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槛世奢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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槛世奢靡-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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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手与右手要了一个位置坐下。服务员递上酒水与瓜果,瓜果上有银色的叉子。右手不爱喝酒,就拿着银色叉子叉了一个小西红柿往嘴里塞,他的嘴唇比西红柿和女人的红腰带还要更加的红艳。他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音乐响亮,他的声音欲盖弥彰:“一来到这样的地方,我就会想起我爷爷,他们那一辈人,和我们这一辈人,是多么的不一样,你可以想象吗?我的奶奶南,会嫁给我的爷爷,我的奶奶是那样的热情,而我的爷爷却是那样的温柔……”
  左手听他叙述着陈年往事,他对他的过往、他的家族、他的历史很感兴趣,他听得入迷,道:“我听过干爹讲你爷爷的故事,干爹曾经说过,你爷爷是个很有学问之德的人,而干爹,却有武器之德,这学问与武器,双德并重,如此才为豹军。”他正说此话时,一转动瓶盖,酒的气泡却洒了出来,洒在桌上。他被酒的气泡浇湿了手,眼睛却还在看着他。
  今天的他和往常一样美好,但是,更加的神秘。他为什么一直在笑?他的笑背后是什么意味?红的光,紫的光,照射在他的脸上,使他嘴角勾起的幅度闪闪烁烁,他就是红与紫的使者,要么极深沉,要么极艳丽。右手看着他笑:“我发现,你今天很紧张。”说完,他帮他将瓶盖温柔的扭开。
  左手不置可否。或许他是紧张。这时,新一轮的狂欢又开始了,拉丁舞曲开始响起,一名戴着面罩的女人上前,自作主张的挽住左手的手:“来吧,宝贝,与我一起狂欢吧。”她定是喝了许多酒。
  她的脸上,有狂欢舞动后的汗珠,在灯光下煦煦发亮,她拉着左手的手臂,意图将他拉起:“大哥,来嘛。”他俊美的如同日月星辰,使女人不得不爱他。然而左手完全不想与她跳舞,他不耐烦的将脚抖了一抖,黑色皮鞋蹭着地板,女人却完全没有留意到这点,她接着道:“见着你这模样,我就爱死了……”然而她话还未说完,立刻的,她的酒醒了,因为,她发现,有一把手枪抵住她的下巴,这把枪的凉度,让她立刻清醒。
  左手,他不想多说什么,只是掏出一把枪,来表明他的态度。女人是糜烂又爱惜生命的,她的脸上堆了惧怕的笑容:“误会,误会……大哥,我不是有意来打搅你的雅兴的,把枪放下吧。”
  右手也是惊恐,左手不知什么时候,佩了把枪在身上,他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这个女人跪了下去——或许她也不想跪,可是她腿软的不能不跪,她就那么说着:“我不是有意来冒犯你的……”
  “傻瓜,你没看见我旁边有人吗?你就这样来打扰我们两个人的世界,我得毙了你。”左手冷冷的道,眼睛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快乐。
  女人哀求道:“我……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们了,请你留下我这条命吧。”左手依旧用枪指着她的鼻梁道:“难道我这把枪掏了出来,不玩玩火,就放回去吗?”女人不敢再说下去,她低下头,一颗偌大的汗珠,从她的额头,沿着鼻梁的幅度滴了下来,“大……大哥……”她像个日本女人一般卑躬屈膝,只请求左手饶恕她,左手却慢悠悠的将手指抠中扳机,只听“咔”的一声,扳机扣发的声响一起,女人的心便随之一跳,眼睛忍不住闭上,又听得“啊”的一声尖叫。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意识到自己并没有死。甚至,连半点受伤也没有,她睁开眼睛,发现左手已经将枪收回了腰带枪夹,那子弹随着她脸颊飞过的感觉,她依旧清晰可见,不过,她的脸却并没有划破,而在她身后,有一对女同性恋者,个子矮小的一个,打扮的像个男孩儿,怀里抱着一只小狗,她与另一个女孩儿在接吻,忽然间却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射中头发,她尖叫一声,头皮裂了一大块,吓怕过去。
  左手笑了,“现在,子弹也已经跑出来溜达了,你没什么危险了,滚吧。”女人感激不尽,点点头,掂着脚跑了。
  方才的游戏,并没有惊动酒吧里其他的人,在舞曲吵闹的酒吧里,按上消音器的枪支,并不惹人注目。
  左手玩够了,回过头来,看向右手,轻呵一声,“右手。”右手美丽的脖颈上淌下一滴汗,他蹙了眉道:“原来你还带了枪,可你不该开枪,万一,伤了人怎么办?”他美丽的长睫毛颤颤巍巍,棽棽抖动。
  左手挑眉:“吴中天一死,最后的战斗便会提前,我拿枪,是为了自保,更是为了保你,如果说我是塔洛斯,那你就是我的脚踝,我的缺点,我的痛苦所在,我不能没有你,除了你以外,其他的所有都不重要,他们受伤与否与我无关。”右手的红唇动了一动,他想着:左手就是这样的么?从小,就不把别人的一切——甚至是性命放在眼里么?
  然而,他毕竟是他所爱的男人,他虽然不能够将这伤害置若罔闻,但是,他还是不能不爱他。他拿出一张手帕,细细的擦拭了左手额头上的汗珠,这里很热,空气中弥漫着硝烟的气息。他抓住手帕的手,是那样的紧张,那样的用力,以后,他再也没有机会服侍这个男人了,他再也没有机会,这样美好的看着他,在他的左右,听着他的声音,感受着他的呼吸,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待到喝完了酒,两个人也觉得累了,左手便让服务员来买单,他掏出钱包,从钱包里拿出人民币,在这一瞬间,右手恰巧撇到,左手的钱包里有一张照片——是一个小孩子的照片,他笑得多么可爱,然而,就那么一瞬间,他浑然明白了,这是他自己。是他的照片。
  右手不知道为什么左手会有自己的照片,尽管,他并不太真的知道自己小时候是什么模样,然而幸运的是,他的模样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所以,他认出了自己。他搔搔头,伸出手来,将那钱包拿在自己手里。一瞬间,左手有些诧异,他见到右手盯着这张照片,晓得他认出了他自己,一笑置之。
  右手将这张照片从钱包夹子里面拿了出来,他见着这照片的背后的题了一行诗:
  暮春三月好时节
  红雨拒人来
  偶忆少年柔软时
  暮春三月晴
  这是左手的字,他认得。而诗词中两番提到暮春三月,暮春三月!他把脸别过去,看着他,似有若无的,想起了什么。
  之后,他们从酒吧里走了出来,外面的天色更暗,温度更寒,坐进车子里,右手却不坐驾驶座旁的位置,只坐在后座,左手也不管他,径直坐在驾座上,问他:“还想去哪里?”
  右手道:“你忘记了吗?这座城市我是第一回来,我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地方可以去,而你就不一样了,这里,是你出生的地方,无论路途多远,也会叫你回来的,出生的地方,让你无法不爱的地方。”
  左手眉头一蹙,但是,他什么也没有问,仅仅只是踩了油门,发动汽车,往前开。车速很快,让没有置安全带的右手猛的一下身体倾斜。也许是开快车的痛快,左手不禁“啊”的一声叫了出来,这里不是高速公路,这样的快车行驶是十分危险的,然而左手似乎并不关心这一切的一切,他乐在其中,他把车窗打开,剧烈的风吹了进来,让他的头发很乱。
  右手在这车里坐得十分不安稳,他拍了拍左手的椅背,嘴里道:“左手,你觉得开这样快好吗?”左手吼叫着:“相信我!”他说完后放声大笑,然而又是一个漂移,右手只感觉仿佛在坐云霄飞车,无法控制自己。
  终于,车急刹的停了下来,右手一个踉跄,也停止了晃动。他们到了白马寺,左手道:“我们回来了。”
  右手却恍然若失,他一直在回忆着他的那首诗:红雨拒人来,红雨拒人来。既然是晴天,又怎会有红雨。片刻后,他自然想明白了,李贺有一首诗叫做《将进酒》,全诗如下:
  琉璃钟,琥珀浓,小槽酒滴珍珠红。
  烹龙炮凤玉脂泣,罗纬绣幕围香风。
  吹龙笛,击鼍鼓;皓齿歌,细腰舞。
  况是青春日将暮,桃花乱落如红雨。
  劝君终日酩酊醉,酒不到刘伶坟上土!
  这诗词中最美好一句,便是桃花乱落如红雨,若将红雨比桃花,那就是自然了,毕竟,雨是没有红色的。右手迟疑到这首诗的氛围,似曾相识,不过,他到底在那十岁之时,双目不能视物,对这周遭的环境,只能听得他人言谈,并不能真心实意的感怀,那么到得如今,记忆未曾淡去,却也并不能留得圆满,对那桃花湖畔的粉红桃花,漫天红枫,依依杨柳和点点蔷薇,他并未真的看见过,留下什么珍贵的印象,不及鼻子尖上闻到的碧螺春茶那般使人陶醉,也不及耳畔所听到的东吴音韵那般叫人难忘。甚至连江南渚地的梧桐与水杉,若非成人后亲到苏州,他也不会真正的留下什么印象。
  右手即使再多想什么,也只是迷迷糊糊,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他放弃了多想,便进了自己的房间,左手也就跟了进来,右手见左手无意回自己的房间,只是抬起头来看着他,左手心幽幽的将右手抱上了床,坐在床边,对他道:“右手,我们好好在一起,让彼此没有间隔。”他说着,便牵了右手的手,欲与他寻欢作乐,谁料得,右手却将手撇开,道:“我……我想一个人睡。”
  右手这样拒绝了他,让左手既是惊讶,又是气愤,他面上浮了一层冷笑,站起身来,将房间的灯关上,右手心下忐忑,双目湿润,又是爱他,又是得“拒人来”。然而他越是拒绝,左手越是心急如焚,他才不管他,直直的上了床去,将他搂于怀中,右手只觉浑身燥热,可是他已然心头立誓,与那左手一宵游乐后,便不再理他,不再热爱他,如今可不能破自己的心想,想到此处,且哭了。
  左手听到他哭,心里可烦,不明所以,想他是因为今日自己对刘蝉多作亲热,所以恼了自己么?想到此处,便明了了几分,他知道右手性子小,需得多哄哄他,便将铺盖扯过来,盖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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