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日瑶道:“可我认识你。”她看着他的眼神,是那样的任性。
左手好奇道:“我这可是第一回见到你,否则,你这样好看的人,我见过一次,就不会忘了的,如何你倒认识我?”
单日瑶又笑了,如何女孩子能够笑得这样甜:“你这样众星捧月的人物,当然记不住我,你只知道我好看,我也知道我好看,但你却不知道我是顶没有地位的一个人,我现下十一岁,在我七岁的时候,我曾经见过你……是我看见了你,你却一定没有见到我,因为我是顶没有地位的一个人,那时在上海,在黄浦江两岸,各个地方都有你的故事,人人都晓得你是高蛮集团董事长的儿子,据说你还有黑社会背景,是的,人人都晓得你,这样的一个门神,当时,高蛮集团在举办一场慈善化妆舞会,在我们孤儿院里选了些少女去做花童,我有幸做了花童,进入了那个童话般的世界。”
十一章 魂兮归来雪缤纷 怊怅恐失上邪公上
更新时间2011…9…20 1:22:08 字数:6566
“我见到你时,你还要年轻些,那时你穿了一身军装,脚上蹬了一双靴子,头上戴了一顶帽子,你一来,所有人都在看你,和你站在一起的少女,很斯文,却有着绝顶的美貌,你携着她的手,好像要与她携一辈子,真好哇!我听爷爷说过一句话,叫“携子之手,与子携老”,那天的童话,如果没有你们两个人,就不完美,就不是童话了。”
左手心里回味着,她说的是哪天,哪日,记忆漫过黑洞,让他念起了四年前,他最意气风发的二十岁。
“在你身旁的少女,我认识,她叫刘蝉,我早早的就认识她,晓得她了,她和我是在一个贫民窟里长大的,但是和我的肮脏流窜不一样,她是有父亲,有母亲的女孩儿,她的家庭虽然贫穷,然而在她出生前曾经也兴盛过,如今没落了,她虽然没怎么读过书,却还是有教养的上流丫头,不管怎么说,她就是童话中的公主。我还深刻的记得,那一天,她穿得是黑色的蕾丝旗袍,她见到谁,脸上都饱含着笑容,偶而站得久了,她就捶捶旗袍里的腿。合着你的那身军装,你们是在扮演民国时的风流人物罢。”
“总之,那一天改变了我一生,后来我一想到那些风流高贵的人,就不再是电视里那些喊着“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中的皇帝,而是你与你身边的少女。而且,那一天,我不光是认识了你,我还认识了锡爷爷。他对我很好。”
“锡爷爷也因为他儿子的缘故,参加了那个舞会,也就在那一回,将我从孤儿院领了出来。锡爷爷怕他自己走得快,留了我一个人,谁也照顾不了我,就从来不教我天文地理,机关数学,只是尽力的教我武功,如今,谁也欺负不了我了。”
她这样陈诉起往事来,偶尔眉头蹙紧,偶尔眼睛放光,偶尔像个大人,偶尔像个小孩,左手想起过往,心里面也是漫了许多情绪,不免冷冷清清的道:“我记得,但是那时候人太纷杂,我没见着你,也是我活该。”
单日瑶笑道:“我再见到你,心里面充满了欢喜,真的,如果你能够给我一个名字,我将一辈子感谢你,因为你就是我梦想中的梦。”
左手想了想,道:“好,我从来不愿意拂少女的心意,真要我送名字,那也可以,你就叫……东方春瑶吧,这名字如何?简单,大方。”
“东方春瑶,东方春瑶……”单日瑶嘴里喃喃几句,末了,眼睛绽放出光彩,她心花怒四方,忍不住欢喜:“好呐!东方,春天!都是些美丽的词汇,谢谢你,左手!”
她知道他的名字。这也并不意外。当她沉浸在满心的欢喜中时,才意识到了什么:“对了,你的未婚妻子还好么?”
听到她这么询问,左手看了看身旁的右手,他依旧冰冷如初。不言不笑。左手道:“我没有什么未婚妻子。”
东方春瑶迟疑了片刻,“可是,我们都知道呀,刘蝉,她就是你的未婚妻子。”
一直沉默的右手,这时忽然插了话来:“我可不知道。”
他说完此话,静静的从那顺天圣母庙里往外扑了去。
那外面大雪纷飞——真个是大雪纷飞。高山的雪,总是不经意间就漫了下来,漫在枯草,泥泞上,一些遮住了,一些没遮住。右手单薄的身子走在泥泞间——不仔细见,见不了这个人。
天真冷,见不着太阳的山谷里,有一种寂静的孤冷。雪花一朵朵的下着,渐渐覆盖了大地,山上的枯树干,好像人的血脉一样伸展着,然后再被染成白色。这是一个现实的油画。它不让人想到西方,就只想到中国。东北一带的苍莽。右手走在这样荒唐的雪山里,雪花在飘,他的人也在飘,好似喝醉了一样——
他没见过雪。
由来人生第一遭,原来竟然这样的冷。在这样的雪地里,一丁点声音都来得狠。他听见有人在喊他,回眸看,见到左手的身影,只有那么一丁点大。他在山谷间喊着右手的名字:
“右手,右手,下来,下来,回来,回来。”
山谷里传遍了他的喊声——一道一道的回声:“右手,右手,下来,下来,回来,回来。”这声音响彻了山谷里每一个角落,到了最后,已然是分不清,哪一声是左手的呼喊,哪一声是山川的回应。
右手往前探了几步,确定那小小的影影绰绰是左手——待见到一向高大的他,竟需要自己俯瞰时,他才警觉自己这一撒腿可登太高了。他虽然已经披上了左手的外套,可是他是光着脚的,他站在堆满雪的枯树怪石后,犹豫着该不该再往前走。可是,就在他忐忑的这几下子,左手的黑色身影慢慢的愈来愈大,愈来愈亮,涌到眼前来。
他终于来到了他的身边。
左手一见到他,他就着急了:“你怎么跑这么快,这么高,万一摔下去怎么办……雪下这么大,我根本见不着你……还好你的脚印够深……”
右手笑了,他说:“谁要你来找我……”他刚一笑,眼泪就流了下来:“这一路上,我都想找机会和你单独相处,可是不能够,现下我能单独和你说话,可是我已经不想说了。你也用不着来找我,如果我摔死了,那样就好了,省得我为你烦心。”
左手道:“你干嘛哭?谁欺负你了?我可没欺负你,别人嘛……唐王……他有对你怎样么?我沉浸在被救赎的喜悦中,没有问得你……”
右手摇摇头,将左手的手摊开——左手那修长宽厚的手心,平白的多了一块丝布——那是右手用自己的丝绸睡衣上的一角为他做的包扎,那丝绸染了血,见得着下边的赤红——那比玄武岩的裸露还要红的颜色,让右手心惊肉跳——右手哭道:“就是你,就是你惹了我哭,你受伤,我为你哭,你对别人笑,我为我哭,我好恨我自己……”
他说着此话时,忽然一个立地不稳,往后栽了下去。
这一下,可把左手惊个不小,他连忙上前将他扶起,抱在怀里,为他暖和身子。半饷,方见右手幽幽醒来。
右手一睁开眼睛,就看见左手蹙着眉头,那双天底下最好看的眼睛,有着难以言说的严肃与紧张。右手被他盯得空空荡荡的,喉咙干哑着道:“怎么了,我晕过去了……啊,也许是太冷了,我冻得慌。”
他的嘴唇已经发乌了,舌头也打结了,呼出来的气是雪白雪白的。左手为他搓了会儿手,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才慢慢道:“右手,你的身子好弱,你内劲悠长,武学一流,不像是有这么弱的身子才对,可我探你脉象,竟然……竟然气息全无,简直就像……有不足之症一样……”
右手幽幽得看着他,他那着急的模样,撩拨了他的信赖——到底他是真正的关心他。或许吧。身旁一棵树枝被雪压断了,发出喀吱的声音,这枝条是这样的弱不禁风,连这样轻巧的雪都害怕。他道:“我本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健康的人,或许今天见了你,就没有明天可以见你了,我只想用我那仅有的微光,固执得寻找着生命中若有若无的快活。”多么得不得了。他本就是死过一次的人,这第二次的生命,幸有他壮硕存在,他就是他的药,他唯一的心旷神怡。
右手的确不是一个健康的生命,这是一个病态而漂亮的少年,他的皮肤带点怯红,月牙一样的弯眉,清澈透亮的棕色眼睛,眼白部分好像鱼池,总是闪烁着珍珠一样的惨白的光,这一切无不饱含着一股子古典之美。惟独他的嘴唇,却是那样丰满,又让人产生一种肉欲的联想,宣誓着他混血的基因。他的这一派美好,正是符合中国人的审美的。
古希腊、古罗马的智者,常常着迷于青春少年充满弹性而健康的躯体,惟独亚洲人喜欢一切病态的源泉。长着两个鼓眼睛的金鱼、无限可怜相的北京狗、三寸的金莲、比女人更了解男人的人妖、稍纵既逝的樱花、林黛玉和曹七巧的镯子。无不提醒着这叫人眷恋的夹杂着丑陋与畸形的美。亚洲人很难轻巧的说一句:再见,黑暗。
左手是个上海男人,他的穿着,打扮,行为举止,无不西洋化的,他的模样,更是比之一般中国人来得深邃,他所爱所恋,也常常是巴洛克式的浮华艺术,右手有时嘲笑他,说他是个东方的休。霍夫纳,穿着睡衣,与无限的尤物相处。不过,他的骨子里,还是个传统的东方人。
而这一刻,却是左手初次了解了右手的病态,对于这层病态的缘故,他如坠云霭。
急切问道:“你的身体如何成了这般田地?你这次的生命,难道不该是健康的么?你说你死过一次,是什么时候,是你小时候……”
“不错,是我小时侯。”右手淡淡的道:
“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回,被一异物所伤,本来该是丢了性命的,囚白娇不知何法将我救了回来,但是我得每年春天都服那诸葛豹子的鲜血,才能保住这第二次的性命,否则,我还是会死。春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