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盛
序言
千古文人侠客梦
自古以来,文人都有侠客梦,以笔当剑,纵横江湖。
但文人又都是可悲的,手无缚鸡之力,国难当头,只能在梦中从戎。
千古文人侠客梦,一梦醒来万事空!
当万事空时,只能以酒浇愁,黄酒下肚,豪气顿生,于是才有: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侠字无处不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怒之下,扬眉拔剑……痛快之情,淋漓纸上。
由于在封建时代,社会动乱,加上国人骨子里的侠义精神,侠武之风速迅风行,街头巷尾,茶馆酒肆,说的无不是侠义故事。
但是到了金庸为止,武侠小说已达到了巅峰,社会亦已稳定,是不是侠义精神绝迹了?
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很多人都麻木地生活着,几乎忘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忘了中国曾有侠,却顺从地接受着那泡沫里的爱恨缠绵。
于是有人悲呼,国人的侠气何在?
中国人的侠何时再能重现昔日的光辉,中国人的侠义精神何时能被重新唤起?
千古文人侠客梦,我们做了几千年的梦会断吗?
不会的。
尽管有许许多多的人罩着文明的外衣,在鄙视着武侠,但是武侠还是不会断。
随着金庸时代的结束,港台武侠的没落,大陆的武侠正在逐渐兴起!
我说这话并不是空穴来风,侠是中国人的根,不管到了什么时代,我们都不会忘了我们有侠,就像西方人以骑士为荣一样,有我们华人的地方就有武侠,中国人在国外,也在以侠为荣。
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很多人在静下来的时候,不禁感叹,那些跃马平川,行走天涯的潇洒,那些路见不平,拔剑扬眉的豪迈,那些两情相悦,生死与共的真情,那些为国为民,血染沙场的悲壮,那些古道、西风、瘦马的景色,那些站在秋风、落叶、黄昏下的侠客,那些曾经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感动,可是那些一切的一切,今在何方?
也许正是这些期盼的心声,大陆的武侠正在逐渐地兴起。但是,大陆的武侠要想达到港台武侠的巅峰,必须闯出我们自己的路来。
大陆的武侠,不是金庸,不是古龙,是抛开一切的束缚,是一种全新风格和思路。
我想,大陆武侠今后的发展趋势,会是抛却传统,张扬个性。
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传统的东西已经被前人写绝了,我们还需要写吗?
古龙正因在金庸之后,他才引进西方的东西,求新求变。
而现在,传统的西方的都早已被前人写完了,写绝了,我们现在应该写什么?
谁也不敢断定,大陆武侠将来的走势,谁也不敢说大陆武侠真正的宗师会在何时出现,但“抛却传统,张扬个性”这八字方针应该是不会有错的。
尽管抛却了传统,会让武侠本身逊色不少,但这是时代的要求。
我写了七八个年头的武侠,我一直固守着传统的写作模式,像一个守财奴一样,任人怎么劝也不肯放弃。
可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人,得顺应时代。也终于醒悟,顺应潮流的东西,并不一定是坏的东西,并不一定是泡沫,也许在百年之后,今天的潮流,就会是今后的经典。
千古文人侠客梦,这并不仅仅是一梦千年的事,我很早就说过,中国的武侠不会绝,我们现在要做的仅仅是创新而已。
始篇
我是个杀手。
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组织,我是个寂寞的杀手。
我行走天涯,只为了杀一个人,一个叫童斩的人。
一缕夕阳落下,留下一片红霞。
阳光再怎么璀灿,到最后也不过留下一抹残淡的红!
世间万物都逃不过宿命,我呢?
我叫萧盛,生下来就不知道父母是谁。五岁开始浪迹天涯。
我是个浪子,无根的漂萍。漂泊了半生,习惯了人情的冷暖,本以为世间的温暖,已与我彻底地断绝,当遇上断红后我才明白,原来活在世上的每一个人,都会有另一个人在前方守候。
那就是缘,宿命安排的缘。
断红是春意楼的名妓,全城的男人都知道断红这两个字。
第一次见断红的那天,我刚杀了人——青帮帮主鲁奇隆。
鲁奇隆是个江洋大盗,专劫富商地霸,在江湖上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本来他就是劫了皇帝老儿的亲娘也与我无干,但他偏偏劫了一个村妇去当押寨夫人。其夫上山理论,死在鲁奇隆的鬼头刀下。
我到青帮的时候,那个村妇已经被鲁奇隆霸占了,我一怒之下,杀尽了青帮所有的人,令江湖上谈虎色变的青帮,在一夕之间消失。就像天边的那一轮红日,曾中天红火,到最后还是难免落下西山。
每次我杀完人,总要找个地方喝酒,这次也不例外。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我去买醉的地方是青楼。
我本无情,女人非我所好,只是当我杀尽青帮的人时,我亲眼看见,那个村妇喂剑殉情,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一阵抽痛。
她陪她丈夫去了,死得安然,我站在尸体丛中,一身怆然。
突然之间,我似乎明白,情原来如此伟大。不为名,不为利,一剑过喉,一脸微笑!
端起酒杯,一口饮下。酒是好酒,但看着青楼中来来往往的女人,我竟品不出酒的味道。
女人,原来分两种,一种是宝,一种是屎。
我找到了答案,瞟了眼陪在我身边的那个女人,起身就走。
就在我转身的时候,背后传来一声惊呼。
是女人的声音。
我转过身去,看见一个大汉,抱着方才在庭中弹琴的那位姑娘往房间里走。
我听着那大汉的狂笑声,仿佛是鲁奇隆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无名的,心里又是一阵抽痛。
我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动情吗?
当时我没去多想,一剑扬出。
剑在半空,剑气已奔将出去。大厅里清楚的响起一声“丝”的轻响,一缕血光随着这一声轻响冲向空中,这是他生命中最耀眼的一道颜色,但在我眼中看来,我只不过是杀了一头禽兽。
男人也分两种,一种是男人,一种是禽兽。
男人不会去伤害女人,不管那个女人如何。只有禽兽会。
杀那种人,我不会让我的剑沾血,他的血不配沾我的剑。那个女人见我破空杀人,居然朝我淡淡一笑。
她就是断红,一个很奇怪的女人。当时青楼里所有的女人都在惊呼,只有她在对我笑。
她从容地跨过那个人的尸体,对着我冁然一笑,多谢侠士仗义援手,断红感铭在心,大恩不敢言谢,只求侠士赏脸,容我备一席酒菜,聊表此心。
她的确很美,虽然当时我不知道她是春意楼的当红艺妓,但我能猜到,她这一笑是多少王孙贵族花千金难买。
我现在是杀人犯,你与我同桌共饮,不怕待会儿官兵来了,找你麻烦?断红坚定地说,我虽是青楼女子,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如果刚才你不出手,我的麻烦更大。
我看着她的脸,这是一张无暇的脸,集万千美丽的脸。我知道她没有说谎,她是一朵不幸落在红尘里的花,任由乌烟瘴气熏染,兀自绽放着美丽。
那是我第一次走进女人的房间。女人的房间果然不同,刚踏入门槛,一股香气便扑面而来,中人欲醉,那香气里荡漾着股淡淡的温馨。
为什么会产生温馨的感觉,我当时没有去细想,现在我才明白,一个家是要靠女人去点缀的,只有女人的那双巧手,才能把一间破屋装扮成一个家。
断红给了我很多的第一次,她让我第一次领略了家的感觉,她让我第一次感受了女人的温柔,她让我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杀人,还有更重要的事,让我第一次明白,我是个男人,不是杀人的工具。
那天,我在她房间里,她敬了我三杯酒,第一杯敬苍天的知遇之恩,第二杯敬我的相救之德,第三杯愿友谊天长地久。
三杯酒后,官兵到了,那三次酒杯碰撞的欢愉成了我这一生中最美的回忆,仿佛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永远的定格,长久地留在脑海里,刻上了烙印!
断红放下酒杯,看着我的眼睛,带我走!
我吃惊。我承认我留恋她的温柔她的美,我也相信她会给我幸福,她会是个贤良妻子。但是,我只是个浪子,我没有家,自然也不可能给她一个家。我负担不起,我不想害她。
作为一个男人,去接受一个女人的时候,至少应该想清楚,他能不能给这个女人幸福。
我不能,所以我摇头。
官兵上来了,我看着她眼里的泪花,咬一咬牙,扬剑纵身而出。断红,我知道你身在青楼的无奈,可是与其给你一辈子的痛,倒不如让你等在这里,等一个能给你安定生活的人出现。
我在官兵的包围中杀了出去。
外面天将暮,人将远,可心呢?我知道我的心注定了是属于那个叫断红的女人。
物极必反,爱也是,古往今来,{奇书手机电子书网}有几对爱得死去活来的情人最终能厮守一生?
夜幕拉下来了,遮住了整片光明。
我望着星空,无名的对那个叫断红的女人牵挂起来。
为什么?
我问自己。这就是爱吗?还是漂泊了太久的心在渴望依靠?
但我是杀手,我不配爱,爱只会让我去害人,我注定了是浪迹天涯的杀手。
星空下,出现三条人影,像蝙蝠一样划过。
我知道他们是冲着我来的,尽管我还不知道他们是谁。本能的,我全身的神经紧绷起来,手中的剑“嗡嗡”作响。
这三个人不是普通的人,他们虽蒙着面,招式却是出奇的凌厉,又快又狠,一上来就把我团团地包围住了。
但他们奈何不了我,如果仅三个人就能把我杀了的话,我就活不到现在了。
月光下剑气盈益,三把剑像三条精灵,往我的要害里钻。
我冷笑,如果凭你们三个人能杀得了我,萧盛就不是萧盛了!
剑落风止,三个人像三条木桩一样直挺挺地倒下去。
我刚要收剑,只听一声“嘿嘿”冷笑,萧盛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