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肩膀上疼得厉害,扒开衣服一看,一个狰狞带血的牙印赫然印在他白皙的皮肤上,鲜明的告诉他,这些都不是做梦,他们是真的从被李今朝层层封锁的元家庄活着逃出来了。
他环顾四周,扶着一棵玉米杆子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在叶片中扒拉了两下,掰下两个玉米棒子捧在怀中,坐下来一层一层的开始剥。
元清河扬起眉毛看他,他剥得很仔细,像一个给孩子换尿布的妇人,剥下一层还要拿起来仔细看一下。不知是不是因为虚弱,他手指有些颤抖,最后,他连嵌在玉米颗粒当中的须都一根一根的仔细挑干净才送到嘴边。
这时的嫩玉米,正是最甜美最多浆汁的时候,石诚面无表情的嚼着,觉得很是新鲜美味,他吃得津津有味,将玉米芯啃得很干净,最后甚至捻起粘在嘴角的玉米颗粒用食指送进嘴里。吃完一个才仔仔细细的再去剥另外一个。
石诚一口气吃了五个玉米棒子才觉得体内翻江倒海的恶心感渐渐散去,四肢有了些力气,目光也能精确的聚焦在那盏温暖的小烟灯上了。
元清河表情飘飘然的抽个没完没了,石诚等着等着发觉他没有要停下的意思,便走上前去,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为什么没有扔下我自己逃命?”石诚嗓音有些暗哑,元清河一边轻吐着烟雾一边抬起头眯着眼看他,觉得他问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认真极了,十六七岁的人,古板得像个老家伙,要不是看着他带点粉色的半透明鼻尖,都不相信刚才在昏迷时一直掉眼泪的是他。
“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又是个大烟枪,况且从来没有踏出过元家庄半步,你认为我能逃到哪里去?”元清河此刻只觉得身轻如燕舒服极了,仿佛下一刻就能腾云驾雾飘然而去,因此他答得悠哉游哉慢条斯理。
石诚了然的点点头,他很赞同元清河这种态度,虽说现在有些得过且过的意思,但总算把自身的情况弄得很清楚。
石诚重新躺了回去,双眼直愣愣的看着夜空,一条银白色的由无数密密麻麻的大小光斑组成的河流,它自亘古而来,一路滔滔不绝奔流不息,纵贯夜空。
元清河透过淡淡的烟雾看着他的侧脸,身侧是黑魆魆的玉米地,只有一点烟灯照着他,显得单薄而瘦弱。元清河瞬间有一种错觉,好像他还是元家的大少爷,而他还是那个沉默寡言的小伙计。
可是他心里明白,这种关系早已被打破,从他用枪指向李今朝的那一刻起,及至踏上这漫无休止的逃亡之路。
不,也许从更久之前就已经开始,从他们在漆黑的地道里相遇相知相信,他们之间就已经多出一层与众不同的东西。正是这些东西,让他宁愿怀疑自小就跟在身边的爱人也要去相信这个坦荡无畏的少年。
所以在那时,在得知他竟然会去和一个刚认识的轻贱戏子厮混,元清河感到没来由的愤怒和失望,他觉得,一向干干净净安安静静如同一只猫一般的少年竟然就这样被玷污了。
石诚倏然坐起,双目之中凝聚了两点灼灼的火光,他大步走过来,端起烟灯,噗的一下吹灭,然后趴伏下去,侧着脸将耳朵贴向地面。
五个玉米棒子的能量,让他的脸色好了很多,听觉恢复之前的灵敏,石诚听到了通过地面传到耳中的马蹄声,脸色立刻凝滞下去。
他最快的作出了决定,没有任何解释的劈手夺了元清河手中的烟枪,与烟灯烟膏一起,一股脑的收进烟盘子里,到这时他才发觉,元清河除了这个烟盘子,其他一切原本收拾好放
在棺材里一起带出来的行李,他一样也没有拿。
元清河懒洋洋的坐着不动,等到石诚拽起铐着他双手的锁链,将他拉起身时,他才懒洋洋
的抬起眼皮说了一句:“怎么、你终于有点身为绑匪的自觉了?”
石诚对他的挖苦充耳不闻,牵着他就走。
头顶是迢迢河汉,石诚牵着元清河快步走着,玉米的长叶子朝两边散开,凉爽的夜风轻拂面颊,玉米的香甜气息萦绕在四周,远处偶尔传来蛙声与虫鸣。他突然觉得这感觉很好,即使他一无所有,还要带着一个同样一无所有的落魄少爷,面对无休无止的追捕,面对未知的逃亡之路,忘记从哪里来,记得要去往哪里。比起在闭塞的元家庄那三年几乎要腐朽的人生,这些让他真切的感觉,至少还活着,并且,他会拼命的不惜一切代价的活下去。
眼前突然开阔,玉米地走到了尽头,眼前是一片开阔的平地,方方整整的菜畦,和纵横交错的田间阡陌,几间茅草屋散落在田地里,这是一个很小的村庄。
但这原本应该分外宁静的村庄此刻却喧闹异常,不少茅草屋已经着了火,村民们纷纷逃窜,尖叫声,喊杀声,枪声,马蹄声,房屋倾塌爆裂声,声声入耳、入心、入骨,石诚看得心惊肉跳。他茫然的抬头看着那一条皎洁河汉,对着晴朗夜空下的明晃晃的罪孽无法直视。
显然,这一群匪兵不会是李今朝或者沈世钧这种正规的国民军中的任何一方,正在对手无寸铁的村民烧杀抢掠的这一拨人马,根本就是穿着军装的强盗,披着人皮的畜生。
石诚向前走出两步,元清河却是没有动弹。
“你想去送死,不要拖上我。”元清河的表情比他的话更冷。
石诚蹙起眉,怔怔的看了他良久,牵着锁链,垂着头走到元清河跟前,仿佛在积蓄全身的能量,下一秒,他一个毫无预兆的迅猛拳击打在元清河的侧脸,元清河冷不防的挨了这一击,倒退几步,坐倒在地,捂着脸惊讶的看着他,即使在黑暗中也感觉到了他周身散发着的怒气。他惊讶的不是被打了一拳,而是这个人居然也会生气,这个永远垂着头,看起来温顺柔和的少年,居然会发出这般膨胀到极点,仿佛下一刻就会排山倒海地爆发般的愤怒。
唇角有血滴滴答答的流下来,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么瘦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你别无选择。”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的几个字,以及他那隐藏在额发阴影下的灼灼燃烧的双眼,都让元清河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压迫感。
石诚一扯锁链,强迫他站起身,牵着他往前走。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6 章
赵长华坐在马上,冷眼看着一切,半个月前的耻辱还没有完全消散,他一个师这么大规模的队伍,被敌方一个精英团和三个炮兵营打得四分五裂损失惨重,他这个师长还是手下几个警卫和副官合力掩护突出敌人重围,才勉强算是保住了一条性命,而原本的一个师就只剩下区区三百多人。
一百多人被驱赶到了江苏边境,士兵们累极饿极倦极,士气低落,刚巧遇上这么个宁静安逸的小村子,一下子眼睛都红了,连那唯一幸存的团长也蠢蠢欲动起来。见赵长华无意阻拦他们,便亮开家伙,冲进了小村庄。
不多时,村庄里哀嚎迭出火光冲天,火光里人影憧憧,老弱妇孺面对深夜骤降的凶神恶煞,毫无自卫能力,只得四散奔逃。赵长华歪着头坐在马上,面无表情。他的表情,他所有的喜怒哀乐,和他过去的赫赫战功一起,在敌人强悍的德国大炮的威猛火力之下,全都被掩埋在他那坍塌的灵魂深处。
看着一些年轻的农民从睡梦中惊醒,拿着镰刀柴刀斧头等粗劣的农具当武器,负隅顽抗,他歪起嘴角冷笑了一下,就好像看到了半个月前用一些盒子枪驳壳枪之类的破烂武器对抗敌人的德国大炮的自己一样可笑。
没错,他们是土匪出生的杂牌军,没有整齐一致的军服穿,士兵们捞到什么穿什么;没有像样的枪械武器,他们从敌人那缴获一支枪就多一支枪,没有枪的拿着军刀就上去肉搏;他们筹不到军饷,开口向司令要,被无情的驳回,理由是:正规军在西北打仗,比他们更需要钱、粮和武器。
头上冠着正规军的称号,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人要钱要粮,就可以享有一切优先的权利,而他们这些半路被招抚的混编师就命如草芥,低人一等。
他自小父母双亡,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十六岁就扛着一把镰刀进了山,五年就成长为山寨里呼风唤雨的一把手,手底下的兄弟们跟着他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年轻,一表人材,占山为王,有兵有粮有枪,这样的匪兵谁会不眼红呢?
那个丁毕武,堂堂豫陕甘剿匪总司令,当年亲自到他的山寨里谈条件,三顾茅庐请他出山,用平定天下的豪情壮志许他一个平步青云的前程。他心动了,窝在这山坳里,纵使威名远播又怎么样?抢老百姓的夺老百姓的,总有一天要被政府缴了,还不如走出去,加入到那中原逐鹿的漩涡中心,成为主角成为强者,到时鹿死谁手也不一定。
就是那一时的贪欲,酿成今日的后果。在正规军队里处处受打压,处处被掣肘,处处被人瞧不起。打了胜仗,丁毕武连个屁都没有。偶然打了败仗,就一直被嘲笑被蔑视,兄弟们都抬不起头。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已经身不由己,重新回去当土匪已然是不可能,他只有拼了命的练兵,拼了命的打仗,拼了命的应付那些须臾逢迎。
军队就是他的生命,他必须成为强者,总有一天他会将那些人踩在脚下,将当初所遭受的屈辱和冷眼千倍百倍的奉还回去。
可是他的全部努力,还不如另一位正规军的首长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丁毕武将这一支花花绿绿良莠不齐的军队推上战场,什么也没给。
他渐渐开始迷惘,他不知道是为谁为了什么就在战场上卖命,直到他那支规模还算可观的杂牌军在不久前那场战役中被打得七零八落几乎全军覆没,他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己的失败。
这一局,他输了个彻底。
他没有再回去复命,他心里明白,丁毕武不会再给他机会,一个混编师的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