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仲华修长骨感的手指停在距离白玉肌肤上零点一公厘处,不敢往下,不愿收手。
「你这伤应该怎么办?」
「呜……痛死我好了……」
傅仲华粗声地讥讽,「你已经死了。」
「那、那、那……」
傅仲华有股冲动把巴掌大小的伤,挖成更大的窟窿,「别再那了,你现在这个伤到底应该怎么处理?不要忘了老子的耐心有限,小心我把你打包到庙里去,要不然就让你『见光死』,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沈未央吓得绷紧身体,「伤得不深,我能自动痊愈,只不过需要三到五天的时间,不能碰水,伤口不要裂开就好了。」
傅仲华冷笑,死鬼就是欠骂。
「从现在开始,我没说你可以下床,你要是敢下床半步,哪只脚碰到地,我砍断哪只脚。」
沈未央看着比他更像厉鬼的傅仲华,心里万分委屈的点头,同时却很有疑问,那飘在空中算不算?
想问但不敢问,他觉得那个传说中的,从来没有见过的阎罗王,大概就是这个模样吧?
「可、可是我想要洗……」沈未央见傅仲华忽然眯起眼睛,吓得噤声。
「不准动!」
傅仲华阴沉着脸色抽起卫生纸抹去因为他妄动而流出的靛蓝色液体,鬼血,粗鲁地擦了两下,听到他吃痛地闷哼了一声,才略略抒解怒火的将卫生纸扔到垃圾桶。
「睡觉!」
「可是时间还没到……」
「你他妈我叫你睡觉!」
某鬼委屈地闭上眼,是谁说鬼很可怕,他觉得人也很可怕啊。
灾难要从两个月前,那个莫名其妙的月夜说起。
不是生平第一次活见鬼,却是生平第一次后悔活见鬼。
傅仲华搞不清楚到底都是月亮惹的祸,还是那个男鬼妖颜惑众,总之他忘记将视线放空,而聚焦在他身上那一刻起,他就错了。[切勿散播]
鬼,是寂寞的。
尤其是无主无依的孤魂野鬼。
更别说在这个穷乡僻壤,幽深山林之中,连房仲都几次开错了路,可见这个地方虽然鸟会生蛋,但人迹铁定罕至。
听说上一任屋主,因为发了一笔横财所以搬走。
房屋仲介巴拉巴拉的说了一堆这是什么「狗屎也会变黄金」的风水宝地,他来这里只看了一眼,就觉得这种阴宅,别说黄金恐怕连狗屎都找不到,事实应该是屋主被吓跑才对。
为了确认,所以他才会晚上跑来这个孤僻的地方。
说也奇怪,早上仲介迷路迷得一塌糊涂,晚上他却在二十分钟内就顺利抵达,然后顺利——活见鬼。
当他心里还觉得有那么一点缘分,就全部被这个白痴那句「你是人还是鬼」,啪地一声,全碎光了。
再说到「见鬼」,那又得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譬如说自己第一眼见到的是飘在半空中对自己笑的小鬼,而不是自己老母的那时开始,就注定了他老爸给他这个名字的用意——仲华,孟、仲、暮三者之中,仲是最富生命力、最繁华的时节;华是古花字,愿他生命像繁盛丽花一样繁复盛开,简而言之就是不平凡的意思。
结果不平凡到连自己都吓到,连夜带着老母落跑,将他丢给年迈的祖父、祖母,他印象还很清楚,那年他五岁,从此以后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没有人告诉他,「见到鬼」要当作没见到,要不然会被当成神经病;更加没有人告诉他,原来正常人没办法「活见鬼」。
从他讲的话没有人听,到所有人把他当成神经病,到他开始耍自闭,到老师口中「亚斯伯格症候群」的优等生,这一连串的辛酸血泪史,恐怕连电视上如火如荼的狗血长寿剧,都没办法言尽万分之一。
更不要说,后来他竟然发现自己是个只会对男人有幻想的「同性恋」,这让他从以为已经在谷底的心,再裂出一个洞,直接掉入地心。
所以说,人的名字很重要,重要性足以影响一生,这是真的。
拜他那个面目模糊的老爸所赐,他现在不平凡到来个上千集狗血剧都没有问题。
见鬼异能与生俱来,非他所愿,亦非他所能选。
直到他十岁的时候遇到一个大哥哥,叫他如何处理这种异能,他才渐渐从象牙塔里咚咚咚地滚下来,渐渐地和人群接触,然后交友恋爱,然后读书工作,然后喜怒哀乐,然后劈里啪啦的做了一堆正常人会做的事。
可是,他始终不是正常人。
尤其那个夜之后……
莹白如珍珠光泽的月光下,莹白如珍珠光泽的湖岸边,站着一位透着莹白如珍珠光泽的男人。
那只是个侧脸,却一眼,永世不忘。
他的美,笔墨难以言及万分之一。
那五官精致绝伦、完美无瑕胜过女子,却又不带一丝女气。纵使长发及腰,却是能一眼辨出性别。
他的眉目流转无限风华,而顾盼之间那点淡然才是最吸引人之处。
宛若空谷幽兰,明月湖光。
他的美,配得上那句老到掉牙的形容词:天上地下,唯一无双。
虽然不知道雁子看到他会不会掉下来,活鱼看到他会不会沉到湖中死翘翘,但一直以来很明白自己性向的傅仲华,很确定自己对这个漂亮到绝无仅有的男人起了一点……那个意思。
然,他此时的脸色却难看到极点,像水沟里的石头,又黑又臭。
像是注意到火热而执着的视线,那个美得像清雅月华,像潋滟湖光的男人,缓缓地回眸。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正常人都应该想到这句话,傅仲华也不意外,脸虽然臭得可以,但他的心依旧忍不住为那个人、那一个风华无限的回眸,漏跳一拍。
无风的月夜,在他回眸瞬间起了风。
风不大不小,不冷不寒,只是足够在他回眸的瞬间,扬起了他及腰长发,丝丝缕缕地发丝半遮掩住白皙到近乎苍白的脸庞,透出一分妖娆,二分勾引,七分引人怜的脆弱。
风不大不小,不冷不寒,更不足够冷却那瞬间沸腾的血液。
不过,就在下一瞬间,就那个一眨眼。
睁眼前,明明还距离他十几步。
这一刻,他却近在面前。
双手捧着他的脸,兴味盎然地端详他的眼。
「你在看我?你看得到我?你是人还是鬼?」
上一瞬间,睁眼前,那丝半确定地悲哀心情。
这一刻,他眼一睁,他话一出、手一贴,沸腾的血液瞬间透心凉。
那股悲哀也瞬间放大到他忍不住破口大骂——
「赶羚羊**○○……」
他不只看上个男鬼,还是个白痴。
真他妈的招谁惹谁呀!?
你说说,这样还当个狗屁正常人!?
拇指在手机键盘上闪烁亮光的绿色通话键按了两下,即刻连结上个通话人。对方一接通,傅仲华立刻冷淡地丢下:「我不买了。」然后迅速地在对方错愕的空白中,果决斩断藕断丝连的那根丝,关机。
「不要走~~」
广告上的「不要走」是个人气正妹说的,电视剧里说「不要走」的女人,更是被修到美若天仙。他听过、看过很多「不要走」,包括那种扑过来抱住你大腿泪光闪闪的楚楚哀求。
但他没想过自己会遇到这种窘境,因为当他第一次看到这种白痴画面时还笑到「喷饭」。
而此刻,他竟也被一只鬼抱住大腿泪光闪闪地楚楚哀求不要走。
还是个男鬼……
哇靠!这到底是什么状况?
傅仲华脸色难看地低啐一声:「神经病。」
冰凉凉的感觉从大腿一寸寸地往上爬,下身一寸寸地发凉。最后那抹冰凉握住他的手,刹那间,寒毛直竖,话说十指连心果然不错,这瞬间零下不知道几度的冰冷,让他有瞬间惊醒的感觉。
「放开我。」
「我不要,ㄟ,你不要走好不好,我一个人真的好可怜……」
男鬼眨掉眼睫毛上的那颗珍珠泪光,红唇微张,诚恳地发出疑问,「嗄?」
「你不是人,是鬼。」
男鬼吸吸鼻子,「你好计较,反正我一个……孤孤单单的,真的好可怜,我好久好久没有人陪我说话了,在这里只有花草树木、虫鱼鸟兽,虽然有的会叫,可是叫什么我都听不懂。我跟它们说话,它们也不能回答我,就像你跟我说话这样有来有往……」[切勿散播]
傅仲华冷漠地盯着滔滔不绝的「美鬼」,他确定「有来有往」?明明一直就是他「独来独往」。
「……所以你就留下来吧,这里山明水秀,我虽然说不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是和你对上几盘棋,与你和曲,陪你读书,伴你作画,这点本事还是有的。兄台,只要您肯留下来,在下什么都是肯做的……嗄?」男鬼又诚恳地发出疑问,露出下眼白,黑珠子向上盯住抵着他额头的漂亮手指。
「你哪个朝代的?」
男鬼顿了一下,黑珠子转了两圈,「不知道。」
「不老实。」傅仲华收回手,转身,同时被眼前放大的鬼脸吓退两步,他脸色青黑地瞪着完全没有当鬼自觉的笨蛋,严重怀疑他想「捉交替」。
男鬼一张脸急得皱成一团,就像被猫咪扯乱的毛线团,错乱得令人皱眉,「真的,是真的,我忘记了,我当鬼太久、太久了,久到我忘记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只知道我们那时候没有会说话的黑箱子;没有玉如意那样形状,可以说话的东西;没有按一下就让整个屋子亮得像白昼似的东西,也没有一张一张刻着人头的钱卷。你信我好不好?留下来陪我好不好?不要再怕我了,好不好?」
他说得情真意切,表情诚恳认真,一时让傅仲华哑口无言。
那一张让他一眼动心的脸,那一双令他不舍心疼的眼,那一张说着让他乱心疼一把的唇,更螫人的是他泛着水光的祈求。
拒绝盘旋嘴边,几回吞吐,终究还是咽下。
傅仲华头大的觉得不公平,长成那样,谁能将拒绝的话说出口?
「我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