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夷”。
外国人看大家都被逗笑了,也跟着笑了起来,又对于佑说,“今天的菜真的特别好吃,我想我会常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乌豆焗猪尾
这家叫做“爱乐”的小饭馆每逢周一都不开门。住在附近常来光顾的人都知道。老板和老板娘两口子都不是那种拼命赚钱的性格,有时间赚钱,那也要有时间花,有时间休闲呐。是以于佑也有了固定的那么一天假期。只要不试菜的话。
每到这样的周一,于佑都会比平时睡得晚一些。其实平时也没必要起得太早,午市十一点才开,只要提前一个小时到饭店帮忙准备即可。晚起之后,于佑便会给自己随便张罗一份早午餐,接着去常去的音像店逛逛,淘淘那些便宜但是也有可能有好质量的碟——虽然网络这么发达,基本上想看的电影都能够搜到,可是于佑依然更喜欢把实体的影碟放进影碟机,半坐半躺在自己不大的起居室里,进入电影里面的生活。这个多年以前养成的习惯,至今未能改变。于佑甚至想过,也许喜欢上看电影,是过去这么些年的时间以来留给他的唯一一件有价值的遗物。除了影碟店,他有时还逛逛书店,有时跟老板和老板娘以及他们的朋友们去郊区爬爬山,或者到附近的古迹去游玩,有时也一个人去,有时什么也不干,就再接着睡一觉,然后起来沿着城市的河堤跑步。于佑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简单到他刚在饭店工作时曾经每天除了白天工作,就是晚上在家里看电影,半年,一百九十天,一百二十部电影,影碟堆满了影碟机下的抽屉,多出来的就被随意放在了茶几上,直到终于被自来熟的房东太太拖去喝汤。
在这个他出生的城市里,奇怪的是他就认识上述提到的那么几个人。还有那些食客,有的来了一直来,彼此见到也会随意又亲近地交谈几句,还有的也就彼此忘记了容貌。他曾经的朋友们或者说认识的人,早已经被他留在了曾经的那些个大城市里,或许他们也终将慢慢把于佑忘记。这对于于佑来说,好像不是什么感伤的事。有的时候他会想,他不是没有过最幸福快乐的时光,就像他也不是没有过最痛苦难受的时候一样,人生不就是这样吗?他不过是提早去经历了种种,又有什么可以抱怨和后悔的呢?
这个周一的下午于佑□□地睡了一觉,然后换了一身运动套装出了门。去了趟银行,把单据之类的东西揣进兜里,于佑就跑上了河堤。
这个城市最美丽的地方之一,也就是在河堤这里。河水巧妙的在城市间拐了一个不小的弯,好像把城市的一半围成了一个小岛,几座桥呈放射状各有特色地联通河流两岸,而依傍这河流修建起来的河堤,经过几次绿化建设,变成了最好的公园。于佑就出生在这座城市里,河堤附近曾有他的家。只是这么多年以后他再次回来,却再也找不到一点当时那栋老房子的痕迹,好像一切只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一个梦,久到他都不记得细节,就如同那些离他而去的血亲和童年一样。
于佑摁了下放在风衣口袋里的MP3换了首歌,慢慢的跑下河堤。从开始跑步以来,他有计划的根据自己的体能在不断地增加路程,现在于佑根据跑步经过的桥来预计,应该来回有8公里了。看看手表,今天速度也提高了些。于佑不经一笑。他就是这么简单的人,连快乐的缘由都很简单。
正跑着下河堤,冷不丁听到后边“叮铃”一声车铃响。于佑原以为是后面的车催他让路,于是自觉地跑到一边,然而却是又一声铃响,还有人紧接着对他打了声招呼。
于佑回过头一瞧,是从上次经小姑娘推荐之后就经常来小饭馆吃饭的那个老外。之前还说“乔迁之喜”,原来他真的也是住在附近。于佑也冲着对方打了招呼:“你好。出来骑车呢?”
“是啊。”对方认真地点点头,“天气那么好,就绕着城市骑了一圈。”
于佑这个时候已经跑下了河堤,来到了人多的体育场附近,便调整节奏慢了下来,渐渐过渡到了走路。那人居然也从自己看起来很专业的自行车上跳下来,推着车走到了于佑身边。
“你刚来这里不久吗?”于佑主动起了个话头,拿掉了耳机。
“啊,上个月刚到大学报到。在那儿主要教英语。”末了又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补充道,“嗨,我一直都忘了自我介绍来着,我叫艾尔温。卡顿。你可以叫我艾尔温或者卡顿。”
“我叫于佑。”于佑心里默默念了两下对方的名字,确认自己记住了,要不以后要叫人,一开口变成了“皮特”那多尴尬。这么想着又无意中看到了对方一如一开始笑得那样真诚的样子,感慨这家伙真的跟布拉德皮特很像啊,还是说对于外国人的模样,只要轮廓差不多自己都觉得一样?
“‘爱乐’逢周一都不开门吗?”
“对的。忙活了一个周末,实在是想放个假,老板也都这么想。对于我来说当然也就更是好事啦。”
“这个城市比我之前去过的其他城市节奏慢得多,环境也很好,简直像欧洲似的。不过人更热情开朗,比欧洲更好。”
“你很喜欢这里?”于佑听了毫不掩饰地有些骄傲地笑了,这里是他出生的地方,他曾经和现在的家,对脚下这片土地当然有着很深厚的感情。不管艾尔温。卡顿的溢美之词是不是有夸张的成分在内,于佑都觉得很受用。
“我很喜欢这里。”艾尔温。卡顿回答的很真诚。不知道为什么,于佑对这个外国人从最初到现在的印象一直没有改变的就是,这个人很真诚。
“哈哈,”于佑轻笑出了声,“我们这边的人都是小富即安的个性,虽然也不算富裕,差不多过得去就成。环境嘛,也没矿也没其他工业资源,这好山好水就幸运地保留下来了。不过近来车也开始多了。”于佑最后免不了还是虚伪地对这个城市谦虚批评了一把;但是语气里的愉悦还是止不住的。
艾尔温。卡顿也接着聊了一下对这个城市的喜爱和看法。这让于佑觉得这老外人还挺好,态度也更亲近起来,顺口就问了句,“卡顿你的家乡在哪儿呢?”
“我出生在德国的多特蒙德,不过是在英国长大的。你看,欧洲也就这么大。”
“可现在你在花城工作,整个地球好像都被你跑了一遍。”于佑小的时候,家里爸妈给他买了张世界地图,从那时起,他有个梦想,环游世界。只是现在看来估计要实现还很是艰难。或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把这个曾经的梦想抛之脑后了,人不就是这样慢慢长大老去的吗?可不管怎么说,一瞬间他还是挺羡慕卡顿这样的生活。
“可以说是去过不少地方,”艾尔温。卡顿推着车目视前方,好像在等待红绿灯变换的那一刻,却又转过头来说,“如果有天我不愿意离开哪个地方了,那么我想我会在那里留下来的。”
“等你年龄大了,就会有这种感觉了。哎,走吧。”于佑拍了拍艾尔温。卡顿的车头,示意他绿灯了。艾尔温。卡顿却没漏掉于佑说这句话的时候,明明还很年轻甚至还有点青涩的脸上一副老成持重的模样,这让他觉得有趣。于佑看起来还很年轻,如果说于佑是跟他学生一样的年纪他也不会怀疑,甚至说他是高中生都可能有人会相信。艾尔温。卡顿也知道,在中国有很多年轻人没有继续读书接受教育,而是早早来到社会上谋生。于佑看起来这样年轻,却是一间小饭馆里的掌勺厨师,应该也是早早出来工作了。可于佑看起来又文质彬彬有股子书卷气……艾尔温。卡顿边跟于佑聊着天边漫无边际地想着。
“我家往这边走。”到了一个小十字路口,于佑刚好望见买完菜回家的金素梅正冲自己招手,就跟聊了一路的卡顿道了别。
刚走到房东太太身边,还没接过她手里的菜篮子,就听她开始问了,“嘿,刚走你身边的那个外国小伙儿,长得可真帅!”
于佑想,卡顿真是女性杀手,从那小姑娘到老板娘再到房东太太,横扫老中青三代,一个都不放过,边应了声,“嗯,最近常来我们饭店吃饭的。”
“是嘛,刚看你们聊得挺好。”金素梅看着走在自己身边帮自己提菜篮子的小伙儿,人是真的好,长得眉清目秀斯斯文文,性格也好,什么事都抢着帮自己做,就是朋友少了点,或者说,对主动去结交别人一点都不上心,又不是内向,就是愿意自己这么呆着,让她看了有点心疼,这么大点的孩子,却也能看出是吃过苦咬牙走过一段儿的。只是她关心归关心,总归不好去插手太多年轻人的事情,自己能做的,就是做多点好吃的,给这个孩子补补,这么瘦瘦高高的,看起来就不结实,更不要说像一个厨子了。
“哎,今晚到金阿姨家吃饭啊,本来想回去的时候叫你的,可巧就在这遇到了,”见于佑要开口,又接着道,“别客气啦,每次都这么见外金阿姨可不高兴啊。你看,那外国小伙儿,不仅人长得帅,身材也好。你要是吃胖点,不比他差。”
一老一少(虽然看起来,金阿姨比她的实际年龄年轻多了)就这么聊了回家。于佑要帮忙做饭,被金阿姨以“刚运动完赶紧去洗澡否则会感冒”为由支开未遂。
等于佑到了房东太太家,饭菜刚好摆上桌,很是丰盛。于佑只好说,“金阿姨,您做那么多菜,吃不完多浪费啊。”
“嗨,你吃不完我能吃完,不行啊?咱慢慢吃,今晚金阿姨我没节目。”金素梅当了一辈子的舞蹈老师,到老还有人请她去给指导,这可不是去教跟她相同年龄段的老太太们经常会跳的广场舞,而是民族舞,除此之外,她探戈和华尔兹也跳得非常好,经常会跟以前的同事朋友,几个老人像年轻人一样,晚上约出来在以前的工作单位跳跳。也许是因为基本功一直都没落下,心态又好,才能让她一直保持那么好的气质和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