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爱情真的可以把一个人变得卑微,卑微到无所不能。
“嗯,我爱他。”麦影西走近一步,静静地看着陈杰,用一种坦然的,祈求的,温和的目光,看着他,“你放我走吧。”
陈杰沉默,“为什么我要答应你?我应该拆散你们才对,你该知道,当初在学校,我追你追了多久。”
追了多久,追得多狼狈,他是确确实实喜欢过麦影西,也许最开始只是赌气,而是,感情到底是什么时候从浅转深的,他意料不到,却早已避无可及。
“为了,你曾经喜欢过我。这个理由,够不够?”
麦影西一字一句,望进他的眼睛,用一种奇异的语调问他,“如果你但凡,对我,有过真心,为什么,不用这次成全,来给那份纯粹画一个最后的句号?”
陈杰没有答话,他垂下眼眸,那条不知合适多在脸颊上的伤疤显得狰狞而又脆弱,他也不过才二十岁,和叶枫差不多的年纪,此时的他们,都应该在大学校园里,学习,打球,谈论着大一新生那些漂亮的女孩子们。
可是转眼,却已经枪火纷飞,此去经年。
一年之内,多少人已经面目全非。
“你走吧。”终于终于,陈杰侧过身,将微敞的房门让了出来。
麦影西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流了出来。
她擦过他,向外面走了过去,走到门口时,突然折返了回来,张开双臂,狠狠地抱了一下。
“你自己多保重,当初我们寝室的女孩,不知道有多少看着你的照片发花痴呢。别放弃自己。”说完这句话,她又极快地松开他,大步朝外面跑去。
正文 (两百六十一)私奔(2)(三更)
身后的陈杰,会有什么表情,麦影西不会知道,她只是往外面跑,顺着人流,逆着那一阵一阵袭来的火光,一直跑一直跑,她终于看见了他,雷皓天站在这座郊外别墅的花园里,他的身后,有无数腾飞的星火,映着他苍白的脸,严峻而苍白,明明是巍然有力的,又仿如琉璃,让人不敢错目,唯恐一缕刺目的骄阳,也能在你的交睫间,让他消散。
看见麦影西后,雷皓天的表情也是一愕,她就则样突兀地出现在交战的当口,看着流弹与火光从她身侧簌簌而过,他几乎想也不想也跑了过来,猎豹一样的身躯,优美而蕴满力量,他直接将她扑到了地上,躲开了从后面弹起的碎屑,“你在干什么!知不知道子弹是不长眼睛的!”雷皓天怒极,将她压在地上,几乎是劈头的一顿臭骂。
麦影西怔怔地看着他,被他困在双臂间,她想说什么,可从方才起就在眼圈里徘徊的泪珠,却哗哗地流了下来,她抬起手,抚着他略青的脸庞。半天,才挤出了一句,“你怎么那么瘦了”
雷皓天怔了怔,刚才满腹的话,突然变成了无言。
恳“影西”
麦影西却猛地抬起头,在他还未反应过来时,封住了他的唇,在这样一个混乱的场合,一切都不需解释,一切都不需明言,她只是狠狠地吻着他,咬着他冰凉的唇,他口中的薄荷味,他的怔忪,他的削瘦与久违,手也攀附着他的脖子,想让双方的距离近一些,再近一些。雷皓天后知后觉,之前所有的顾虑所有的打算,也在她吻他的那一刻,分崩离析,他开始反吻她,用更激烈更汹涌的吻,去夺回被她抢走的主动权。
他无所不能,可是,他们之间,真正勇敢的人,却是麦影西。
让身后依旧是不断的奔走声,爆裂声,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确定,可是,没关系,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只有彼此,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一切都变得很轻飘,无足轻重,皆可失去。
麦影西不知道这个吻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在近乎空白的窒息后,他终于松开她,从上而下,俯视着她。
那双幽若寒潭的眼睛,深邃,漆黑,宛如浩瀚无边的夜色,没有边际。
“我们走吧。”麦影西迎着他的目光,很坚定地说:“去一个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我们一起走,就现在。”
雷皓天的眸光动了动,温柔从眉梢眼角浅浅逸出,终于蔓延到了唇边,弯成一缕笑。
“好。”
君子一诺,万般俱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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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私奔的梦想吧。
麦影西抿着笑,看着在旁边开车的雷皓天,心情雀跃得好像要飞了起来。
那边是一片狼藉,这么大的动静,这几天的媒体肯定不会安宁,也不知道该怎么善后才好,不过,叶枫应该能收拾妥当吧,雷皓天说,叶枫已经安全了。
哎,叶枫这个孩子,总是要给别人收拾烂摊子,真是杯具。
这样想一想,他们这样离开,真的太自私了,可人生在世,总是要自私一次的,你不能总为别人活。
“在笑什么?”
明明没有转过头,他却依旧把她脸上的笑容收于眼底,语气是宠溺的,却装出了嗔怪的模样。
麦影西将头一歪,靠在他的肩膀上,望着窗外迅速划过的风景,有点不厚道道:“琳琅在订婚仪式上抢走你,我却冷不丁拐着你私奔了,你说,琳琅会不会恨我?”
“会。所以,如果你不想被她追杀,现在返回还来得及。”雷皓天一本正经地回答了她这个问题,方向盘一转,就要返回去。
麦影西赶紧扑过来,无尾熊一样扒拉着方向盘,可怜兮兮道:“不要,我好不容易将你拐走了,还不允许我先享受享受胜利的果实啊。”
雷皓天笑。
“对了,你身上有多少钱?”
又开了一会,眼见着B市已经被甩到老后面老后面,他们上了去西北的高速公路。麦影西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这个头等大事。
她是身无分文的,这套衣服都还是找刘晓红借的,油表上显示的存油不多了,不过,看雷皓天的样子,似乎也没带钱在身上。
他倒是穿得衣冠楚楚,外套已经在上车的时候信手脱-掉了,方才滚地时沾了一身的灰,里面只剩下一件白色硬领衬衣,袖子捋起,不过,那块手表似乎还值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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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钱也没有。”果不其然,在麦影西猜测的时候,雷皓天已经镇定自若地回答了,“不过,手表应该值几十万吧。”
他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又加了一句。
正文 (两百六十二)私奔(3)(四更)
麦影西嘿嘿一笑,心思就这样被雷皓天轻易猜透。
下了高速公路,他们一路往西,在经过下一个城市的时候,雷皓天便要将那块手表拿去换做现金,却被麦影西拉住了。
“还是等到山穷水尽才变卖家产吧,哎,你一和我在一起,就要砸锅卖铁,回头被别人知道了,别人会戳着我的脊梁骨,说我不会理财的。”麦影西煞有介事地说。
雷皓天哂然,她虽然装作大女人的样子,在他眼中,却是一个逞强好胜的小妻子。
恳“好,如果不变卖家产,那么难道我们要去找工作?”他有点好笑。
当然,堂堂工商学硕士,雷氏企业的大总裁,天才操盘手,还不至于找不到工作,问题是,他们这样莽莽撞撞地出来,既没证件,也不能随便暴露行踪,只怕只能找一些低等的体力活了——而即便是体力活,只怕也是需要人员担保的。
麦影西蹙眉想了想,然后,非常豪气地拍了拍雷皓天的肩膀道:“放心,我养你。”
让雷皓天失笑,笑容却说不出的溺爱与温馨。
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人这样大喇喇地对他说,“我养你”,还说得那么坚决,那么自信,即便他想打趣她,似乎也说不出口。
憋了半天,他才将打击她的话咽了回去,许多话在舌尖千回百转,最后变成了一句让麦影西喷饭的话,“哦,养我很贵的。”
麦影西瞪了他一眼,“没听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吧,你既然跟我跑了出来,难道还想继续你从前穷奢极侈的生活吗?那简直是造孽啊。”
一块手表就十几万,可不就是造孽!
“哦。”雷皓天眨眨眼,很是无辜地应了声,“那么,麦影西小姐,我们今晚住哪里?难不成露宿?当然这辆车也可以将就一下,我不介意重温以前在车里发生的事情。”
麦影西愣了愣,很快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事情了,她脸色一红,然后,很豪气地宣布道:“看我的,等会你别太崇拜我啊。对了,你这辆车太招眼了,你这个人也太招眼了,等会离我远一点。”
一辆好几百万的车,一个气质脱俗,带着十几块手表的男人,这样的雷皓天如果站在她身边,她可就一分钱都赚不了了。
“我已经很崇拜你了。”雷皓天微笑,淡淡地回答她。
他们就这样喜笑炎炎,只是扯着一些有的没的闲话,对于琳琅,对于那场婚礼,对于雷代,对于雷皓天的病情,他们都没有提哪怕一个字。
好像两个人都选择了同时将这些事情遗忘,现在,他们只是两个陷入爱河的男女,眼中除了彼此,除了彼此之外,什么都不重要。
麦影西所说的生意,果然是无本生意,可是,如果路人知道她手中拿着的小提琴,那架价值连城的‘维纳斯’,只怕,一定会磕掉大牙。
恩,这就是麦影西赚取的渠道:街头卖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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