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域华章ii夙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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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域华章ii夙魇-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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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尴尬的不得了,全然没有情人间接吻後的甜蜜。因为我们没有爱,连情人都算不上。
  
  洛斯华欲言又止,似乎也有些懊恼。
  
  方才营造出的温馨气氛被这一吻彻底破坏。我不想太丢脸,调整好情绪勉强堆出一个虚伪的笑脸,嚅嗫了半天,没头没脑的蹦出一句:“殿下,我要回家。”
  
  就像所有的小孩子,在外面受到了委屈,都会迫不及待的往家里赶。不仅仅是因为想寻求帮助,更是因为家是一种心灵的寄托、灵魂的归属。
  
  这一吻吻醒了我,让我更清晰的明白了什麽。刚才有那麽一刻,思维快要崩断的时候,我的心里只有洛斯华,没有艾茨。我比我想象的更喜欢他。
  
  我放任自己沈沦,不想隔阂,不想矛盾,不想未来。
  
  最後,还是洛斯华抱著满脸羞红的我回到了帝都。我靠在他的怀中,安心和幸福蔓延。
  
  夜空绚烂,斗转星移之间彩虹光翼拍打气流震荡,划过天宇落下弥漫整个苍穹的闪光,沈醉於华丽的梦境似的不愿醒来。
  
  我想,我愿意为了洛斯华,彻彻底底的抛弃伊甸。为了他,变成单纯可爱、毫无心计、!得冒泡的伊儿。
  
  ………………………………………………………………………………………………………………………………………………
  
  回到卧室,又看见了最不愿见到的艾茨来信。他们还没神通广大到知道我今晚和奥森继承人的事情,只是特别提醒我洛斯华已满800岁,离一千岁的上任期只剩下了200年。
  
  在这200年里,正是他能力和力量的发展不可估量的时候,对於继承者来说,上任之前多些辉煌战绩无疑是添光加彩巩固地位。
  
  更何况现在已经不是洛斯华树立在奥森至尊地位的时期,经过三百年来的努力现在的洛斯华根基已稳,此时他需要的只是足够的骄傲与野心。
  
  埃利奥特说的没错,洛斯华有著庞大的野心,他过於优秀,所以不会甘於现状。
  
  但身为极位者,野心这东西谁都有,谁都没有错,谁也没资格说谁。
  
  那时的我从未涉及过政事,军事方面更是一窍不通。却有著相当!气的想法。我一直觉得,国与国之间的纷争,本就没有任何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只有强者的壮大,弱者的挣扎。侵略仅仅是为了强盛与富强,被侵略只是因为弱小。
  
  所以潜意识里,即使站在艾茨的角度上看,我也从来没有否定过奥森的做法。我仅是出於责任才保卫灵族,而非出於信仰。
  
  也许正是这样的想法,才令我步步走错。

作家的话:
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时期的伊儿,心思单纯却也不至於傻得冒泡。
大家新年快乐!

☆、夙魇 第25章

  Chapter 25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心里都乱成一团,奥森的事务最近格外繁忙。使节团日日召开会议,谈判、协商、洽谈等一系列的外交政事。
  
  虽然帕特里克是名义上的总负责人,但事关国家洛斯华还是要亲自过目,所以一连几天都没再见到洛斯华。
  
  我也没心情跑到华曦宫,每天都老老实实的呆在“狂欢”里当服务生。灵族的信函不断,隔三差五的就有特意为我而来的客人,无形中帮菲特奥带动生意。
  
  我偶尔也会回复几封无关紧要的内容,说些奥森目前平衡发展的废话。
  
  但即使是这样,每次回信时我还会有忐忑不安的背叛感。明明是艾茨派出的人,现在却总站在奥森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还经常想以後就不回艾茨之类的事,我想自己真是危险了。
  
  上次洛斯华明确的点破了我的心思,破灭的责任感多於羞愧不堪,甚至还有放任自流的释然。原来我还可以假装间谍的身份面对他,到了现如今,我的定位就只剩下了卑微的爱慕者。
  
  我不敢面对他,不知道以怎样的姿态和他对话。洛斯华的地位高贵,但我也有自己的骄傲。
  
  连立场都站不明确,完全迷惑於情感漩涡。
  
  都说喜欢上一个人是件喜忧参半的事情。从此以後你有了牵挂的甜蜜,也能体会到极致的疼痛。
  
  过了一段时间,格瑞丝的喜报传到了奥森。因为有艾茨的信件,我稍微早一些的了解。
  
  格瑞丝的新任陛下在登基近两百年後,终於册封了王後。王後是一位很有背景的女子,出身贵族,将军家的二小姐,自小受到良好的教育,是一名优秀的舞蹈家。格瑞丝的子民都十分看好这段姻缘,他们举国欢庆,全国的烟火盛宴预计要举办三天三夜。
  
  奥森、艾茨、赤夜均派出使者去祝贺,长长的访问团队伍登上了各家晨报的头条。传言的铺张浪费又引来了许多民众的不满。
  
  这跟我本没什麽关系,但那天晚上我去爱茵的卧室还钱,看见她面色紧张惨白的跌坐在地上,手边展开的是当日的晨报。爱茵有睡前读报的习惯,晨报在她眼里成了晚报。
  
  “出了什麽事?”我问,“你怎麽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我叫了半天她才有了最基本的反应。
  
  “啊……你说什麽?”爱茵极为茫然,停了半天才慢慢的吐出一句,“伊儿,我失恋了怎麽办?”
  
  我迟钝的可以,根本没意识到这和报纸有什麽关系,还以为她和菲特奥闹了别扭。人家的私事我也不好发表意见,只好象征性的安慰两句无关痛痒的话。
  
  可是第二天,爱茵就不见了。
  
  我和菲特奥都挺著急,但是考虑到爱茵是成年人也不会怎麽样,我们干等了一天连影子都没有。
  
  直到第三天,菲特奥终於沈不住气了,冲进了爱茵的屋里查看。屋中的摆设都没变,床铺整整齐齐的叠好,好像主人刚洗漱完毕离开家门般平和。
  
  我们粗略的翻看爱茵的物品,没有什麽不对头的东西,钱倒是一分不剩了,身份凭证也一并带走。
  
  “喂!”我问菲特奥,“你们俩怎麽回事?小俩口吵架吵到离家出走?”
  
  “你说我们是小两口?我倒是甘愿呢!可惜啊,我都追了她一百年了,到现在总算升级到了准恋人阶段。”
  
  啊?我吃了一惊。忽然想起昨天爱茵说的“失恋”,没准确有其事。人们总是挖尽心思去探求真相,却在最接近真相时毫无所觉。
  
  心里疑惑也不便说出口,我只好安慰菲特奥:“格瑞丝不是最近有庆典吗,国君结婚在哪里都是大事,兴许爱茵是思乡了,借著这个机会回去看看。咱们别著急,再等两天看看。”
  
  这借口连我自己都骗不过去,菲特奥也没再说什麽。我们又陷入了焦虑的等待。
  
  爱茵的性格虽然过於大大咧咧,但平时待人绝对好的没话说。发了工资後请客吃饭,酒吧闹事时第一个出头,有了好玩的活动也不忘带上朋友。对我更是一副大姐姐保护小弟弟的样子,虽然我并不喜欢,但还是很感动她的好意。
  
  平时爱茵在酒吧里就像一个开心果,许多客人都喜欢和她聊天。爱茵早已成年,似乎阅历挺多,懂的事情很全面,现在忽然离去,酒吧里都有些清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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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茵离去一个星期以後,菲特奥终於无法坐以待毙。他大包小包的收拾了一堆行李,边收拾边嘀咕“爱茵爱吃这个,带上”、“爱茵喜欢软软的枕头,不知道这几天在外面睡的习不习惯”、“爱茵花钱最大手大脚,钱也不知道带够没有,万一花光了可不得了”……
  
  这明显就是对情侣嘛,如果我是爱茵,这麽好的男朋友绝对不会犹犹豫豫。
  
  可惜我喜欢上的人是洛斯华;可惜我是个灵族的间谍。理性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我们之间没可能的。
  
  次日我和菲特奥乘上了通往格瑞丝的列车。
  
  第一次到格瑞丝,淡绿色的清新色调很适合这个活跃热情的民族。进入格瑞丝的领地,就像进入了被树木包围环抱的森林之国。
  
  街道两旁全是花花草草,气氛极为活泼,丝毫不见奥森繁华後的沧桑。现在是特殊时期,欢喜是传递的,笑容洋溢在每个人脸上。
  
  格瑞丝和其他国家有很多区别,但本质仍是相同的。活泼开朗只是表像,我心里很清楚,所有的国家内在都一样。
  
  贪婪、欲望、野心,权势、财富、他们披上不同的外衣以作伪装,地位仍是本质。就好比用的是繁华与荣誉,艾茨用的是宁静与闲适。
  
  揭开这层外衣,露出的骨血同样不堪入目。
  
  现在才想,如果我不知道这一切就好了,如果我像很多少年那样单纯天真就好了。那麽此时此刻我抬眼看这片纯然的天空,该是怎样的欢畅和轻松。
  
  我们来的很是时候,到达的第二天就是君王的新婚大典。平生第一次看到君王的婚礼,心思却一点也没有高兴。菲特奥颦著眉头,眯起眼睛在人群里寻找爱茵的身影。
  
  礼炮震彻耳畔,最前面的主持者说著我听不懂的语言,欢腾一片。我站在很靠後的位置,及其可笑的是,想起了洛斯华。
  
  如果有一天洛斯华也举行了婚礼,我会不会也只能站在人群里,跟大家一起浅薄的欢呼祝福?还是说,我不会有勇气站在这里,还能面带微笑的努力控制情绪。
  
  愣了半晌才发现菲特奥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附近找了半天也没有,我只得独自回到租住的旅馆。来到门前还没推开门,就听见里面有吵架的声响。仔细一听,竟然是爱茵被找到了。
  
  “爱茵,你是怎麽回事?怎麽跟个小姑娘似的一有事就知道躲起来?你也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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