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断断续续补了些课,电影的,文字的,也会有意地引着身边的朋友闲聊他们感情的种种。他悟性本来就强,渐渐积累之下,再非昔日吴下阿蒙。
叶修还没看清的,他已经看得分明。
他原以为叶修是喜欢他,如今看来,却并不是。
喜欢是能带给人欢喜的东西,会快活、欢愉、激荡。可以随心所欲地停留在当前。
喜欢是不会有煎熬的。
但叶修又怎么会知道呢?就算他被称之为神,但论到感情一道,只怕连在校学生都比不过的。
而这事也不是旁人可以相告的。
只能让时间慢慢地告诉他,现在的心情,到底是什么。
只有当他真正搞清楚自己心向何处、心归何处,那时候,他们才可能真正有一个结果。
周泽楷知道自己不是真正地豁达大度。
他对叶修说“不绑你”,不是他不想绑,只是他太清楚那是叶修唯一可能接受的条件。再多一分,都是不成的。
一个多情而生动的明明便可叫马路神魂颠倒,一个这么特殊这么矛盾的叶修又怎么可能不叫他乱七八糟。
他只是尽量表现得平静得很,理智得很。
马路为明明疯了,他扑向明明,用绳子把她绑起来。他枪杀了他的犀牛图拉,用刀子挖出它血淋林的心脏,他对明明说: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后的东西,图拉的心,和我自己。
那样疯至癫狂,却可以理解。
其实就是用最极端的方法将自己永远跟对方联结在一起。
不过周泽楷不是马路,他理智得多,且绝不会失去自信。
他有章法,懂得策略,能够按部就班。剩下的,便只是克制和忍耐。让时间来为这一切作注。
雷点醒目:叶修哭,小言风
【周叶】Addicted70
叶修这天工作的时候,少有地走了神。他不太想心事,在荣耀之外他也没什么心事。但今天却不可避免地要想了。
有一种方式可以让他们平和地彼此喜欢,所以,他接受了。
但,这事带来的后遗症却让他有些始料不及。
梦的耻度也太破表。就算是他这种人,也没法若无其事地开口跟周泽楷谈起那个奇大无比的脑洞。
很久以前看过的东西竟然以那样一种形式出现在梦里。那样地不合时宜、乱七八糟。
是因为看不到未来吗?
可是,即使没有未来,又怎么样呢?也就是最自然的、很可接受的一种发展罢了。
不需要太多的情绪波动。
经历过的比这严重的事多了去了,哪有什么过不去的坎?生活不就是这样?坑坑洼洼再自然不过,走过去也就是了。
对外物,他一向没什么执着,也不会让自己执着什么。即使是一叶之秋,都不是不能放弃。
换成是人,会有不同吗?
有坐着等待的客人跟旁边的人谈起上班的见闻。
“今天医院里送来个中国人。车祸,重伤。看那伤势不太可能活下去。倒是真可惜,皮肤几乎跟我们一样白,脸又那么好看。看着怪可怜,好像家不是这里的,身边没一个人陪着。”
叶修走过去,问她是否记得病人的名字。
“记不清了,就记得是三个字的。”
“是你认识的人吗?”看到对方凝重的脸色,女人自动又描述了下病人的特征。
“谢谢。”叶修说完这句话,就走了出去。
坐进出租车的时候,他一向稳定的手指,微微有一些颤抖。
这样的事,发生过一次,是在十一年前。
“少年你不要太猖狂,人生的路可是很长的。”那个最好的朋友这样说着。
人生的路可是很长的……
如果人生的路真的能有很长……
那时候,又怎么会知道,其实是人生苦短?
有着真实温暖温度的人还没来得及绽放,就变成了一钵骨灰,捧在手上,薄薄轻轻。
是这样的尘埃落定。
他向护士描述了病人的特征,护士手指向停尸房的通道:“那边!”
几个工作人员正推着尸体走在那条又长又暗的通道上。
在生老病死的无常里,人类渺小如同蚍蜉。
再多的思虑,也在这一刻,显得无谓。
叶修的时间本来是凝固的,被一层透明的膜裹住,隔绝了时光的侵蚀。可是现在,却开始了缓缓地流动。
他的表情并没有变,他什么时候都不会有太多的情绪表现在脸上的。
在那张安静得近乎冷淡的脸上,那双仿佛水墨画成的眼珠似乎仍是新墨未干,竟像是会流动的。
再仔细一看,才发现流动的不是黑色的墨,而是透明的水。
如果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所谓的轮回不这样一再地复现,无论是什么事情,他都愿意去做的。
无论什么事情。
结果,是一场乌龙。
无论有多少相合的特征,移动床上的人不是周泽楷。
揭开白布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张陌生的脸。
他本不应该这么轻率的。
周泽楷有不同于众的外貌,本来不太可能有人一连几条特征都跟他重合的。不过世界这么大,有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呢?
走出病栋,活生生的影像一眼之间便已映入。
周泽楷无论站在哪里,都足够醒目。
周泽楷说:“听人说,你在这里。”
阳光照在他身上,他整个人也像是会发光一样。
仍旧是熟悉的眉目和神情。
这张脸是有缺陷的,在左眼角下方,有细微的斑点。活人总是有缺陷的。
他们向彼此走近,然后,伸出手来,拥抱。
周泽楷没有说:“叶修,别哭。”
他没看过叶修情绪性的眼泪。即使在叶修生命中有不少很值得哭泣的事情。但他只是不动声色地吸纳进去,在身体里面静静地成为养分。
但是现在,他看到了。
或许他真的有点恶劣吧,他喜欢那双漆黑眼睛里还没完全收起的亮光。
心疼,但是,喜欢。
【周叶】Addicted71
周泽楷的温度,周泽楷的体味,周泽楷呼出的气息,会收拢的手臂,鲜少变化的表情……这些东西,都在这一瞬有了特别的味道。
这些只能称之为平常的并非新生的东西,其实,正是构筑起真实生活的不可缺失的元素。
而只因为这些东西还能这般平淡地存在,就能让人感受到满足。
这是并不熟悉的感觉,想要得出什么具体的归纳估计是不行。
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
想和他在一起。
这是目前能得到的,最简单最直接的答案。
搞清楚这个,那么也就可以了。
叶修的唇角轻轻勾了起来,眼尾挑上去的一弯小月牙也弯得更深了些。是他一贯的微笑的表情,但又有些微妙的不同。
从那眉眼中,透出一种光来。这光将眉线描摹得更分明了些,见出特殊的清黑。又让眼瞳无端生色,如同温润羊脂玉缀上两点清墨。
让人想到把凤仙花揉碎而得到的一种红色浆液,是一种敛着却又饱和着的鲜润,可以轻易地与红楼里宝玉看到的那些不可言说的事联系到一起,却又不黏浊,还带着股清味。
说得直白点,这轻轻一笑,是将颗葡萄顶端浅浅剥开一点皮,视线所能看到的清透和多汁。但这浅浅一点是决计不够的。它是种邀请,叫人把他剥得更深些,揉得更碎些,让汁液淌散开,直到满手满掌的甜汁淋漓。
这充满感官意蕴的滋味微妙地散发出一股大麻的香气。
他拉下周泽楷的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然后,他的手往下,拉住了周泽楷的手。
由手腕处向下滑,细长的指节擦过掌纹,渐变成掌纹之间的一分分贴合,最后,是指尖相触。
叶修的手是有些凉的,周泽楷的手却挺热,但这样的联结,最后总会熏染成同一的温度。
古语之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又有一首打油诗说:你来自云南元谋,我来自北京周口,让我牵起你毛绒绒的手。是爱情让我们直立行走。
无论是哪一种说法,隽永的或是谐趣的,总归,牵手这件事是有着些与别不同的意味的。
“走吧。”叶修说。
这是他们第一次牵手。
他们就这样走出了大门,走上了街道,没有放开。
当然他们是惹人注目的。他们那么好看。周泽楷是一眼可望见的明朗挺拔,入了眼,就擦不掉。叶修是谜一般的暧昧慵懒,那种流离晃漾得要淌不淌的情态,煽动起一些歇斯底里的东西。
他们在人们的视线中行走,可也只像是走在自己的世界里。
像在月亮上,只有两个人。
周遭熙熙攘攘,耳边却寂然无声。
阳光洒在沿途的树影上,将他们头顶的叶片映照得近乎透明。
有首歌里幽幽唱着:谁能凭爱意将富士山私有。娓娓道着一个词人对一个歌手数十年求之而不可得的痴恋。
他的才情与他的妖娆在无数人眼中都是天作之合,可惜,他只是将花瓣铺满了心里,他的富士山终究归了别人。
谁说富士山不能私有呢?如果,能将自己站成另一座山的话。
是有一种方法的。可以沉恒稳定地驻在同一块土地上,在“众鸟高飞尽”之时,“相看两不厌”。峰顶云巅,是天玄地黄的大风景。
山与山是可以延绵起来的,用人类的语言,就是牵手。
人们抬起头,便能看到连成一片的鲜润的雨过天青色。
周泽楷是只要自己认定了的事情就会做到底,任你纷纷扰扰我自岿然不动。叶修则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人咒也好骂也好怨也好,在他那里都只如过耳轻风,一点儿痕迹都留不下的。
不怎么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两个人凑在一起俨然天残地缺,管人怎么指戳呢,兀自坦坦荡荡。
叶修没问周泽楷的意愿,他决定了,他就要对方跟着。要是跟不上,他就会拉他。要是再跟不上,嗯,会存在那种情况吗?迟迟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