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就是让自己人给抓起来。
该说的都说了。
没人的时候扪心自问,自己真没有从中谋利,不过出事儿的都是自己的师傅,师兄一级的,其间看见了没报,讲感情松一下手的事儿,严格讲起来,也不是没有。将来怎么处理,实在是不知道。
当时年轻,血气方刚,寻死的心都有。
老婆应该已经知道,自己这当警察的,让警察给押了,她心眼小,这多丢人的事儿啊,以后,是离婚还是怎么着……
第二天,淑娟来送东西了,可是不让见面。
他知道这时候老婆来送东西,跟审他的老同志说我远远看她一眼,行不行、?
上边点头了。
就这么着,远远的从楼上看了看。
淑娟就这样来了,轻轻松松,见了同事依旧是落落大方,有说有笑。走的时候,让同事捎句话给他 – “咱家房漏雨那地方,我找我们单位修好了,告诉小冯就甭费劲托人了。”
他X的,这样媳妇,哪儿找去。当时的小冯冷静下来想想,自己的问题,最大不过开除,有什么大不了的,重新过起呗。
其实他也是过虑,他的问题很快查清,就是个警告,不到一个星期就回家了。
回家那天,媳妇没来接,进门正好买菜回来。
小冯当时眼圈就红了,上去就搂,说我给关进这些天,你怎么一点儿不着急呢?就这么信我啊?
他老婆吓了一跳,赶紧往后跳,说看你这身儿脏的 – 我担什么心啊?我妈早就猜出怎么回事儿了。
嗯?小冯一愣。
那天你给带走,我还当真出事儿了。回去找我妈,结果我妈一边听一边嗑瓜子一点儿都不着急,听完说,小冯这事儿啊,里面肯定有鬼。你想,小冯那人,有贼心没贼胆的,他能出什么事儿啊?他这叫苦肉计,肯定是有哪个犯人不好对付,假装把小冯也抓进去,跟他关一块儿,装着也是犯人,一来二去,不就把案子破了?昨儿你刘婶儿来,看电视,我们还说呢,现在警察破案啊,什么招儿都有……
我说那小冯干吗不告诉我一声呢
我妈说那叫“上不告父母,下不告妻儿” …… 得,你那案子破了?这回有几天假?我妈那儿想修个小厨房;等你呢。
冯队:这不靠谱的老太太……
'完'
丈母娘案外一篇 “仗义”的抢劫犯
正文里提到老冯给我看案卷,提到某个河北犯人的案子,此人抢了一百零五万,然后捐给盲聋哑残疾儿童基金会,让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更有内行指出了老萨的马脚 – 老萨写道此人“小偷小摸或者入户抢劫”,这里面孰轻孰重啊?
嘿嘿,所谓春秋笔法,大体如此,要单是小偷小摸,那只能叫违法,还算不上犯罪呢,不过是一个行政处罚。抢劫,显然是不同性质的问题,那是要坐牢的。
我国这种对违法和犯罪的区分,有时让人哭笑不得。九十年代东北地区经济不太好的时候,老萨等一干人到大连出差,一个叫李民霞的同事一不留神,在九州饭店前的广场让人给劫了。
她被劫了,我们不是跟着着急害怕,而是深感好奇。盖因为这李小姐虽然是个娃娃脸,看来娇滴滴的样子,职业可是女工程师,干起活来十分泼辣,豪迈不让须眉。到东北出差这次,星期天大家自由行动,我和另一个蓝同事决定去老虎滩看军舰,走在路上,那位忽然一扯我 – 看。
看什么?望向马路对面,只见对面大排挡前,李小姐正一杯老酒一盘螃蟹,对酒持鳌呢!
就她这样的,能被劫?做工程师的随身带着工具,照她那性格,怎么没拿出扳手来给那小子一下?
细问才知道情况特别,换了我也不会给人家一下。
当时她在广场上闲逛,忽然迎面走来一个四十几岁的东北大哥,面貌粗豪,体格雄健,盯着李小姐看了半晌,好像下了决心似的,从人流中迎着她蹩过来。李小姐刚奇怪这人怎么放着好好的道不走,非要和自己争路,这位忽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对着李小姐的脖子一比,扑了上来。
李小姐吓了一跳,仔细看时,却见此人手持的刀着实可爱,竟是一把修铅笔的折刀。不等小李反应过来,这位大哥口里带点儿颤音喝道:“一块钱,就要一块钱!”
……
事后,李小姐叹息,说我特想问他要是我没零的,你会找钱给我嘛?
环顾周围,川流不息的人群对此视而不见,还有几个这样眼睛发红的中年汉子在人流中穿来穿去,穿的都是破旧的工作服。
回到北京,当趣闻和一位警察朋友谈起这件事,对方一个条件反射 – 一块钱?一块钱抢劫也是犯罪啊!一块钱……一块钱、,唉。
最后这一声叹气是我们共同的 – 抢劫,谁会抢一块钱呢?
那可是我们的老重工业基地阿。
铅笔刀,算不上凶器。警察朋友最后找了个理由给抢劫的开脱。
不知道这句话算黑色幽默,还是那抢一块钱算。
不管怎样,抢一块钱也是抢劫,我国法律对抢劫的量刑严厉可见一斑。正如指出的那样,那个“仗义”捐款的案犯主要犯罪行为是连续多次入户抢劫,就没这一百零五万,其他案子加一块儿也够判他二十年的了。
抢劫以后捐款这种事儿虽然新鲜,却并非绝无仅有。
中国有,比如湖南新田县教育局局长文建茂,受贿以后拿一部分赃款给家乡修路。
外国也有,比如1999年4月日本《朝日新闻》就曾经报道过一起类似的案件。当时有个叫沟口的诈骗犯,在兵库县搞电子银行诈骗,骗了三千多万日元,然后全数捐赠一个为穷人做眼球手术的慈善机构。
沟口坦白,这样做的理由是他有一只眼睛曾失明,后来在这个慈善机构的支援下更换了角膜,重见光明。
慈善机构把钱还了,表示不能接受不干净的捐款。
据我所看,沟口事件在日本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基本是被死板的日本人看作奇闻轶事了。
至于那个河北犯人干吗抢劫后把钱捐给基金会,文件上没有纪录,冯队没有说。你可以做各种各样合理的猜想,反正冯队说他属于全身上下一点儿毛病没有的,跟盲聋哑都不沾边。
这人不但四肢发达,而且父母双亡,六亲不靠。这一点在被盗公司和基金会打官司的时候成了极让人挠头的问题。因为犯人态度坚决,称抢劫是抢劫,捐款是捐款,两码事。所以让被盗的公司不要找人家基金会的麻烦,要钱找自己来。因为这个“仗义”的说法,这位在牢里威望极高,连洗脚水都有人给打。
问题是你一个父母双亡,六亲不靠,至少判二十年的犯罪分子,被盗公司怎么跟你要钱啊?打官司人家也要考虑偿还能力的。
可逻辑上他还真有一定道理,毕竟捐款是合法的事情。他硬说此一百零五万不是彼一百零五万,你有什么办法?
基金会那边态度十分明确 – 法院要说让我们还钱,那我们就还。
相比之下,中国的基金会明显更尊重法律,比仅仅从道德层面看钱是否干净的日本慈善机构进步得多 – 佛家还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呢。
真正的慈善组织,应该希望成佛的越多越好,对不?
具体到这个案子,现在的问题已经落到医学鉴定上了,法院方面说只要医生鉴定犯罪嫌疑人精神有问题,没有自主行为能力就可以判基金会还钱。
照老冯说这恐怕不是个容易的事儿,这主儿我见过,整个儿一个没心没肺,老冯说我看他的精神状态比我还正常呢 – 那是要多正常,有多正常。
萨史公曰:今人有二百五之说,古人有侠盗之说,此君近乎何者?噫,不能断也。
'完'
老太爷说了,你不是说休息么?怎么又写上了?
萨:外一篇么。。。。。。
京城十案之八 俄罗斯职业杀手在北京
上次谈到北京的盲流,隐约觉得老尹谈起他们来不无恻隐之心,待到说得深了,老尹说他们还帮过我的忙呢,一块儿收拾了俩“疑似”假X罗斯外交官,那手段我都没想到。
X罗斯外交官?还假的?难道是克格勃?
其实真实的事情远没有那么传奇,说起来这“假外交官”也颇为令人哭笑不得。东欧剧变以后,X罗斯的经济形势一落千丈,转型期用了个脑袋有毛病的经济学家让大伙儿一块儿休克 – 吃的都没有了还休克?结果弄得更加变本加厉。一时该国上上下下都为挣面包奔波起来,大使馆的黑牌照汽车,也经常坐了看着怎么也不象外交官的人物东跑西颠 – 外交牌照的汽车走起来有很多方便,在北京做买卖的X罗斯商人租了借了来如虎添翼,而大使馆的老大家里也快揭不开锅了,谁都明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含义。当年克格勃冒充外交官搞地下活动可以倾城倾国,今天二道贩子冒充外交官不过为了多倒几件羽绒服,外交官的身份贬值如此,您说是不是有点儿哭笑不得?
但中国警察虽然看着可疑,还真不好动辄扣了查问,万一弄错了引发外交问题不是小事儿。
问题这帮转型期的买卖人没几个是老实人,坐了黑牌子车更是飞扬跋扈,老尹就碰上俩“疑似”假外交官的,在北京站故意找茬。
当时一些X罗斯商人可能是固定通过北京到莫斯科的国际列车做某种生意,所以经常要来北京站口。大家都知道北京站口停车的地方极少,而交通管理极严,但这些人根本不把这当回事儿,从来都是到地方把车往站前马路上一停,自己下车进站办事。周围警察和联防看见,觉得这黑牌子不好管,挠头之下,事情就报给了老尹。
有一次老尹接了报告跑来一看,果然是一辆使馆牌号的汽车,停在了平时走三轮车的便道上。有个红色大胡子在车旁边站着看守,翻着两眼状貌狰狞,三轮车夫们敢怒不敢言,只好从机动车道绕行。
老尹立刻过去说明 – 这里禁止停车,请你们换个地方。
说了半天红色大胡子两眼一翻手一摊 – “我不会中国话,什么都听不懂。”说完抽身就走,到一旁的树下乘凉去了,活生生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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