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已陌路。”原来早在两人相识的时候他便已经看清。
这样的一个孤苦伶仃的人,有着无与伦比的美貌和才智,世间人人都以为他是风流成性,人尽可夫,但又有多少明白这背地里的一厢苦等?
五百年,他足足寻了他五百年,就连那忠贞之妇都未必能有这份耐心和执着。
君卿的手指摩挲在合欢的面颊上,细细感受指腹下柔嫩的皮肤,就着淡淡的烛光,他对采儿喃喃:“这个人他寻了我五百年,往后的日子不管他能活多久我都不会再让他受苦,就算是他赶我走,我也不会离开半步,你回去吧,告诉爹,他若是不满我这个儿子大可以将我贬为凡人,反正我们之间也没有丝毫牵挂,唯独这个人,我誓不会放手。”
字字如诛,想是小君爷打定了主意不会回去了,采儿望着被主子宠在怀里的薄命人,重重叹出口气,身子匍匐向地面,渐渐变回小猫的摸样。抬起小爪子揉了揉君卿的膝盖算是道别,君卿弯了眼对他一笑:“去吧,回去告诉他。”
小黑猫乖乖的“喵”了声,绿汪汪的大眼睛在君卿身上留恋地徘徊一把,几乎是一步一回头走到了庙门,云雾升起,待到消散时已经没了踪影。
红烛终于燃尽,从纸窗中向外望去,灰蒙蒙的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想是快要日升,一夜又将过去。
君卿伸了伸懒腰,搂紧怀中人,心下十分不是滋味。不知两人相依还能走过几个这样的夜晚呐。眼睛些发涩,想要闭上眼小憩一会时耳边却传来了合欢的声音。
淡淡的沙哑,更像是风中那只纸鸢,怕是一个不经意便会飞走。
“值吗?”他问他。
值吗?
君卿也这样问过自己。做神仙是多么的逍遥自在,他可以扬高下巴站立在万万人之上,垂目俯瞰苍生,而这些疾苦的人们不过沧海一粟,转眼间便会如残叶般逝去。只是纵然有无情之人也必定是没有遇到真爱,一旦得到了才知晓是拔不出来了,这世间有冷有暖,有情有爱,胜过天界千载,这样的一辈子就算连百年都不到又如何?
君卿想起了在花街里常听到的一首曲子“微风飘飘,烛影缈缈,与君共饮一杯酒,良辰一刻,人生几何?不如一醉解千愁。”
庙顶的飞天图被初升的朝阳映出一轮血红,那慈悲的菩萨,那凶悍的修罗,那面带悲悯的佛祖,明明已经看了几百年,而今呈现在眼前却是焕然一新。几缕日光跃上了窗棂,投在了青石砖上,君卿将嘴唇凑近了合欢耳边,两人十指相扣,趁着合欢一个不注意“吧唧”一口亲在了他的脸颊上,这下占了便宜,小君爷终于乐了,他搂着合欢恨不得把人揉进骨子里,嘴边上是溢出的甜蜜:“一开始不值,这下值了。”
第25章
凡界的日子不比天界,朝朝暮暮之隙时间过得飞快,抬头时日头刚过正中,转眼间天边流云就被晚霞染红一片。立夏过了便是小暑,好不容易熬过了大暑,立秋和白露又匆匆而至,不待空气中那一丝秋韵消散,霜降后便是立冬了。
立冬之后的天气冷得快,前几日还身着单衣的小君爷待到第二天再怎么能得瑟也不得不依着合欢的意思套上几层夹了棉花的里衣,脖子上缠的狐狸毛是小鲤鱼走了几条街才相中的,白花花细软软的毛皮套在脖子上,是比那天上的雪貂皮还要舒服。
待等到出门时才发现,地上早就积了一层雪,君卿喜欢这满山的银装素裹,硬拉着合欢的手要去“巡山”。可惜小鲤鱼却生性怕冷,缩着手脚靠在火堆旁还嫌不够怎么能胆子往外走。为这事几天前就和“思春阁”的老鸨告了假,还被君卿嘲笑了一顿,这下是打死他都不和那充了鸡血似的小君爷一起出门了。
君卿蹲下身,隔着棉被一并将合欢搂住,“欢儿欢儿”地一声声耍赖似的叫唤,合欢“哼”地一声翘高了小鼻子,被冻得发白的手指轻轻一点就指上了君卿道:“一边去,现在是谁养谁呢?”
两汪墨瞳弯成了月牙,眉间的朱砂痣在合欢的眼前晃啊晃,正在懵懂间嘴角就被人啄上一口,小君爷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一脸的淫笑:“白天你养我,晚上我养你呀~”
合欢被他逗得嘴角禁不住上扬,苍白的面颊上难得浮现出两抹绯红,伸手朝小君爷推了一把,酸不溜的说:“去去,谁知道神君您心里到底养了多少人!”
“怎么这么凉?”刚刚伸出的手指被君卿握在了掌心,被忽然而至的灼热包裹像是要烧坏了那曾薄薄的皮肤。合欢垂下了脑袋,小君爷将这如同从冰窖里拔出来的小手放到了自己怀里来回搓,可再怎么用力都不能使哪怕一根指尖带上温度。
君卿心下明白了,并不怪天气冷,是这具身子越来越弱,再这样下去怕是撑不到明年开春了。
起初是浑身发倦,还记得夏末的时候每天都赖床到晌午的合欢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抱怨睡不够,接下来是维持不了身形,立秋那会儿名冠天下的第一美人“上邪”就在京城里速然消失了,合欢的法力再也支撑不了这具皮囊,只能每日以原形飘荡于世,若是君卿有法力还好,但现在小君爷连一个铜子都变不出来,能以真气来维持合欢行走于日下已经是极限,但是极限终归是要突破的,再往下就是四肢冰凉,五脏渐渐衰弱,对凡人来说最后无异于是死去,而妖则是遁回原形,可对于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呢?连这缕魂魄都没了,就真的是什么都不剩下了。
想到来年开春,想到合欢,想到再也就听不到他的声音,再也见不到面,小君爷的心里就如同被人挖了个洞,疼得连血都要流干了。紧紧抱着,额头抵在他的背上,脸颊被突出的脊柱磕得生疼也不在乎。
此刻君卿想到了一个人——自己的母亲。
天胄一族与他神族比有一处最大的优越,就是他们可以动用上古的神力来逆转乾坤,所以当时老君爷是有能力挽回自己夫人的。然天地有常,三界有纲,逆天而行终是要遭天谴,所以老君爷顺从了法则。君卿不知自己爹爹有没有后悔过,他知道的是,母亲走后的第二年,老君爷也走了,驾云西游,连告别都没与他说过。
那么如今,这算不算是张扬跋扈的天胄一族的报应?挽回不了自己所爱的人,只能眼睁睁的望着他们魂飞魄散,然后穷尽一生都是在懊悔中度过。
君卿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反倒是被合欢搂紧在怀里的,鼻尖上一抹淡淡的水草香,抬眼时便是满目的亮红。
那是合欢在作为“上邪”时最喜欢的一套衣裳,没有华丽的锦罗绸缎,没有雕刻繁琐的嵌纹,只是一袭简简单单的大红布袍,肩上披了件同样颜色的薄纱当做陪衬,老套的款式不知被嘲笑了多少遍,但君卿嘴上不说,心里却早就认定了这小鲤鱼喜红,无论什么样的红色搭在他身上,哪怕是件破布料子都会灿然生辉。
只是这红色并非吉利,映在眼中是如焰如血,仿佛是要将整个生命燃尽一般,妖冶而绝望。
合欢的脸色也被君卿感染得有些低沉,拉着小君爷站起身,披上了件灰色的大氅,冰凉手指勾住了他的手腕拉推开庙门,望着满目的雪原,羽睫舒展:“走吧,今天还有事情要做。”
第26章
虽说离冬至还差了几个月,步行走在街道上还是会觉得冷风阵阵,鼻子里呼出的水汽在干冷的空气中化为朵朵升腾的白雾,昨天还穿着大布褂的店小二今天再看时也已经披了厚厚的棉衣,摸摸冻得红了的鼻头,动作麻利地在店外搬柴火,见君卿走来,乐呵呵地跑上前去打招呼。
早在两个月前小君爷欠下的“饭债”就已经还清了,要不是老板娘喜欢,刚至中年便挺起了“罗汉肚”的酒店老板早就把他打发走了,活没干多少不说,倒是赔了整整一橱子的碗筷,这几个月下来根本就是养了个“活祖宗”!
寒风中君卿恨不得把整个脸都塞到狐狸毛里,对着店小二勾了勾僵硬的嘴角算是回礼,刚走上没几步,便碰到了从东街回来的药铺大娘,肉呼呼的手里提了一袋子烤红薯,见君卿冻得就差眼睛没塞进去了,伸手往他的怀里塞了几个冒着热气的红薯,然后揉着小君爷的手一副看自己儿子的神情端量了半天,临走了才发现跟在一旁的合欢,便笑着问道:“哟~这是谁家公子啊?身子这么薄,可是冻着了吧?”
其实合欢并不是不冷,反而是已经冷习惯了,冰凉的小手被君卿揣在怀里捂了半天都不见热。红衣的公子眉梢下弯,一双含珠的眸子露出几分亲和的笑意:“大娘,我是公子家的远房,家在南方所以身子比较薄,不打紧的。”
大娘看着心疼,伸手要去摸摸合欢的脸蛋,动作到一半却被君卿拦下。小君爷嬉笑着说两人有急事赶时间,下次一定登门拜访,这才把热心肠的老妇人给打发走。
合欢勾了唇角,嘴边上落了三分的讥讽道:“小君爷,您知道我们要去何处?为何急吗?”
君卿当然不知道,这一路上全随合欢拉着自己走,只是见有人要碰那每晚都要被自己爱怜上无数遍的脸蛋心底多少有些不爽。
“我就是不喜欢别人碰你。”
神君做惯了连这随口就来的霸道语气都改不了,大氅里的手指收紧,握得合欢一阵皱眉,细长的眸子装作不经意间一瞥,这才急忙松了力道,只是那冰凉的指头还是在手心紧紧攥着,攥得红衣公子的一颗心都开始发颤了。
路过花街时,合欢留心去看了“思春阁”,不愧是京城第一的窑子,即使是在寒冬仍旧暖帐香闺,云烟佳人,茜纱灯高高的挑在两侧,翘起的龙凤房檐四角摆了铜铃,鸳鸯蝶粉的在阁楼上的几盏明灯下好不快活。
合欢想到了初见老鸨时的情形,浓妆艳抹的妇人拉着自己的手脸上一派掩饰不住的春风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