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早知如此,真该把电脑带出来。”严实后悔着,但这次的劫难还不知会以什么形式出现,现在回家,显然是不明智的。
洛云松出神地望着玻璃上的倒影,忽然冒出一句:“我好像看到了那东西。”
“在哪?!”严实马上来了精神。
“早上的时候。”洛云松叼着吸管,一下一下地吸着可乐,“关电脑的一瞬间,我在显示屏里,看见自己背后还有个影子。”
严实好奇道:“还是那个女人吗?”
“应该是……很胖,很大一块的影子。”洛云松也茫然。
“哼哼,人家跟着你呢,没准现在出去,一滴雨都能敲破你的脑袋。”严实看向窗外,雨越下越大,哗啦啦倒水似的。
洛云松无精打采地蔫吧在桌子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他心里明白,现在的平静全是假象,越接近凌晨,他越是不安,严实陪着他一起耷拉在桌子上,突然响起的铃声把两人都吓了一跳,原来是洛云松的电话,他接起:“喂,浩浩啊?”
DJ浩浩显得有点急:“老大,你在哪呢?”
“在外面,怎么了?”
“老大,来了个热线!他说听见水了!”
洛云松一下子站了起来,与此同时,严实的手机也响了。
阿彪哥在那头大嗓门道:“有帖子了!有帖子了!有一个叫敖烈的家伙,跑到BBS上大倒苦水!”
“大倒苦水?!不是求救吗?”
“没有啊,那人洋洋洒洒地写了好几千字呢,从他工作到听见水声……哈哈哈!笑死我了,这家伙写得太好玩了,还配了表情符号!老严,我把帖子发你看看哈!”
严实诧异了,敖烈这家伙,遇上这种事儿,若是发求救贴还好说,竟然有心情倒苦水,还逗得阿彪哥哈哈大笑?
洛云松那边也收了电话,把DJ浩浩发来的信息给严实看:敖烈,电话XXX,地址XXX。
两人互相一对信息,好嘛,竟然是同一个人!
敖烈在帖子里写得绘声绘色,他的工作非常不顺利,去做厨师把半边厨房给烧了,去洗碗把盘子给摔了,去酒吧卖嗓子结果把客人给震晕了,林林总总地写了一堆,总归一句话,做啥啥遭殃,走哪祸害到哪,还配上一堆夸张的颜文字,帖子下面一溜儿全是哈哈哈的跟帖,严实看了一半,也险些笑喷了,若不是穿插在帖子里说听见水声的抱怨,严实几乎以为这家伙是谁请来的写手呢!
洛云松打电话,跟敖烈联系上,敖烈的声音懒懒的,电话里还传来霹雳啪的键盘声,估计在玩游戏,聊到水声,敖烈的声音才正经起来。
“是啊,好烦哎!我几乎每天都能听见,你听,又来了!”
洛云松真的在电话里听见了滴水的声音,敖烈还在噼里啪啦地摁键盘,语气淡定地跟他聊着:“明天啊?明天好啊,我在家,你们随时来呗。”
“敖先生,你还记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听见水声的?”
“这很重要吗?”
“重要!当然重要!”
“哦,我想想。”敖烈沉默了,剩下键盘声,和滴滴答答的漏水声,半晌,敖烈的声音响起,“应该是九天前吧。”
“什么?!”洛云松声音都变了,“你再想想!再想想!”
“没错,是九天前。”敖烈报了个日期,“那时候我还去面试,我记得的。”
洛云松放下电话时,一脸不可置信。
竟然有人活过了第一轮循环,还淡淡定定地过日子?!
严实看了眼地址,敖烈也在S市,住在东区,从电视台到他那儿,不过是一个多小时的车程。
雨渐渐变小,不一会,停了。
大街上又开始人来人往,热闹了起来。
“去吗?”严实问。
“去!”洛云松站了起来。
距离午夜十二点,还有半个多小时,这半个多小时里,是最危险的时间,两人有意无意地往人多的地方走,他们打算坐公交车过去,而公交车站,距离麦当劳还有挺远的一段路,两人挑了个捷径,拐进小巷子中,小巷子出去后是坑坑洼洼的泥地,地上满是一滩滩的积水,有一滩的面积特别大,几乎铺满了小路,形成一个小小的湖泊,洛云松观察了一下,说:“好像不深,踮着脚可以过去。”
说着,伸出脚想踩一下,前方传来疯狂的狗吠,一抹洁白的颜色闪电般冲出拐角,洛云松还没看清是什么玩意,就被蹦过来的白色东西撞飞出去,跌倒在另一滩水洼里。
杨小戟一边喊着天天,一边气喘吁吁地跑出拐角,没料到眼前有这么大的一滩水,刹车不及,一脚踩了下去,顿时,一道蓝芒笼罩了杨小戟全身,短短的几秒间,他身上冒起了黑烟。
“不好!水里有电!”严实急了,触电情况下去拉人显然是不对的,他四处寻找着能丢的东西,一心想着把对面的杨小戟给砸出去,但问题是,在他找东西的时候,没准杨小戟都已经变成人形的碳了!
天天一口咬上严实的裤腿,嗷嗷直叫,似乎在阻止他靠近水洼。
杨小戟的衣裤碳化,冒出了火星,他的脸变得漆黑一片,黑烟越冒越多,不管怎样,杨小戟已经没救了。
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么在眼前消失,严实痛苦地闭上了眼。
已经没救的杨小戟艰难地缩回脚,跑到角落,发现了一根断裂的电线,电线的一头落在水里,不认真看,是看不出的。
“靠,谁那么缺德!”杨小戟忍不住破口大骂,抬头一看,见到严实和洛云松愣愣地盯着他,杨小戟摸摸脸,忽然想起自己触电的事,呵呵两声,表情有点尴尬。
洛云松看看手机,时间正好过了午夜十二点。
第二轮的劫难,被杨小戟这个冤大头给撞上了。
杨小戟的衣服黑漆漆,脸上也黑漆漆,头发炸成了爆炸头,但他还活着!
这还是人吗?!又绝缘,又是人形……
洛云松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不可思议的念头。
难不成……他是充气娃娃成了精?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要买份保险不?
第十章要买份保险不?
洛云松和严实走进大楼,尾随的一块黑色人形物体实在太抢眼,门卫忍不住上上下下地打量起来。
杨小戟被电得一身黑,衣裤早已碳化,碰一碰,掉下一片渣。
他一路走,一路掉渣。
洛云松:“呵呵,他是Cosplay,这造型,节目需要。”
门卫:“哦哦,好前卫的化妆,来登记一下。”
不一会,杨小戟把糊满碳渣的表格递回去。
门卫:“……”这根本看不清了好嘎?!
洛云松把杨小戟带回家,杨小戟洗完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运动装,除了头发短了卷了外,杨小戟毫发无伤,水淋淋的,皮肤比女孩子的还嫩!
严实对洛云松说:“瞧瞧,这贵公子细皮嫩肉的,不知啥来头?”
洛云松:“严大大,这话就不对了,把高压电当成离子烫的,还能是贵公子吗?”
严实:“不是贵公子,那是啥?”
洛云松:“没准是什么玩意成了精,比如说塑胶的,人形的。”
两人的视线飘向杨小戟。
杨小戟一脸淡定地给自己倒了杯水,喝完一杯不够,又倒了一杯,直到把半桶水给喝了下肚,天天也渴了,大尾巴一甩一甩地抽着主人求水喝,洛云松眼睁睁地看着一人一狗把他满满的桶装水喝了个空。
杨小戟看看挂钟,凌晨一点半了,他还要早起上班,回头看到洛云松和严实虎视眈眈的模样,杨小戟心里琢磨着恐怕不给点解释,他今晚就别想出这个门了。
“这样吧,明天晚上,到我家。”杨小戟写下一串地址,“想知道什么,我全告诉你们。”
洛云松扫了眼纸条,杨小戟住的地方叫华富小区,名字很土豪,实际上是一片城中村,房租低廉,几百块钱能租到一个小单间,相对的,环境当然不如公寓的好,洛云松想不明白,杨小戟看上去并非凡人,像他那种级别的精怪,怎么会住在这种廉价的地方?
洛云松忍不住道:“现在问不行吗?”
杨小戟摇头:“时间太晚,我得回去睡了。”
他踢啦着拖鞋走到门边,洛云松说:“我给你拿对新鞋子。”
天天救过他一命,洛云松心想,得找个时间好好请他们出去吃一餐饭,洛云松怀着报恩的心思,给杨小戟挑了一双最好的耐克运动鞋,杨小戟换鞋的时候,发现一对粉红色的大兔子拖鞋,抖一抖,拖鞋上的长耳朵还会颤一颤。
“哇,好可爱!”杨小戟爱不释手,洛云松自豪得鼻子朝天。
“明天见。”严实和洛云松送他出门。
杨小戟进电梯的时候,发现少了件东西,连忙探出头喊:“天天,你在哪?我们走啦!”
“汪!”天天叼着拖鞋跑了出来,粉红兔咪的长耳朵随着大狗狗奔跑一颤一颤的。
洛云松:“……”
杨小戟推推大狗:“天天,快把鞋子放回去。”
天天叼着拖鞋摇头晃脑,兔咪萌萌哒,它也好喜欢啊!
严实笑道:“喜欢就拿去吧,也没穿几次,还新着呢。”
杨小戟:“哎呀怎么好意思呢。”
两人客气几句,电梯门关上,杨小戟和他的狗带着粉红兔咪走了。
洛云松扁着嘴,有点儿伤心。
第二天,本来约好去见敖烈的,结果被台长拉着开了一天的会,敖烈说没关系那就改天吧,语气淡定得跟订餐点菜似的。
“我看这小子也有点来头。”严实放下电话,翻看这几天的行程安排。
电视台临近台庆,严实和洛云松将会作为嘉宾出席各种活动,除了录制节目,还得参加各种酒席,敖烈是必须要见的,就连洛云松也开始对敖烈感到好奇,算算时间,距离敖烈的劫难还有几天时间,他们得在劫难发生前跟敖烈好好谈一谈。
傍晚,两人一下班,直奔塑胶精怪的住处。
杨小戟还没回来,两人只好坐在楼梯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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