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给遮住的,即使有车,精灵王绝对是在车上站着!站着!
还要变换按照季节换衣服和配饰,从当初的震惊到现在麻痹,蕾琳觉得自己以前过的日子根本不叫日子,来自精灵王衣帽间的深深刺激。
蕾琳觉得自己要从对方身上找到一个平衡点,不就是后来拥有一片森林的皇家守林人,顶多就是林子大的装得下一个国家,有什么了不起。而且这林子不就是这群林子长得样子奇怪些,颜色偏深一些,还有些特产,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后来随着精灵王去树林巡视,蕾琳收回之前皇家守林人这一称谓,这片森林简直是吃了药啊!
长出来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尽管见多识广的霍德华小姐,还是震惊的嘴巴可以塞下苹果。如果她能化成人形的话,那蜘蛛手脚长度都是她的身高了,那嘴巴肚子什么的……比她当初买的昆虫图鉴还要清晰。
于是乎如果有人能看透霍德华小姐的本质,就可以看见蕾琳此刻是紧紧的扒在精灵王的手指头上,即使她现在不是人样,但仍不能阻挡她对这个世界生物忽略不计。
这片林子有着自己的名字被称为大密林,作为大密林的森林之王,即精灵王,对待他的子民是十分尽责并且尽心的。
作为见证精灵王多次搬家在搬家的蕾琳,觉得自己对方确实很尽心的在搬家。
听说隔壁那片地的精灵,对于这种举措所持有态度,倒没说什么,最多就是寄信一次比一次远。
那位精灵蕾琳倒是见过几次,是一个黑褐色头发的精灵,据说这两位精灵的关系交情十分不错。但是这两位精灵属性却十分不爱走动,据说数十年能见上一面都算得上是十分了得。
明明看起精灵们都是十分热爱热闹,而且动不动就隔三差五办几场聚会,也许是因为搬家越搬越远不好找并且一次比一次路途遥远吧。
作为一枚戒指,蕾琳觉得自己目前的日子算十分不错,每日能出来看看风景,不用担心三餐,抛去走不上四处这一点,蕾琳还是挺满意的。
如果不要隔三差五出去看看大密林特色产物,蕾琳会觉得自己更加开心。
也是得益于自己是枚戒指,蕾琳学习了精灵语,原本蕾琳觉得自己十分具有语言天赋。但是当蕾琳偶尔一次听到精灵王在读史典,第一次了解到语言的魅力,远胜于文字的魅力但是完全听不懂后,蕾琳觉得自己当初的基础几乎全作废。
当自己不再是以往正常作息时间后,时间对于蕾琳来说不再像当初那样,蕾琳是十分欣慰,如果她要是能用这样的时间去研究祖上所传的炼金典籍那必定是极好的,但是现在这番摸样,没手没脚。
不过每天看着这一颜色,霍德华小姐觉得也还是能弥补自己受伤脆弱的心灵。
但是好景不长,据说是北边的战役打响了,作为一国之主的王当然要出场。由于成为了戒指蕾琳自己已经模糊了时间的概念,所以蕾琳说的这个好景不长,已经是她成为戒指过去了一百多年的时间,为此长湖的镇长都换了好几代,所以蕾琳每次见面都十分感慨,这变化都十分大这一次和上一次感觉都不像同一个人。
由于战火的纷争,周围的几族互相结盟对抗来自北方的暗势力,精灵王也响应盟军的号召,加入该队伍响应号召。
作为精灵王最喜爱的戒指,霍德华小姐她上战场了。
这一份深深的厚爱,让蕾琳饱受摧残,当初蕾琳见到了脸大如盆的蜘蛛就该知道,不是所有的生物,都能按照她以前的常识进行衡量和判断。
比如现在蕾琳看着精灵王拿着宝剑在与龙进行决斗,就是以前童话书说的骑士与恶龙斗争,拯救公主。但蕾琳看眼前这个,她觉得胜利的奖品不会是公主,而且这龙的体型与以往童话中说的差别,也许童话书说的还是有些依据,只不过流传的都是浓缩版本。
不过书中都没有描绘,龙的样子,只是说有些能够喷火,有些能够飞,但是面前这个又能飞又能喷火还无比巨大的龙还会说人话的这种,蕾琳表示书中绝对没有提及过。而面前这条龙它全部做到了,并且对方把握的语调比她还好,蕾琳觉得自己无话可说。
即使不明武力的蕾琳也看出来,精灵王在这个巨龙的攻势下渐渐处于劣势,而且听这条龙说道一些私密的事情。
曾经的战事,使得精灵王损失了大量同族,而他的父亲战死在那一场战役,被刺激的精灵王虽然看起来攻势凛冽了几分,但并没有有给对方造成几分实质性的伤害。而且对方拥有一层厚厚的鳞片覆盖,曾经砍兽人蜘蛛石头怪跟收菜的剑,在这条龙身上只是像她以前划玻璃那样,没什么印子但是声音着重。
作为精灵王喜爱的戒指,蕾琳觉得自己虽然没有上升到对方是必不可少,但是作为相知相伴多年的互相依靠,蕾琳觉得自己有必要能够做什么。
但事实上,蕾琳如果能做上些什么,这些年也就不会这样了。但是蕾琳想做什么,但这个样子着实什么都做不出来,所能做的也就是颗宝石最基本的,闪瞎到对方的眼睛……唔……对方的眼睛好像比自己大上很多倍啊。
蕾琳还是要尽可能晃到对方的大眼睛,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而对方是能上天还能蹿地喷火的龙,而且这还是一条十分聒噪的龙,精灵王吃不消是必然。但是对方却能够支撑如此之久,让蕾琳不得不佩服,但是十分想发挥自己作用的蕾琳仍是没有让对方能够注意到自己够闪够引人瞩目。
西方黑暗文学中描述过,龙这种生物十分阴险狡诈,所以前前后后挑战龙的骑士无数,最后能成功的只有一个,营救公主拯救公主。蕾琳觉得精灵王这么顶好的样貌,也许可以作为一位娇滴滴公主,等待勇敢的骑士砍掉巨龙,逃出魔窟。
事实是,公主和巨龙打的不可开交。
不停喘着粗气的精灵王,仍然举着他的宝剑,面对面前的巨龙。刚刚那条巨龙又喷了一次火,精灵王的铠甲早就已经残破不堪,而被龙火灼烧过得土地皲裂,焦黑不堪,蕾琳不敢想象如果精灵王没有躲过刚刚那一击,会怎样。
按理说刚刚那一击后,不该马上就能进行下一击,但对方还是使出了那一招,刚刚消耗过多的精灵王此时完全无法避开。
当面临真真正正这一刻来临时,霍德华小姐所想到的是自己既然能够应付坩埚,所以面前这个应当还是可以的。于是精灵王以为自己会葬身一片火海,结果是万万没想到,喷火的龙也没想到,于是下一口它噎住了。
作为一枚神奇的戒指,蕾琳十分有权利的保持她的沉默,作为不信邪的巨龙,再次与精灵王交手了。
而作为如此的霍德华小姐万万没想到自己与精灵王的见面,充满了惊心动魄,而作为好不容易把巨龙斩杀于剑下的精灵王,表示自己怪不得每次戴戒指是如此别扭。
合着这枚戒指是个姑娘,而且一带就是一百年。这位姑娘直接扑到了精灵王的身上,把筋疲力尽的精灵王给砸晕了。
晕之前的精灵王所见到是就是一片白色,以及白色下面的蓝色。
作为承受龙火的蕾琳,从戒托上滑落,然后砸晕了自己……
chapter4
记得关于金属以及合金硬度比较方法,常用的是这种方式。两块需要比较不同材质的金属,相互摩擦,一块所能在另一块留下划痕的,就是硬度更强的金属。这种方法仅用于不具有元素太活泼以及非腐蚀性金属。
所以同理,精灵王与霍德华小姐两者比较,最先醒来的是霍德华小姐。
作为一个精灵王,虽然他体魄强健,但是先前无比激烈的战斗,已耗尽精灵王所有的气力。如果没有霍德华小姐的出现,精灵王还是可以撑住得自己最后风姿。但万万没想到最后会有这么一出,是他低估对方黑暗势力,戒灵竟然藏的如此之好,精灵王不得不十分心不甘情不愿的瞌了那双翠绿色的眼。
最先醒来的霍德华小姐,自己是十分尴尬的,作为英格兰淑女,必有的矜持是大英格兰帝国所必须的。但是光溜溜的霍德华小姐决定将矜持抛于身外,从身下人身上,给自己弄出一条曾经风靡整个地中海的古罗马款的裙……即便溜溜的走着风。
精灵王虽然斩杀了巨龙,但是代价却十分惨烈。
当初精灵王与盟军相商,他带一小部分精英从北面突进,没想到的是北面有巨龙伏击,所带分队战到只剩下精灵王一个人,苦苦支撑战局。
而战胜巨龙的代价,抛去身上的伤不说,精灵王还失去了他的半张脸。
蕾琳·霍德华小姐看了一下自身条件后,只能让昏迷的精灵王默默继续无私奉献,粗糙处理后一部分,蕾琳停下继续扒精灵王所剩无几的衣物,看着还有一大部分无法处理的伤口烦了愁,更加糟糕的是精灵王因为伤失血等并发引起了综合症。
除了焦土焦炭及被砍死的巨龙,蕾琳决定将龙这种中土物种划为永久性黑名单,还记得这块地最开始还有树有草有颜色,而现在看着这一大片冒着烟的地,蕾琳很糟心还不如没有嗅觉。
精灵王有意识睁开眼睛是三天后。
所入目的景色是霍德华小姐身着迎风裙,豪放的拿着他那把断剑披荆斩棘。精灵王默默的转开了头,不等等……她刚刚那个劈的是龙!于是看到了某空……的精灵王十分淡定看向了寸草不生的远方,铂金色头发下的尖耳染上绯红。
而此刻蕾琳正在专心致志切着龙肉扒着龙皮,皮糙皮厚有个好处那就是不容易坏。作为中土大陆第一个吃龙的人,蕾琳是第一个,精灵王是第二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当时精灵王情况十分不好,即便一百年不曾用本行的蕾琳还是能准确分析一二,但是周围已经被龙毁得十足十。精灵王是不可能被打成包裹的,心细的蕾琳把精灵王藏在了巨龙身下,对于巨龙没有沾染上寄生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