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想就做出了蠢事:允许他做了整整一晚上他都在明显不过地暗示过的事。这事已经过去好久……那是1992年夏天,即她使得曾经杀死一名警察的职业杀手加尔开始注意起自己的那年夏天。当时她和扎哈洛夫假扮一对夫妻,短期内得在同一屋檐下过夜。
“真好笑,”娜斯佳边系着男式短上衣的扣子,边从桌边站起身来笑着想道,“扎哈洛夫像是惟一把我当做女人的男人,恐怕正是为此,他才会想要我的吧——当然,如果他不犯傻的话。老实说,其他所有的人,当然这样的人并不多,都只对一个人清醒的头脑和安详的性格感兴趣,根本不对其外貌——对此我从来不敢夸口——有反应。”
德米特里的汽车很棒,也很贵重。娜斯佳想起,五年前他坐的是“日古利”。她甚至记起了他的车牌号。
“这么说,保卫工作的收入还不错嘛,”她调侃道,“你的交通工具值钱多了嘛。”
“连我也大大改善了嘛,”扎哈洛夫立即接口道,“更老、更聪明,也更有经验了。在一切方面。”
“季姆卡!”
“得得,瞧你,”他一摆手说,“我可没那个意思,只不过是说,由于职业技能的提高,收入也大大提高罢了。天知道你立刻就往那上面想。”
他笑着把娜斯佳轻轻搂在怀里,用手轻抚着她的背部和腰部。
“卡敏斯卡娅,无论怎么说,你都美如天仙。如果不是我这个傻子曾经和你订过君子协议的话,我就会在车里把你给强奸了。”
“可你已经签了君子协议了。”娜斯佳退后一步,小心地摆脱了他,提醒他道。
“要不我说我是个傻瓜呢,走,上车吧。”
这不,你瞧,我总算见到那个家伙了,就是为了他,我妻子才决定拯救我们共同创下的这份家业不被分割。如果不是非得加了“但”字的话,这家伙可以说是相当不错的情敌。他想把维卡和我都据为己有,而那钱有一半是归我的。或许这人并未患有道德纯洁症。维卡不可能不懂得这个,她从来就不是个傻瓜,相反,根据我对她的了解,我妻子对此类事的态度是非常感人的。只要回想一下她曾经如何勇敢而又不失尊严地忍受我妈的脾气就够了,那时,连我有时也忍不住冲母亲嚷嚷,可维卡却每次都悄悄把我拽住责备我:“萨沙,她是个病人,”妻子说,“你应当理解这一点,让着她点儿。归根结底,她是你母亲,她爱你,有这就够了。我对她是外人,她根本没必要非得爱我不可,你也没权力要求她爱我、对我好。”维卡啊维卡……你总是那么善良、明理,那么美妙,我是多么爱你呀,可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居然想要把我们辛辛苦苦挣来攒下的一切据为己有,抛在这位阔气的美男子脚下呢?
或许是因为他比我强吧,这就是一切症结所在。没有其他任何原因,但有此一点就足够了。或许你是那么想他,以至不光是他的抚摸,哪怕一想到他,就会令你要死要活的。这种事常有,我能理解。我自己本人曾经一段时期不也正是这样,只要一想到维卡就会寻死觅活。
今天我们的节目不播放了。我们向之出卖我们节目的那个电视频道的领导部门做了一番调整:由于近日议会发生的丑闻,需要在一段时期内加强新闻节目的内容。因此,我得以不像往常这时那样呆在演播室里,而是去了一家我喜欢的书店。我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来过这里了。近来读书的时间不多了,即使有时能抽出几个小时的空闲,我也宁愿和维卡和朋友们多呆一会儿,而此刻我突然想起读书了。那件事发生后甚至并未能当下就传到我耳中,只是过了好几天以后,我才突然意识到,我再也不能也不愿和任何人打交道了。我对所有人都感到恼火。剩下的只有书了。
于是,我驱车去了莫斯科市中心。我在书店呆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在自选厅里从一架书走到另一架书,时不时取下一本书翻一翻,读读简介,随便打开瞧几眼。我挑了几本书,付了款,走出书店,但没上车,而是走了半个街区,去找一个酒吧,我知道这家酒吧的咖啡和比萨饼十分出色,令人惊叹。维卡同样也喜欢这家酒吧,以前我俩常来这儿。所以,此刻,我能在那里见到她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她和我那位“尊贵的情人”在一起。他俩津津有味地吃着比萨饼,喝着低度啤酒,热烈地谈论着什么,吃比萨饼有一种基扬蒂相伴,是一种非常好的红酒,维卡总是非常喜欢这种酒。可显而易见,她的这位情侣的观念略为有些不同,要我会说这是一种乡下人的观念。得,好吧,还是说得轻一点儿吧:外省人的观点。
酒吧里人很多,大厅里几乎挤得水泄不通,他们没有看见我。我没有特意躲起来,而是找了一张没人的桌子,要了杯咖啡,开始浏览刚买的书,时不时瞥一眼那对没有察觉我在场而正唧唧咕咕着的情人。
真怪,在我眼里,维卡永远那么美丽。我并不是一个充满浪漫情调的小青年,我也知道,绝对美的标准是不存在的。维卡的美就只是对我而言,我不需要任何别的女人,但这根本不意味着是男人都得把维卡当美人。但我喜欢她,这就够了,我此刻竭力用这位衣着华贵的美男子的眼光来看她,而这使我困惑了。他怎么会看上她呢?他看上她身上什么了?维卡绝不是什么美人,她的长相再普通不过,甚至有些平平常常,甚至就连女人迷人的岁月也未能给她增添一分姿色。四十多岁了……她已四十多岁了啊,当然,还不是老太婆,但要说青春魅力、豆蔻年华,那是根本谈不上的。面容倦怠,已经有了双下巴,背上“也开始有肉了”。他怎么会看上她。
话说回来,这个问题是纯粹的修辞设问。改革归改革,问题则依然如故。这样的场合和这样的男人,我见过上千次了。一个外省来的土包子,一文不名,又没个能挣钱的职业,却想要呆在莫斯科,住上市中心的好房子,坐上外国牌子的小汽车。是啊,他又怎么能不向往这种生活呢,他想必早在童年时代就从电影和电视上,见识过这么美好的生活,憧憬过它,而从那以后,他会怀着憎厌走在故乡小城坑坑洼洼的人行道上(或许连小城也不是,而是乡村,那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人行道,至于说热水、家用厕所和电话,迄今仍是无法兑现的幻想吧)。他用最后一块钱换了一身贵重的行头,动身去征服首都,确切地说,是去征服首都那些想念“漂亮人儿”的有钱的女人。赠花,含情脉脉地看着对方的眼睛,说些必说不可的话,努力在一切方面尽量符合市场的规范。您就瞧着吧,总有女人会上钧。
而维卡就上钧了。我又瞥了她一眼,突然发现,她吃起东西来真不雅观,为什么我从前就没发现这一点呢?抑或这种吃相是最近才出现的?
我很想离开酒吧,可又胆怯地留了下来,只要维卡在这里,受雇的杀手就不会来杀死我。一旦发生凶案,在场的人都会被扣留,人们开始调查,并且很快便会查明,酒吧的客人中,有一个人不是别人,恰恰是我亲爱的妻子,而她却不知为什么,不是和我在一起,而是和一个根本无关的男人在一起,他们只需再向前迈一步,便会搞清,这男人是她的情人。下一步就该产生怀疑了,一个不忠实的妻子想要摆脱已经生厌的丈夫。不,这么做不合适。维卡可不是傻瓜,而那位对手,应当说,也不是什么下三烂。
那个“尊贵”的家伙从桌后站起来,走向通往卫生间的门口。这是可以理解的,他想撒尿,你瞧,啤酒喝多了不是?独自留在原地的维卡,急忙抓起手包,掏出粉盒,开始补妆。唉呀,我的天呐!看样子,她坐在那儿如坐针毡一般,担心脸色晦暗,却不敢当着他的面取出镜子整容。而他却是一个朴实的小伙子,想撒尿就去了卫生间……说走就走,毫不窘迫。我对自己的妻子太了解了,在这种场合下,她宁愿自己受罪,忍耐,就是去死,也无论如何不会去卫生间的。不知为何她把这当做不体面。而这又有什么不体面的呢?机体如常行使功能,这是自然法则。我甚至有点儿喜欢起她的这个情人了:一个无拘无束的小伙子。而维卡一辈子都在抱怨自己皮下脂肪厚,却不愿意当着男人面补补妆。至于说向人打听卫生间在哪儿这就更不用说不可能了。小傻瓜……
我突然想起我居然从未想过那两个死去的人……维佳和奥克桑娜。我如果不是将要死于阴谋家之手,或许我会难受的,或许我会绞尽脑汁思考,谁需要往维佳的车里放爆炸装置;我甚至可能会担惊受怕,怕这些人会干掉我的。可是,正如我偶然发现的那样,既然他们已经不再想以同样方式接近我,所以,无论是陌生的死亡,还是别人的生命,我已经不再对它有兴趣。
够了,没必要总躲在维卡身后了。她即使如我刚才所发现的已经“发福”了,可她毕竟是个女人。必须离开这里。我的咖啡已经喝完了,而几米开外就是自己的妻子和她的情人,这更不会使我高兴的。只要维卡在身边,我就会活着,这当然是对的,但也不能以此为由而在一昼夜二十四小时里,总是躲在她裙子下面吧。说到裙子,过去我怎么没看她穿过这件裙子呢?是不是新买的?自然啦,所有女人,一旦有了情人,便会更新其服装,想让人喜欢,想给人以强烈印象。按她们的观点,丈夫喜不喜欢并不要紧,丈大已经是丈夫了,他能往哪儿跑啊,在丈夫面前,可以邋遢,脸上胡乱涂些化妆品,穿旧睡衣都无妨。天呐,近几年来我的变化多大呀!在我眼里,身穿家常睡衣的维卡是那么亲切,温暖怡人,她那涂了药和奶液的可爱的小脸令我动情:她竭尽全力与皮下脂肪斗争,为的是使自己漂亮。而此刻我却宁愿因为这种简陋而恨她。
在向出口挤去时,我向他们的桌子投了最后一眼。那美男子已经解决了自己的生理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