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爱著你作者:不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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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爱著你作者:不曾相识-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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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已经有些气喘了,却偏要逞强:“不用,我能行。” 
  我不由分说上前就抢:“给我。” 
  俩人一般高,他的身胚虽然比我壮实,却没有任何技巧,被我轻易用卸字诀把书捆夺了过来。他大概是急了,竟然张大双臂一把将我连人带书全部抱住! 
  暮色中,远处山村人家的炊烟嫋嫋飘过山腰,在这样的背景下,这孩子脸上的焦灼和心疼显得分外生动,居然让我身体里的什麽东西抽痛了一下。 
  “林老师……………………” 
  我疲惫地点点头:“放开我,我没事。” 
  他还想说什麽,被我横了一眼,咽了回去,怯生生地跟在我後面一路走回了村。 
  才一进院门,扑鼻的一股香气就把人满满地裹上了。 
  潘老歪一脚把跟在他後面狂摇尾巴的大黄狗踢开,亮开了大嗓门:“可回来了!四喜他娘今儿拿来条腊羊腿说叫林老师尝尝,杰远他娘早早地蒸上了,闻见这香味儿没?” 
  我把手里的书捆一扔,笑了笑:“那还能闻不见?老歪咱可说好了,今儿不醉不归!” 
  潘杰远在旁边小小声说了句:“林老师今儿劳累了一天啦……………………”被我和他爹一齐喝了回去:“就是累了该喝酒!” 
  有多久没这样喝过酒了?我不记得了。都说心里有事的人容易醉,为什麽我却喝水般灌了一斤烧刀子下去还没反应?清醒得我都恨自己的身体不识趣。 
  连一开始可劲儿灌我的潘老歪都被我吓著了:“我说小林老师哪,这酒可不能这麽个喝法,喝快了伤身哪!” 
  我看著酒盅底的一道裂纹:“老歪,我来你们村多久了?” 
  潘老歪眨巴眨巴眼:“快有一年了吧?咱村里哪个提到你小林老师不竖大麽哥呀,人长得精神,书又教得好,哪儿是以往那些毛脚猴儿能比得了的?起头都以为你这样的人物在咱这穷山沟里顿不长,哪成想你这一呆就是一年呢!可惜,过了年,你们那什麽星火行动就快到期了吧?” 
  我点点头,突然笑笑:“到期了我也不走好不好?就一辈子留在这儿成不成?” 
  潘老歪脸上现出一副“你终於喝醉了”的表情:“一辈子哎,小林老师你莫开我们山里人玩笑!” 
  我自己斟满了酒杯,咕一口灌下:“我没开玩笑。” 
  潘老歪干咽一下:“倒是想,你家里人能答应吗?” 
  我低低浅笑:“我家里没人了,我一个人就一个家。” 
  潘老歪连连眨巴眼:“真、真的啊?这孩子,怎麽都没听你说过!我说呢,怎麽过年过节都不见你回去的!” 
  这一晚的记忆到此为止。我完全不记得後来发生的事,究竟又喝了酒没有、喝了多少,怎麽上的床、什麽时候睡著的,毫无印象。 
  清晨是从窗外的一阵鸟叫开始的。我习惯性地弹起身来:“糟!打过早锺了,上课要迟到了!”然後才想起来今天是星期天,不用上课。 
  讪笑了一下,砰地倒回枕头上,右臂却触到了一个温润光滑的东西。嗯?我拿手在被窝里一阵乱摸。胸前平平的,是个男人,而且手感幼滑,在这山里头,只有二十岁以下的少年才会有这麽好的肤质。 
  “潘杰远!” 
  我猛地掀开被子,冲著坦露在空气中的裸身少年大吼了一声,把他惊得几乎是从床褥上跳起来的! 
  “咋、咋啦?” 
  我没好气地看著那孩子拿两只手同时在两眼上乱揉著:“你还问咋啦?我还想问你这是咋回事呢?你怎麽会在我的床上?” 
  晨睡刚起的潘杰远头发乱蓬蓬的,衬得小脸越发稚气,见我不高兴,他很小声地咕哝了一句:“明明是你自己叫我陪你睡的。” 
  “什麽?”我朝他凑近了一些,两人几乎是鼻子贴鼻子,“我─叫─你─陪?” 
  他看上去很委屈,眼睛眨呀眨的,就快要哭的样子:“我扶你回来,你吐了一屋子,还没事人似的,躺下就睡了,我拖了半天的地,走的时候给你脱外套,你拉了我就往被窝里钻,一个劲儿叫冷,我能撇下你走吗?” 
  我突然就泄了气,避开那双清亮如山泉的眼睛,无地自容:“对不起。” 
  好象,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酒後失德了。竟然能将醉後发生的所有一切忘得一干二净,也真是一种本事了。 
  想到这里,我伸手在床单上摸了摸。我没做什麽更过分的事吧?这孩子要到下个月才满十八岁啊!真要是做了什麽不该做的事,坐牢都有我份! 
  床单上很干燥。我松一口气:“杰远,老师下个星期要去一趟城里,你帮我代两天课好不好?” 
  他在县城的中学上高二,成绩好得令人吃惊,夏天的时候我让他插班参加了应届高考,竟然排在了全县前三十名,相信好好辅导一下,明年的高考状元是逃不掉了。 
  未来的国之栋梁看著我,眼睛一眨不眨,点点头。 
  有多久没来过了?这城市还是一如既往的繁华奢靡,中心地带殖民地风格的建筑仍然有著曾经的东方冒险家乐园的影子。 
  双手撑在黑铁栏杆上,我深吸一口气,江面吹来的风仍然带著熟悉的淡淡水腥和机油味。对岸城东区的座座高楼灯火通明,映在江水中不停摇曳。 
  “呜───”一艘拖船鸣著汽笛驶离我的视线。夜渐渐深了。 
  我没有理会门口两个迎宾的小姑娘好奇的目光,径自步上楼梯,来到二楼,布置得花团锦簇的大厅中衣香鬓影、人影瞳瞳。所有的男男女女看上去都光鲜亮丽,象煞好莱坞在拍电影。 
  即便如此,还是可以很轻易在人群中找到那个高挑瘦削的身影和依偎在他身边的窈窕女郎。不知是否我的幻觉,隔著整个大厅的距离,我清楚地看见他脸上那温柔的笑容,曾经我那麽熟悉的笑容。 
  一直支撑著我的那股勇气在这一瞬间离我而去,我无声地後退,看了看左右,确定没人在注意我,转过了身子。 
  身後的人群猛然爆发出一阵欢呼。一个喝得半醉的男人声音钻进我的耳朵里:“下面是什麽节目?新郎新娘交换戒指吗?”似乎是有人在他旁边提醒了他一句什麽,他的声音更高昂了,“我知道,是订婚吗?那准新娘也该有戒指的不是?”他的每一句话,都在人群中引起更大的喧哗。哄笑声、叫嚷声、鼓掌声,乱成一片。 
  我在这里做什麽?抹去了额头上的冷汗,我象是刚刚从一场噩梦中醒来。一年前是谁告诉过自己,今生不再与他相见?为何一听到他订婚的消息,就傻子般从乡下跑了来,就为了看这让自己心碎的一幕? 
  好了林维罗,现在你看够了吧,也听够了吧?挣扎著不肯死去的心,终於可以彻底放弃了吧?他已经不爱你了,他已经爱上了别人。那个女人,她曾经将他从最苦的境地里救出,她会给他一个幸福的家,为他生儿育女,那是你一辈子也做不来的。你拿什麽和她比? 
  完全无意识地下了楼,到了外面的停车场,我不想再逞强,慢慢在石阶上坐了下来。 
  那种痛,是从心底里放射出来,弥漫到全身的痛,叫人无从抵抗。 
  “林维罗,我还以为你有多坚强!既然来了,为什麽不上去好好地参加他的订婚礼,跑到这里来做什麽?” 
  我从臂弯里抬起头,茫然地注视著面前的深灰色西裤和擦得铮亮的黑色皮鞋。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在说什麽:“你怎麽知道我在这里?” 
  简单在我的头顶上方发出“嗤”的一声笑:“你说呢?你看你这失魂落魄的样子!没出息!” 
  听这个我一向没放在眼里的呆子大肆奚落,我终於忍耐不下去了:“我就是没出息又怎样?我知道他就要跟别人结婚了,我根本就不该再来见他,可我就是忍不住!因为我还爱著他!我爱他!” 
  眼泪鼻涕毫无形象地糊了满脸,我又毫无形象地拿袖口胡乱擦拭著。 
  正自觉得天旋地转,忽然有双手臂从身後无声无息地圈了过来。我一楞,浑身都僵硬了,傻乎乎听得那人柔和清澈如水晶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傻瓜,我也爱你啊───” 
  发了两秒锺呆,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对准了食指狠狠咬了下去! 
  都不痛的! 
  我看著手指上清晰的牙印,梦呓般说:“我果然是在做梦───” 
  耳边响起他温柔的笑声:“傻瓜,你咬的是我的手指,你当然不会觉得痛啊!” 
  “什麽?” 
  我低头想去看个仔细,下颌却被一只柔软的大手轻轻扳起,接著,他灼热的唇覆上了我的。 
  简单的声音,从越来越远的地方传来。他在叫著陀陀的英文名字:“phoenix,希望你不会为你今天的行为後悔。” 
  这些话唤起了我残存的理智,奋力用双手将面前的宽阔胸膛推开:“提提还在上面等你───” 
  那双深蓝的眼睛,在黑夜里看上去竟是紫罗兰的颜色,魅惑而温暖:“当初她提出这个计划想把你引出来时,我还觉得太荒唐呢!事实证明,我及不上她了解你的程度。”他的手掌,轻柔地抚住我的脸颊,象对待易碎的瓷器,“我是真的不够了解你。可是我爱你,毫无道理,那麽爱你。答应我,不要再离开我,好吗?我可没有你那麽耐心,可以为爱找寻三年之久。” 
  “对不起…………………” 
  “如果四年前能听到你这句话,我也不至於从楼上跳下去了。” 
  那轻柔的语声象一记重锤砸在心上,我张口结舌地看著他。 
  他的目光里,有星光在闪,我分不清那是泪光还是别的什麽。 
  “三年前我是真的想要去死,被救回来以後我却发现越来越无法忘记掉你。不能与人交流的那些日子里,我是靠了有你的回忆才支撑了下来。也不是没想过离开你,试著让往事过去,可是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我低下头,不敢再看他的眼睛:“是我不好,陀陀,如果你不能原谅我,也是我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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