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浪已转过头,望向草丛,阿婆看到了他那绝美的容颜,阿婆吃惊的看着他,她实在不敢相信,这样一个人风华绝代的人,竟然会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小七的眼睛睁得更大,她眼中竟似要喷出一团火焰来,想将这周围燃烧成一片灰尽。
江小浪走向草丛,对着草丛懒洋洋的道:“出来。”
“不出来,出来你要杀我们。”
张阿婆紧张的揪一只手揪着衣服,一只手抱着小七,连她的声线,都开始颤抖,此刻,她看着他,也像看到那勾魂的恶鬼一般,眼中尽是恐惧。
江小浪好笑的道:“我不杀你们。我要杀你们,何必给你们送钱和送食物?” 阿婆怔了怔,道:“那你为何要杀了七姑娘的哥哥?”
江小浪抿了抿嘴,道:“他该死。”
小七听他这么说话,心中气愤难耐,什么叫他该死?
小七气得一股气直冲脑门,再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从草丛冲了出来,冲到江小浪面前,瞪着一双因仇恨而通红的眼睛,吼道:“魔鬼!六哥从来就没有做过坏事,怎么该死了?该死的是你!”
小七冲了出来,阿婆只好跟着出来,紧紧的拉着小七的手,像只老母鸡一般,想将小鸡护在自己的怀里,不让老鹰叼走。
江小浪淡漠的道:“他想杀我,难道我不能杀他么?”
七姑娘哼了一声,挣脱阿婆的手,哼道:“我将来也是要杀你的。你为何不杀我?”
江小浪道:“也许,等我改变主意的时候,我会杀你。不过,现在嘛,你若是真想留着一条小命报仇,最好在我改变主意之前,赶紧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别再做躲在草丛的傻事。”
阿婆看着他,就像看一个怪物。
江小浪缓缓说道:“我数三声,你们再不跑。我可要杀人了。一……二……”
阿婆不等他数到三,赶紧的不顾一切的拉起小七的手,没命的跑着。
看着他们的背影,江小浪的嘴角,扬起一抹无奈的笑容,严烨磊的尸体,还躺在地上,那双眼睛,还瞪得老大。
看着严烨磊的尸体,江小浪的心中,有几分凄凉,几分无奈。血的腥味,是那样的熟悉,熟悉到他对血已经麻木。
死亡对江小浪而言,不过是睡着了的感觉。
枫林一劫,他就该是个死人了,是东方宏,将他强留在人间,是东方宏,给了他一把剑,一把噬血的剑!也给了他一个他永远也无法摆脱的宿命。
江小浪蹲在严烨磊身边,苦涩一笑,喃喃道:“其实,有很多时候,死亡是一种幸福。最少不必活着去承受仇恨。你若是偿过什么叫身不由己,命不由人的滋味,就知道我没有骗你。”
严烨磊已经听不到他说的话,只是瞪大一双早已失去神彩与灵气的眼睛。
江小浪从屋内找来一床草席,将严烨磊的尸体包裹好,就地挖了个坑,将严烨磊埋了。
风吹草动,树影摇曳,森森的山林之间,一片萧条。
似是为那新添的孤坟而哀泣,天空,飘下细雨。
细雨纷飞,新冒出头的绿叶上,聚起泣泣晶莹的水珠。
江小浪漫步而行,任由细雨落在身上。
无根的雨,最是清纯,却洗不去他身上的血腥,他的双手,早已沾满了鲜血。
他忽然觉得很想喝酒。
上一次喝酒,是在什么时候?好像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又好像是在昨天。
京城的酒肆很多,江小浪听说,城东王家的桂花酒,是京城最有名气的酒。
王家的独子,叫王二憨子王二憨子是个很憨厚的小伙子,他卖的酒,绝对不掺任何的水份,而且,足斤足两!
有些人看他憨厚,更是想尽了办法的占他的便宜,明明给的酒份量已经足够,硬是要二憨子多给几两。所以,二憨子的酒肆永远是生意最好的。有便宜可以占,为什么不占呢?
只要是个人,都有这种心理。
二憨子祖上有德,留下这么一个产业给他,否则,以他这憨憨的模样,只怕要喝风去了!
买酒的人虽然喜欢占便宜,但卖酒的人,却对二憨子万分的厌恶,只觉得,二憨子的存在直接威胁到他们的利益。
有些黑心的同行,顾用了一些地痞无赖,三天两头的,就往二憨子的酒肆闹去。
江小浪走进来的时候,地痞们正在砸酒赶客人。
二憨子抱着头,滴着血,显然,他的头,被砸破了。
二憨子有个媳妇,正在一边呼天呛地的叫唤着,喊着话:天杀的混混,天杀的无赖!
江小浪眉头微皱,站在酒肆中,看着那些地痞。
地痞们砸得正欢。一个身穿青布衣衫的混混,显然是他们的头头,高高举起一坛桂花酒,往地上一砸,原以为能听到响亮的酒坛子碎裂的声音,谁知道,一双手捞过来,将那酒坛子接住。
混混头头瞪向接住酒坛子的人,这一瞪,竟像是给什么晃了眼一般,傻愣愣的站在那。
混混们见头头愣在那,便纷纷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望向头头,然后,他们看到了风华绝代的江小浪,一个个人,就像给孙猴子施了定身法似的,怔在那。
☆、第107节 人面如花,比画像更美
他们几时见过,这样绝色的容颜?
江小浪盈盈一笑,拿着酒坛子,走到二憨子面前,拿了些碎银,交给二憨子,道:“这坛子酒,我买了。”
二憨子犹抱着头,颤抖着身子,不敢动弹。
但二憨子的媳妇抢过了碎银,含着笑,道着谢。
虽然今天的损失很惨重,可是,总算还能挽回一小笔的买卖,对他们而言,总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接过银子,才注意到买酒的人,实在过于好看,晃如梦中,见到仙子下凡一般,憨子媳妇的眼睛,和所有的人一样,不可避免的锁到了江小浪的身上。
混混头头回过神来,见江小浪抬腿欲离去,把江小浪拦住,道:“美人,哪里去?”
江小浪眉头微皱。不悦的望了混混头头一眼,那眼神,冷冷的,像含着冰箭一般射在混混头头的身上,那混混头头竟然在这样的眼神的注视下,机灵灵打了个寒颤。
一个小混混显然是想拍头头的马屁,上前喝道:“喂,小娘子,我们老大在问你话呢。怎么不回答啊?害羞了么?”
屋内无风,但江小浪那如黑锻一般的长发却忽然扬起,那说话的混混,还没反应过来,便觉一股强大的力道袭来,他的脸上,似是挨了一掌,人也跟着飞了出去,撞在墙上,发出呯的一声,从他的口中传出难听的哼唧声。
众人顺着声响望去,一只红红的巴掌印印在那混混的半边脸上,那半边脸,也被打歪了,嘴也被打得裂了开来。
再看江小浪,只见他白衣飘飘,屋内明明没有风,可那衣服却好像被风吹了似的,衣摆轻轻飘动着。
原来,江小浪以讯雷之势,打了那混混一巴掌,身形闪动,衣摆自然就无风飘舞了。
但这些人只不过是市井混混,也许会几下拳脚,能欺负欺负一些没练过武功的寻常百姓,但面对这样的绝世高手,他们根本就连人家的动作也看不清楚。
江小浪打了人后,冷冷的说道:“睁大你们的狗眼看清楚了,小爷不是美人,更不是小娘子!”
每个人都吃惊的看着他,虽然他们没看清江小浪的动作,但猜也能猜到,那多嘴的小混混是被谁打伤的。 混混头头挥挥手,喊道:“兄弟们,我们走!遇到硬茬了。”
十来个人气势汹汹的来到二憨子的酒肆,却一个个夹着尾巴般逃离了酒肆。
离开酒肆,远离了江小浪,远离了江小浪身上散发出来的迫人的气势之后,混混们又开始叫嚣起来。
混混头头呸了一声,叫骂道:“妈的!一个长得兔儿爷般的男人,神气个鸟啊?”
混混们纷纷接口说道:“可不是嘛,看他那脸蛋,就像个娘们!谁知道,是个带把儿的。”
“那模样,就是个美人儿!说不定根本就是女扮男妆,忽悠了咱们。”
“咱老大是什么眼色,能看上他,是他的福分,美成那模样,就算是个爷们,也是被压的兔爷!”
“就是,一个爷们长得那模样,干脆不要当爷们了,将那把儿切了进皇宫当太监去!”
混混说话,一个比一个毒辣!
都说妇人长舌,某些男人可比妇人还要长舌。
“要不,我们悄悄跟踪他,找个机会,对他下药,把他给迷晕了,献给老大当禁脔。”
“呸!老子只要干上几票,就有大把大把的钱,要什么样的人没有?非要他不可吗?”
“是、是、是……”
“不过,话说回来,这爷们,长得那个美啊,看着也宵魂!”
正当他们议论纷纷的时候,一个红衣女子双手叉腰,神气活现的站在他们旁边。
当真把他们吓了好大一跳。
一个混混跳起来,叫道:“你,你,你是人是鬼?怎么不声不响的,就出现在我们身边?”
红衣女子翻翻白眼,道:“你们见过像我这么好看的鬼么?”
混混看了看她,摇了摇头,道:“小女子长得果真好看哩。”
红衣女子嘻嘻一笑,道:“你们刚才在说什么?我好像听到你们在说一个长得非常好看的男子。”
混混道:“可不是。一个长得比姑娘你还要好看的男子!害咱们以为他是姑娘家哩。”
红衣女子拿出一张图画,道:“是不是这个人?”
混混们点着头,道:“可不是,正是这兔儿爷,那真人可比你画上的要美得多了。保证你看过后,魂都能给勾走。”
原来,这红衣女子正是段红玉。
段红玉和严家兄妹分手后,开始打听东方家族的宅院,因为东方家的宅院太大,所以,东方家坐落在效外。
只有效外,才有足够的空旷之地,东方家在京城一带很有名气,随便一问,就问到了,虽然她找到了东方家,可是,无论如何,也进不了东方家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