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给哥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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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给哥亲一个-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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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凡很快就跑了出来,对坐在沙发上扯着领带的男人说。

    “嗯,再等会,我去洗个澡。”

    丁湛望一眼两天没见的莫凡,觉得像现在这样像兄弟一样相处,其实挺不错。

    “好,我等你。你还想吃什么,我再弄点。”

    莫凡回来时已经看过冰箱里的存货,知道里面放了大堆的速冻食品。

    “不用了,随便就行了,我在公司吃过晚餐了。”

    丁湛说着已经进了卧室,这一次,他只是轻轻掩了上门,却忘了像前几次一样,特意地将房门锁上。

    因为怕莫凡饿着了,丁湛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泡澡,而是站在水柱下淋浴。洗到一半的时候,听见“呯呯”的敲门声,然后,是莫凡的声音。

    “哥,我昨天做了东坡肉,你要尝尝吗?”

    “不,明天再吃吧。大晚上的,吃那个会消化不良的。”

    丁湛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这么说,等于是告诉莫凡,明天自己会回来吃晚饭。

    “好,那就留明天晚饭再吃。”

    莫凡可是听得很明白,立马就将话挑明,不容丁湛反驳。

    丁湛立于水柱之下,楞了一下,才领悟过来,自己的话,带着歧义了,显然,是让莫凡误会了。

    “嗯,明天晚饭吃吧!”

    不过是一顿晚饭,吃了又不会死人!

    丁湛如是想!

    唇边浮起一丝自嘲的微笑,不由得对自己过份防范之心嗤之以鼻。

    浴室门外的莫凡,心情好得想要哼两句歌儿,可哼哼着,却发现自己肚子里搜不到半首曲子,只记得那天在KTV哼的那首曲子,于是,他轻声哼着:

    【……情绪莫名的拉扯,我还爱你呢,伴你断断续续唱着歌,假作没事了,时间过了走了,爱情面临选择,你冷了倦了我哭了,一开始都不快乐,你用卡片纸写着,有些爱只给到这,真的懂了……】

    哼着哼着,他的视线便落在茶几上那束已经凋零得差不多的粉红玫瑰,唇角扬得更高了些,歌儿哼得也更大声了:

    【……爱淡了梦远了,开心与不开心,一一细数着,你在不舍,那些爱过的感觉都太深刻,我都还记得,你不等了,说好的幸福呢,我错了泪干了放手了后悔了……】

    这首曲子,他那天在KTV里念着哼着,直唱得他想哭,可现在,明明还是同一首歌,他却觉得哼得无比轻快,就连那伤感的歌词,哼起来也别有一番味道。

    于是,等丁湛洗完澡出来,还没走近厨房,就听见莫凡那又破又烂的嗓音在厨房里哼唧,“……说好的幸福呢,我错了泪干了放手了后悔了,只是回忆的音乐盒在旋转着要怎么停呢……”

    丁湛跟莫凡相处了十几年,听莫凡唱歌,这还是头一回!

    开始,他是抱着双臂倚在厨房门楣,皱眉听着这绝对算得上是噪音的歌儿,但听着听着,再看看莫凡一边给那锅里不知是什么加上葱花,一边还自我感觉良好,且有模有样地哼唱着,不由得就“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你笑啥?”

    莫凡转头瞪他一眼。

    “唉,我说小凡,你这破嗓音就别在这嚷嚷了。当我求你了,你再嚷,我晚上得做恶梦了。”

    莫凡白他一眼,“我就只唱给你听,你还真不识货!”

    丁湛笑得差点没蹲地上,他摆着手抱着拳。

    “唉,莫大爷,就你这种货色,我不识也罢。”

    丁湛本来没其他意思,只限指莫凡的破铜锣的嗓音,可莫凡听着,却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丁湛,你给我说清楚,我什么货色?”

    莫凡僵直了身子,转过身,脸色变得不太好看。

    丁湛知道他误会了,却也没有要哄他的闲情逸致,挑挑眉。

    “我是以事论事,话也就只是字面上的意思,你非要多想,我也没办法。”

    说完,面无表情地转身朝客厅走去。

    莫凡寒着脸,端着那锅汤走向饭厅,边走边像怨妇般抱怨。

    “我没多想,你不是一直在嫌弃我吗?嫌弃我做的饭不好吃,非要让家政公司的保姆来做,嫌弃我打扫的技术不过关,非要让清洁阿姨来打扫……在你眼里,我就是这样的货色……”

    莫凡一边抱怨,手里可没停着,将蒸的馄饨都拿了出来,然后又拿了碗和筷子,盛上汤。

    丁湛只静静地睁大眼看着那个高大的男人在厨房和饭厅间来回折腾,曾几何时,这个男人如果受了这样的气,不把那锅汤给倒扣在他丁湛头上才怪。

    可现在,他却还能这么大的气量,只是小小抱怨一下,看来,莫大爷这几年,屈就的本能还真的长了不少。

    “快来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莫凡盛好两碗汤,自己拉了张椅子坐下,瞪一眼客厅里坐着打量自己的男人。

    丁湛这才走过去坐下。

    “小凡,我妈这周周六过来,我们想回L市一趟,你要去吗?”

    丁湛没再奚落他,莫凡自然也不好再念叨,点点头。

    “嗯,我要去的。L市,是你们的家乡吗?”

    莫凡不确定以前丁湛有没有跟自己提过,但估计从前的自己即使是听过了也不会摆在心上。

    “是的,我妈从小在L市长大,直到后来H港到内地招生,我妈是第一批到H港就读的内地生。”

    丁湛没说自己,因为自己八岁离开L市到H港的事,莫凡自然是知道的。

    “哦……哪你以前跟姥姥住在哪里?那间屋子还在吗?”

    莫凡好像忘了几分钟前,自己还像怨妇一般控诉着丁湛,现在,却没事人一样关心起丁湛的过往来。

    “我和姥姥一直住在L市郊外的一间小屋子里,那屋子还在,但已经又破又旧,大概快要拆迁了。”

    丁湛前几天回L市的时候,也有回去那个曾经的家看看,只是,站在门外看着又破又烂的外墙,他有点不敢走进内屋去看。

    那么多年过去了,关于那个家,他只想保留着记忆中的那份温馨感,真要走进去看到里面破烂不堪的场景,只怕会徒添唏嘘。

    “到时带我到那附近走走,好吗?”

    莫凡似乎也感受到丁湛话间所隐藏的伤感和无奈,小声地问。

    “嗯。”

    伤感通常都有着传染性,一时间,两人都不再说话,只是低头吃东西。

    “对了,昨天晚上去你哪了?我倒真是好奇了,什么地方能让游历无数名胜古迹的莫大导演流连忘返!”

    丁湛吃饱了,直起腰身问莫凡,他来G市五年,没听过有哪座山是很出名的。

    “云湖山。”

    莫凡答道。

    “我靠,你跑那么远去取景?”

    云湖山是L省著名的风景名山,山上据说有很多千年古树,怪不得这小子乐而忘返。

    “嗯,我在网上查了资料,看到里面有几个场景跟我新剧中的场景十分吻合,因此,我就自己开车去了一趟。”

    丁湛这才想起另一件重要的事。

    “小凡,明天我跟你去买辆车,你以后自己爱去哪就去哪,不过,如果不回来过夜,记得跟我打声招呼。”

    莫凡一听,高兴了,忘形起来身子便倾过来直往丁湛身上蹭。

    “丁湛,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不许反悔。”

    丁湛直接站起来闪避过他的碰触。

    “当然是我说的,哥虽然不算很富有,但要买辆车给弟弟,还是买得起。”

    丁湛刻意强调,这只是哥哥送给弟弟的礼物,但莫凡才懒得理这多余的解释,反正,是丁湛送的就行了。

    “你想要什么牌子的车,呆会我们先上网看看,看中了,再直接去四S店里提车,或者让人家给我送来。不过,我得先说清楚,你在H港开的那种奢侈品牌的车子,这里可是没有的。”

    丁湛不是不舍得花钱,而是在G市,那些豪华的顶级名车,基本是要预订的,而且,太招摇并不是一件好事。

    “只要是你送的,不管什么牌子,就是破得只剩四个轮子,我也喜欢。”

    莫凡恶心吧唧地说。

    丁湛对他翻翻白眼,便扔下他回自己卧室里了。这些天丁湛一直在加班,已经累得够呛了,今天他没再带活回家里干。

    等莫凡收拾好碗筷走进来时,丁湛正坐在床上,笔记本电脑搁膝盖上看新闻。

    看见莫凡像进自己房一样门都没敲走进来,丁湛不高兴了。

    “莫凡,你怎么一声不吭就进来了?”

    莫凡眨眨眼,一脸无辜样。

    “是你自己没锁门,而且,你不是让我一起上网看看车子吗?”

    说着,一屁股坐床沿上,甩了鞋子直接就爬到丁湛身边。

    丁湛盯他一眼,朝旁边挪了挪,刻意地拉开两个人的距离。

    不是他想这么矫情,而是这几天擦枪走火的事件上演得太频繁。

    那晚睡沙发上不由自主地被莫凡撩起了兴致的事,还有昨晚梦见自己和身边这男人折腾的事,都告诉他一个十分可怕的事实。

    无论他丁湛的理智有多强大,但他的身体,却总是很轻易就被身边这男人撩拔起种种本能。

    “哥,你坐这么远,我怎么看?”

    莫凡不依了,又朝他挪了过去。

    丁湛算是被他打败了,心里也跟自己拧了起来:操!我就偏不信,我丁湛堂堂男子汉,居然会过不了美男关?

    于是,丁湛也不躲了,由着莫凡靠过来,打开网页,搜出各大品牌汽车官方网站,莫凡先是指了几家德国合资的品牌,先是打开看了一下款式,莫凡觉得还行,丁湛才点进莫凡指定的那个品牌在G市四S店的网页。

    “小凡,你确定是这辆了?”

    丁湛问,莫凡挑的是一百三十多万的奥迪Q7,这款越野车确实是莫凡以前会喜欢的车型。只是,丁湛没想到,五年过去了,他的喜好还是没变。

    “嗯,就这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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