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你借着回忆的幌子动手动脚,活该了吧。”顾晓幸灾乐祸地说着,先一步走在了前面心里却满满都是甜蜜。看着夏天吃瘪的样子也蛮好笑的。
夏天哪有那么容易认输,他飞快地跑到顾晓身边,对着顾晓的脸颊重重亲了一下。“我的媳妇,亲一下不犯法。”
顾晓又羞又怒,追在后面,嘴里不依不饶,手下也没轻着。最后,还是夏天主动求饶,她才心满意足地罢了手。
这一天,两个人又回了学校,高三的学生已经在学校,顶着炎热补课了。他们俩看着那些努力学习的学弟学妹们,忍不住偷笑。庆幸自己还好已经脱离苦海了。
两个人还装作是学校学生的样子,在浔桥高中吃了午饭,在学生们目瞪口呆的情况下,光明正大地牵着手,走在学校校园的走道里。下午,两个人还特意去了一趟图书馆,凭着看门大爷的眼熟,顺利溜进了阅览室,在书架之间,狭小的空间里,翻看着书架上的书。
“你看过《情书》这部电影吗?”顾晓突然问道。
“看过,所以,那天在图书馆里见到你,在书架上放书的样子,很容易就想到了那部电影的画面。”夏天从身后抱着顾晓,他多么感谢,如今,那个美好的女孩就在自己的身边。“你怎么会突然提起这个电影?难道是把我想成了男主角?”
“想得美,你怎么可能有柏原崇那么帅。”顾晓低低地笑,无视夏天的抗议。
“我只是,庆幸自己喜欢你的时候,能被你知道。而不是藏在书里,等我们分开很久之后,才被发现。”
夏天一愣,心一下变得很柔软,“我也是,你不会比我更庆幸了。”
情人节的这一天,他们没有去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把曾经在南浔,两个人一起走过的许多地方,又重新走了一遍,回忆起曾经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不久后就要离开这里,但是希望能带走两个人共同的回忆。
这个情人节对别的情侣来说也许算不上特别,他们也没有做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或许还有些简单朴素,但是却足以被两人记住一辈子。哪怕是在顾晓跟着别的人,过着相同的节日,也不会有如今这份刻骨铭心的感动。那时,她也才知道,刻骨铭心的人,一生也可能只出现那么一次。
☆、番外1 有一种爱情叫不是爱情
我要是爸爸没有死该有多好。
在申舒茗十岁以前,她一直的心愿就是这个。因为,十岁以后,她的心愿就变成了,如果申杰不是我的哥哥该有多好。
申舒茗小的时候,真的是一个公主。她的爸爸是个工程师,拿着国企金饭碗的那一种。妈妈身体不好,生了她之后,就从文员的岗位上退休了,虽然这样,他们家也是很殷实的。妈妈是个温柔善良的女人,也很有文化,爸爸就是因为太爱妈妈,以至于她出生后,都跟着妈妈姓。她是可能只能算是爸爸第二爱的人。
爸爸时常唤她糖糖,每天从工厂下班回来以后,都会带着一些花花绿绿的糖果给她。
“糖糖,爸爸给你扎辫子吧。”
“不要,你扎的没有妈妈扎的好看。”
“但爸爸可以多练练啊——”那时候,爸爸永远是一脸慈爱,微笑着,好像从来没有发过火。但是,她对于爸爸的记忆已经是非常少了。
六岁那年,爸爸得了大病,妈妈为了给爸爸准备钱做手术,甚至向隔壁镇最无赖的混混借了一笔钱。可是,手术还是没能挽救爸爸的生命,他就那样,做了最不负责任的事,留下他们一个人走了。
妈妈还不了债,迫于无奈,嫁给了那个小混混。唐舒茗从那天起,变成了申舒茗。公主变成了乞丐,处处要看继父的眼色。
唯一值得庆幸的,大概就是,那个混混有个儿子,叫申杰。
那时候,申杰的爸爸申伟力,还没那么丧心病狂。虽然爱赌博,但是没那么疯狂,加上手气不错,家里也还是过得去的,偶尔还能因为赌钱大赚一笔,借给申舒茗家的钱就是那么来的。平日里,虽然对申舒茗不待见,但也没有虐待过,对妈妈也是有感情的,还算讲理。
只是,后来,赌钱输的次数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申伟力就开始变得暴戾起来,还喜欢喝酒,妈妈身体本来就不好,偶尔还要被醉酒的申伟力暴打,没多久,也永远离开了申舒茗。
回忆起这些干嘛呢?那些灰暗的,随时都有可能被骂,被打,担惊受怕的日子她再也不愿意回想起来了。
如果说,那时候,在申舒茗幼小的心灵里,整个世界都是黑暗一片,申杰哥哥就是她唯一的光。
这个外表有些冷漠,但是很善良的大哥哥。
申杰他在自己进门的第一天,板着脸,抿着嘴,满脸都写着不欢迎。妈妈叫他,他也不理睬。他那时候的头发短短的,人有些瘦瘦的,皮肤是有些病态的白。那时天很冷,他却没有穿袄子,身上时单薄的破夹克,宽大的不像是他自己的衣服,他的手都冻裂了,一道道红色的口子,冒着脓水。小小的年纪,还不知道记仇,只是心疼,为什么这个大哥哥冻成这样也没有戴手套。
自己第一次尝试着接触他,他没有拒绝。自己把粉红色的手套,摘下一只,套在申杰破裂的右手。那时候,申杰才淡淡地看了自己一眼,眼神好像有什么在松动,那会是感动吗?
只是,隔了一天,申杰因为自己的手套,跟化脓的伤口粘在了一起,脱手套洗脸的时候,把伤口撕开了,那时候,喷涌出来的鲜血顺着申杰的手往下流。但是他却没喊疼,在看到自己的时候,还故意把手放进了冷水里,不让我看见。
妈妈生气地跟申伟力争辩着什么,那一天,申伟力把刚赢的钱扔在妈妈身上,那一天,申杰有了一件新的棉袄,和一双新的手套。
逛街回来的路上,申杰第一次拉住了自己的手,过马路的时候他说,妹妹,小心。
哦,今天我是他的妹妹了。
申杰从此以后,除了保护他自己,他还要保护一个我。因为妈妈对她好,他便对我好。那时候的我,这么以为的,没有不开心,当然开心了,有一个疼我的哥哥,而不是冷着脸看我的哥哥。
妈妈死得时候,我十岁吧。之所以这么模糊的口气,是因为我真的忘得差不多了。妈妈的死,自己已经刻意忘记,忘记了那么多年。那时候,申伟力把房子卖了也不够还赌债的,差点把我卖给一户人家当女儿。是申杰死命地拽着我的胳膊,任由申伟力抽了他两个响亮的耳光,也没有放开手。他说,我会挣钱,挣钱还债,别动她。
也许是申杰的眼神太恐怖,也许是想到十岁的小女孩卖不出好价钱,申伟力真的没动她,然后申杰就骑着家里唯一的一辆破三轮,在最炎热的夏天也要一家一家地送水,送货。那年,他十二岁。本来已经上初中的他,休学了两年。
那时候的日子不算难熬,因为申伟力要躲债,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债主们或许知道这个爸爸根本不管孩子的死活,或者,又那么一点点同情这对兄妹,没有来家里绑他们。靠着申杰送货的钱,勉强吃喝还是可以的。偶尔也会有好心的邻居,把自己家孩子穿不下的衣服偷偷放在他们门口,我每一次,都是欣喜地洗好这些衣服,晾干了,可能这个夏天就不用穿破掉的裙子,可能这个冬天,就有袖子能盖住手腕的棉衣了。
那样的日子,怎么能说苦呢?
申杰有时候,回来的晚了,多跑了一趟货,还会带半只烤鸭回来。口袋里,往往还藏了一些花花绿绿的糖。十二岁的少女,那时候被这些简单的幸福包裹着,从来不觉得苦。只是,对哥哥的感情也在慢慢发生着变化。
如果申杰不是我哥哥就好了。
这个可怕的念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种植在自己的心中,只是,那时候还感受不到那种可怕。
申伟力欠的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根本没有还尽的那一天。直到有一天,他终于还是做了孽,借了黑社会的钱,被绑了去。听说,被吊在天桥底下一整夜,吓尿了裤子,也喊破了嗓子。黑社会的人还要把我们都绑走,可能下场不是夜总会,就是黑矿场吧。
最后,大家都知道了。九爷救了我们一家。对,一家,包括那个对申杰打过也骂过,没有一丝关爱的申伟力。本来九爷只想要把我们两个带走,但是申杰把自己卖给了九爷,换了申伟力的一条命。这当然不够,对了,他也把我卖了。
自己可能是经历太多,早熟吧,竟然看得懂向南那个人的眼神里表达着什么,话里话外又是什么意思。申杰他应该也懂了,但还是卖了我。我竟然是顺从的,毫无怨言地跟着申杰,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向南是个不错的人,即使他干尽了违法的事。但是他给了我全新的生活,对,我又能假装是个公主一样了。如果没有为了与不公的命运做抗争,如果没有申杰,我可能早就愿意跟着向南了,即使他对我来说是个老男人,但是却比一般的同龄人更懂自己。
说到底,自己与其说是在反抗向南,还不如说自己是为了不向老天爷妥协。因为,申杰救了申伟力,所以,自己把他也恨上了。因为,那个男人从天桥救下的时候就失心疯了,经常来骚扰自己,所以,我把申杰也恨上了。因为申杰为了救那么一个人,把我给卖了,所以,我恨他入骨。
申杰知道我恨他,所以,他也不再主动靠近自己,不再叫自己妹妹。跟着九爷在场子里混的日子,慢慢磨去了他的善良,或者说,他把那份自我埋藏得很深很深。连自己也看不到,嗅不着。只是,把自己受的所有的苦,都怨在了申杰的头上。
申杰知道我恨他,但是他不知道,我也爱他。而且,我的爱,从来也一丝一毫都没有减少过。
对的,我的爱,好像是畸形的,BT的。没有血缘关系,但他是我哥哥的事实从没改变过。唯一改变得只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