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尽头(出书版)作者: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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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尽头(出书版)作者:起雾-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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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言了。
    各国君主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在魔法师们的暗示下,纷纷颔首。
    承诺将出之时,另一个猎魔人世家的族长却出言阻止,「万万不可,这个承诺一下,我等不是任由那些妖魔宰割了?」
    昏庸的君主们这才反应过来,犹豫起来,面对同僚的质疑和鄙夷,奥南公爵尚未开口,裹在黑斗篷里的男子已先出声,「我会让血族和狼人族签订同样的协议。」
    桑切斯家族在猎魔人中甚为有名,奥南公爵又拥有英国和法国的大片领地,因此各国王和领主们很快就签订了协议。
    直到黑斗篷男子和公爵离去后许久,大厅里还能听得到吞咽口水的声音。
    「奥南公爵已经算是出名的美人了,这来历不明的黑衣小子竟比公爵还要……」后面的话消失在嘴边,毕竟危机解决最重要,王权在手,要什么美人儿没有?
    放弃了黑斗篷遮脸的洛笛来到生活了十几年的血族时,竟没有族里成员认出他是谁。
    认出了他,亲切的跟他拥抱,笑容犹如阳光的男子,他却认不出对方。
    「洛笛,我是菲尔吉斯,你不认得我了吗?」未来的族长大力拍他的肩,「出走了这么些年,终于知道回来看我们了?」
    接下去的一切进行的顺理成章,菲尔吉斯和狼人族长的侄子莫里说服了两族的族人,承诺猎食时不伤害食物的性命。
    协议既定,不过几天,所有诡异的自然现象同时突如其来的消失无踪,半点痕迹不留。
    没有人知道洛笛是怎么做到的,但灾难的离去是好事,也没有谁去追问洛笛方法,而洛笛关于魔法师第一人的称号,也是在这场灾难后开始流传的。
    为了安抚人心,众魔法师齐心协力施咒,消去了人们对这场灾难的记忆,所以人类历史中几乎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记载。
    也为了防止众低等精怪的暴乱,遗忘的咒语也被施加到其他的族群当中,高阶魔法师虽说有所耳闻,却也怕引起恐慌,所以魔法史和精灵史记载的也只是只字片语。
    「就这么解决了?」莫里停下了他的历史讲习,喝了口水,我立刻催促他,「那这场灾难到底是怎么造成的?你还是没有说明白啊!」
    莫里耸耸肩:「这到现在都是个谜,只有问你了,洛笛是你的前世,既然有办法解决,当然知道来源。」
    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啊,如果我记得,还需要你长篇大论帮我补习历史么?
    「其实,」莫里踌躇了一会,看看瑞,「我一直觉得那个灾难的始作俑者就是洛笛。」
    「啊?怎么会?」
    「我仔细比对过,那只魔兽的脚印跟洛笛当时养的从东方抱来的小老虎的脚印除了大小外,一模一样。」
    瑞赞同的点头,「他的确有这个能力。」
    反正横竖不记得,随你们编排就是了,我望望天花板,「那洛笛是怎么死的?」
    现在的我存在,又提到前世,那估计伟大的洛笛最后一定是挂了。
    瑞和莫里对看一眼,一个低头喝水,一个轻声叹息了一声。
    沉默就这么蔓延在我们之间。

    第十三章

    「你没发现你刚才喝得杯子里装得是清水,现在不过几秒钟,颜色已经变成咖啡色了么?」瑞提醒莫里。
    「不是吧,味道也像,我怎么没注意?」莫里后知后觉的看向风无痕。
    风美女安抚的拍拍他:「没事没事,刚才你跟他们聊得开心,我没事做,在你杯子里放了些转基因草药的粉末观察一下色味罢了,是不是很像咖啡?」满怀期待的看着莫里。
    莫里点头,起身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客厅就剩下瑞和我,以及笑得温柔甜蜜的风无痕。
    为了转移风美女因为头号试验品离开而放到我和瑞身上的注意力,只得重复一遍之前的问题,「洛笛是怎么死的?」
    「老死的。」瑞想也不想的回答我。
    「……」我呆住。
    「人类自古谁无死!」在洗手间折腾了半晌才出来的莫里有气无力的掉一句文,立刻被风美女敲了一记头,「少乱用古诗。」然后向往的自语,「不知道我前世是什么样子的?」
    「估计是图坦卡门。」看她家门上那段「骚扰本姑娘安宁的,灾难的翅膀会降临」就可以猜到。
    「那是谁?」大小姐熟谙医术,对国外历史关注较少。
    莫里干笑,一边狠狠瞪我一眼,「埃及的某个法老,」记得她老婆爱美,不忘补充一句,「据说长得很俊秀。」
    「哦,那我回去查查资料。」风美女闻言立刻大起兴趣。
    我忍不住白了莫里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要是让这女人查到这个法老十八岁就挂了,一定会以为我诅咒她短命,她又那么小心眼……
    幸好一年一度的狼人族祭典就要开始,莫里还算有良心的扯开话题,开始聊起这方面的话题,像往常一样邀请瑞和我一同去参加他们的祭典,他和瑞开始讨论邀请的名单。
    风美女无聊的打了个呵欠,再度往我们三个的杯子里加了点无色无味的料,莫里讨论的兴起,丝毫不觉的拿起杯子就喝。
    瑞始终没有去动他的茶杯,隔了一会儿终于拿起杯子时,风美女露出总算整到了的欣慰笑容,激动的手指都有点抖。
    瑞把杯子递给我:「穹,帮忙去泡杯红茶,别忘了把残留的绿茶渍洗干净。」
    我应一声,不忘一同拿走自己的杯子,看到风美女失望的垮下肩膀和莫里的无知无觉,走到厨房洗手台背对着他们时,我终于忍不住嘴角裂开一个大大的弧度,客厅里传来莫里再度站起来走向洗手间的声音。
    邀请的名单和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讨论完毕,他们夫妻俩在快天黑时才起身离去,我无限同情的望着莫里的背影,「可怜他被下了七八次药,竟然都没有发现,还以为是那头一次下的药的药性太重,真奇怪平常的警觉心都到哪里去了?」
    「你以为他真的不知道?」瑞洗掉最后一趟被加料的杯子,「这小子由得他老婆玩罢了,横竖他那个体质也造不成太大的伤害。」
    我有点无言,原来是周瑜打黄盖,这对夫妻真是……
    左右无事,我开始缠着瑞,要他讲我前世的事情,他轻描淡写的说那阵子他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精灵族,见到洛笛的次数少得屈指可数。
    「一个性格孤僻,自卑,有严重交际恐惧症,自闭症,抑郁症,情感交流障碍的家伙。」
    瑞这样形容洛笛,很坦白的说这就是见过几次面的洛笛给他的全部印象,一点也不怕打击到我。
    我被他一长串的术语弄得昏头昏脑,暗想瑞不愧是医生,不过,「听起来像是天才常有的性格。」
    瑞无声的看看我,我猜他一定在想我实在厚脸皮,他点点头,「不得不承认洛笛的确是少见的天才,跟你现在这个状况根本就是判若云泥。」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前世是洛笛?」
    他沉吟了一会儿:「千年前,族里的长老偶然与一名通灵族人相识,那通灵族因为一个赌约输给长老,答应子孙世代为我族服务?」
    「什么赌约?」
    「当时通灵族根本不相信血族没有灵魂的体质,因此跟长老信口开河能找出我族族员的灵魂所在,他若赢了,我们代代为他们服务。」
    「过了千年,他们还是没有成功。」我实在同情通灵族人,孜孜不倦的寻找,却不知所寻求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那洛笛,」我还是对自己的前世充满兴趣,「他的一生到底是怎么样的啊?」
    莫里把他说得像一个传奇,但瑞口中道来,似乎也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点有一堆心理问题的天才而已!
    这,这么平板的人物,听起来真是一点真实感都没有。
    最令人郁闷的是,跟俺从外貌到个性到魔法能力都完全相反,确定那个洛笛真的是我的前世?
    「我怎么知道,那个孤僻的家伙一生中大半的时光都隐居在山野里,瑞很不耐烦,「我对他没什么兴趣,管他做了些什么?」
    「你既然对他没兴趣,那当初为什么要找上我当你同伴?」
    瑞皱眉,沉吟了一会儿,「你是你,他是他,很难相提并论,你有他的那种魔法学习能力么?」
    「……没有。」
    他摸摸我的头:「不是跟你说了,我对那家伙一点兴趣也没有么?」
    大概觉得打击到我有点抱歉,瑞开始讲他知道的千年前的族里的事,大半时间都在讲他英明神武,旷世无敌聪明能干,个性无可挑剔,完美无缺的哥哥——菲尔吉斯。
    我得出一个结论,「瑞,你一定有严重的恋兄情结。」才会把自己的哥哥形容得天上有地下无。
    想到他的哥哥在一场与猎魔人的对抗中过世,我又替瑞难过,因为再也回不来,所以以前的好都加倍的放大,经过千年,难怪瑞的哥哥在他心中成为神祗。
    瑞狠狠的敲我的头:「胡说八道什么!」他忿忿然,「你什么也不知道。」
    接下去我旁敲侧击了半天,总觉得瑞和莫里似乎瞒着我什么。但他左右是这套说辞,我无从探究,只好郁郁的睡觉去。
    两天后,我跟瑞一同去美国参加狼人族的祭祀庆典,没想到,却在曼哈顿街上见到了死人类。
    这家伙和小道士一家凑热闹来参加月圆祭,借着在美国留学时玩过一阵子纽约,硬是拖着金发老兄到处闲逛。
    我始终对那颗银弹头耿耿于怀,又怕空闲之余被风大美女抓去当试验品,于是加入了他们的闲逛队伍。
    一路上金发老兄喋喋不休的继续诉说他最新的研究进展。
    据他翻阅了多套已成孤本的魔法史中的记载,神的祝福的有两种用处,一是用来改变对方的存在形体的,但这个改变也就能维持一世;另一种是用来固定对方的存在形体的,这个固定是永生永世的。
    这两种神的祝福都需要以施法者的生命为代价。
    「那这家伙身上的神的祝福是哪一种?」我很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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