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圣约翰大学学习英文,但他的背景完全与我相反。在清华我们二人都是英文教员,而且分住在同一栋房子,每人占一间房,我的房门和他的房门相对。我穿西装但他从不穿。我常赞赏他整天笔直地坐在他的硬椅子上,这是他严肃的儒家训练的一部分。一种中国家庭彻底严谨的教育已培育在他身上,而他聪明且有高度正直的性格,每一个人都尊敬他。在圣约翰的时候,我们同笑艾迪的奋兴布道战术。他的诡计之一,是突然从他的大衣袋拉出一面中国旗(那时候是五色旗)宣告他爱中国。这种通俗剧的手法不适用于我们,因为孟君是一个知识分子,虽然有几个学生在演讲完毕时站起来且签名信耶稣。为什么孟君会成为一个基督徒?我了解他的心理背景太清楚了。一位美国的女同事领他信了耶稣——一个有圣徒性格,在声调及语二言中显示出基督徒的爱的女人。“爱”是一个已被贬值的字眼,这里并没有些微罗曼蒂克的成分。我相信那个女人大约有五十岁了。她只是一个善良的基督徒,而她深切地关怀那些清华学生。她之关心每一个人是很显然的。这位美国女人有基督徒爱的美德。她教孟君圣经,而圣经赢取了他。这是一个和他所曾知的世界完全不同的世界。孟君自己的儒家家庭生活非常严厉,它是一个负责任、守纪律及受道德训练的世界。他不能不觉得那个在他面前开放,其中用基督教的规律取代了严肃的儒家生活方式的新世界的温暖。我相信他是像最初的基督徒感觉到的一种律代替了摩西律一样的欢喜。
这种情况也是我自己的情况。看见一个实行基督徒的仁慈,及关切每一个人的基督徒,常带领我对基督教会亲密一点。没有任何教义的单方,能像这个单方那么有效。甚至反面也证明这个定律。在我童年的时候,有些传教士除了想中国人信教之外,不关切什么东西,也不像耶稣一样,把人当作一个一个的来爱,其实传教士是应该这样的。中国人是一个切务实际的民族。我们量度及评判那些传教士,不是凭他们所讲,而是凭他们所行,且把他们简单地分为“好人”或“坏人”。你不能逃避这些最后的简称。在我童年的时候有两个女传教士,从来没有爱过为她们工作的中国男女孩子,我想象她们这样做,是当作为上帝而自我禁欲的一种形式。她们给我们一种恶劣的印象,而我们男童们用不堪出口的混号来给她们命名。她们住在一座俯瞰海滨美丽风景的大厦中,且有中国的轿夫、厨子及女仆来服侍。基督教的福音与“白人特权”的并合体是很古怪的。无论那里有对人的爱心及对别人的与趣,人们立刻可以感觉得到,现在我们男童们在这座房子里面所感到的是不断地对中国人的讨厌。而这两个女传教士,充分应得我们所称呼她们的名字。反之,在我异教徒的时代中,使我记得另一个世界的,是我和一个基督徒姊妹的相逢。我记得当我横越大西洋的时候,遇见一个想劝我信基督教的女人,而差不多用她的谦卑和温柔来获致成功。我敢说这一次的海上旅程若延长十天,我就会在当时当地转回基督教。说到这里,我必须提及一位可崇敬的妇人,现在已经九十四岁,住在新泽西州。她在本世纪之初,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便已经认识我,当时她是一位在厦门的女传教士。现在这位妇人仍照耀着关怀别人的基督教精神。可惊异的是分离了半个世纪之后,她仍用我童年的乳名来称呼我。这证明她曾完全记得我!我敢断言,我在上文所说的那两位包裹在自己和上帝的交谊中的女传教士,如果她们现在仍活着,一定记不得我的乳名。如果你们记得我的诫命,你们将彼此相爱,就是如此而已。我每一次接近这位伟大的妇人,我是站在真正基督教精神的面前。它常常像对一个失去的世界作备忘录的作用。换句话说,基督徒产生基督徒,而基督教神学则不能。
我不能太过强调对耶稣教训的核心保持接近的必要性。我十分相信这种精神就是在史怀哲背后督促他到非洲丛林去工作的精神。让我们尊重史怀哲所说,因为他的话非常重要且包孕着许多意义。
“我们现在是在黑暗中漫游,但我们彼此都有向着光明进行的信念;宗教与伦理思想联合的时刻将会再来。这一点是我们所信的、所望的,且为它工作的,我们要维持如果我们使伦理的理想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作用,人们也会有一天像我们这样做的信念。让我们瞻望那光,且用它反射在为我们准备的任何思想之上而自慰。”
在他的“由于我的生活及思想”的非常重要的结语中(这结语是每一个有思想的人所应读的),史怀哲关于“思想”的结论如上述所指示,且显示一种不放弃思想,而希望有一天再集中人类的思想于人对生命、对上帝,及对宇宙的关系的重要问题的一种“新理性主义”。他显示为什么现代人已失去了这种型态的思想的能力,又为什么他做纯理论的哲学、心理学、社会学,及自然科学的研究时,好像不是生活在这个世界里面,而只是被安置在近处或从外面来注视它的人一样看人生的问题。但在上面所援引的话中,他还着重“宗教与伦理思想”的联合是同样重要,且在事实上显示怎样去做的途径。在我看来,似乎基督教神学要负大部分的责任,它把基督教放在“结果”及遵行他的诫命的重点,移到某种容易获得,且近乎法术的得救方法。这种方法不需要个人方面的道德努力,因而是悦耳的。不错,基督教教会也常教诲人忏悔和更生,但在整个看来,重点已放在方法之上。那方法是:因为某人已经为你死,拯救无论如何是你的,只要你信他,或藉他的名呼吁“主呵,主呵”便成。赎罪教义的作用显然是机械的,愚人也懂得的,所以那些祭司们想他的会众们相信它。耶稣所教的却不同。关于葡萄树、种子,及无花果树等等的寓言中,他把拯救及赦罪的条件放在“结果”及遵行他的诫命之上。赦罪是没有理由机械的或简明的。崇拜并不及服务重要:“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若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在天上的父,也不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被饶恕。”这是耶稣放在伦理生活及个人努力上所强调的。如果一个人不遵行他的爱及宽恕的诫命而只悔改及信,羔羊的血绝不能洗去他的罪。拯救既不是机械的,也不是呆板的。一旦这个重心恢复,而基督徒在他的生活中“结出果子”,没有任何东西能抵抗基督教的势力。
因为这本书是谈及我个人从异教到基督教的旅行,我相信对于这种改变必须再说一句话,读者可能已觉得我从来没有停止过信上帝,而我也从未曾停止过寻求满意的崇拜形式。但我是被教会神学所拦阻。我被冷酷地心智的、傲慢地演绎的,以及甚至对上帝不宽恕的东西所排斥。我所处的地位,和许多生而为基督徒,但由于种种不同的原因,觉得在教会中有些东西直觉地使他离开的人一样。我坦白地说,我相信千百万人像我一样。我被那个可怕的叫做框子的东西,阻止我注视雷姆卜兰特。事实上没有剧烈信仰的改变,没有神秘的异象,没有某人把红炭堆在我头上的感觉。我转回我父亲的教会,只是找到一个适合我而不用信条主义来阻拦我的教会而已。当它发生之后,它是一件自然的事。
我必须提及,在我的异教时期中,我也偶然参加教会事奉,但结果常令我失望。它是可悲的,在基督的教会中是这般缺乏甜美的人情味。我妻常在床上读圣经,而无论在什么地方她都参加教会事奉。我赞赏她而暗中嫉妒在她里面虔诚的真精神,它的要素我相信是谦卑。偶然有时我会陪伴她同去参加,但也常失望而回。抱着对此世的最佳希望,我不能忍受次级的讲道词。看见我在座位上局促不安,她想她还是自己一个人去的好。偶然有一次,我拨收音机拨到一个节目,只听见一个声音狂喊罪及永远的惩罚,用乡下市集叫卖者典型的声音劝我亲就上帝。我不以为这是一种不公平的描写。我以为今天在美国大部分的宗教,仍然用惧怕永久的惩罚来做劝人信教的动机。许多美国人接受它,但许多美国人不能。最不幸的是在耶稣世界中真正基督的友谊及上帝的爱,竟像温柔的露珠从天而降这般希奇,以致人们这般少谈及在一切人心中的神性,而常常强调永罚。但情形似乎就是如此,教会崇拜大部分仍然保持着,一个愤怒的牧师用愤怒的话宣讲一个愤怒的上帝的刑罚。罪恶对于一个牧师基本上像病及死对于一个医生一样。耶稣自己从没有提及罪而只是宽恕它。我记得他似乎没有定过任何人的罪,甚至加略人犹大。犹大事实上是从十字架上被赦免了。
现在我必须找寻一间我坐在我的座位上不会局促不安,而能由始至终用高兴的注意来倾听的教会。我听过戴维?利达博士第一篇证道词之后,我每个礼拜天都去,因为我每次都得到丰富的酬报。被容许走到上帝的面前像我常常想崇拜他一样来崇拜他,是一种如何万虑皆释的轻松的感觉!它自然地发生,因此当正式参加教会的问题被提出的时候,甚至未经过一次家庭讨论。在我参加见愉快地参加之前,我们曾每个礼拜到麦迪生街长老会教会去了半年之久。我只想说利达博士在他的证道词中常固守基督徒生活上的问题;他不像在哈佛纪念教会的牧师,当我数十年在那里时,有时用乔治?哀利奥特做他的讲道词的题目。有这么多基督徒生活上的问题可谈,没有必要去讲一些不相于的话。因此到礼拜堂去便成为一件愉快的事,因为在教会是等于接近耶稣基督的真精神。我相信在纽约及其它地方仍有现代及曾受教育的人可进去及崇拜,而出来时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