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老头拿起一把锄头,推开后门出去了,孙小明叹了口气,弯腰将地上的碗收了起来,又到院子里扫地去了。
又过了片刻,崇阳观的门终于开了,十几名道士的马车从道观内驶出,向这边快速驶来,睡在院子的十几名客商一跃而起,手中拿着包裹,向黑暗中奔去,茶棚中不再有一人。
马车在官道上停了下来,孙小明看了看天色,时间还早,他心中便有了底,这帮道士一定会来喝汤。
自从他熬了骨头汤后,这帮狗肉道士几乎天天早起,都要喝上一碗汤再走,今天也不会有例外。
“好香啊!”
道士们纷纷下了马车,快步走上来,师傅史崇明笑道:“今天的汤好像格外香,我都快忍不住了。”
“史道爷请坐,各位道兄请坐,我马上给大家上汤。”
孙小明快步向屋里走去,给孙老头使了个眼色,孙老头立刻上去招呼士兵,“各位军爷,大家也来喝一碗汤吧!暖暖身子。”
这些士兵面无表情,就像石头人一样冷冷地看着孙老头,孙老头讨了个没趣,只得回来喊道:“小明,给道爷们准备就行了,军爷们不吃。”
“我知道了!”
片刻,孙小明端出一个大盘,里面放了十几碗热气腾腾的骨头汤和几盘素馒头。
孙老头的腿开始战栗,声音都有点变调了,“我来……帮忙!”
他上前要去接盘子,孙小明却道:“大伯,你去后面找找小黑,不知跑哪里去了?我怀疑它偷了骨头。”
“哦!”
孙老头一瘸一拐向屋里走去,此时他的心中又是紧张,又是害怕,又是感激,他进屋便直奔后门而去,一头钻进了野地里,撒腿就跑……
道士们没有任何提防,他们聚在两张桌子前,香甜地喝汤吃馒头,不时啧啧赞扬骨头汤熬得好,一些性急的,咕嘟咕嘟便喝了个底朝天,孙小明见所有人都喝了汤,他开始向旁边移步,渐渐地走到角落里,这里有一口破钟,孙小明拾起钟槌,猛地一敲,只听‘当!’地一声巨响,所有的人、包括官道上的士兵都一起惊诧地向他看来,就在这一瞬间,只听一片惨叫声,官道上的五十余名士兵纷纷中箭倒地,只在一瞬间,马匹上再没有一个人,黑暗中,大群安西士兵向这边奔来。
孙小明慢慢回到了院子里,道士们都已经倒在地上,几乎都气绝身亡,地上都是摔碎的碗碟,孙小明走到大师兄忘尘子面前,见他似乎还没有死透,便抽出匕首又在他心脏部位狠狠地补了两刀,忘尘子腿一蹬,再也不动了。
孙小明目光一扫,对一个角落招招手道:“孙老头,你出来吧!”
只见,黑暗中孙老头战战兢兢地走了出来,他望着一地的道士尸体,吓得跪倒在地,捂着头趴在地上哀叫道:“我的天啊!”
这时,数十名士兵冲了上来,开始剥道士的衣服,最早那名和孙老头谈话的男子快步上前,给孙小明单膝跪下施礼道:“回禀季将军,五十四名骑兵全部干掉,无一活口。”
孙小明的真名叫季胜,他其实是第一猎鹰营的首领,由于第一猎鹰营地位特殊,从里面出去的斥候几乎都要出任校尉,所以季胜的军职已经是中郎将了,他已经二十八岁,只不过长了一张老实憨厚的娃娃脸,让人误以为他才十六七岁。
季胜点点头,他走到一脸惶恐的孙老头面前,蹲了下来,他一名士兵手中接过一只袋子,递给孙老头道:“这是三百枚安西银元,你现在赶去潞县,东城城门口有一家悦来客栈,你的老伴和孙子就住在那里,然后你们赶紧离开河北道,去江淮一带去,去那里好好地卖骨头汤,希望他们将来有再见之日。”
孙老头感动得呜咽起来,季胜扶起他道:“快去吧!这里不安全。”
孙老头点点头,从店旁解开他的小毛驴,便匆匆上路了,季胜一直目送他走远,这时,那男子上前道:“将军,我总觉得杀了他更干净。”
季胜淡淡道:“该杀的,一个不留,不该杀的,一个不杀。”
他一摆手,“出发!”
士兵们已经迅速收拾好了尸体,十几人穿了道袍,化妆成道士的模样,另外五十余人穿上了安禄山士兵的盔甲,马车再次启动,向北边疾驰而去。
……
安禄山的火药工场位于北郊的灵云谷,也就是上次试验火药的山谷,山谷内已经修起了两座巨大的仓库和十几栋白色的木房子,除了十几名道士外,还有三百名专门找来的火药工匠,他们在这里配制火药,再做成纸天雷,经过近二十天辛劳,已经做出了两万只纸天雷。
至于继续研制新火药的人也有,就是那个大师兄忘尘子和他的师傅史崇明,两人皆已经死在小客栈内了。
十几名道士住在十里外的崇阳观,而三百名工匠则住在旁边的军营中,由于晚上不能加班干活,因此工场也有留人的必要,所有人在天黑后都要离开工场,由士兵清场,不准一个在工场内逗留。
火药工场守卫非常严格,有山谷左边三里外便有一个大军营,共有一万驻兵,只要工场出事,军队片刻便可以赶到,但驻守工场内的军队却只有五百人,都是安禄山的心腹,这也是怕火药的秘密泄露,这五百人的任务主要是为了看管工匠和保卫仓库。
此时正是五更时分,山谷前挤满了前来出工的工匠,山谷口原本宽二十丈,为了控制人流,现在用巨石堆垒,只剩下一个两丈宽的口子,插满几十把火把,光火通明,亮如白昼,两百余名士兵全副武装守在门口,每一个工匠进出都要仔细搜身,一个一个放入,进度非常慢,不过也不着急,工场内不能见半点火,进去也是一片漆黑,要等天亮后才能干活,每天光是三百人进出搜身就要各耗上一个时辰。
五更时分,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这时远方传来了马蹄声和车轮声,没有人好奇,谁都知道,是那帮乌鸦道士来了,现在正好是五更,他们每天都是准点到来,绝不会提前。
马车和护卫的骑兵向大门口疾速驶来,速度非常快,这有点奇怪了,这样快的速度很可能会停车不及,撞到人的。
站在门口的校尉见马车的速度太快,不由眉头一皱,催马上前去大喊:“放慢速度!”
马车停下来了,只见十几名道士跳下马车,混进了人群之中,校尉刚要调头,却忽然听见远处大喊:“拦住他们!快拦住他们!”
通往火药工场是一条从官道上分出的岔道,官道在五里外,在那里还有一道哨卡,主要是防止路人误入到工场这边来,有三十名士兵看守,此时三十名士兵已经全部倒地毙命,而就在马车刚刚过去没有多久,两名巡哨官到来了,他们在旁边的沟壑中发现了哨兵的尸体,便知道大事不妙,立刻向这边追来。
就在校尉听见喊声的一刹那,他也发现了异常,马车里坐的是道士没有错,但他们的护卫却似乎多了,平时都是五十几人,怎么今天似乎有点变多了。
就在他一愣神之际,一支狼牙毒箭迎面射来,快若闪电,不等他反应过来,狼牙毒箭一箭射中了他的咽喉,校尉闷哼一声,捂住脖子翻身落马,季胜冷冷地收了弓,一挥手。
箭如雨至,八十余支箭向守门的士兵呼啸而去,突来的打击令守门士兵措手不及,纷纷中箭倒地,猎鹰营士兵箭法极准,用的又是毒箭,顷刻间,两轮箭射出,两百名士兵便被射死了一百二十余人,安西军纵马冲上,箭如雨发,射杀四散奔逃的士兵。
工场门口一片大乱,但屠杀才刚刚开始,十几名道士手执利刃,在三百名工匠中开始了疯狂地屠杀,他们是安西军最精锐的士兵,个个武艺高强,心狠手辣,他们配合默契,堵住逃跑之路,就像十几头噬人的猛虎,利刃翻飞,割断喉咙,刺入心脏,皆是一刀毙命,所过之处,尸横遍地,一片狼藉,惨叫声响彻一片。
就在大门血腥屠杀之极,季胜率领二十几名骑兵冲进了工场,他们携带有有火油,将火油泼上木房子,纵火焚烧,大火顿时燃烧起来,火光冲天。
山岗上的哨塔被惊动了,三注烽火在夜空中熊熊燃起,向幽州示警,三里外的大营也被惊动了,刺耳的报警钟声‘当!当!’地响彻了夜空,数千安禄山的燕军从大营内杀出,向工场疾奔而去……
这支负责保卫火药的工场的万人军队也是安禄山的精锐部队,所谓精锐,不仅是战场上能打仗,也表现在平时的训练素质和临战反应上,用今天的时间计算,从报警声响起到第一队士兵冲出大营,间隔不会超过三分钟,这也是安禄山对火药工场的重视,不仅有万人军队驻扎,而且还有烽火台,可以直接向幽州大营求援。
李庆安也知道安禄山会严防火药的生产制造,因此他派出了安西最精锐的第一猎鹰营,虽然他们只有五百人,但他们却能迎战五千人的军队。
在距离火药工场还有两里的半路,秦海阳率领四百名猎鹰营士兵已经严阵以待了,他们全部换成了猎鹰营的明光铠甲,横刀盾牌,每个人都手执特殊的箭匣弩,箭匣弩古已有之,在箭匣中装上十支箭,可以连续射击,甚至一发多箭,安西工匠设计的这种供特种军使用的箭匣弩,原理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关键是做工质量十分精良,匣装二十支箭,可以一发双箭,‘发机若雷电,一发连双箭’,可以完全保证二十支箭都能流畅地射出,有效杀伤射程可达一百五十步,能射透唐军的明光铠。
而且他们的横刀和盾牌乃至铠甲都是用大马士革镔铁打造,代价十分高昂,甚至他们的战马都是最精良的阿拉伯战马,有精良的装备加上凶猛强悍的士兵,这五百人的军队便可号称天下第一营。
夜色深沉,惨白的月光照在大地上,四百名深入幽州腹地的士兵,异常冷静地望着如浪潮般汹涌而来的军队,每个人的眼中都露出了野兽般残忍的目光。
死亡对于他们不可怕,是他们生命的一部分,但是荣耀才是他们生命中的全部,他们甘愿用鲜血去捍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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