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视爱情为全部,是生命,但男人也许视爱情为人生的一部分。(这里不是100%的意思,总有人例外)
我想说的是,《朝暮》作为我写耽美最后的一篇文,我还是满意的。
以后我仍然会写文,主角一定是男人,其中一定有主角和另外一个男人有精神上的交流,那是一种高于爱情的友情,就像亚历山大帝和赫费斯提昂,这不算是我受他们的影响,而是我一直向往的感情其实就是他们那样,所谓的soul…mate,(有腐女自然会把他们定位在爱情,这我不意外)但我同意他们是“爱”的感情,但不是“爱情”,用爱情来形容我仍然觉得太浅。
另外我不得不提一下还有两篇搁浅的文,天朝纪事和龙王出巡,前者我会抽空整理一下大纲,看怎样把想表达的东西表达出来,后者属于中华异说系列,我要重新构架,目前我手中在写另外一篇小说,但还没写完,暂时网上不贴出来,估计今年11月的时候会有消息,到时候我会在微博里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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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红赝的笔名用到朝暮为止。
(因为很多人问我马甲怎么那么多,其实是在九宫祭的时候我换过,当时我写文刚开始,没定下笔名,就叫cain,后来定下来了叫红赝,hongyan就是红赝,维明用过但没写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