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预了有这一个结果,踏上台板,就要由头到尾的将这戏做完,直至完场、向观众谢幕。
「我陈秋难得奉陪,你怎可以这麽不赏面,林春。你啊,除了会读书之外,还真是呆子一名。在一段关系之中,只要你觉得不高兴,然後拂袖而去,那就可以了吗? 将所有事当成没有发生过,再无耻地如常生活下去,我从来不知道你的适应力会如此强。」
林春就好像一只被人用草绳五花大绑的螃蟹般,彷佛在烈日下以垂死的姿态拗著蟹蚶,死死地挣扎扭动,他的手肘曲起来,毫无章法地扭动著,身体一动时,那肩胛骨便整个突起来,显出衣服下那骨感的身子,拳头不时因为激动而乱挥,把门板打出嘭嘭的声音。
他无法离开,亦不愿意回应陈秋的话。陈秋在他耳边低说 :「这场游戏的玩家有两个,只有当两个人都同意退场时,游戏才结束。你林大少爷现在说不玩,亦要看看本大爷我肯不肯罢休。不,决不。」陈秋稍松开手,然後两手从後抱著林春,林春感到陈秋双手搭上他的肩、搁在他胸口前,然後听见陈秋也低哑的声音说 :「我还未想玩完这场游戏。」
「但是,再玩下去,可能就不再是游戏。」林春心底的某一块被陈秋的话语触动了,他想起陈秋很多种不同的面貌——陈秋拿著一包包雪藏速食、说自己的存货比便利店还多 ; 陈秋打开坐地的储物柜,秀出里面一个个杯面 ; 陈叔那日离去时,陈秋一个人愣愣地坐在饭桌旁,空洞的眼睛直望著桌面,还有陈秋向他说,关於母亲与父亲相识、以至分手到病死的那些事儿……
一想到这儿,林春就不由得停止挣扎,他有种冲动,想握著陈秋的手,但他知道他这个举动会透露出什麽信息,所以他不敢,只好两手僵直地垂在身旁。
「我不知道。但我不想这麽快就玩完。」陈秋的头窝在林春颈侧,贪婪地呼吸著林春的气味。那是怎样的一种气味呢? 隐隐有一种廉价沐浴乳的香气,和著些许汗味,还有一种只有陈秋才察觉到的气味。
一嗅到那种气味,陈秋就会想起家,那个家的饭桌旁虽然只会永远坐著两个人,但是桌子总能天天转出不同花样的家常菜。那个家有洗洁精的味道、饭菜的味道、柚子蜜那清甜的香气——这种种味道,有的是陈秋从未拥有过的,有的是陈秋曾经拥有过、但丢失了太久、以至他自己都忘了原来他曾经在那些气味之下生活过。
他不想玩完,不想和林春玩完。
林春默默地想,「这麽快」? 有多快? 没错,这段日子真的很像过得好快。Time really flies。 第一次替陈秋做饭,好像还只是前几天的事那般,他还记得陈秋当时如何失掉方寸,为他翻找米桶,他还是第一次见那个狡黠的陈秋像傻瓜般站在原地,什麽都不懂做。但是,他从来没有觉得陈秋将他当成佣人般看待与利用。当林春看见陈秋因为他所做的饭菜或柚子蜜而展颜时,内心就会感到很满足,也许这是一种被人需要著的幸福感。
林春就是这麽一个没有个性的人。平常,他的存在如同空气一样,没有人会在一早起来吸入第一口空气时说 :「我真是幸福,因为我刚刚吸了一口空气。」因此,只要林春被人需要著,他就身不由己地感动起来,而要达成对方的期许。母亲希望他有出息,他就要有出息,所以他读书补习学琴,事实上无论是温习或钢琴,他都不太喜欢。陈秋希望他可以为他做饭,林春就隔天上去为他做菜,陪他做这做那,甚至跟他不清不楚地纠缠。
如陈秋所说,他林春也是这个游戏的玩家之一,他是否也有资格退场? 他想要退场吗?
他想要退场吗?
「这不是一局游戏而已吗?」林春的语音带著一丝难以察觉的颤抖,好像那些接收得不清楚的收音机频道 :「游戏总是很快结束,就好像玩一局扑克牌、下一盘棋,几分钟就玩完了,然後再开新的一局,所以玩游戏的人不应该对游戏的完结感到不舍。只有完结一场游戏,才可以开始新的游戏。不要说是玩扑克牌,就算是一大群人在海滩游玩,无论如何,最多玩到日落时,大家总要离开。」
「但是我不想玩完,不想。」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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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41(美攻平凡受)
…於是今天也上来更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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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玩完? 不想玩完?」林春沉吟著,反覆咀嚼著这四个字的意义,他的手掌抵在门板,彷佛思索著要不要立刻推门而出,可是他落寞地盯著那银色的门柄,手柄乍看是闪亮的,但上头已刮上几划痕迹,虽然很浅淡,但门柄已不可能再变回昔日的光滑无瑕,即使再被人扭著、旋开一百次,那人的掌心也不可能将门柄再磨光。
「陈秋,不由得你想不想再玩下去,而是我们玩得起吗? 再玩,就不只是一场游戏,而是责任。责任。责任这两个字的笔画不多,但是背上身,就好似千斤那麽重,我和你背得起吗? 现在我们还年少,所以只背上那一点点责任,似乎很轻、没什麽难度,但再过一段日子,不同种类的责任愈来愈多,压得人也不想生存下去。现在这一份责任不是必然的责任,这种责任和要去工作、要去赚钱,是不同的,我们有权去丢弃这种责任。
「如果现在停手的话,我们还可以回到之前。然後找一个平凡的女人生孩子,凭著大学学位找一份一万多元的工作、多做几年之後因资历加深而拥有二万多元的薪金,再用这笔钱养妻活儿,养父母……是,这种生活没有激情、没有美感,没有丝毫的感动,只是一份流水作业,但流水作业的好处就是容易适应,不需要想太多事,我们只要像一只脖子绑上粗绳的黄牛,年年月月的顺时针拉著石磨转转转,转到老、到死那一天就行了。
「你之前说过『没有脚的小鸟』,然後说被家庭束缚的人某程度上是轻松。如此一来,我看你亦很明白这个道理。」林春想,如果现在停手,他们的那一段日子就会好像门柄上一两道不深不浅的刮痕,在很多很多年之後,仍然是那一两道刮痕。
但是,在那时,再用手轻柔地抚过那道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刮痕,以指腹摩挲著那凹凹凸凸的平凡触感,脑中记得的永远是十七岁那年、两个荒唐少年共同编织的一段如梦似幻的生活,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呢?
「为什麽要想责任? 我们才十七岁而已,还未成年,今年的生日还未过,责任责任,谁又能保证我们可以过多少日子,谁知道我们的日子能否长得足以构成日後的责任? 这一刻,我只是想这样做而已……」
陈秋扳过林春的脸,凑上,以唇封著他欲言又止、翕动著的薄唇。他们在床上缠绵了很多次,但是从未试过接吻。陈秋最喜欢在林春的颈、锁骨落下无数轻吻,但是从来没有碰过他的唇。大概是因为男生和男生接吻,真是一件奇怪透顶的事。
林春不知道陈秋是怎样想的,但他自己却记得一句话,那是很小很小的时候,一个同班小女生对他说的话。那幼小的女孩当时紧张兮兮地说 :「林春,你知道什麽是接吻吗? 接吻呢……我曾经听过妈妈说,原来只是可以跟自己喜欢的人做啊。」
道德观念和一些最重要的价值观,比如说好坏、善恶,都是在一个人最小的时候就建立出来,这往往是最根本、而又是最深刻的教训。林春也不例外,所以他一直傻傻地记住,接吻是只能够和喜欢的人做而已。
到了长大一点,他再想,什麽是「喜欢」? 「喜欢」和「爱」是不同的吗? 何时知道自己喜欢一个人? 由不喜欢到喜欢的过程又是怎样的呢? 这一秒未喜欢,下一秒是不是忽然就喜欢了?
接吻的地位近乎是神圣的。因为人可以跟不爱的人做爱,比如是妓女接客,男人上夜店打野,他们不喜欢对方却能够跟对方做爱,与对方的身体作最深入的交流。可是,他们却可以选择不与对方接吻,彷佛那两片唇就是圣地,一旦踏上了,就如同证实了某一种信仰。
当他和陈秋在床上交缠时,林春常常想起儿时的那个女孩,如果他见到那个女孩,他会问 :「喂,为什麽我跟一个我并不喜欢他、而他亦不喜欢我的男生,能够如此相拥呢? 为什麽在他捉住我的下身时,我第一个反应不是抗拒,而是搭上他那跟我一样单薄的肩呢?」
陈秋却吻了林春。他们的唇双贴了几秒,那几秒却放大了好多好多倍,令林春在一刹之间思考了很多事。陈秋放开他,鼻尖有意无意的摩擦著他的,那双眼底深如黑潭,潭底下有一两点亮光,在黑暗之中愈发显得刺眼,林春能够看得清陈秋的双眼皮有多深刻,睫毛黑亮而长翘,那实在是一双教人难以推拒的眼睛,所以才能林春为之著迷了这麽久。
陈秋的双眼,就是林春的答案。
林春带著一分无奈、认命的心情,悠悠合上眼,在黑暗中感觉到陈秋的唇再次贴上他的,试探性地轻吻几下,然後再吸吮著他的下唇,像吃糖果般,时而轻吮著,时而咬著、时而舔著,然而那到底不是小孩子的玩意,因为吃糖果是不会吃得浑身发热的。为什麽会这麽热呢?
林春呆呆地想著,自己好似吃了迷幻药般,去到了一个很美、又很陌生的境地。那里有他未体验过的事物,让他全身发热,好似在烈日之下绕著运动场跑圈圈,热气从地下蒸腾上来,尤如无形的锁链般缠著他的手脚,好热,但有一种被人拥抱著的安全感,对了,那一定是因为陈秋现在正紧紧拥著他,贴著他的身体。
睁开眼,林春偎在陈秋肩上,眼前一片晕眩,看也不敢看陈秋。
「如果不想游戏完结,那我们就来改变它,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