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看着美薇的眼睛,用双手托起她的脸,一脸郑重地说道:“我喜欢的,是你!”
何晓诚恳的眼神,坚定的话语,终于让美薇稍稍安心,他的不安、局促、紧张,她都看在眼里,她可以感受到他对自己的爱惜和不舍,她感受得到,他含蓄而又浓烈的爱意。
如果,没有子嫣,那该多好!
两个人注视良久,你不言我不语,时间也仿佛在这一刻选择停下它急匆匆的脚步,两双眼睛里疑虑渐散,只余美好。
凑近美薇的脸,何晓在她的两片芳唇上深情地一吻,柔声说道:“念我们的感情,永远的,美丽如初,真纯依旧”。
情话,永远是最芳醇的酒,予人梦幻、迷醉,而后沦陷其中,不愿醒来。
话题说得足够明白,男人的承诺也足够诚恳,美薇的心,终于安定下来,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沉默了良久,美薇看着何晓,温柔地笑笑,娇声说道:“那好,我信你,相信我们的爱情,接下来,只要我们一起努力,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一定会的”,何晓坚定地应道。
“还有一件事”,美薇低下头,逾挪地说道:“关于今天下午,你表现得也太,太不友好了吧?”
“嗯,我知道”,何晓轻笑着说道:“现在想想,确实。但是我,我真的不喜欢方程,总觉得他有些过于圆滑、世故了,我平时虽然话很少,但是对于朋友这方面,还是很小心的,那种人,不可深交,如果他和子嫣谈恋爱,我怕他,不够真心”。
“你怎么知道?”美薇抬眼看了看何晓,轻声说道:“你们第一次见面而已,你看得太片面了,方程的家室很好,如果不是他不感兴趣,他现在最少也会在自己家的公司里当个领导呢,而且他在我们现在这个公司,很是上进,也很会做人,全公司里没有人不喜欢他,我见过的人中,只有你,不喜欢他,以后慢慢接触,你就会发现,他有多优秀了”。
“哦?也是个富二代吗?”何晓轻笑,对于这种家境殷实,自家开公司,又任性的喜欢在外面闯荡的人,方程不是第一个,还有自己的那个室友,那个好兄弟,林志。
想到林志,何晓不自觉地笑笑。那个放荡不羁,桀骜不驯的家伙,本以为他毕业以后会在自己家的公司,做个清闲的工作,没想到他却偷偷地跑去大山里支教,在没有网络,也没有电器的贫苦山区,教书育人,俨然一副有为青年的样子。
“富二代怎么了?”美薇轻声说道:“富二代一样可以很优秀,还有,什么叫也是,你还认识别人吗?”
“嗯,哈哈”,何晓轻声笑道:“我一大学最好的哥们,现在在山区支教,上次他好不容易进到城里,给我打了电话”。
想想大学时候的林志,再想想现在的他,何晓突然觉得,也许方程也不会很差,美薇如此地信誓旦旦,她,总不至于欺骗自己。
“好吧”,何晓突然笑笑,看着美薇,轻声说道:“那就慢慢接触看吧,只要子嫣喜欢,就好”。
只要她能够幸福,自己又奢求什么呢?
第三十一章
浓云,吹了一整个黄昏的号角,终于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
子嫣一个人盖着薄薄的夏凉被,窝在沙发里,静静地聆听,窗外的雨,不停地鞭挞着繁盛了一夏的草木。这初秋的雨,总是会带来一阵一阵的恶寒,噬咬肌肤,而后侵袭脆弱的神经。
母亲又在加班,一个人简单地吃了点东西,在这片黑暗里,安静地蜷着身体,回忆起白天的种种,她觉得自己的心绪有些不安。
早上的时候,两个人再一次地回到学校,像以前一样的,在那个路口,见到了那一袭黑色的衬衫和那个微笑着等着自己的他。
两个人一起吃早饭,三年一个月一十天。记得上次自己问他,他却完全不晓得具体多久,只能依稀地说出个大概,只是他却不知道,一向脑子不太灵光的自己竟然记得如此的清楚。
与何晓在一起的所有瞬间,点滴感受,她都会小心地收藏,以白纸黑字的方式,记录在回忆里。
她想要在未来的某一天,当自己不得不离开他的身边的时候,翻开日记的那一瞬间,还能够重新拾起她对他的那份粘稠的爱意。
拾起手机,点亮屏幕,查看一天的照片,大部分都是自己和美薇的合影,只有在小小的屏幕的角落里,才会找到,深邃着眼睛的他。
那双,应该是看向美薇的,饱含深情的眼睛。
她已经记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何晓了,大一那时候,班级里很少的几个男生里,因为他的外形和那份才情,着实有着不少的女生对他很是青睐。
因为高中同班的关系,加上自己的热心肠,傻傻地帮着那些女生追求何晓,初始的时候,他表现得有些厌烦,可是在自己不停地攻势之下,逐渐地松动了他的内心,最终,何晓确实谈了两场简短的恋爱。
可是并不长久,只是这一来二去的倒是让自己和何晓有了莫逆的关系,结为了异性的好兄弟。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那安静、恬淡的样子已经渐渐地走进了自己的心里,她开始喜欢上了他。
只是,很遗憾。在他的眼里,她从未能够捕捉到一丝一毫的对自己的爱意,她子嫣只是个兄弟,只是一个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孤单、喜好宁静的他,也同样需要有个人可以袒露些许的心声,所以他需要的也只是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吧。更何况,她很清楚他理想中的姑娘的样子,那是书里的姑娘,他一直深爱的林徽因的样子,温柔、恬静而又不失坚强的姑娘的样子。
散开一直高高吊起的马尾,穿上简单朴素的白裙,去模仿那个书中的姑娘的模样,期待他的爱意。可惜的是自己无论怎样打扮成他喜欢的样子,也终究是难以进入他的眼底,毕竟,自己是个大大咧咧,疯疯癫癫的姑娘。
可是,喜欢何晓,自己清楚,那份浓浓的感情,始终稠在心里,难以化开。但是,在他的眼里,自己似乎就只是他的好兄弟,就像他的室友一样,跟他所有的男性朋友一样。
为了引起何晓的注意,子嫣开始尝试着去和别人谈恋爱,希望另一个男人的出现,可以在他井水一样平静的心里,泛起一丝涟漪,她渴望他能够发现,自己也是一个女孩子,一个期待被他爱的女孩子。
可笑的是,子嫣的行为非但没能引起何晓的注意,他反而以一个男人的角度,去揣测、帮助自己,去解决恋爱中所遇到的问题。
向来精明、细心的他,这一直以来,在面对自己对他的感情上,突然地像是一个傻子,竟然毫无察觉。
她不信,他感觉不到自己的爱意,在几番努力与挣扎之后,渐渐地,她开始明白,他只是伪装成一个傻子,他想要的只是那个疯疯癫癫的兄弟一样的自己,那个可以让他敞开心扉,放开了交谈,能够享受片刻放纵心绪的自己。
他沉寂的内心里,终究是没有自己一丝一毫的影子。
他应该永远都不会看上泼辣好动的自己,因为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她开始觉得,是自己配不上他,给不了他想要的那份安静恬淡的幸福。
自己爱上他,没有错;他不爱自己,也没有错。可是既然爱情选择了自己,自己已然再无选择。
所以,自己就默默地守在他身边吧。做他生命旅途的驿站,伴他度过每一个疲乏的瞬间。
掩藏起自己仅有的一点心事,安静地陪伴,不再给他困扰,不再让他苦恼,他的幸福,自己不需要过多的参与。
祝福,就好。
现在,他有了美薇,那个恬淡、温柔,又坚强的姑娘,同样穿上素衣白裙的她,活脱脱地就像是从书里走出来的姑娘,他喜欢的那个姑娘。
想起那天,初次去他哪里,自己开玩笑的说要他们两个在一起,他的眼底竟泛起淡淡的波澜,自己难得捕捉到的他的一丝心绪,终于坚定了自己最后仅存的一点勇气。
你喜欢,我当然会帮你!
拉着她一起吃饭,像介绍自己的男朋友一样的,骄傲地展示你;带着她一起去夜市,走到尽头的时候,自己选择离开,把你们一起回家的那段距离单独留给你;她要你陪她去买衣服,你们相互之间开始有了情意,自己又怎么好去插足添疑?
只是想,把所有的幸福,都带给你。
看着何晓的照片,子嫣轻轻地抹去自己眼角的泪滴,她有些痛恨自己,不够温柔,不够恬静,不能像她一样的,跟你一起,两个人一起守侯一份甜蜜。
但是,能够两个人都留在这里,默默地伴他左右,看着他幸福,足矣。
一个人坚守一份爱情,不弃,不离。
第三十二章
吵架,就像是感情的润滑剂,磕磕绊绊之后,才会更加的圆融、和美;而和平地解决了吵架当中的问题,亦如同爱情的催化剂,它可是让两个人了解得更深,使爱情更趋于完美。
这几日,美薇和何晓过得很好,生活很美,天气也跟着晴朗了起来。
每天她在一片温热的阳光当中醒来,洗漱完毕后,他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在一次轻吻之后,开始一天的愉悦工作。
下班回到家里,从简单的小菜、白饭开始,独属于两个人的快乐时光,关好门,打开窗,王子和公主依偎在一起,欣赏月亮。
终于,又到了月末,美薇领了工资,辞了职,心情很好。所有的一切,都在按着自己即定的计划,一步一步的向前走。
不紧不慢,可却规规矩矩。按照这个计划,不出三年,她就可以从一个卑微的大学毕业生,踏踏实实地成为一个高薪族,过上自己向往的生活。
现在,辞去了工作,卸去了一身的疲惫,美薇早早地回到家里,买了些好菜,她想要尝试着给自己的男朋友做一次饭,真正地像个女人,在家里在满心期待中,等待男人的归来。
何晓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