个忙,就写到此为止,细节咱们自己明白就得了。

以前一直有些不太明白,觉得一些曾经辉煌的朋友性格古怪,不肯把自己的辉煌给大家分享。以为人家是拿架子,拿搪,慢慢才明白,所谓辉煌的背后,不知有多少甘苦。上次写一个案子,我自觉已经尽量把案情改造了,但还是给当事的朋友带来了危险。萨也因此受到了老大哥的批评。受批评我欣然接受,其实心中庆幸是幸亏没有出事儿,否则若是因为我写东西暴露了人家身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萨将如何面对呢。萨在这里,也公开向这位大哥道一声歉,以后一定注意。

其实,所谓的英雄,不谈过去,很多时候只因为对平凡生活的一点渴望。

最初我会觉得奇怪 – 当年何等威风的某某,今天怎么落到和几个保安在摊儿上一块儿吃炸酱面的份儿上了?

慢慢明白,如果我的笔不小心,会让人家连吃炸酱面的生活都过不安稳。

这个案子,咱们只谈狗。慎之,戒之,您也小心一点,我也小心一点,为了我们共同的朋友。谢谢。

我们接着说獒子。

这獒子性子太温,以至于队里觉得简直没用它的地方。好在,獒子的嗅觉很不错,偶尔,有查个走失人口之类的事儿,还会让小冯带了獒子去,还真让它找回来过要上少林寺的半大小子,和家长怄气出走的问题少女之类。

结果,又是这么一档子简单的事情。某酒店一个17岁的女服务员,下班没回家,突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语音含糊,什么也没说明白电话就断了。因为再怎么打她的电话都是关机,一个小时以后家里不放心报了案。

小冯带着獒子去了,警察们还觉得有点儿小题大做 …… 这种事以前不是没有过,多半是因为打电话的人在屏蔽区没出来。动狗去搜主要是个形式,比如找着找着对方上了车,踪迹断了,那就还得另想办法。

结果,小冯出去半天没回来,市局局长办公室忽然接了一个电话,大喊某叔叔我在XX别墅1栋205,我要自首!你们快来!

哪有要自首管我叫叔叔的道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局长接电话,一听吓了一跳。

原来,打电话的这位是州里一位领导的儿子,要论辈分,真可以叫他一声叔叔。只不过,这衙内正是局里的调查对象 – 此人在自治州是第一个开蓝灯宝马(我查了查,没弄明白是哪种车型)的,属于当地一霸,是上了打黑名单的。后来查明黄赌毒俱全,贩枪贩毒都有他的份儿。但是,因为证据不足,始终没能批捕。

此人性格狂傲嚣张,知道公安局在整他的材料,竟然开车撞坏了刑警队队长家的大门,扬言有种就现在抓他。

还真没敢当场抓。事后州领导打来电话专门道歉,赔偿修理。

警察们不是怂,是得忍。

在中国,如果你犯罪,只要证据充足,没有谁是可以逍遥法外的。只是 – 对有些人的证据要更充足一些。

局长自问收集的材料还没到能抓这小子的时候,怎么这小子要自首了?

想多问几句话,那边一连声说我自首,我贩毒,你们快来。。。

这是怎么回事儿?

局长正犹豫呢,政委接过电话来,问了一句话 – 就因为这句话,后来这位政委受到了严肃处理 – 他问:“你要自首的事儿你爸知道吗?”

就在这时,电话那边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和含糊的吼叫声,接着电话就断了。政委浑身一震 – 这是有人打枪阿!

不好,要出事儿!

后面不用分说了,叫不通电话,二十几个警察飞身跳上警车,带上重装备直扑XX别墅。

XX别墅离得并不远,警察们在别墅外大约200米的地方发现了重伤的小冯,手里拿着对讲机,人已经休克了。

警察们纷纷拔出枪来,排开搜索队形朝别墅快速前进。

那位留英博士的一个警友就在其中,他眼尖,一眼看见别墅门口站着一个保镖,嘴里好像还叼着一颗烟。

说到这儿,席上一位记者忽然站起来,脸色煞白,拉开包厢门问服务员 – 卫生间在哪儿?

博士目送记者飞奔而去,说,他看过这案子的照片。。。

补充一句 – 有朋友提醒老萨挖坑的恶习,老萨接受批评,也觉得自己不仗义,所以赶着多写一段,咱们好尽快回正题儿。不过,说起这事儿来,责任也在我也不在。说责任在我,是因为整个文章的构思是我自己定的,说责任不在我,是因为构思定下来以后,我一节一节写下来,笔就不听我的了,想拐弯都没门。獒兽这个外一篇是早就想写的,因为当时对我震撼比较大,但单独成篇又内容不足,所以放在这里。如果不写,以后放在别的文章里多少有点儿牵强。

分析还原之后,当时发生的事情,警方认为经过是这样的。

那个女服务员走在路上让某衙内看见的,因为长得可人,被其指使马仔“拉致”到自己别墅里,要干什么就不用说了。

小冯带着獒子追逐那个女服务员走过的线路,一直走到别墅门口,和别墅的保镖进行了对话。小冯可能是觉得孤掌难鸣,并没有用强,看看进不去就带着獒子掉头往回走。

结果他走的时候让衙内看见,正跟专政部门较劲儿的衙内一看来了个带狗的警察,马上反应是刑警队还在查他的案子。于是气势汹汹带了两个马仔开车来追,追到离大门约200米的地方,正看到小冯拿着对讲机准备呼叫援兵,三个人下车就奔了小冯。

据小冯醒过来讲,对方下车二话没说照着他胸口就是一拳,小冯一手拿着对讲机,一手拉着狗,正要避让的时候才发现对方手里还握着把匕首!

这一下就把小冯扎成了血气胸,人倒了,休克。

此后发生的事情已经无法确认,所知道的就是那三个人再没上车,扔了车一路跑回别墅。獒子的足迹显示它在三个人背后紧紧追赶(狗爪印叠在人脚印的上面)。

在别墅铁栅栏门口和门廊獒子各扑倒了一个保镖,别墅的厚橡木正门上有很重的抓痕和啮痕,似乎双方在这里曾经有过搏斗和对峙。

藏獒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护主,警察们推测,在小冯受伤的一瞬间,一贯老实的獒子忽然爆发,显露出了其父本犬中魔王的凶性。(文-人-书-屋-W-R-S-H-U)

不过,警察到现场的时候,大门是锁着的,保镖倒在门后的走廊里。獒子是怎么进入别墅的呢?

在别墅侧面的一扇玻璃窗完全破碎了,上面沾着血迹。根据推测,在无法破开大门的情况下,獒子是从这里撞破玻璃冲进去的。发现獒子出现在背后的保镖慌不择路,试图从大门逃生,慌乱中却无法打开门锁,结果丧命在门后。

獒子体重一百五十磅,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猛扑上来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没人知道。

獒子随即嗅着味道上楼,撕裂房门,冲进了衙内所在的房间。

据推测,衙内往这个房间跑,是因为他在这个房间的抽屉里藏有一支加拿大手枪。警察在房间的地板上找到了这支枪。枪机大张着,里面的子弹全部打光,其中一半打在了大门上,一半则打在了地板上,最后一颗子弹甚至打掉了他自己的鞋跟。

他大概是在这里目睹了大门口保镖的命运,所以才疯狂地打电话给局长要求自首 – 吓慌了的衙内依然以为小冯他们是刑警队派来的。

后来检查,獒子身上连一发子弹也没有中,唯一受的伤是破窗而入的时候耳朵被窗玻璃刺破。有警察说,要是衙内有一支猎枪啊,那还有戏,手枪这个玩意儿不是人人会打的,所谓“对着大象屁股都打不着大象”说的就是手枪。

这是因为外行在使用手枪的时候,最后扣扳机的瞬间手指会不自觉地向下压,造成枪口低垂。惊惧中的衙内这种问题更是突出,警察的检验表明他打出的每一发子弹,与地面的夹角都在六十度以上,最后基本已经与地面垂直了。

完全吓慌了。

这个房间里只死了一个人,是衙内身边一个帮闲的,平时狗头军师那种角色。此人身上一点儿伤都没有,只是脸色和茄子一样,是活活吓死的。别墅里最后剩下两个活人,一个是那女服务员,被麻醉了关在地下室里,被救出来的时候什么也不知道,另一个唯一活下来的马仔本来是看那女服务员的,危急时分跳窗而逃,光着脚十几里地一直跑回自己家里,双脚鲜血淋漓。等警察把他找着,人已经疯了,只要一听见狗叫就大小便失禁,全身抽搐。

衙内还是很聪明的,在獒子破门而入,子弹打光的情况下跳窗而逃,警察在楼下找到了他。

说着这个令人脸色发白的案件,那位博士的一句话倒是让气氛轻松了一些。他说 –

“这小子明白人,这时候无论跟獒子说我爸爸是谁还是我干妈是谁,一点儿用都没有。”

博士的朋友是第一个发现衙内的,看见他侧卧在楼下的一片凤仙花丛里,一只手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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