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一)桃花签
花瓣飘洒,落英缤纷。
依稀是一片桃林,缕缕袅袅的烟雾萦绕,四周是大片大片落下的娇嫩花瓣,悄然落上肩头,又轻飘飘的随着清风滑过水池,惹出点点涟漪。
一个七八岁的男孩站在桃花树下,微仰起头来,目光空洞得流露不出一丝的情绪。
慢慢的,敛了眼,低下头去,一步步的朝前走着,僵硬的重复着迈步子的动作。
“公子,抽根签吧!”
一个含笑的声音从云雾中响起。
男孩无知无觉的继续向前走。
木片相碰的声响在他的耳畔响了起来,那声音又道:“公子,抽根签吧!”
浓雾未散,却露出了一座道观来,一个道士摸样的人拿着签筒站在他身前。
男孩缓缓的抬起头来,平稳着道:“你会活很久的!”
道士愣了一下,随后嬉笑道:“可不是嘛!老道我三百年是一天,一千年也是一天。呐,公子,卜个卦吧!你虽也是个卦者,但却难算自身的天数。”
“既是天数,算与不算又有何区别呢?”男孩看也不看道士一眼,便继续向前走。
身前的道观在视野里消失了,拿着签筒的道士却又追了过来:“别啊!桃花境里桃花观,卜上一卦桃花缘……”
男孩皱着眉一挥手,“嘭”一声,签筒应声倒地。
两人同时低头,看见了地上唯一没有消失的一支签,签上简单的一句话:命犯桃花相思误,神机漏算挽尘香。
道士若有所思的笑看着男孩,随着桃花与云烟消失不见了。
沈予慕从梦中醒了过来,伸手挡了从窗外映入的日光。
相思误?不曾相思,何来相误?怎就做了这么一个梦呢!
☆、第一章:吃霸王餐
珑碧精砌玉肌骨,
一揽北海独玄色。
阎王见之怯三分,
纵是神机也难测。
这四句话,说的是江湖上最有影响力的四大势力。生死人活白骨的珑碧谷、一统北海要道的玄云庄、第一杀手联盟的偃月楼,以及出售消息情报的神机阁。
但当这四句话合并起来的时候,只指一个人,一个武林的神话,魔教的尊者——楼逸风。
传言他容颜绝世,常一袭玄衣行走;传言他武功盖世,无人能出其左右;传言就算是什么消息都敢买的神机阁阁主,也不敢出卖楼逸风的半点风声;传言……
沈予慕翘着二郎腿,悠哉的磕着瓜子,听着说书人在那儿胡侃江湖八卦。
八卦这种东西,也就蒙蒙这群无知的。想那楼逸风堂堂魔尊,不带领着教众坑蒙拐骗、祸害武林,却躲在那个劳什子枉作山自耕自足了,还能厉害到哪去?
再者说了,楼逸风作为江湖传说也流传了四五十年了,再英俊潇洒气质不凡,此刻也该是个六七十岁、一脚踏进棺材的老头儿了,还能是怎样的容貌绝世?
不过有一点说书人倒是对的!作为江湖上第一情报贩子的神机阁,江湖上任何消息都要掌握第一手资料,却偏偏没有任何的途径触及枉作山的一切。几年来派去的细作要么从此杳无音信,要么折损在枉作山下。要知道,培养情报贩子的成本也是很高的,为了一个枉作山折损了那么多精英,沈予慕想想都觉得心痛。
你说神机阁损兵折将关沈予慕什么事?自然是因为神机阁的阁主很不幸的,恰巧姓沈名予慕而已。
磕完了瓜子,喝干了一壶茶,听完了八卦,算了算时间,沈予慕拍了拍手,站起身来往外走。
店小二忙赶上前来,打着笑脸道:“这位客官,您还没结账呢!”
沈予慕转过头来,疑惑的看着店小二:“咦?我刚不是给过你一两银子吗?”
店小二一看,此人颇是有点眼熟,好似确实是刚才付过钱了的。
怔了一下,忙赔笑:“抱歉!抱歉!这位客官,您看我这记性……”
一只手伸了过来,扔给了店小二一两银子。
给钱的是一个刚从店外进来的高大男子,身形颀长好看,就是有些木讷的一张脸,长相也平凡了点儿。
男子面无表情的给了银子,又将那个看着有些面熟的客人带走了。店小二一时还回不过神来,那个眼熟的客人到底是付了钱没有。再细想那个客人的容貌,又发现怎么也想不起来。这时候堂里有人叫了倒茶,店小二又忙了起来,很快的忘了这事儿。
店小二忘了,不代表沈予慕也忘了。
他正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横眉怒目的指着男人的鼻尖骂:“老子钱多,不是用来花的!那可是一两银子啊!你就不知道心疼?”
钱不是用来花的用来干嘛?囤积吗?堂堂神机阁主吃东西还耍手段不付钱,传出去还不笑掉江湖人的大牙!可惜他沈予慕偏就不在乎这个。
与沈予慕的气急败坏刚好形成对比的是男人依旧面无表情,不为所动。等他骂累了,刚好买了碗清茶递了过去。
沈予慕咕噜咕噜的喝完了,才想起,这个呆木头给他的竟然是路边那些不卫生的茶水。顿时又怒了。
可惜又不能拿男人怎么样,你骂他,他不动,你打他,他倒是不还手呀,可是那身骨头咯得慌,打了还是你自己疼。
一口怒气含在嘴里,也只能咽了下去。再次怨怼自己是抽了什么疯,放着那么多机灵漂亮的仆人不找,偏找了这么一个大傻个儿,自个儿和自个儿闹心。
人来人往的行人都驻足回头看了许久,沈予慕才反应过来。
“走啦!呆子!”瞪了男人一眼,一个转身,头也不回的快步走出众人的视野,也不理会男人跟没跟上。
☆、第二章:偃月楼主
那四句真言,不用说书人重复,重阳城的老百姓也谈论得乐此不彼。只因听说枉作山上的那个神话下山了,而重阳城赶巧就在枉作山下。
武林本就是个多是非的地方,但出于最近这一阵子,四大势力持平,武林里少了些让人磕牙滋事的东西,又没有武林大会什么的应个景,传到耳里的也只有南宫家的三儿子娶了一七品官的千金之类的无趣事儿。
在这样的时候,神话下山真是造福全武林人的盛举啊!想证明神话只是个幌子的人有之,看热闹的人有之,这些人凑在一起,没事儿也能生出个事儿来。
沈予慕的话,自认是属于来看戏的那一种。他对那个七老八十的楼逸风不感兴趣,但是作为神机阁的阁主,对情报什么的,总要掌着第一手资料才对。
看热闹,自然也少不了偃月楼的杀手头子萧子晟了!
私底下,萧子昇与沈予慕是好友,杀手与情报合作那就是王八对绿豆,整个一绝配。
所以当萧子昇楼中听曲,无意中透过窗看见那个高大冷面、长相一般的男人时,立即就意识到那个走在他前面,长得更一般的人就是沈予慕那家伙了。
“喂!予慕,要不要上来喝一杯!”他含笑着向窗下喊人。
被叫到的人抬起一张憨厚老实的脸,显然是吓到了。
萧子昇正困惑呢,高大男子身后钻出了个人来,对着萧子昇横眉竖目:“靠!姓萧的,你他…妈的能不能别老认错人!老子又不是易容了!”
萧子昇很无辜的想,你其实还是易容好一些。
江湖传言说神机阁阁主易容术首屈一指,无人能出其左右,一个人又上千张面孔,你永远不知道哪一个是他。
事实上,传言什么的都是见鬼了。沈予慕根本就不会什么易容术,他只是天生有一张让人过目既忘的脸。
老实说起来,沈予慕并不丑,眼是眼,眉是眉的,秀气又不失英气。可是偏偏你看着他时觉得亲切得彷如邻家的弟弟,格外的眼熟。转过身去,就怎么也想不起来沈予慕的样貌,就连声音也是。
即便是与他认识了十几年的萧子昇也只能从他说话的语气和诸如那个男人这样的标志物来分辨。所以说,萧子昇认为沈予慕比他更适合当一个杀手,杀了人也能大摇大摆在街上行走,不用怕被仇家惦记了。
“小孩子,别一口的脏话!”萧子昇见沈予慕入了座,才训斥道。
沈予慕倒也不呛回去,举手做投降状:“知道啦!知道啦!”
这世上谁管着他也没用,偏偏萧子昇的话他不能不听。不是因为萧子昇比他年长,而是在他沦落街头无处可去的时候,萧子昇正在做他这辈子唯一做过的善事——把沈予慕领回家去。
“沈七!你也坐下!”萧子昇对站在一旁的高大男子说道。
沈七是沈予慕半年前收的奴仆,武功能力都不错,人沉稳话也不多,很讨萧子昇的喜欢。最让他佩服的一点就是沈七从见了沈予慕第一眼开始,便不曾错认过。这一点,足以让包括萧子昇在内,所有认识沈予慕的人呢汗颜。
“他站着就好了,坐什么坐!”沈予慕不满的嘀咕着。
沈七倒是极自然的径自坐在了沈予慕身旁,取了杯子,倒了酒,放在沈予慕面前。
萧子昇视而不见的叫小二上了些瓜果来,沈予慕也就不客气的将所有的瓜果揽到了自己面前开吃。
“怎么,你也对楼逸风感兴趣?”萧子昇问。
“七老八十的糟老头子老,老子才不感兴趣呢!”沈予慕翻了个白眼,“这不是百里家的小子成亲吗,给个面子观礼来了!”
“你就胡说吧!”萧子昇不客气的点破,“百里玉飞那么多个孩子成亲也没见你来,这次成亲的还是一个庶出的,请得动你这尊大神?”
沈予慕吃吃一笑:“要不你替我去?”
偃月楼楼主啊!往那喜庆的地方一站,在场的不是担心仇家请了人来杀自己,就是准备杀了他以报仇的。那场面,绝对热闹。
萧子昇这辈子只参加过一次婚礼,那一天,他的剑刺进了曾经深爱的女子的心脏。这件事,沈予慕其实是知道的,因为那个新娘子,正是他的姐姐。
萧子昇拿起花生米,准确的砸到了沈予慕的额心上,不痛不痒的一下:“小子,别玩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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