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血液多少和给予的方式,决定了这个后代的能力和地位;看中某一个人后,仅仅给予他自己的血液,若这个人能活下来,那么这个人的寿命会被大大延长,并拥有一部分血族的能力,这样的半成品是仆人,寿命的长短和能力的大小取决于得到血族血液的量;若只是被一个人的血液气味所吸引,吸食了他的血液,这样的人只能叫做猎物或者说是食物;而血族在使用自己的血液时都是十分谨慎的,正因为如此,在人类中虽然大量流传有关血族的床说,真正见过血族的人却万中无一,约翰福是雷切尔收的第一个仆人。
雷切尔注意到约翰福的时候,这名乞丐正跟六个身强力壮的大汉对阵,只因为他在那家酒店里弄了些食物出来,他被打得很惨,几乎是压倒性的殴打,但是,只要他找到机会,那一击必定是阴险至极,最后几个大汉都被逼得不敢靠近,只拿了木棍围在远处打……等那些大汉走后,雷切尔走近血肉模糊的少年,满意的发现那少年还喘着粗气想挣扎着站起来,双眼如饥饿的豺狼盯着猎物一般看着不远处的酒店……
“想不想把这些人都踩到脚底下?……”雷切尔低头看着在自己脚边挣扎的人,控制自己的魅能蛊惑道。
“我愿意……”少年一抬头,撞入眼帘的就是一双血红的眼睛,中间是金色的眼球轮廓,像一轮东升的旭日……
雷切尔划破了指尖,将一滴血滴在肮脏的地上,转身离去,眼角的余光看见那少年迟疑了片刻后,毫不犹豫的低头趴在地上将地面舔的干干净净。雷切尔嘴角轻轻一扬,果然……
……
约翰福敲门的声音,打断了雷切尔的回忆。
“进来!”
“雷切尔大人,您有什么吩咐?”约翰福恭敬的立在雷切尔面前问道。
“你想明白了!”雷切尔漫不经心的说道,如果伊德尔在的话,一定会发现,此时的雷切尔跟自己在处理事务的时候,一模一样。
“是的,这是我一生最大的荣幸,雷切尔大人!”约翰福有些激动的答道,那天舔净地面的那一滴血液后,自己身上的伤口在一个时辰之内全部自动愈合了,而且长久以来伴随的饥饿感也消失不见了……
“约翰福,你是我的第一个仆人,希望你能令我满意!”雷切尔微微点点头说道,作为一个低级的仆人,能够控制住对奥斯汀那甜美血液的渴望,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果然没看错这个小乞丐。
“是,雷切尔大人!”约翰福站的笔直响亮的答道。
……
奥斯汀回来的时候,雷切尔正坐在床边上打哈欠。
“困了?怎么不上床去睡会儿!”奥斯汀立刻放下东西快步走上去搂着雷切尔说道。
“我饿了!”雷切尔“可怜兮兮”的说道。
“啊,我带了几个肉饼回来,我去拿给你……”奥斯汀边说边转身,准备去翻包袱。
雷切尔手上用力,拉住奥斯汀的手,捉住一根手指放在嘴里,尖尖的两颗牙微微用力,一股香甜的味道在嘴里弥散开来,感受到手中奥斯汀手掌上略微的粗糙感,雷切尔的眼神变得幽深起来……
“呀……”奥斯汀轻叫了一声,低头看着雷切尔满脸陶醉幸福的样子,竟仿佛浑然感觉不到指尖轻微的麻痹感。
“好了,奥斯汀最好吃了……”雷切尔抬头,笑着说道,眼睛中分明又闪烁着狡黠的目光。
要是换个人说这话,奥斯汀肯定会怀疑他的用心了,不过雷切尔不过才两岁,在奥斯汀心中自然就不可能有什么别的心思了,现在,奥斯汀丝毫不觉得自己被“调戏”了,还在念念叨叨的告诉雷切尔以后想咬手指头之前,要先说一声,他好把手指头洗干净在让雷切尔咬,免得吃了脏东西进去要生病的……
“好呀,我记住了,以后奥斯汀要洗干净了再给雷切尔‘吃’。”雷切尔重复着奥斯汀的话,脸上的笑容更深了。
“恩,雷切尔最乖了!”奥斯汀却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觉得自家的小孩儿实在懂事。
晚上,奥斯汀和雷切尔好好的在城里玩了一圈,顺便补充了些路上可能要用的东西。
莱德城是一个偏远的小城市,也没什么值得逗留的地方,奥斯汀决定三人在酒店里休息一晚上,第二天一早就出发了,雷切尔的意思是要到帝都去玩一玩,奥斯汀计算着从森林里带出来的东西能换到的钱,觉得是足够的,况且自己也想四处看看的,便答应了。
奥斯汀不知道的是,他们走的当天下午,莱德城一个经商大富户的第二个儿子——乔斯,用自己分到的少量家产,组织了一队有十几辆马车的车队,装运着莱德城的几样特产,追随着雷切尔的脚步踏上了同样的旅途……
“约翰福,如果你下次再让我们睡在马车里,你就永远做一个车夫吧……”在夜晚,雷切尔看着奥斯汀裹着棉被在马车内睡熟后,静悄悄的下了马车,走到约翰福面前,压低声音喝道。
“对不起,雷切尔大人,绝对不会有下次了!”约翰福弓着腰答道,额上冒出密密的汗珠……
乔斯按照雷切尔的吩咐,将十几车的特产快马运了一天,在另一个城市脱手,由于是相邻近的城市,自然有人是听说过那些特产的,只要能找到一个有些商业头脑的东家,生意就很好做,当天晚上,乔斯连夜做出了账本,送到雷切尔手中。
“乔斯,过来,你们认识一下!”雷切尔让隐在暗处的乔斯出来:“以后商队的事由你负责,一个月汇报一次就可,不用汇报细节,我只需要知道,赚了多少钱……”
雷切尔交代完后,转身回到马车上,帮奥斯汀掖了掖被角,闭上眼睛开始细细的计划将来。
乔斯的嘴角露出一丝兴奋的笑容,但很快就被他压抑下去,腰挺的笔直的应了一声,转身保持着完美的礼节跟约翰福介绍自己。
“你好,我叫乔斯,是在莱德城时追随的雷切尔大人!”
约翰福很快的站直身体,嘴角带着标准的微笑应接过话:“我是约翰福,在莱德城之前就跟随雷切尔大人了。”
“呵呵,你知道有时候时间的先后并不能代表什么……”乔斯笑眯眯的说道。
“是吗,我可不这么认为……”约翰福抿着嘴严肃的说道。
两人的眼光在空中交汇,似乎能听到火花碰撞的声音……
……
约翰福和乔斯,这两位就是以后大名鼎鼎的荆棘豹城堡的内外两名管家,两人用了一辈子的时间竞争,谁也不肯让步,谁都想压倒对方,包括在床上……
……
作者有话要说:恩恩,在这三章里让雷切尔把自己的城堡建起来,然后是与血族的“斗争”、与小俊的感情互动,期间还有另外几对出来打酱油肉干若干,呵呵
感谢各位亲亲的继续支持
39
39、第二步! 。。。
第三十六章第二步! (“发家致富”三部曲)
不论雷切尔私底下的动作有多大,奥斯汀的日子暂时却没有多什么变化,三人一路上走走停停,游山玩水,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在夏季初的时候才到了帝都。
“我们把家安在帝都,先赚些钱,以后再慢慢出去玩,好不好?”掀开车窗上的布帘,看着繁华的帝都,奥斯汀转头笑着对雷切尔说道,其实也并不是指望雷切尔能与自己商量什么的,只是习惯性的问问自家爱装大人的小孩儿的意见,否则,又该闹别扭了。
“好呀!”雷切尔应下来,在这种小事上,没必要逆着奥斯汀,反正不=不论现在住哪儿,以后都会住到自己的城堡中去。
“最好能找一家靠街的铺子,后面带院子,我们开一家小小的店铺,就住在店子后面……”奥斯汀习惯性性的向雷切尔诉说着自己的计划。
奥斯汀早就计划好了,现在包里除了那个极大的连体佛像何首乌,还剩下两根最大的人参,私下里,奥斯汀并不舍得把那珍贵的何首乌卖掉,还想把人参也留一根以防万一,所以最好能只卖掉一根人参就够买院子就好了……当然,这是在奥斯汀不知道帝都房子的价格和帝都没有靠山的开店铺简直是天方夜谭的情况下的打算。在帝都本就是寸土寸金,再加上多是达官贵人,凡是好地段宅子和店铺几乎都是某某贵人的产业,其他普通人家只能好几户合租一个小院子挤着住,他们在各个店铺、码头等地方做底层的工作……
“恩,奥斯汀说是什么就是什么。”雷切尔的眼神闪了闪,温柔的看着奥斯汀自得自乐的幻想着将来美好的生活。
三人照旧先找了酒店暂住,过了莱德城之后,三人只错过了一次宿头,其他时候都能恰好赶上一个镇子或城市,而且找到的酒店大多是又便宜又舒服,奥斯汀一直觉得是自己和雷切尔找酒店的眼光不错,从来没有怀疑过那些酒店会有什么问题……当然,奥斯汀也注意到了一些事情,首先就是雷切尔给人的感觉不同了,仿佛不再只是让人担忧的小孩儿了,很多时候,考虑事情甚至比自己还周到,特别是最近,不过大概不论在哪里,大人眼里,自己的孩子总是永远长不大的,奥斯汀也只感慨了几回,照样把雷切尔当小孩子宠着;然后是车夫约翰福,根本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像刚来的时候一样避着自己,现在,每次都能做到谦和有礼的回答自己的问话,最近在酒店里,都是他去与伙计打交道,自己只需要最后付账就行,省心的很,最后干脆直接把钱也给了约翰福让他去安排,自己和雷切尔只管吃喝玩乐……
把各种东西和马车安置好,奥斯汀就迫不及待的拉着雷切尔出去找合适的房子。
雷切尔不动声色的装作一路游玩,将奥斯汀引到了乔斯早就准备好的院子前,正是奥斯汀一路上念叨过的前面店铺后面住房的样子。
奥斯汀看着门上贴着的出售的红纸,果然满怀希望的上前敲了门,自然是很快就讲好了价格,付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