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发髻。
来人到了近前忽然慢了下来,慢慢挪到了因为赶路而呵欠不断的小歌面前,漆黑的重瞳含笑看着小歌。
“大叔瞅着甚是眼熟。”小歌眯眼瞅着来人,眼熟。
“再看。”来人的声音听着甚是年轻。
小歌琥珀色的眸子忽的弯成了月牙,从袖中取出了一支发簪插在了来人的头上。“簪礼礼物,迟了三个时辰。”
来人的唇角也翘了起来,辰国男子少年时有三个极重要的日子,十五束发、十八簪礼、二十冠礼,他自己都忘了这事。除了九岁时总角由云唐主持,男子一生的那些日子应行的礼,他全都没有,就连束发礼他都给忽略了,若非后来小歌提醒,他可能跟小歌一样,一直披着头发。“不晚,只要送到了就不算晚。”
小歌灿烂笑道:“那么,夫君,欢迎回家。”
来人眼神有些怪异的看着小歌:“家?”没记错的话小歌应该是第一次踏足龙昂原。
小歌理所当然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御风点头,将小歌抱到自己的马背上。“欢迎夫人回家。”
韩俨诧异的看着那人:“你是公子御风?你不是。。。。。。”
“死了?”御风反问。
韩俨默,御风没死他是怀疑过的,因为世仇的关系,他这些日子虽然因为公子榭的警告以及力量悬殊而没有对小歌做什么,但也一直观察着小歌,他就没见过哪个寡妇似小歌那般跟没事人一样,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不过很快就被打消了,云家人一个比一个冷血,寡了鳏了却跟没事人一样,凉薄入骨,小歌不是第一个。可怎么也没想到,那个一闪而过的怀疑竟是真的。
“我没死,且为我辰国开疆拓土了,公子榭应不会怪我抢了你的目标吧?”御风说着便带着嚣张挑衅意味的看向公子榭。
公子榭袍袖中本就攥得紧紧的,指甲都镶入肉中的手攥得更紧了,脸上却笑容温润亲切的道:“怎会?十六兄打下义渠王城,也是为我大辰开疆拓土,于大辰有功,我为十六兄高兴还来不及。”
御风看不出半点诚意的道:“那就好。”
小歌瞅着这对异母兄弟,微微一笑,这两兄弟都是人才,特别是公子榭,演技一流。
义渠王城虽已被打下,但因为是御风打下的,且城中已有他的十万大军,公子榭的大军自然不好再驻扎进去,义渠王城虽是王城,但规模不大,连中州列国的县城都比它大,塞个十万大军已是不易,再塞进几万就有点为难了。而且即便塞得进去,公子榭也未必敢将自己的大军塞进去,不用打探也知道城中已是御风的天下。因此大军驻扎在了城外,但公子榭受御风的邀请进了城。
进城时小歌与公子榭都看到了城墙上坐着的一个抱着一头小狮子的羌人少年,少年长着一张娃娃脸,非常可爱,可爱得令任何女性见了都想亲一口,笑容阳光,但每个人也都能感觉到少年周围的阴冷气场。阳光与阴冷在少年的身上完美融合,宛若黑暗中的一抹阳光。
御风对小歌介绍道:“那是伯服,是他救了我。”
小歌道:“巫谢?”
公子榭闻言惊讶的看向少年,而御风则讶异的看着小歌,都没接触呢,怎么认出来的?
小歌道:“他周围的阴冷不是气质,是鬼气。”气质造成的冰冷气场她不陌生,白苏就是一座活冰山,但冰冷的感觉不一样,白苏给人冰雪的感觉,而伯服给人的感觉却是身处坟场的阴森诡异。
“巫真你好。”伯服笑眯眯跟小歌打招呼道。
这世上最熟悉十巫的只有十巫,御风与公子榭脑子里不约而同的冒出了这句话。
☆、巫谢伯服
进了城一跟队伍分开小歌便抓起御风的手狠狠咬了一口,几乎将御风咬出血,咬完后问御风:“疼吗?”
御风无语的回道:“疼。”
“疼就对了。”
御风迷惑的看着小歌,什么意思?
小歌道:“死人不会疼。”
御风怔了下,将小歌紧紧拥入怀中,脑袋扣在自己的心口。“听。”
听着耳边有力的心跳声,小歌笑了起来,哽咽的道:“我听到了。”活的,很健康。
听出小歌的声音有些不对,御风不由慌了。“怎么了你?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
小歌摇头。“看到你的命星消失时,我虽然知道你没有死,但还是忍不住提起了心。”
御风低头吻着小歌的唇轻语道:“是我的错,让你担心了,再也不会有下次了。”
御风的大胡子很是扎人,加上夏日,气候炎热,胡子碰到皮肤更是让皮肤热的慌,小歌不由推开了御风的脑袋。“那以后记得小心些,别再让自己受伤了,看你身上的药味,大老远就能闻到。”她闻得出来御风用了心,特别用了很浓的檀香,但她的鼻子太灵,对血腥味更是尤为敏锐,御风就是用檀香熏上三天三夜她也照样闻得出血腥味。
御风闻了闻自己身上都快让自己吐出来的浓香,对小歌的鼻子彻底无语了,狗鼻子也不过如此了。
小歌将眼角的水痕拭去,道:“说说你这一年发生的事吧,还有你这胡子怎么回事?多久没刮了?”看着御风的大胡子小歌便替他热得慌,冀州的夏季可是很热的,这一脸胡子,更是增加热度。
御风摸了摸自己的胡子。“你上一次是你刮的,到今日正好三百七十一日。”
小歌先是一怔,随即算了下,发现这日子正他离开辰国王城那日,御风每日都会亲她,若是留着胡子,她嫌扎人,因此每日都会给御风刮一次胡子,可御风上次胡子是她的话就说明这一年多御风就没刮过一次胡子,这就难怪胡子这么长了。“你自己不会刮一下吗?”
“忘了。”御风很坦诚,以前勤修面是因为小歌挑剔,有一点胡茬扎到她,她就能把他赶下床,但离开小歌后,因为胡子没有什么让他觉得不方便的地方,他便忘了有胡子这东西,然后就成如今这幅模样了。
小歌无力道:“算了,你如今住哪?我给你刮,还有,刮完胡子前不能亲我。”
“小歌。。。。。。”御风皱眉,这么久没见,他现在就想将小歌抱在怀里狠狠的吻一番,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不刮胡子就不准碰我。”
御风垂头丧气道:“好吧。”
御风如今住在义渠王宫里,说是王宫,但因为狄人是游牧民族的关系,所谓的王宫就是一片华丽的帐篷群,御风住在其中一座比较安静的帐篷里。小歌进来后看了看,无语的发现御风一个人生活的时候还真是一点都不讲究,帐篷里就两件换洗的衣服与一张榻、一张案,几样兵器,除此之外就是堆了一堆的舆图。
小歌找来水,用火灵加热,再用热水洗御风的胡子,将胡子洗软,这才用匕首刮了起来。小歌刮胡子很仔细,也很干净,连一丁点胡茬都没留下,露出了御风白皙的俊脸,留胡子也不是完全没好处。奔波了一年,所有风霜都让胡子给挡了,刮完胡子后,御风的脸与一年前几乎没变化。“还是你如今的样子看着清爽。”
御风晶亮的眸子眼巴巴的瞅着小歌:“那我可以亲你了?”
小歌嘴角微微抽了下。“说说你这一年的事吧。”
御风道:“我不是给你写了很多帛书吗?”
“你那信。。。。。。”小歌的嘴角更抽,御风的信秉承了他的风格,言简意赅。这也罢了,但她左看右看除了御风每日吃了什么,跑到了哪里,看到了什么风景,其余一无所知,特别是战事,这一年想也知道御风打了无数仗,受了很多伤,但御风一个字都没提。“信写得太精简,你还说一说比较详细,特别是巫谢,你怎么是认识他的?”小歌很惊讶伯服竟然没将御风给炼成丹吃了,但他一直跟着御风,也让小歌很怀疑伯服打得什么主意,十巫的人品节操真心赊欠严重。
御风无奈,只能以最委婉最轻描淡写的语气用词将自己这一年的经历缓缓到来。
开头部分与小歌所知道的一样,御风原本趁着冬季到来还有一些时间,攻打狄族的地盘想要扩大自己的封地,但听到西北郡告急,风霁云可能会死的消息后,御风琢磨了很久,最后还是跑去救人,虽然他心里更希望风霁云就那么死了算了。风霁云与小歌的关系太好了,他也知道他们是兄妹,感情很正常,但问题是他也知道,这他们不是亲兄妹,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风霁云是男的,就算是亲兄妹,他照样不喜欢。只是考虑到风霁云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死了小歌会有的反应,他只能忽略自己不喜欢。
到了西北郡后因为双方兵力太悬殊,他便将一部分狄人引走伏击,除了骁骑、狼卫、睚眦,他还带了两万松腹军,只是后者一直藏着,四支军队的力量合力将狄人给解决了,但太倒霉,碰上了义渠王叔,打不过只能南逃。逃到睢国时,为了摆脱狄人,他挑起了睢军与狄人的战争,但司马防与义渠王叔打得太厉害,堵住了他回去的路。等他好不容易打通了回去的路时,司马防与义渠王叔又已经反应了过来,还不约而同的绞杀他,迫使他西逃,远离辰国。
久等不到援军时,御风也明白了,辰王浔已放弃了他,他不会等到援军。为了减小目标,他将麾下军队化整为零,目标小了,可以扮成各种职业混出睢国,这方面睚眦很擅长,很容易就搞定了。但半路上还是有队伍被发现了,司马防利用生擒的将士做文章,他虽不在乎名声,但自己的部下,能救的话还是救的好,这是军人最起码的义气。因此他又回去了,被睢人加狄人共五十万大军围攻,饶是他武功高强,也受了重伤,最后是苍澜弄了具尸体换上他的甲胄与青铜手环,让睢人与狄人以为那是御风,带着一队人做出杀出重围的模样,然后不敌,“御风”被万马踏成了肉泥。
虽然成功杀出了重围,但睢人还是很警惕的封锁着回去的路,而他又陷入了昏迷,苍澜只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