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恋弟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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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恋弟情结-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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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没有发现他身边的人每天都拿炙热的眼睛在看他,程恩是一个小白痴,算是服了他。
  “吃啊,施,你怎么不吃?啊,你怎么把你的排骨都放到我的碗里了?”
  程恩回神的时候看见他的碗里有小山那么高的金黄色排骨,可是孟施的碗里就剩几条青菜,可怜兮兮的,就好像是他在虐待孟施。急忙的把自己碗里的排骨夹出来,放到孟施的碗里。
  “你也要吃啊,排骨饭,要就着排骨吃才好吃,你都给我了,你吃什么啊?”
  满脸沮丧的孟施一看程恩关心的给他夹菜,本来有些酸疼的心,马上回暖,程恩的动作和关心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小太阳,照的他全身都暖暖的,本来很低沉的情绪一下子变得高昂。
  “我吃了你的午饭,这些是补给你的。再说,我不太喜欢吃排骨,你都吃了吧。”
  又把骨头夹回程恩的碗里。按住他又想回夹的手。
  “不用再忙着夹来夹去了,你吃吧,就算是帮我吃掉。”
  “那你喜欢吃什么?下次我们不吃排骨饭了,你不喜欢吃,我自己吃也没意思。”
  “嗯,青菜。我想吃青菜。”
  程恩忙把他碗里的青菜都挑出来,都夹给孟施,自己的碗里一点青菜也不剩。
  “够吗?不够的话,我们在叫一盘青菜。”
  “够,够了。”
  孟施有些眼睛发酸,没有人对他这么毫不保留地付出,只有程恩。是他比较贪心吗?要是程恩把他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他身上,全心全意地爱着他,毫不保留,不会分给程欢一点,他可以吃一辈子的青菜。程恩是一个小傻瓜,只会毫无保留地付出,他希望他是程恩付出的对象。
  程恩笑出来,孟施人真的很好,就算他们才认识几天,可是他已经把孟施当成他至交好友,有这个朋友真好,他很博学,很有气势,虽然有时候嘴巴有些恶毒,但是,他从不会对他凶,有些和小欢不对盘,但是看得出来小欢也有些喜欢他,这是一个好现象,他不介意小欢多一个哥哥宠爱,只要不把小欢抢走,不会让小欢离开他一点,他就很好商量。
  “施,我们放学后,就去买书,然后找找有没有那家咖啡馆招工?我真的想去打工,利用业余的时间,要是小欢回家的时候我没有回家,就让他先到你家做作业,让何姐帮忙照顾一下。行吗?”
  “你没必要去的,我有办法,担保你能顺利读完大学,程欢也可以出国念书,等他结婚的时候,你会为他准备好房子,车子,还有一部分存款。”
  程恩的脸上都是不信任,那要好大一笔钱,不是说说就有的,可是孟施的话很轻松,不会是去做抢劫犯吧?
  “今天晚上,你到我的书房,我有事请和你说。放学后的烹饪书买就买,我倒是很希望以后我们两个能吃上你亲手做的午饭便当,这些,不和我的胃口。”
  戳戳青菜,米饭,米饭软的粘牙,青菜太老,排骨没有入味,他怎么吃都不好吃,就连喝的果汁都有一股添加剂的味道。
  “好,我会尽快学会做饭的,小欢要补充营养,在外边吃很费钱,要是从家拿便当,会节省很大一笔钱呢。”
  孟施满头的黑线,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了。算了,榆木脑袋,真不知道他的学习成绩为什么会那么好?
  丢开筷子,拿起饮料喝一口,防腐剂的味道。拿起程恩面前的橙汁,连同他的,一起丢到垃圾桶。
  “我还没有喝呢。怎么就丢掉了,多浪费啊。”
  孟施到自动贩卖机那拿来两瓶水,拧开之后递到程恩的面前。
  “回家之后,我给你榨鲜橙汁喝,这些橙汁不好,里边有太多的防腐剂,喝多了对身体不好。鲜榨的橙汁很好喝,我榨橙汁的手艺可是很高的,保准你会喜欢。”
  “我都不知道呢?回家之后要给我榨橙汁喝。”
  “好,我们放学之后就快一点买书,回家的时候我们就再吃一点小饼干,喝一点红茶,喝一点橙汁。”
  程恩笑着,想着面对很多的小饼干,蛋糕,他就想吃。
  孟施夜宠溺的看着他笑着,他的模样就像是一个看见小鱼的猫儿,适当的奖励,抓住他的小习惯,会得到他开心的笑容,看着他笑得开朗,也就放心了。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哭得很惨,好像要哭出全身的水分一样,都不用擦,一直的流着,还不让别人发现,躲在程欢的背后,哭得很是凄惨。那时候,他就想抱着他,安慰他,至少在他的身边做他的依靠,他是费尽心机的留在他的身边,求得就是程恩从此以后,变得开开心心的,不会在流一滴眼泪。
  为他解决所有的事情,哄他开心,让他每天都会笑得很灿烂,这就是他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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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和我一起赚钱吧




  第十八章和我一起赚钱吧
  程恩看着烹饪书,笨拙的做了一道金丝卷,程欢吃了一口,绝对不再吃第二口。程恩很失望的看着程欢,他辛苦了两个小时,就吃一口吗?他吃着,很不错的啊,就是有些肉老,有些咸,外观有些难看,其余的都很好。
  “孟大哥,我要去你家吃饭,何姐在家做饭吗?”
  孟施一口一口的夹着菜,抬头看着程欢,他一脸嫌弃的看着大哥做的饭菜,把碗推得很远。
  “小欢,真的很难吃吗?我吃着很好的啊。”
  这一下,可真是把程恩的自信心打击的七零八落的,满心欢喜的做着饭,可是程欢根本就不领情,他这个做哥哥的太失败了,弟弟根本就不喜欢他。
  “你去吧,我今天没有要他做晚饭,你去的话,就和他说你想吃什么。”
  眉头一皱,程欢太不知道感谢程恩了,兴冲冲的做了晚饭,可是被人弃之一边,连一句夸奖都没有。
  “哥,你也去吧,何姐做的饭很好吃,等你什么时候手艺好了,我们再吃你做的饭好不好?”
  程恩低着头,一口一口的吃着他自己做的饭菜,摇摇头。
  “你自己去吧,我认为很好吃,我和你哥要把这些都吃掉。”
  程欢才不管,蹦蹦跳跳的出去,一路小跑,一边大声喊着,何姐,我要吃红烧鸡腿,吃鸡腿。
  程恩放下筷子,搅动着手指头。
  “施,真的不好吃,你,你也不要吃了,去和小欢一起吃鸡腿吧。我怕会害得你拉肚子。”
  孟施又把一大口菜放进嘴里,露出回味无穷的表情。
  “谁说不好吃的?很不错啊,这是你第一次做饭,有些不足实难免得,但是,和我相比,这就是很美味的,我什么都不会呢,只会煮咖啡,在我眼里,恩真的很有本事。不要退缩啊,只要多加练习,你就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家庭煮夫。”
  每天都会给他做饭吃,只要他回家,程恩的饭菜就会摆在餐桌上,那个画面,想着就会让他感动。
  “真的吗?”
  一度低到谷底的信心又一次升起来,等着赞许的笑脸上都是欢喜,也不是可以吃坏肚子,他没有放错盐和糖,没有把醋当成酱油,他吃这也很不错,小欢也许是嘴刁,才会吃不惯。
  孟施的回答是把菜盘拉到自己的面前,又夹了很多放到碗里。
  “快吃吧,吃完了,我还有事和你说。”
  这就是最好的鼓励,程恩开开心心的端起饭碗,大口大口的吃着饭。是不如妈妈做的好吃,可是这是他头一次做饭,很有信心呢。
  程欢小鬼,根本无视他哥哥的劳动成果,这一点,要好好和他谈谈,看把程恩打击的,他看着都心疼了。
  不知道感恩,这会让程欢变成一个自私的小鬼,到时候,程恩就会更加的头疼了。
  程恩坐在孟施的大书房里,有些吃惊的看着四周的摆设,有两米多高的书柜,上边码着密密麻麻的书籍,几乎都是英文的原装书,书桌上开着两台电脑,豪华的超大的书桌,做下去就会很舒服的椅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学生应该有的书房,好像是电视里演的老板,大老板才有的书房,孟施真的是学生吗?
  “施,你的书房好大啊,家里就只有你一个人,为什么要有这么大的书房?学生用不了这么大的地方吧?”
  “谁说我是学生?恩,你要了解我,走入我的生活才行啊。”
  孟施拉起程恩,做到他书桌后边的椅子上,一手撑着桌子,一手在他的身后,形成一个半圆形,圈住程恩。
  “那你为什么读书?啊,对了,就算是今天是第一天上学,你也不应该在课堂上睡觉啊,老师一直得看你,我还真怕他会把板擦飞过来砸你。你也真能睡,从第一节课就开始,一直到放学,只有课间得十分钟,午饭的时候起来,其余的时间都在睡觉?昨天晚上我们走了以后,你又出门着吗?我怎么不知道?”
  孟施一笑,拉着程恩的手放在鼠标上,让程恩的手在他的手底下,说是教程恩上网炒股,现在吃一点小豆腐,程恩的手比他的手小了一点,摸起来很细嫩。
  “我昨天凌晨三点多睡的吧,具体的时间我也忘记了。”
  点开美国股市,现在那边还没有开盘,先看看东京的股市营收情况,靠近程恩,近道一低头就可以吻到他的脸。
  “为什么啊?你失眠吗?要不要看看医生?这怎么行?睡不好觉的话,你就会很容易生病的。”
  摸摸他的额头,捏捏他的手臂,怪不得他这么瘦,谁不好觉,吃不好饭,怎么能不瘦?真是的,他要是有什么好办法就好了,孟施就不会很痛苦了。
  “恩,你是不是很想赚钱?”
  程恩点点头,叹息一口。
  “今天你也看见了,我们去买书的时候,那些咖啡馆,超市,都不要小时工,我想去工作,打工,可是,一家都不请人,我想赚钱都不行。小欢又需要很多的钱,这可怎么办?我一点主意也没有,施,你有朋友是开咖啡馆的吗?可不可以介绍我去打工?”
  “你要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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