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帮人类科学家计算出了奇怪的结论,他们似乎认为,单个个体被卷入时空乱流,远远要比整个世界被吞噬时,生存的概率要大。
于是为了这百万分之一和亿万分之一的所谓概率区别,起码有四分之一的人类和异族决定冒险,奥南也是其中之一。
大贤者的预言真的没有出错,奥南的确注定要陷入天裂,即使不是被动,也会是主动。
他只是比我们都早走一步,最终,我和瑞,连同这个世上所有的一切,都会在防护层的能力耗尽的那一刻,陷入时空乱流之中。
「或许,有一天,我们会在不知名的异空间重逢也说不定。」在剩下的南半球被黑夜覆盖的那一天,莫里拥着风无痕,非常豁达的说。
人类和异族彼此都自诩为这个世界的主宰,在末日降临的那一天,唯一能做的,也不过就是向各自的神明祈祷而已。
但我想冥冥之中,可能真的有神明存在。
天裂一直在扩大,防护层也跟着在扩大,我们都没注意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大到所有的裂缝都已连成了一片。
在防护层破裂的那一瞬间,整个世界都被裹在了巨大的时空乱流之中。
我不知道其他的人类和异族的情况如何,但我觉得我像是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醒过来的时候,正躺在古堡的某个角落,手中抱着小小的包袱。
打开来,里面所有的东西都很熟悉,是我十六岁那年,在靖康之乱中与父母逃难走散的时候,所携带衣物和金银。
对面站着的深褐色头发的娇美女子也很熟悉,那是带我远渡重洋来到英伦的吉塞亚。
「瑞呢?瑞在哪里?」我抓着吉赛亚着急的询问。
「瑞外出了,不对,你不该认识瑞啊,一路上,我从来都没有提起过他。」吉赛亚看起来惊讶得要命。
顾不得她会有的反应,我从地上爬了起来,推开她,跑出大门,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此时接近凌晨,瑞应该正好外出回来。
不过他会不会记得这所有的一切,就很难说了,所以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多少有点迟疑。
但这个迟疑并没有维持多久,在看到我走出门外的一刹那,瑞几乎瞬间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伸手将我紧紧的拥在了怀里。
老天,他抱得可真紧,我可不记得在转世后,第一次在血族见到瑞,他曾有过如此热情的反应。
谢天谢地,我们依然还是在一起。
我不知道到底在我们被裂口吞噬的一瞬间发生了什么事,时空乱流覆盖过的整个世界重写了一遍历史,还是只有我们俩侥幸的穿越到了平行空间。
这些对我来说,都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透过瑞传达过来的读心术我已知道,这辈子我们都打定了主意,要放下执着,好好过完余生。
「走吧!我们进去,天快亮了,你可还欠着我一千年的份额没有做呢!」瑞抱着我,带着属于菲尔吉斯的真心笑容,在吉赛亚诧异的目光中,走入了堡内。
透过他的肩膀看过去,依稀能看到沉沉暮色仿佛已渐渐褪去,灰蒙蒙的东方天际慢慢的现出了淡淡的鱼肚白。
那是漫漫长夜过后,地平线上的第一线曙光。
——正文完——
番外
菲尔吉斯天生过目不忘,什么魔法咒语看过一遍,都能倒背如流,吟唱咒语简直跟唱歌一样信手拈来。
这罕见的才能曾让他天赋平平的父亲戴维,梅尔斯欣喜若狂,想想看啊,血族除了不能在日光下行走这缺陷,其他的地方,都如同撒旦的最完美的杰作。
在那个连人类中的贵族都终年不洗澡,发明了香水只为了掩盖体味的酸臭中世纪,血族早已过上了优雅得体的生活。
他们占据着最为古老的城堡,夜夜笙歌,通宵达旦,个个年轻美貌,皮肤白皙,精力旺盛的寻欢作乐,过着一种几乎是无忧无虑的生活
广袤的领土上蓄养了以耕作和畜牧业为生的男女农奴,强大的天赋使得血族们穿上铠甲挡住日光后,几乎战无不胜,令所有的盗匪和敌寇望风披靡。
但长期以来,血族的数量,一直都非常的稀少,他们喜欢与漂亮的人类男女交欢,留下了难以计数的私生子女。
这些半血族们并不容易长大,总是在很小的时候,便会莫名其妙的夭折,就算侥幸的长大了一些,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日渐虚弱而死。
没人在意这些,这本来就是个婴儿容易夭折,十个孩子最多平安长大两三个年代。
菲尔吉斯的出生有点特别,他并不是父母爱情的结晶,而是血族与精灵族联姻巩固彼此领地关系的纽带。
为此,他的外婆,精灵族的女王,花了大把的心力亲自养育这个带着异族血统的外孙。
她试图用潜移默化的方式,想将这个孩子引导成真正的彬彬有礼的绅士,而不是裹着优雅贵族皮,却对人类血液充满了饥渴的变态疯子。
是的,在热爱和平与音乐,文雅的精灵族们看来,血族是一群不折不扣的疯子,这群疯子的领地恰巧在她们时代居住的纳威森林的旁边。
他们圈养的无知的人类农奴仿佛永远都在饿肚子,地里种出来的东西永远填不饱他们的饥饿,总打着烧掉森林,改种粮食的危险念头。
人类的愚民精灵们自然是不看在眼里的,但当他们的主人,血族的领主们,都对这片森林产生了兴趣的时候,就不那么值得乐观了。
精灵族的女王在与血族开战两败俱伤,与送出爱女递交橄榄枝之间权衡了一下,热爱的和平的天性占了上风,使得她点头同意了女儿与血族族长的婚事。
这场联姻除了保住了他们赖以生存的纳威森林之外,也附带的送来了一个让人惊奇的赠品——他的外孙菲尔吉斯。
事实上,菲尔吉斯其实只在精灵族住了不到一年,看完了所有精灵族的魔法典籍的他一时技痒,在精灵族百年一度的生命之树诞辰庆典中,应景的展现了他高水准的记忆力——流利的吟唱出长达几百页的生长魔法。
这种魔法由于太过古老,发音非常的艰涩曲折,且需要反复正确的吟唱很长一段时间,魔法的效果才会缓慢的展现出来。
尽管缓慢,但引发的效果,却异常的惊人,它能让吟唱者注视的对象以肉眼可见的方式开始生长变化。
在菲尔吉斯低声的吟唱声中,生命之数缓缓的舒展了枝条,有些光秃秃的顶部长出了小小嫩芽,嫩芽慢慢的长大,变成细细的枝条和叶子。
枝条和叶子渐渐多起来,隆重而茁壮的成长着,繁盛的绿荫像是巨大的伞盖,在围着生命之树跳舞的精灵头上,焕发出了勃勃的生命力。
在精灵们的欢呼声中,幼小的菲尔吉斯继续吟唱,随着他的咒声,绿荫如盖,原野一般延伸开去。
森林里所有的树木都像在欢呼,雀跃的伸展枝条,与生命之树的华盖连成一片,浓郁的生机蔓延在广大的纳威森林中。
森林中的生物都欢欣的呼出了一口气,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在这短短的片刻中,感受到了来自生命最初的脉动喜悦。
菲尔吉斯的吟唱声还在继续,生命之树的蓬勃生长也在继续,在所有精灵与鸟兽都喜笑颜开的时候,精灵女王的神色却渐渐的变了。
“停下来,孩子,不能再继续了,”反应过来的女王惊慌失措的阻止,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华美眩目的生命之花像是约好了似的,突如其来的在如云的绿荫顶端轰然绽放,犹如宁静中的一声礼炮,震撼了所有的精灵与鸟兽。
世上所有的美好,都不足以形容生命之花绽放的那一刹那的震撼。
但就真的只有一刹那,刹那过后,花瓣就迅速的枯萎,华盖凋零,枝条无力的垂下来,落叶从枯枝上片片飞落。
短短的时间内,生命之树就从青年时代度过盛年,进入了衰迈的老年期,显得萎靡而没有精神,连带的整个纳威森林,都像老了一圈似的,所有的叶子在吸饱了生命之术的精华后,带着一种深深的绿,绿的不仔细看,都会觉得有些泛黑。
“孩子,你大概不知道,生长魔法是不能轻易动用的禁咒。”精灵女王缓缓的开口,“生命之树还只有一百岁,原本要再过九千九百年,才会成熟,开花,凋零,与衰老。”
“这么久?”年幼的菲尔吉斯有些茫然的摸着干枯的枝条,“可是,刚才它已经开过花了?”
“是的,原本它能在时光的流逝中,缓慢而从容的,一点点的长大,度过属于它自己的一万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但现在,它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
“因为生长魔法的关系?”
“因为生长魔法的关系。”精灵女王叹息的摸了莫外孙的头,“孩子,希望这件事能让你明白一点东西。”
不到十岁的菲尔吉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非常黯然的离开了那棵他很喜欢,却最终被他害死的生命之树。
他的记忆力实在太好,好到所有的过往翻开来,永远都是崭新的。
当他十五岁的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上洛笛,而洛迪却要离开血族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就想起了那颗精灵之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松开了想要阻拦的手。
为此,在另一个五年后,在垂死的洛笛倒在他的怀中的时候,后悔的情绪铺天盖地的淹没了菲尔吉斯,他为什么,没有在那个时候伸手呢?
他为什么要有这么好的记忆,去记住一棵无谓的树,却与他的此生所爱,失之交臂?
菲尔吉斯悔恨极了,有生以来,头一次对这种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力产生痛恨。
更令他绝望的是,拜这该死的超强记忆力所赐,这一刻锥心痛楚的鲜明感受,将永远不会淡去。
“我觉得这样下去我大概会疯,母亲也认为那一阵子我太不正常,于是就同意了莫里提出的办法,催眠我忘了自己的存在。”
“为什么要催眠自己不存在,只要催眠自己洛迪不存在不就……”我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