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肯尼成长日志(第一部)by沈肯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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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肯尼成长日志(第一部)by沈肯尼-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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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以为什么呢,你就这点出息,沈煜伦。”我打趣和他说。

“嘿嘿,是啊,哥哥就这点儿出息,你就从了吧。”他又开始不正经起来。

“我可以啊,可是你这脚,可以吗?”

“那我们今天的主题是烛光晚餐加二人电影世界。”沈煜伦眉飞色舞起来。

“烛光晚餐?土不土啊你?电影看多了吧。”说实话我还是有些难为情。

“你就按我要求的做,既然谈好说是十日谈,你都听我的。除非你承认你是,我就停止游戏。”沈煜伦又开始激我。

“谁怕谁?你才是呢,开战吧!”事实证明,我真的激不得。

我刚准备和沈煜伦离开,就听到一声一声重重的篮球声从教室传出来,我心一悬,这声音让我不舒服,不用想我也知道,是侯擎宇,沈煜伦也收起笑容,表情凝重,我侧过身往教室看。

教室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球不是砸在地面上,而是朝他对面的墙上,每一次都非常有力砸过去,然后幅度刚刚好的砸回在他脸上,他越来越用力,蓬头垢面,鼻子还在流血,却兴奋,邪恶的在空教室诡异地笑,表情越来越怪异,这个画面,好熟悉。


(32)爱是……*


“他这是干吗?”我指着教室里的侯擎宇,怔怔的,我确实愣住了,问沈煜伦。

“离他远点,他脑子有问题。”沈煜伦瞅了他一眼,冷漠地拉着我离开。

我被沈煜伦牵着往校门口走,听着身后渐行渐远的篮球声,想着侯擎宇的种种,他太过反常,生病拒绝治疗,拒绝所有友好,太过自我,太过特殊,太过极端,和我一样。

所以我讨厌他并非没有缘由,是因为太过相似,而我直至今天才发现,我最讨厌的竟然是我自己。

在Taxi上,我摇开车窗,春天的气息塞满整条街,不知名的各类花草蔓延在每一个街角,斑驳的树荫下是干净的柏油马路,凉爽的风吹过胸膛,晴朗的天色是久违的蓝,那种透明的蓝,幻觉的华丽,还有白色的云朵,苍白色,我挚爱的颜色。

我才发现,糟糕了,我已经无法痊愈了,伤痕撕拉太多次,成长如此重虐,我该如何祭奠。

沈煜伦浑然不知我在想什么,他只是跨着腿,抓着我的手,低着头,另外一只手玩他的手机。或者他其实知道,因为昨天我在楼顶反常的举动已经让他和李浩然察觉些什么,不去深究,只是怕太过怵目惊心。我们以为避开是最好的方式,但多年后,已经再也无法治愈,才发现,已经太迟。

若干年后,我坐在现在一样的位置上,一样的笔记本前面,身边是纯净水和病历本,抑郁症已经超过10年病程,就像今天你在我博客看到的一切关于我的成长,现在再写从前,是一次深刻,详细的整理,而也就是从你看到的这个时期开始,你已经发现我抑郁症发展的端倪,如此一看,生活确实太过精致,看似毫无声色的平淡生活,居然成就起如此巨大的精致,因为绝妙的平衡,轮替和交接。

我也在此,很抱歉地要告诉你,成长日志从此刻开始会伴随着我抑郁症的病程发展进行,最后你将会发现,我变成了你讨厌的矛盾纠结体,感染上强迫症、疑心病、控制狂和偏执狂。不停加重砝码,直至多年后在医院里含着泪崩溃咆哮的治疗抑郁症。也因此,我的家人、朋友、男友,每一个人,都陷入极度悔恨和破碎里。

“到了,宝贝儿。”沈煜伦慵懒地伸着懒腰,转过头,眼神温柔。

我一看是百货公司:“这儿?到这儿干吗?不是回家吗?”

“说了今天听我安排,现在已经是十日谈的第五日,所以不要再开口问这样的问题,好吗?”沈煜伦神秘地坏笑着。

下了车,他带着我到了四楼男士卖场,说:“打扮得帅一点,我们今天去酒店。”

“好,正好我也准备买衣服。”先是琳琳琅琅的运动卖场,沈煜伦一直对这块儿饶有兴趣,看到他挚爱的三叶草,我偷偷看他,一直盯着橱窗里的新款,一幅蠢蠢欲动的样子,就像小孩儿盯着琳琅满目的糖果店一样,他有些可爱,刚刚好的可爱,不腻人。

“进去看看?”我问他。

“不了,我们今天得穿正式点儿。嘿嘿,要别人一看到就知道咱俩一对儿。”他挠着头粲然一笑。

后来我们俩一人选了一套正装,但几乎耗时整整2个小时,因为买我西裤的时候,为求合身,必须整改一部分,店家说20分钟搞定的事情,变成了120分钟。沈煜伦得瑟地说他是标准模特身形,每一件上身都很合适,我就反击他是大众身材,最普通那一类,所以才件件合身。

买单的时候,我拿出卡准备刷卡,沈煜伦一把拦上来,爽快地说:“我来。”

“我来吧,这一套也就你给我买两瓶香水的钱,而你给我买了一堆香水。”我知道,我们这个年纪,在花钱这方面,我们仨都算出格的,李浩然家境优越,沈煜伦因为爸爸的特殊身份,也总是大把给他打钱,而我,在刷卡机还不是那么多见的年代,妈妈也已经给我办了好几张银行卡。

“走开,我来。”沈煜伦挤开我说。

“你知道多少钱吗,这两套,你的钱省点儿花。”我坚持买单,沈煜伦身边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他这些钱绝对不能用零花钱来指代,因为自从几个月前他奶奶离开他,他就要学着一个人生活,比如理财。

沈煜伦一把把我扯到他身后,我踉跄了两步。他很用力,我没再坚持,买完单,在电梯里,他终于开口。

“沈肯尼,你不是一直很懂礼貌吗?今天这算什么?基本礼仪都没了。”沈煜伦严肃地问。

“你又想说什么?”我转过身,和他四目相对。

“刚刚那个情况,你明显不给我面子。”他开始有些无理取闹。

“不就给你买套西装吗,这有什么?至于吗?”我很少和别人较真,除了在沈煜伦面前。

“因为。”沈煜伦刚开口电梯就停在三楼,几个大婶说笑着走进来,刺鼻的香水味扑面而来。

“基本礼仪第一条,在电梯里不要讲话。”我对沈煜伦冷漠地说。

接着我看到,前面一个大婶刚刚张开嘴准备说点什么,估计听到我这句,立马紧闭起嘴,几个大婶目视前方,规规矩矩地站直,升国旗都没这么正式。

我咬着唇,让自己不要笑出声,沈煜伦在我身边低着头侧过脸,整个脸笑得抽搐而扭曲。

我一脚飞踢在他受伤的脚踝,才止住他的笑。

在这一局里,最后是沈煜伦完胜,因为电梯门打开的前一秒,他补充说:“因为今天我是你老公,你都得听我的。”我当时只想移民,而且是火星。

大婶们听到这一句,继续笔直地挺着腰,然后开始仓皇四散,所以在整对方这件事情,我和沈煜伦算是旗鼓相当,天赋异禀。

Taxi停在酒店门口,沈煜伦打开车门后,转身对我鞠躬,咧开嘴笑着说:“请!”

我的嘴角也忍不住变作向上的幅度。

我和他西装革履地朝酒店门口走过去,门童帮我们拉开门,客气地朝着我们微笑问候晚上好。

走进玻璃门,看到琳琳琅琅的水晶灯,吊满整个大厅,让我想起假期和妈妈穿着磨破脚的新皮鞋和客户吃饭的晚上,像这样的酒店应该人流如潮,但我依稀记得,那个晚上,我们踩着地毯走进酒店的时候,除了服务生和前台,只有大堂经理一个人朝我们走过来,客气的地问候我们。

“请问可以帮你们什么吗?”大堂经理微笑着。

“我们定了两位自助。请劳烦带我们到餐厅,可以吗?”沈煜伦也瞬间变得绅士起来,我反而有些不自在。

“好的,先生,我们的自助餐厅在顶楼,是旋转餐厅,请跟我这边走。”

到了餐厅,四周全是落地窗,餐桌呈环状布局在各个窗口,中间是长列的各类菜式,甜点、主食和饮料。像童话世界里水晶宫一样的美好。

沈煜伦带着我选了一个位置,他突然往我身后一站,轻轻帮我拉开椅子说:“请坐,老婆。”

“谢谢,有点儿意思。”我笑着对沈煜伦说。

“看来我们来对了,人很少。”沈煜伦也坐下来对我说。

“老婆,你今天好漂亮,我好幸福。”他接着补充,把手往我手上一放,我刚准备把他手甩开,突然看到他手上那道因为我割伤的疤痕。

“嗯,谢谢。”我轻轻地一点点缩回我的手,我担心这微妙的气氛又被搅乱,于是马上补充说:“亲爱的,介意帮我拿一份例汤吗?”

“是!老婆大人。”他立马去给我端来一份罗宋汤。

接着过来一个服务生,推上来餐车,上面的酒桶里是冰镇着的香槟。

“你叫的?这不在自助餐范围吧?”我问沈煜伦。

“嗯,我叫的,喜欢吗?”他眼睛里流淌着温柔,那一秒,没人在意从前,没人思量未来,我只是被一种道不明,说不清的感动包围,但这种感觉一点都不让人讨厌。

窗外暮色开始四合,街角亮起霓虹,餐厅在旋转,我的心像在旋转木马上一样五彩缤纷,暧昧得一塌糊涂,我们举起酒杯,准备碰杯。

“To?”沈煜伦狡猾地坏笑着问。

“To our friendship。”那并非口是心非,我只想他一直呆在我身边,而能成立稳定关系的好像也只有友情。

听我这么这么一说,沈煜伦缩回手臂,纠正说:“To love。”

爱有很多种形式,我们之间这也是一种爱,他的To love是最微妙,最合适,最精准,也是最可爱的一个祝词。

高脚杯碰在一起的时候,有一种错觉,因为我居然觉得平日里有一些霸道,有一些冲动,有一些稚气的沈煜伦,今天居然也有那么一点点温柔,一点点体贴,一点点可爱,还有,一点点的性感。

吃完晚餐,沈煜伦带着我离开酒店,走出酒店,街上的人潮涌动,风清云高,我建议,步行回家。

春末的日子,满街依然是绿树鲜花,昏黄的路灯下,我一直想说点什么,但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合适,两个人突然间有些陌生,我看他,发现他居然开始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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