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好几天,他那只被她扣过的左手腕都有着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特别热,一种像被什么烙过似的灼热感。他总是下意识地去摸它,自己的右手摸左手,脑子里却一直回放着秦昭昭的手紧紧握上来时的特别感受。女生的手触摸怎么就跟自己的手差别那么大呢?不都是手吗?他没来由地愤愤然。
林森不喜欢这种异样的感觉,极力想让自己尽快忘记这种感觉,因为他觉得让那个有着近乎疯子般爆发力的“小宇宙”扰得自己心神不宁很丢人。于是他更加卖力地向叶青献殷勤,借此驱逐秦昭昭那只手带来的异样感觉。甚至还学别人也写起了情书,想尽快打动叶青跟他好。
这天语文课上班主任布置写作文。林森把作文写得潦草了事,倒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写了一封情书,还借来一本情书金句摘抄了好几段。情书的底稿他顺手就写在作文簿上,准备写完后撕下来,到时再弄张漂亮信纸抄一遍送出去。结果下课后他光顾着冲去食堂吃午饭,把这事给忘了。吃完午饭后又跟周明宇一起番强偷溜到外面的游戏机房打游戏,打得兴起干脆逃了半天课。那头组长收作文簿不见他俩人影,语文书作文簿反正都一古脑塞在课桌肚里,就直接拿了替他们交上去。他也是一片好心,班主任的作业都不交那岂不是太岁头上动土嘛。
这一交,当天的晚自习就成林森的批斗会了。
班主任拿着他那本作文簿一脸的又好气又好笑:“林森啊林森,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哇?我布置的作文你写得乱七八糟,这封情书倒是写得很像那么一回事。尤其是这几句,显得多有才华呀!”
班主任举着作文簿念起来:“我想将对你的感情,化作暖暖的朝阳,希望那洒落的光辉能温暖你的心房;我想将对你的思念,寄予满天的星辰,但愿那明亮的星光能照进你的心窗。”
“多好的句子啊,不过林森,这是你写的吗?”
林森涨红着脸不说话,全班同学们大都捂着嘴偷乐。
班主任也无需他回答,又继续接着念:“你知不知道我爱你有多深?我的爱,时时刻刻在澎湃。每天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无法不爱你……”
这下教室里的学生们不再是捂着嘴偷乐,而是轰地一下集体放声大笑,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说句老实话,当初抄的时候林森就觉得这几句有点肉麻了,但周明宇极力撺掇他摘抄,说是女生们公认这一段超感人,于是他就照抄了。此刻被老师当众念出来,自己听了都觉得肉麻之极,在满室一浪接一浪的笑声中窘了个无地自容。
班主任的头摇成拨浪鼓:“你们这些学生啊,满口爱呀爱的,你们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吗?”
什么是真正的爱?彼时的林森真的不懂。学校一对对要好的小情侣们也大都不懂,只是懵懵懂懂地跟着青春期的骚动而情愫萌动。
班主任当时也没有详细跟他们讲解何谓真正的爱,这不是教材范围内的讲授内容。她只是针对他东拼西凑抄来的那封情书说:“真正的爱,绝对不是你们这种能酸掉人大牙的所谓情书能表达的。大音稀声,大象无形,大爱无言。有时候越是满嘴爱呀爱的,越是没有爱。”
情书风波让林森糗大了,他因此成为年级里有名的“早恋”典型,在校园里经常有人指着他窃笑声声:“这就是那个把情书误交到班主任那里去的倒霉蛋。”
林森也觉得自己确实倒霉,倒霉透顶。写那封情书他费了多大劲了,结果一到吃午饭时间就把它给忘了,一打起游戏来更是忘得一干二净。结果……结果现在丢脸不说,叶青还不理他了。
林森那封情书是写给叶青的,虽然班主任没有念出收信者的名字,但班上的同学都心知肚明。如此可乐的肉麻情书不但让林森被人笑话,叶青也同样被人笑话。班上那几个捣蛋鬼男生一连好几天见了她就嘻皮笑脸地大声念:
“你知不知道我爱你有多深?我的爱,时时刻刻在澎湃。”
“每天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无法不爱你。”
叶青一张俏脸被他们念得红红白白,又羞又气又没辙,只能一个接一个朝林森翻白眼。弄得本来就很郁闷的他更加一肚子没好气,心中愤然之极:我他妈的喜欢你才给你写情书,你倒一付受了奇耻大辱的模样。神气什么呀!学校的漂亮女生又不是只有你一个,我他妈的以后还不喜欢你了呢!
本来林森给叶青写情书是想要快一点拉近跟她的距离,却没料到这封情书反而让他们彻底决裂。叶青不理林森后,林森也同样不理她了,两个人进进出出彼此都当看不见,视对方如无物。
在那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年纪,喜欢一个人很容易,讨厌一个人也很容易,两者之间有时也就是一张纸般薄之又薄的距离。
林森不光是跟叶青弄成一付“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来往”的场面,他和班上的女生也基本不太说话了。周明宇问他最近怎么在女生面前变得像个哑巴似的?他一脸酷酷的表情:“我嫌她们叽叽喳喳的很烦人!”
“女生叽叽喳喳的才可爱嘛。要是整天整天地闷声不响像个没嘴葫芦,可就闷死人了。对了,你不喜欢叽叽喳喳的,那你的救命恩人秦昭昭够安静啊,我敢说全班最安静最沉默的女生就数她了。开学这么久,她好像还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听到秦昭昭的名字,林森脸上的表情更加人为的酷起来,几乎是在吼:“我说过多少次了,她不是我的救命恩人。”
吼归吼,但林森心里很明白,他再说一百次也没用,这个“冤案”他注定是翻不了了。都怪秦昭昭多事——他纵容自己这样恨恨地想,可是每次这么一想,左手腕处就会莫名的发热,似是无声地在提醒他什么……
16
高二上学期第一次月考,秦昭昭的总分成绩在班上排名升到第十五位,进步很明显。新班主任老师在课堂上表扬几个有进步的学生时,头一个就点了她的名。
得到班主任的喜欢后,秦昭昭开始渐渐在班上露脸了。
和初中时一样,班主任上语文课时常叫她偏爱的学生起来回答问题或朗诵课文。有一天她点名点到了秦昭昭,秦昭昭朗诵时的表现让全班人大吃一惊。之前她在班上一惯表现得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偶尔跟人交谈也是三言两语且细声细气,不专心点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没想到朗诵起课文来简直就如同换了一个人,字正腔圆,声情并茂,更兼音色纯净清澈如泉水,十分悦耳动听。
班主任听得‘龙颜大悦’:“好,秦昭昭朗读得非常好。”
这堂语文课后,秦昭昭几乎就成了班主任语文课上的“御用”朗读者。没多久学校正好又搞了一个诗歌朗诵比赛,班主任更是“钦点”她代表文科(3)班去参加比赛。
作为鲜少被人肯定被人赏识的中游学生,秦昭昭十分感激班主任对她的看重,很认真地为这次朗诵比赛做准备。参赛的诗歌她反复斟选,最终选定了林徽因那首最广为人知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首诗据说林才女彼时是为她刚出生不久的长子梁从诫而作。但因为诗歌蕴涵的含蓄情感可以作多元化之解,所以也有不少读者认为这是一代才女写给徐志摩的情诗。
秦昭昭更愿意相信后者,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她时常在读着这首诗时,眼前会浮现乔穆的面孔。他在她眼中,在她心中,又何尝不是人间的四月天?
谭晓燕知道她要参加学校的诗歌朗诵比赛后很是为她高兴。星期六她特意跑来找她,要替她量身做件新衣裳。读了一年的服装设计专业,心灵手巧的她已经学会做漂亮衣裳了。
“去商城扯了几尺布回来,我替你做新衣裳,绝对比买的便宜又好看。我要让你风风光光地去参加比赛。”
秦妈妈也支持地掏钱给女儿去商城买布:“难得参加一回比赛,是要穿得漂亮一点。”
把商城二楼的布料市场逛了一个遍,太贵的不要太花俏的不要太素净的也不要,最后谭晓燕替秦昭昭挑中一块淡粉色带白色小圆点的棉布,用星期天一天时间就为她做好了一件很洋气很漂亮的连衣裙。修身裁剪,裙长及膝,甜美的小圆领,A字型裙摆,裙子做好后,她还用边角余料裁了一根半寸宽的发带,可以绑在头上像发箍那样箍住披肩长发。
这条新裙子秦昭昭喜欢极了:“做得这么漂亮啊!晓燕,你真是太棒了!”
谭晓燕得意地一扬头:“那当然。昭昭,以后你不用愁没有漂亮衣服穿了。我们或许买不起贵的衣服,但我们绝对穿得上漂亮的衣服。包在我身上。”
谭晓燕和秦昭昭同是寒门素户人家的女儿,蓬门未识绮罗香,她们都没有穿过什么好衣服。小时候由父母领着去裁缝店做衣服穿,几块钱就能做一件,但款式手工都乏善可陈。上中学后开始知道爱漂亮,不愿再去裁缝店做衣服而坚持要买成衣,成衣更贵款式却相应的更好看。但成衣中所谓的品牌货是她们从来不敢问津的,虽然面料讲究款式漂亮,可价格……现在谭晓燕自己学会了做衣服,虽然买不起那些昂贵美丽的品牌服装,但是没关系,她可以依葫芦画瓢地照着款式做出来,还做得很有样子。就是那块便宜的棉布质地不够垂,否则效果还会更好。
秦昭昭平时在学校总是两套校服轮流换着穿,很少穿自己的衣服。因为她的衣服不够时髦不够漂亮,不想穿出去让那些时髦漂亮的女生笑话她像个乡下人。现在终于有了一件时髦漂亮的裙子,她像得了宝贝似的开心不已,却舍不得穿。试穿过后就妥妥当当地收起来,要留到比赛那天再正式穿它。
朗诵比赛那天下午,秦昭昭穿着漂亮的粉色新裙,同色发带箍着一头披肩长发,亭亭玉立地站在学校操场的主席台上,仿佛一枝初绽的粉荷。带几分紧张与羞涩,她朗诵起那首《你是人间的四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