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年的罪与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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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年的罪与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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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百年的罪与恋——蛋蛋鼠 
                  第一章
                  那是一个初冬的时节,风很劲,云很高,所有的一切都静得像幅画。在千山之顶的一个僻静角落,传来阵阵衣袂带风之声
                  ,黑衣、蓝衫,两个彼此惺惺相惜的男人正展开—场悲哀的生死决斗。
                  那天的风很冷,像刀片般划过脸颊,带来些微的刺痛。天空很静,石也凝固不动,风儿失去了号叫的力气,所有的一切都
                  像被诅咒般的死寂。
                  剑刺入肉体的声音犹如蜘蛛抽丝一样,细细地绵延不绝,将血滴落的声音掩入风中。真正优秀的刺客知道,如果剑的速度
                  够快,刺入的时候就不会觉得疼痛,血也不会流得太急,人还会觉得自己没有死,而拥有撑上两口气的时间。
                  但是,罗云英却连多喘一口气的机会都没有。
                  他本以为还有时间可以跟单峰说上两句话,两句他们彼此都没有说过的真心话。
                  就在剑刺入他胸口的瞬间,他抓住了单峰的胳膊。
                  单峰的铁掌重重地击在罗云英的脑门——那是他的独门绝技,即使是像罗云英这样的高手,胸前挨了他一掌也得在床上躺
                  个半年,何况是致命的百会。
                  罗云英是看着单峰咽气的。因为他到临死的时候也无法相信,单峰竟然连让他说话的机会都不给。
                  如果死是一种牺牲,那么罗云英的牺牲什么也没有换来。
                  山峰间流淌着冷寂的空气,浴血的战斗没有费半点力气便已经落幕,甚至连希望中的感动场面也没有。
                  罗云英死不瞑目,呼吸虽然已经停止,眼眸里却仍然牢牢地锁定了那个黑色的身影。单峰猛地咳嗽起来,无法停止地剧烈
                  咳嗽,直到咳得满口猩红,咳得黄沙飞血,直到所有的黄土都被鲜血浸染,罗云英在此时缓缓闭上眼睛,他再也无法去关
                  心他了。
                  直到此时,单峰才知道自己的伤病也已经足以致命,那是他从来都没有想到的椎心般刺痛。
                  痛在不断地扩散,扩散至全身每个角落,—点点地将单峰粉碎。
                  这世界上竟然会有比自己更重要的选择。
                  单峰知道得太迟,但是却也做出了选择。
                  他将罗云英埋在群峰之巅,也将自己的灵魂葬在了黄沙之上。 
                  清晨的风从旧式楼的窗棂缝隙中吹了进来,夏曰的炎热在太阳升起之前化为了冰凉。这幢被列入城市规划,几年之内就将
                  成为拆迁对象的六层居民楼,正安静地沉睡于黎明的薄曦中。
                  每天的这个时候,人的神经开始活动,在清醒之前,梦境最为清晰。
                  残杀的恶梦,真实而深刻,那是……发生在四百年前的故事。
                  陈今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全身痉挛般地抖个不停,他捂住了眼睛,脑海里不断重现着那悲惨的一幕。
                  恶梦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将深重的罪恶感植入他的记忆。无论如何转世,他都无法忘记四百年前那一天,他亲手杀死了
                  最重要的朋友,最爱的人。
                  就算是沉睡!他仍然会被梦境所控制,流下悲痛的泪。
                  陈今透过指缝,茫然地看向窗外。
                  天还没有亮,晨风吹来,仍有丝丝凉意。窗外传来隐约的鸡鸣,将陈今拉回现实,他早已经远离四百年前的那个时候了。
                  对于一个现代都市里求学的大学生,新的一天已经开始。 
                  繁忙的大都市里,有一处与世隔绝之地。大街上车来车往,人声嘈杂,高墙内却是一片清静,只听到刷刷的树叶舞动声。
                  校舍前的平地划分成了十数个篮球场地,在此读书的学生们正跟着老师在场地里环跑,做着基础的训练。
                  这是一所位在市区内的大学,因为学生多在市区,所以大门总是敞开着,保安也不怎么留意来往的男男女女。
                  时间指向了下午四点半,最后一堂课的时间也要用尽了。
                  几个像是外来的青年游荡着来搅瞬俪。渍咭煌飞⒙业暮趾斐しⅲ掷锬米乓桓隼呵颉br  
                  操场上的学生们纷纷停了下来,好奇地打量着他们。
                  红发青年甩了甩头,迳自走到空的球场,毫无顾忌地耍弄起来。 
                  刚满二十一,才升上大学三年级的沈禁言支着下巴,透过教室的玻璃,瞟向了那几个来占场子的青年。大概是一星期前,
                  这几个人就已经在学生中闻名。有些人有名是因为才华,有些人有名则意味着恶贯满盈。
                  沈禁言捂着嘴,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
                  你也困了?坐在旁边的何洋放下手中的笔,跟着打了个呵欠。
                  上了一天课,精力都耗光了,怎么不困!沈禁言抱怨着,眼睛却闪亮亮地盯着窗外。
                  别担心,今天我拜托了朋友帮我们占场子,老地方。待会下课咱们几个就一起去玩两场怎么样?何洋竖起大拇指,得意地
                  笑道。
                  老地方啊,你没看到那几个人么?沈禁言低声说着,指了指窗外。 
                  一看到那几个青年,何洋的脸气也变了。
                  靠,怎么是他们?何洋低声叫道,前两天跟他们抢场子的,听说好像被打得很惨啊!
                  听说他们是混黑道的,挺有来头的样子,不过这一个星期,我也没见他们多来几个人。沈禁言皱起了眉,也许是以讹传讹
                  罢了。场子没了,我们只有两个选择。
                  两个选择?何洋不解地问。
                  因为他们占的是我们的场地,所以要么抢回来,要么拱手让给他们。沈禁言戏谑地笑了起来。
                  何洋却笑不出来了,他气冲冲道:这操场是我们学校的,哪由得这些人渣来混?
                  沈禁言挠了挠头,道:说得没错,那你是要跟他们干一架?
                  这,这我也不想,跟他们的话……何洋为难地说,会惹上麻烦的。
                  看来,你想当孬种?沈禁言横了何洋一眼。
                  何洋瘪瘪嘴。男子汉大丈夫被人骂为孬种,这口气怎咽得下去?
                  你才当孬种!混蛋,打就打,谁怕谁啊!
                  哈哈,这才是好兄弟。
                  沈禁言笑了起来,眼睛一转,看到了坐在斜前方,隔了两行的男生的背影。
                  那是他们班最沉默寡言的学生,名叫陈今,今年才转学到他们班来,在班上没有什么朋友,总是一个人。
                  陈今长得既不是特别帅也绝对不丑,但是他的身上隐隐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魅力。他的眼睛很明亮,虽然沉默寡言但并不木
                  讷,只是很不擅长与人交往,是个深藏不露的人,也是沈禁言篮球场上的对手。
                  自他转学以来,每逢体育课,两个人就会被分在敌对的组里,多次接触之后,沈禁言暗暗发现,陈今有着极其敏锐的神经
                  ,俐落的动作,相当难以应付。
                  陈今不但话少,表情也很少,在他的脸上看不出一点喜怒哀乐。就算是被领先,他也绝不会紧张激动,总是坐怀不乱,镇
                  定地稳住局势,有他在,球队总能安下心来,攻防一体,固若金汤。
                  因此,沈禁言对如何突破陈今的防守非常用心,不知不觉间,他开始观察陈今,观察他的表情,了解他的想法。
                  虽然陈今和他之间极少对话,但当沈禁言对上陈今的眼睛时,从那对黑眸中,立刻能感受到强大的压迫力,让他不敢有片
                  刻的松懈。
                  陈今就像一只温和的狼,即使是退让,也随时会反扑。
                  沈禁言没有自信能完全凌驾于陈今之上,因此他非常兴奋,为了打败陈今而悄然地苦练着。可惜的是陈今根本不在乎他,
                  甚至也从不跟他对视,这一点让沈禁言十分沮丧又很好奇。
                  这也是他一直对陈今的沉默寡言充满兴趣的原因。
                  陈今没有朋友,但是同学关系还不错,只是为人太冷僻,跟女生的关系几乎为零,在其他同学眼里,觉得他是个十分无趣
                  的男人,是班里公认的怪胎。
                  沈禁言并不觉得陈今是个不擅言词的人,他认为陈今只是对这些事完全没有兴趣。班上没有—个人能在他的眼睛里停留三
                  秒以上,所以其他人也不会去注意他,加上他是突然转学而来,大学的生活又各自独立,他自然而然就落单了。
                  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沈禁言自认他是班上唯一注意着陈今的人。
                  有一次体育课上,沈禁言打得顺手,连进了三个球,将比分优势夺了过来,他兴奋地对着陈今炫耀:你们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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