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他作者:艾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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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他作者:艾小雨-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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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虫上脑。
  傅斓卿自己也暗暗吐槽自己对于沈瑞的需求量实在大得匪夷所思,若不是社会规则下,他不得不工作,赚钱,养家,参与交际应酬,而是能毫无保留地,完完全全与沈瑞相处在一起,他觉得沈瑞说不定早就精/尽人亡了。(他觉得沈瑞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
  想到沈瑞每时每刻都与自己在床第间纠缠不休,享受最原始隐秘的运动,他痛苦求而不得的喘息,以及欢愉失神的眼神,当然最销魂的还是那温暖紧致湿滑的妙处。
  傅斓卿的下腹一紧,暗暗咂咂舌,虽然美妙,但还是想想作罢——沈瑞一定会发疯的!
  事实上,没有一个人类可以在那样的环境下保持正常的精神思维,除非他们已经疯了。
  虽然很可惜,但是傅斓卿不觉得有什么,沈瑞乖乖躺在自己身旁,呼吸浅浅深深的样子很好看;与自己吃饭挑挑拣拣,却眯起眼像偷食的猫儿的样子也很好看;怒目瞪视,对自己一副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污也的嫌弃样子也统统好看得不得了。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一个无论你怎么看也看不腻,他对你做任何事你都能满足喜悦,甚至连他一个不算回应的回应都能让你兴奋一整天的人。 
  傅斓卿把脚步放轻,心里怀揣着世界上对他而言最珍贵的宝物。
  如果没有那样的沈瑞,那这个世界对于他而言。
  也就没有…
  必要了。
  


☆、Part14

  第十四章
  书房里面黑洞洞的,整个房间连灯都关了,傅斓卿只看了一眼就确定沈瑞不在里面,他往楼下走去,边走边喊着沈瑞的名字。
  没有半点响应,别墅里面安静地诡异。
  他转到停车库。
  沈瑞的车不在了。
  他去哪里了?傅斓卿抬头看着墙上的挂钟,8点46,这么晚了,他要出去做什么?
  他跑回楼上,迅速拨通沈瑞的电话,同一时刻,书房里面响起沈瑞的手机铃声——他连手机都没有带。
  傅斓卿皱起眉头,在沙发上坐下,思来想去,一股不安的情绪涌上心头,他猛地站起来,翻出长久不用的通讯录,开始朝着上面任何可疑的人拨通电话。
  另一头,沈瑞开着车逃也似地在大街上疯狂行驶,不到片刻,就被交警拦了下来,因为钱包证件一律没有携带,他被交警带回了警察局。
  他的样子浑浑噩噩,问他任何话,都没有得到半点回应,警察虽然测量了他并没有酒精超标,但以怀疑他嗑药,无证驾驶,超速等等原因扣留了他,并且在扬言要通知他家人的时候,沈瑞才猛地一抬头,惊恐地叫道:“别…不要叫他…我…我有律师,我要找我的律师来。”
  警察偏头边做记录,边打量眼前的人,这人一身白色棉衫,米色休闲裤,黑色的头发看上去就柔柔软软,十分好摸的样子,脸庞精致白皙,那肤质,啧啧,保证拍任何护肤广告都有无数的女人为之疯狂。
  虽说看起来温顺,气质温雅,但是夜晚上路飙车,指不定是什么疯子…或者富二代…虽然,样子真是顺眼极了…
  小警察一怔。
  沈瑞不知何时拧起眉头,身体往后一退,略带警惕地扫了他一眼。
  小警察脸上顿时臊红一片,咳嗽一声,把资料一收,掏出手机:“你自己给你的律师打个电话吧。”
  这不合规矩,但小警察此刻只想赶紧摆脱眼前莫名的尴尬情况。
  沈瑞犹豫了片刻,才拿过手机,拨通了段铭的号码。
  他现在绝对不能去见傅斓卿,不知道为什么,沈瑞坚信这一点。
  他恍惚间觉得,若傅斓卿此刻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他一定…会做出…无法控制的事情。
  那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9点的夜晚,是各种夜间活动的夜晚,在人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都在夜色下褪去了光鲜亮丽的表皮,呈现出各种丑陋的面孔。
  老实讲,活塞运动这件事,若是以欣赏角度来看,实在不是特别雅观,尤其只是单方面的发泄欲望。
  段铭坐在床边,地毯上跪趴着一个洁白的身子,低垂着上身,下/身高高撅/起,刚好贴在段铭腹下,段铭握着他的腰身,漫不经心地来回晃动,力道不轻不重,很有些食不知味的倦乏感,由此可见身下这具躯体对他而言并没有多少魅力。
  身下的人却已经眼角泛春,侧脸贴在地摊上,双手捏着地毯上的花纹,身子来回摇晃,摩擦着柔软的羊毛地毯,嘴里发出满足的娇喘。
  手机声突兀地响起,段铭垂着眼,面无表情地继续进行活塞运动,并不打算理睬。
  可惜锲而不舍的手机声实在太干扰人的神经,段铭本来就没什么情绪,此刻烦躁感一上来,顿时什么旖旎的情绪都挥发掉了,分/身微软,他从身下人紧致的后/|穴抽出,去床头把手机拿来。
  上面显示的居然还是陌生号码。
  段铭正要按掉,身下的人此刻不知何时如猫儿一般偎过来,侧脸贴在段铭微扬的器物上,用鼻尖来回逗弄,暧昧道:“花花让您不满意了?”
  段铭伸手拨起他那张白净清爽的脸,看得花花眼睛更是春水泛涌,楚楚可怜,他的样子不像是身经百战,风月里打滚的MB,反而是刚出校园,入世未深的学子。
  模样依稀间,和记忆深处的画面微微重叠在一起。
  段铭不知怎么心里一动,把手机打开,随口道:“用嘴巴帮我起来下。”便专心听手机里面的声音。
  花花也不嫌弃那物上自己的东西,连忙张开嘴,使出浑身解数,逗弄起来。
  多金俊美的客人并不少见,但还要加上大方温柔,那简直是万里挑一的了,花花心下打着小九九,决定牢牢抓住这样的客人,尽管客人有点那啥,但自己的技术杠杠地摆在那里,不怕他不起来。
  正要用点招数,嘴巴里那物忽然一瞬间就开始胀大,整个口腔片刻就被顶满了,直戳入喉咙深处,花花惊恐地睁着眼睛,感觉自己嘴巴都要被撕裂了,刚才不是还一直半软不硬的,怎么一会儿,自己还什么招数都没有用就这样…大了。
  他甚至都没有听到段铭讲了什么,就见段铭关掉手机,忽然单膝跪在地毯上,双手托着花花的后脑勺,疯狂地来回抽/插了几十下,在抖动的时候猛地抽/出,一股热流打在了花花涨红的脸上,眼睛睫毛都不可避免地沾上了。
  段铭放开花花,任他自己倒在地毯上,小声地喘气。
  花花是有职业道德的,刚才客人对他这么粗暴,喉咙都肿痛一片,更别说下颚的酸痛,但他不敢呼痛,甚至还要把涌上来的呕吐感深深压下,花花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
  眼前出现一双白棉袜,上面是黑色的西裤裤脚,段铭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钱在柜子上,东西不用收拾了,你自己回去把。”
  花花在地摊上躺了一会儿,就听到大门关闭的声音,他闭了闭眼,爬起身,迅速地冲到厕所,对着马桶一顿干呕,才虚弱地站起来,在盥洗台上用冷水扑了一把脸,又用镜子照了照口腔内部,一点小磨皮,红了一点,但并不严重,明天他就又可以接客了。
  花花龇牙咧嘴一阵,才悠悠地走了出去。
  等他晃悠悠地穿完衣服的时候,衣柜上一沓的钞票瞬间闪花了他的眼,点了点,客人果然大方,就是后面用力实在太大了,自己错估了客人的攻击力。
  花花往门口走去,刚穿上鞋子,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到客人的脸。
  他红通通地捂着脸,这个客人可真漂亮,比最红的少爷都还漂亮,就是有点可惜……
  客人并没有和自己接吻。
  虽然大部分的时候花花自己也很讨厌和客人接吻,毕竟不是所有的客人都长得俊美干净,和一个五十岁的秃头大叔接吻的话,嘴巴里一整天都有一股老朽的酸臭味。
  花花走到门口,忽然跳起来,把运动鞋一下子踢掉,小跑着冲进厕所,一扫就定在某个东西上,眼睛一亮!
  把客人的牙刷拿过来,往自己嘴巴来来回地拨弄了几下,花花心满意足地放下。
  客人,
  这也算间接接吻了吧~
  


☆、Part15

  第十五章
  段铭赶到的时候,沈瑞正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垂着头,魂不守舍的模样,一个小警察正脸色不虞地拿着一杯纸杯递过去给他,板着的脸还很青涩。
  段铭一见就已经认定沈瑞在警察局受了不平等的待遇,心下一沉,大快步地走到沈瑞的身旁,西装革履,气势迫人,寒芒似的目光只垂视了小警察一眼,小警察就已经不自在地退后一小步。
  “我是沈瑞的律师,段铭。”
  小警察没听过段铭的名号,还愣在那里,身后的老大拍了拍他的肩膀,表情严肃地让他退到身后,目光很是锐利地对视着段铭。
  段铭,城里的一号大状,各种大佬们的御用状师,关系网深不可测,为人难以捉摸,因为案件涉及而去接触的人回来后的反应都不同,完全无法捕捉到这个人内心在想什么。
  警察局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皆因为他有时候也会接几件完全无利益的案子,分文不收,还挺维护公理的,但大部分警察局与他的接触都是因为涉案人地位超然,段铭是他们的御用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论点清晰明了,措辞犀利,把警察们千辛万苦找来的证据一一破解,让本应该收到严惩的罪犯都得到轻判,实在是比罪犯本身更加可恶,令人痛恨的人了。
  至少风扬对他的评论就是——人渣中的战斗机,败类中的佼佼者。
  “没想到这么小的一件案子就惹得段大状出手。”风扬冲着段铭微微一笑,探寻地目光只在沈瑞的身上悄悄一转,就已经下了定论。
  一定是哪个深更半夜,闲来蛋疼的富二代胡乱飙车,真是有钱不会做善事,有力只会干坏事!这种人就应该统统丢到非洲…不对,那还增加人口负担呢!
  俩人交涉了一下,风扬这次可是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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