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湛看看他那身随意的打扮,牛仔裤T恤外加一件薄夹克,大概,是不知道这G市的春天早晚的温差非常大。
“行,现在看到了,我没事,你可以走了。”
丁湛重新打开门,做出送客的姿态。
“呼,哥,你煮面条吃吗,刚好,我也饿了,也煮我的一份。”
高大的男人像没听到丁湛的话,也没看那扇打开的门,琥珀色的眼眸却是眼巴巴地盯着丁湛手上的面条。
哥?
丁湛刚才没注意到这称呼,现在注意到,不由得上上下下打量着高大的男人,明明还是以前那副好看的皮囊,但内里,怎么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那双琥珀色的眸子,从前只有冷淡和漠然,但现在,亮闪闪的,倒像是个小狗一般!
这个人,真是他丁湛认识那个脾气又臭又自大的莫凡吗?
他以前,就根本没在两人独处的时候叫过自己一声哥!
“我让你走,你没听见?”丁湛强压下心里的好奇,冷着脸沉声说到。
“哥,你犯得着这么小气吗,我不是饿了吗,你嫌麻烦,我来煮得了。”
莫凡说着,一手就夺过丁湛手里的面条,还没等丁湛反应过来,人已经自来熟地走了进去,左看右看,寻着厨房便直接进去了。
丁湛算是彻底败给他了!
如果是从前那个冷漠高傲得要死的莫凡,他只须说几句难听的具打击性的话,那家伙就会暴跳如雷直接暴走,但对眼前这个全然陌生的莫凡,他一时之间还真找不到合适而有效的方法去对付他。
丁湛无奈地走向厨房,他已经无瑕去想这莫凡是不是被换了大脑,因为,他得抢救他的厨房去。
从前的莫大爷别说煮面,是连倒杯水都不会的人,说要煮面,他不把自己的厨房给炸了才怪。
“唉,我说莫凡,你给我出来,算我怕了你,面条我可以煮给你吃,你别赖我厨房里。”
丁湛对这个不停叫着哥的男人,很显然,没徹!
“哥,我煮给你吃,你说,想吃什么。”
等丁湛站厨房门前,那高大的男人已经生了火,在锅里放了水烧着。
说这话的时候,他侧着身,半眯的眸子带着笑意,连薄唇也是咧得开开,一副极开心的模样。
那一刹那,丁湛有被悍雷击中的感觉。
他认识莫凡十几年了,从来只觉得他是一冰块。脸上表情除了口会动,眼睛会眨之外,简直想不出还有其他表情。
只是,从前的自己,总是看着那张脸瘫一般的脸,也觉得那是全世界最漂亮最可爱的脸蛋了。
却不知道,脸瘫的莫大爷,原来也是会笑的,而且,可以笑得如此无害。
及,可爱!
“我不吃了!”
丁湛回过神来,为自己居然又犯傻犯抽地觉得这男人可爱而想要狠狠地抽自己几个耳光!
说着,还真的扔下那个被他称之为可爱的男人在厨房里,自己跑到客厅里,啪地一下开了电视。
电视是闭路电视,随意一开,便是电影频道。
而频道里播放的,居然是几年前红极一时的电影,那部由自己主演莫凡执导的电影【飞越未来】。
丁湛平静了好几年的心,明明直到刚才洗澡的时候,都还如一湖平静的湖水,但为什么,从那小子叫了一声哥起,这湖水,就动荡了起来?
丁湛“啪”地一下又将电视关了,深吸了几口气,心情才得以平复一些。
平静下来之后,他也认清了一个事实,那个窝在厨房里的男人,很显然,一时半刻是赶不走的了,既然是这样,就由着他把厨房炸了好了。
反正,自己有的是钱,大不了,让人重新弄一个厨房得了。犯不着为了那个男人动气!
即使,那男人口口声声坚持说他会煮,但丁湛其实不抱希望,看着报纸,不时侧耳听听厨房里有没有奇怪的响声。
不过,厨房里边倒是很安静,除了偶尔传来刀碰上砧板的声音,还有就是揭锅盖的声音之外,就再没有多余的声音。
就连他以为会有的求助声音,也没一丁点。
这个,太没道理了!
莫非,他离开的几年,那个十指不沾水的莫家大少爷,被一个出身低微的平民百姓给穿越附身了?
丁湛为自己居然有这样的想法而汗颜,那些穿越剧,他是拍过两三部,但那些不过是人在无限臆想下才会发生的怪事,绝对只是想象中的世界,跟现实,完全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好吧,大概,那家伙,是准备将面条随便煮熟,然后端出来哄哄自己而已。
有了这样想法的丁湛,心态又平衡了。
只是,当他开始闻到厨房里飘来那阵阵熟悉的香菇鸡肉的香味时,人便开始彻底不淡定了!
我靠,这个在厨房里摆弄的莫凡,难道,是被五年前的自己给附身了?
【03】什么才是真的?
对丁湛来说,不淡定,便代表了这是个危险的警报!
想念,是一种具有强腐蚀的强酸,特别是被甩之后变得有些怨念的念想,特别是求而不得单方面的单相思!
离开五年,他不是没想过莫凡,只是,每一次想,都像将自己的那颗叫真心的玩意,从胸膛里活生生血淋地掏出来放进浓盐酸里浸泡。
看着自己那颗真心在强酸下冒着泡泡,从红艳艳的饱满到后来变得皱缩狰狞,而那扑扑的跳动声也慢慢变得微弱,每一次,这种痛苦都比死还难受。
他知道,他终究得让这颗心死掉!
没有人想要硬生生地将自己的心掐死,但他,没有别的办法!
五年前,当那个叫莫凡的男人在他面前吻着那个女人,当那个叫莫凡的男人间接承认与那个女人的关系后,他便知道,自己对那个男人无怨无悔地倾注了十几年的爱,必然得打住了!
没有谁能告诉他,那种像渗在骨髓乃至血液一般对某人的爱,要如何除掉!
像关公刮骨疗伤一样,可以吗?
如果可以,他是真的愿意伸出自己的手臂让再生华佗也在上面狠狠地划上一刀以剥开骨头,然后将那种叫爱的东西从里面剥离。
只是,爱,原来是一种比致命毒药还可怕的东西,它不在骨髓里甚至也不在血液里,它就像一种拥有超强繁殖力的病菌,迅速便能将人的细胞变异,何况那个叫莫凡的病菌,早在他身上植根了十几年。
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早就已经习惯了莫凡的存在,甚至,已经全无排他性,就像这个叫莫凡的病菌根本就是是自己的同类一样。
当他终于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别无他法,只得毅然决定离开。
他必须,要找一个完全没有莫凡的空间,将自己隔离起来,好让自己再也没法接触到那种叫莫凡的病菌,好让自己,可以脱胎换骨地重生!
现在的丁湛,的确已经可以坦然地面对莫凡了。因为,真的,已经不爱了!
只不过,当他已经信心满满地走出来,站在那个叫莫凡的男人面前,以为他再也没法入侵到自己的身体里面的时候。
一不留神,却发现从前冷漠自大娇蛮任性的男人,变了一个人!
丁湛有一刹那的闪神,有点无措!但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人其实是种由惯性操控的动物,如果一个人见到你总甩你一巴掌,第一天,你让他甩了,第二天,还让他给甩了,可第三天,你肯定一见他就会自然的避开甚至逃开。
但某一天,这个人不再甩你巴掌了,而是低头给了你一个亲吻,这一切,便又变得风中凌乱了。
现在的莫凡,就是那个将甩巴掌换成亲吻的人。
要说丁湛不乱,是假的!
但凌乱和不淡定,终究也是一瞬间的事。
毕竟,就算那个人会给你一个亲吻,却并不代表你的身体就能忘记他甩你巴掌时热辣辣的痛!
身体,也是有记忆!而且,对疼痛的记忆尤其深刻!
因此,等那个鼻尖上冒着几粒微汗的莫凡兴冲冲地端着飘着香气的面条放在丁湛面前时,端坐在沙发上埋头看报纸的丁湛却是动也没动一下。
“哥,面条煮好了。”
莫凡的喜悦瞬时被眼前男人的冷淡给冷却了几分,话间,有点委屈。
丁湛将手里的报纸一折,随手放在沙发上,站起来也不看莫凡径自走向自己的卧室,扔下一句话。
“我不饿!不想吃了!”
莫凡望着那碗他在过去花了好长好长时间,切伤过无数次手指才终于做成跟那个男人做出来一样味道的面条,本来饥肠辘辘的他,也像男人所说一样,不饿了,不想吃了!
莫凡苦笑着,将面条端回厨房。
男人这样对自己,只不过一次,自己就难受得想死。在过去那十几年,自己无数次恶劣的任性胡为,男人的心曾被自己如何地作贱唾弃?
自己说爱他!但原来,却是以爱之名,用自己的任性和娇纵一次次地伤害他。
这五年来,莫凡一直以为,丁湛的离开,是因为余琦。
但现在,他终于知道了,自己对丁湛的伤害,是漫长岁月里一点一滴累积的折磨,余琦的事,只是很不幸地成了最终的导火线罢了。
丁湛进了卧室之后,莫凡没有再耍赖也没再做任何多余的事,而是很快地离开了。
只留下,厨房里,那两碗本来冒着热气却慢慢冷却的面条……
第二天,丁湛从卧室里出来时,斜着肩膀夹着电话跟自己的助理交待着工作的事,边说边走到厨房,看到那两碗虽是放了一晚但买相仍极漂亮的面条,却是想都没多想,拿起来直接连碗一起扔进了垃圾筒里。
跟助理交待完,又拔了另一串号码,人已走回卧室开始收拾行李。
“喂,是我!”
“小湛,这么早,什么事?”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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