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斯凌啃完奶瓜,抬起头正要丢掉瓜皮,就看到两个人从西山部落的方向朝他和奥古斯丁走来。
看到来人,奥古斯丁噌地站起来,然后伸手拉起伍斯凌。
看到奥古斯丁一脸严肃,伍斯凌也跟着严肃起来。看情况,那两人应该就是新部落来接应他们俩的人。
走过来的两个人,一个比奥古斯丁略高,身体也很强壮,上身光果,腰间围着一件皮裙,此人一看就曾经是一位优秀的猎手,为什么说曾经呢,因为这人走起路来有点颠簸,腿脚不好,明显就不能再去打猎了。另一个个头略矮,比高个男人矮一个头。嗯?这人居然没有果着上身,居然穿了一件衣服,虽然只是拿一块兽皮在中间挖一个洞,然后把头塞进去然后在腰间扎紧呃这么一件,但也应该可以用衣服来称呼它了。
正因为伍斯凌把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个矮个男人身上的衣服上,所以他没有注意到矮个男人看到他时候脸上那复杂的表情。
“你们好,我是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上前一步,然后拉过伍斯凌,“这是我的伴侣,wu(第一声)si(第一声)凌(念对了)。”
“伍斯凌?”小个男人在听到奥古斯丁的介绍之后,一个箭步冲到伍斯凌身前,抓住伍斯凌的手臂,大喊,“你是伍斯凌?”
普通话?有人用普通话念出了我的名字?虽然音调有些怪异,但是,这的确是普通话。伍斯凌愣愣地看着抓住自己手臂的小个男人,这人,他不认识呐,而且,也完全没有华国人的特征呐。
”伍斯凌,我是小蔡啊,蔡晓奕。”对方使劲地摇着伍斯凌,“TMD劳资魂穿啊!”
“小蔡?”伍斯凌眨了眨眼,“魂穿?”
对方使劲地点了点头,然后说,“我穿来这快一年啦,NND,在这鸡不拉屎鸟不生蛋,上厕所没有厕纸的地方呆了一年多我容易么我。”
“呃。”伍斯凌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伸手拍了拍小蔡的肩膀,以示安慰。
正当小蔡拉住伍斯凌,想继续倒苦水的时候,高个男人开口了,“塞尔吉维斯,接到人,就先回去吧,有什么回去再说。”
小蔡闻言,转头对着男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然后对伍斯凌说,“我们先回去吧,啊,我真的没想到能够他乡遇故知,真TMD太小说了,回去我一定跟你说我来这一年的事……”
伍斯凌拍拍蔡晓奕的肩膀,“我也没想到啊,这种事。”自己穿越来,已经觉得很神奇了,没想到还会碰到同时穿来的人,而且这人还是自己认识的,嗯,真的够小说的,比小说还小说。
刚听到奥古斯丁介绍哪一个不算弱的雄性,说是他的伴侣的时候,高个男人很愤怒,因为在大陆上,都是实力不够,不能获得雌性芳心的雄性才和雄性结为伴侣。而作为一个雄性,愿意充当雌性角色,要不是实力很弱,无法捕猎,就是很懒惰,贪生怕死,为了不去打猎冒险而愿意躺在别的雄性身下。像他们这种小部落,不会有这样的事,但是一些实力强劲的大部落,有些雄性就会这样,他们没有太大的生存压力,所以对一些其它的活动就很热衷,比如说□。不是所有的兽人都会遵循伴侣唯一的法则,只有他们这些小部落的人才会遵守。那些雄性觉得和雌□配不够刺激,就会去找雄性,结为第二伴侣,或者干脆就只找他们□。高个男人以前也去过圣地接受过牧神的赐福,在附近的大部落呆过,所以他知道这些,而且,他幼时的玩伴,一个长得很清秀的雄性,在接受赐福的过程中,被大部落的生活引诱了,就不想回到西山部落,而是留在那里。奥古斯丁的情况他是知道的,能够独自在森林里生活那么久,实力肯定不弱,而且他又是那么地年轻。这个凌不算瘦弱,但是却一副娇生惯养的样子,也比奥古斯丁大。前段时间奥古斯丁向族人们请教追求雌性的方法,大家还给他出主意,鼓励他早点把这个雌性追求到,没想到却是这样。身为一个雄性愿意做奥古斯丁的伴侣,肯定是单纯的奥古斯丁被欺骗了。高个男人刚想对奥古斯丁说什么,就看到自家族长的伴侣塞尔吉维斯高兴地扑向了那个雄性,还用他听不懂的语言和那个家伙交谈起来。
高个男人看到这一幕,愤怒消失了,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和塞尔吉维斯一起在圣地呆过的人,塞尔吉维斯来到部落虽然只有一年,但是他所带来的新的东西就已经是部落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一个层次。在塞尔吉维斯的带领下,他们学会了种植,让族人获得了更多的食物;他们学会了用木头制作围栏,增加了部落领地的安全性;他们还学会了一些简单却好用的工具的制作,带来了很多方便……最令人惊喜的是,塞尔吉维斯会医术,他会用一些看起来很不起眼的植物来治病。塞尔吉维斯是他们的族长接替者道格拉斯一年前从圣地带回来的,说是母神为他选的伴侣。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族人们既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他们的接替者得到了母神的喜爱,因为只有得到母神喜爱的接替者才可以得到母神的赐婚,难过的是,母神赐予他们接替者的伴侣是一个雄性,大家都知道,自有记载以来,从来没有一个部落的族长是和雄性结为第一伴侣的。因为这件事,他们部落受到了一些其他部落的讽刺,所以大家对塞尔吉维斯的态度都很微妙,道格拉斯也一样,虽然和塞尔吉维斯举办了仪式结成了伴侣,但也是对他不冷不热。虽然被这样对待,但塞尔吉维斯也毫不气馁,他充分发挥他的才智,不仅让族人们喜欢上了他,还让道格拉斯彻底地迷上了他。圣地出来的人,都是很有智慧的,这个人选择奥古斯丁,肯定是母神的意思。一个塞尔吉维斯已经给了他们这么多的惊喜了,再多一个的话……敬爱的母神,高个子男人朝圣地的方向行了一个礼,多谢您的眷恋。
美好的误会
奥古斯丁很不爽,因为他的凌被一个雄性又抱又拉的,虽然他知道这个雄性是圣地来的,可能和凌很早就认识了,而且是西山部落新一任族长的伴侣,但他还是很不爽,很想上去把他俩分开,然后把凌抱在怀里。可是奥古斯丁看到凌那高兴的样子,这个念头就被打消了。凌碰到自己的族人,一定很高兴吧。
蔡晓奕,呃,不,现在叫做塞尔吉维斯,拉起伍斯凌的手,“走,加入我们西山部落,我相信你不会失望的,虽然和咱们的世界比起来,这里的条件很不好,但比起其他的部落,我们还是好很多的,我跟你说……”
因为见到伍斯凌,蔡同学激动了,所以就完全没有注意到奥古斯丁的介绍,“我的伴侣,凌”这一句话,以至于误会仍然继续。
看到塞尔吉维斯拉起伍斯凌就走,高个子男人无奈地笑了笑,然后转头对奥古斯丁说,“我们也走吧。”
奥古斯丁点点头,然后把独轮车推过来,“走吧,其格列大哥。”
看到奥古斯丁推的东西,其格列眼睛一亮,“这是你那个伴侣做的?”
奥古斯丁点了点头,自豪地说,“对,是凌做的。”
这种工具,他在圣地附近的大部落——圣眷部落里见过。圣眷部落,顾名思义,就是受到圣地庇护,受母神赐福最多的部落,他们部落的出生率很高,人口很多,不管是猎人还是智者,都是大陆部落中最多的。正因为如此,他们的生活比其他部落要好很多,智者们因为不用经常为食物人口等担忧,能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发明,他们促昂造出了很多很棒的工具。一些简单的工具会被圣眷部落拿去做交换,但是向这种复杂的运输工具,他们绝对不会拿出来,他也是一次巧合,才有机会看了这件工具一眼。之后回去和部落里的智者提起过,两位智者和他研究了很久都没能做出这个工具,这成了其格列人生的遗憾之一。没想到,在他有生之年,他能亲眼看到这个工具,甚至,还可能可以使用它。想到这里,其格列激动得手都颤抖了。
“其格列大哥,不是说要走么?”奥古斯丁走远了两步,发觉其格列还站在原地,直勾勾地盯着独轮车。
“呃,啊,是是,走。”其格列尴尬地笑了笑,收回自己的目光,“他们已经走远了,我们快点跟上吧。”
“这些,是你的功劳?”伍斯凌指着前面那条明显是人为挖出来的沟,说,“又是护城沟又是防护栅栏的,厉害。”
“你不知道当初做这个有多辛苦,这里没有铁哎,用的都是石器和木头,不容易啊,幸好这里的兽人力气大。”
“呃,等等,你刚才说什么,兽人世界?”
“你还没知道?那个家伙没和你说?”蔡晓奕瞪大了眼睛。
“大哥,我是整个人过来的啊,根本就听不懂这里的鸟语好吗?”伍斯凌翻翻眼,“我现在听得懂的词句不超过三十。”
“那你学说话这事交给我了。”
“别扯开,你说这里是兽人世界?小说里的那个兽人世界?”
“嗯,是的,就是小说说的那种兽人世界。”
“呃,这里不会是没母的吧。”
“你放心,有的,虽然你的身材和这里的母的差不多,但是,”蔡晓奕瞄了一眼伍斯凌平坦的胸部,“这里基本上没有飞机场,所以不会有人把你当母的,你放心。”
“滚!”
“不过你这身板,我看估计是讨不到老婆的,这里的男女比例可是严重失调的,公的要比母的多五六倍,公的没有施瓦辛格的身材,没有超人的力气,要找母的是不可能的,所以你还是像哥哥我这样找个亲亲老公算了,我跟你说,我们这里的猛男不少哦,除了小白脸型和妖艳型的,其他都有,任君挑选。”
“蔡晓奕,你皮痒是么?”伍斯凌咬牙切齿地说,“要不要我帮你。”
“不用,我皮痒也是去找我的亲亲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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