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沐早有防备,在他冲出来的那一刻,手指对着眼窝就是一戳。嘿嘿!他早就想试试这一招了!
贼人吃痛倒退,林沐趁胜追击,就着他的肚子来了一招旋风踢,直直踢得他五脏六腑都拧在一起。
愤怒的贼人冲过去想要给他一个教训,人还没碰到,自己就被先压趴在地,摔了个狗□。
弗莱斯冲树上跳了下来,手起刀落,一手刀就把人给劈晕了。撇撇嘴,一脸鄙视。怎么这么弱,没意思。
“你怎么把他打晕了,我都还没开始教训他呢!”林沐挥舞着电击棒,控诉道。他好久没用电击棒电东西了。可怜的贼人,偷鸡不成蚀把米,被人暴打一顿不说,现在连个人的自尊都失去了,变成一个东西。
的确他真不是个东西。
91第 91 章
“这家伙怎么办?”林沐踢了踢在地上躺尸的某弱鸡;问道。
弗莱斯憋了他一眼“把他绑起来吧!”这么弱的对手,他都懒得费心神去教训他了。随便绑起来,扔在地上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也行。唔,记得把他的衣服脱了。”林沐摸着下巴,阴测测的笑了起来,提议道。有胆来偷袭,就要做好接受惩罚的觉悟。
弗莱斯听罢,脸色立马就不好看了。自家伴侣说要脱别人衣服什么的,怎么听怎么碍耳,他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要脱也只能脱自己的。
“喂!你想到哪里去了!快点,很晚了;再不回去,他们也该担心了。”林沐白了他一眼。不就是叫他脱件衣服吗?有必要这么一副醋意大发的样子吗!“你不脱,我脱。”啊咧,这句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奇怪!
“我脱,我脱,我脱了还不行吗?”弗莱斯着实的吓了一跳,赶紧制止要上前去的林沐,他亲自动手。
上衣刚被扯开,那只弱鸡就悠悠转醒了。
晕迷间,他感觉身上凉飕飕的,好像还有一只大手在他胸前游离,不断撕扯他的衣服,弱鸡缓缓睁开眼,眼前出现的是一个黑脸男人,他手上的兽皮衣有些眼熟,似乎跟自己穿的是一样的呢!
哈哈~大概是他睡糊涂了吧!不然怎么会看见一个兽人在脱他衣服,哎呀~怎么这么冷!等等,似乎有什么不对~低头一看,天呐,这竟然不是梦!!!!!!!
终于意识到事情真相的弱鸡同志,青着一张脸,双手捂胸,连连后退,“救命呐!有狂徒哇!”尖叫声此起彼伏,久久不散。嘤嘤嘤嘤~太丧失了,连个雄的都不放过。
“闭嘴。”弗莱斯一把把咸菜似的衣服塞到他嘴里。
弱鸡受惊过度,瞪着双豆鼓眼,碰的一声变成了一只杂毛团子。肥嘟嘟的白软身子,短短的小黑尾巴,黑壮的四肢哆嗦的缩在一起,滚成一个圆球,两只毛茸茸的黑耳朵一颤一抖的,竟有几分娇俏可爱。
熊猫?林沐惊都下巴都掉下来了。天呐,他竟然打了国宝,还试图扒国宝的衣服。
是熊猫族的话,惩罚方式就应该有所改变了,不,应该无罪释放。回过神来的林沐忙发话阻止欲上前行凶的弗莱斯。“弗莱斯!住手,这个不能扒。”
弗莱斯听话的收起了罪恶之爪,睥睨身~下的圆球。
地上的球偷偷的竖起耳朵。突然向前一滚,滚到林沐脚下,死命抱住他的大腿。眼泪婆娑的向他求救。
看到他真容的一瞬间,林沐感觉喉咙一甜,差点没喷出血来。谁来告诉他,没有熊猫眼的熊猫能是熊猫吗?杂毛熊和国宝熊猫差别很大的好不好!
“喂,你是黑熊族的吧?”弗莱斯把挂在林沐脚边的杂毛熊提溜起来,扔到一边。
杂毛熊连忙点头。他确实是黑熊族的,不过长得有些特别罢了。
最后林沐把他带回了部落,没法,那家伙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得撕心裂肺死扒拉着他们不放,央求着打包带走。
杂毛熊的身世比较悲惨,父兽都是毛色黑亮的黑熊,家有兄弟三人,一家五口,只有他是杂毛的,如果不是同胞弟弟是一只纯色黑熊,别人都要怀疑他父兽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他们家的事呢!小杂毛从小被排斥厉害,最后实在忍受不了族人指指点点,家人横眉冷眼的他,在举行完成年仪式后离开了。一开始他没想要袭击人的,只是想吓唬吓唬他们而已。以前听别人说,雌性都喜欢那种强壮有气概的兽人,他以为冲出去把人吓倒就是有雄性气概嘛!
小杂毛跪求了半宿,请求加入大家庭,他终于找到一个不受排斥的地方了。大伙商量了很久才肯颔首,不过要让他拿作出保证,确定他不会对部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肯让他加入,小杂毛拍着胸口承诺,绝对不会做出危害大家的事情,并主动提搬运大件物品的要求。多了一个熟悉周围环境的壮劳力,大伙轻松了不少。有他带路,原本要走三天的路程,两天就搞定了。
两天后,一帮人来到了山脚。众人抬头仰望,眼中燃起了斗志,只要翻过这两座山头,桃源就到了。
“黑蛋儿,你知道有进去里面的路吗?不需要翻过山头的。”黑蛋儿是小杂毛的名字,不是昵称,是真的叫这个名字,说是让人一听就很觉得黑壮什么的。林沐觉得叫黑蛋太奇怪了,于是在后面加一个儿,粗俗的名字立马就呆萌了。
“唔,我想想!”黑蛋凝神思索,想了一会,对他们说道“跟我来。”
黑蛋带他们走的路是一条十分隐秘的山间小路,不熟悉周围环境的话根本发现不了,也不知道这家伙在这周围流浪多久了。
穿过长长的洞廊,眼前豁然开朗,大片的粉色印入眼帘,花繁叶茂,一派春意盎然,春风拂面,吹得人心旷神怡。
这里比想象中要好多了,土地平旷,一眼望不到边,风光秀丽,景色宜人,林沐有些痴迷的眺望,仿佛看到一幅日暮炊烟袅袅起的美好景象。兴奋的大声喊道“各位亲爱的族人,我们到了。”
“终于到了!”众人齐声欢呼。
接下来一段时间,大家都在努力的建设家园。房子的问题先靠后,现在要做的事是开荒种粮。
大伙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做出了一批是农具。
除了一批外出打猎的,剩下的人都按照林沐的指示去开垦土地,一开始,大家不懂得操作,锄头毁掉不说,土地被挖得坑坑洼洼,根本就不是拿来种菜的,这么大一个坑,埋尸体都行了。
林沐头疼的喝住了他们,不让他们再破坏土地了,拿起锄头亲身示范了一次如何耕地。好吧,其实他自己也不是很懂耕地的事,他种得最多的就是草药,种田什么的还真是第一次。
石锄非常的笨重,常常一锄头下去,地上就会出现一个坑,锄头也会陷入到泥里,一用力,小的泥块跟着飞出来,落得全身都是。林沐抹了一把脸,抡起锄头,又锄了一下,这次力度对了,翻出的一块泥土,把锄头翻转过来,敲碎泥块,来回锄了几下,翻松泥土,最后翻出来的土地又松又软,也没有泥土再飞出来。
大家学着他的样子,边锄,边摸索,很快就掌握到技巧了,翻起来也没那么吃力。雌性在前面翻土,兽人转换兽形,扛着石犁跟在后面。驼驼觉得有趣,也跟着在田间穿梭,见到成块的泥土就跑过去踩碎,很快由白团子变成了一个泥球球。
众人齐心协力之下,一天能翻出个30亩。一个星期下来,近三百亩地全部松土完毕。
林沐搜刮了一遍脑内的记忆,依照迷糊的记忆,在田地周围挖了几道引水沟渠,引的是山水。河流水量大,冰雪溶化后,水位上涨,很容易引起倒灌,故放弃。
沟渠大约挖了一米深,边挖边给夯实,边上还垒上石块,防止流水冲刷造成渠道坍塌,渠道最后经独眼大叔改良了一番,升级为排灌系统,排水口处设有一个闸口,能自由的调整水位,水位高了,升起石板,水就会沿着渠道流入储水池,非常方便。
三百亩地分成三个版块,一百亩种水稻,一百亩种小麦,剩下用来种蔬菜。
下种之前,的先施一次基肥。林沐把之前除掉的草一并烧了,撒在那一百亩旱田里,盖上泥土,埋它个三五天,堆肥。草木灰不但能当做肥料用,还能促进发芽,加速生根,防止病虫害。用堆过草木灰的土地种出来的番薯,土豆听说特别的壮实呢!
田地翻完了,是时候准备播种。这时林沐又犯难了,他不知道水稻要怎样种啊,只隐约记得播种、插秧和收割这几个词汇。准备功夫什么的,他一概不知,可怜的,他那本百科全书也没教人怎样种田的。
“弗莱斯,怎么办,我不知道怎样种水稻。我记得好像要先播种,但是,在我记忆里,他们都是把幼苗种在土地里的。”林沐万分纠结的看着那一大袋子的稻谷。到底是要把它们撒入地里自行发芽还是孕育好幼苗再插秧。
“别想那么多,放手去试吧!失败了也没关系的。”弗莱斯抚上他的脸,安慰道。
对啊,纠结什么,又不是没失败过。部落里的东西哪样不是摸索着来的。想通了的林沐顿时觉得身心舒畅了。“好!那我去试了,失败了最多是今年没饭吃罢了!”
“没饭吃也没关系,我养你!”弗莱斯抬起他的下巴,对着那丰润的嘴唇咬了一口。“你也可以选择吃我!”
“去去去~我才没你那么重口。”林沐反咬了他一下。起身,无视掉一脸气闷的弗莱斯,抱着皮袋子,走了。
把稻谷均匀的铺洒在圆扁上,在谷种上面洒了一把水,把稻谷弄湿后,搬到角落的装有水的盘上摆着。临走前在屋里点了一小堆火,让室内温度保持在30度以上。
一晚过去,稻谷吸水发胀了不少,林沐把扁放入水中,水位刚好没过圆扁,稻谷完全浸泡在水里。
放在角落一边的土豆和番薯都发芽了,可以栽种了。这两种作物是最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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