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是男是女?体型如何?”陶织沫开口问道。
“男的,体型十分健壮。”大勇说完,忍不住往田熊光这里瞄了一眼,又觉得不妥,立刻收了回来,又补充了一句,“武功不错。”
“很健壮?”陶织沫继续问道。
“嗯!体型……”大勇打量了一下田熊光,“体型……可能比你爹小一点,可是……应该也差不多吧。”毕竟像田熊光这么健壮的人,不多见。
“那么大个人,肯定躲不了!”李氏着急道,“你们赶紧进去找一下吧。”
见陶织沫也点了头,大勇便带着他们镖局的人进去仔细搜查了一番,可是什么也没有找到。
众人又在院中商谈了一番,得出来的结论是同行来打探些事情,于是众人散去,院中又恢复了以往的静谧。
似乎只是一个小插曲,只是这一夜,陶织沫房中的灯却亮到了很晚,她失眠了,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刚刚她听到大勇说有人闯进来的时候,她的心突然像是漏了一个节拍似的,莫名其妙地便想到了南宫辞。
她还记得,南宫辞刚学会轻功的时候,第一个晚上便翻墙来找她了,他轻轻地在窗口敲了两下,她忽然惊醒了过来。
在听到他的声音时,她还以为是在做梦,可是当她推开窗的时候,却切切实实地见到了他。
皎洁的月光照在他羊脂玉般的笑脸上,她从未见过一个人笑得那么干净,那么纯粹。那双含笑的眼,比那一轮明月,不,或许比那整条星河还要璀璨闪亮。
她觉得他的笑,就像一束耀眼的烟花,从她心口奔腾而上,一下子便照亮了整个漆黑的夜空。
她的心,立刻就像小鹿乱撞般“呯呯”跳了起来。那一年她不过八岁,或许还不懂什么叫爱。可是她却固执地觉得,便是从那一刻起,她爱他爱得执迷不悟了。
这也是南宫辞第一次见她红了脸。后面他便苦学轻功,时时翻墙来找她。刚开始还被相府中的侍卫发现过,不过他们看清来人后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后面他轻功越来越好,已经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躲开府中的侍卫了。她那里也就几乎成了他家的后花园,任他来去自如了。
今日大勇说的那个人……会是他吗?不是,陶织沫摇头,自问自答。阿辞身材健美颀长,最多称得上伟岸,哪里有大勇说的那般健壮了。如今他回到帝都,应该也发现她不在右相府中了吧?那,他会来找他吗?
陶织沫整夜未合眼,一直眼睁睁地盯着床前的那一扇窗户,仿佛只要再等一会儿,就会有人轻轻敲窗,窗子一推开,就能看见那个在月光下的翩翩少年了。
她看了窗子一夜,却没有发现在屋梁上有一双寂寞的眸子,也看了她一夜。直到天微光,她才止不住困意睡着了。她闭上眼睛没多久,屋梁上的人便如同一只暗夜蝙蝠般迅速落了地。
他立在她床前,看了她好一会儿,听着她平静的呼吸,他缓缓俯下身来,盯着她。
久久过后,一只修长好看的手伸了出来,在空中描绘着她的眉目,他的指尖明明离她很近,却怎么也碰触不到她的肌肤。
在听到鸡啼时,他似突然觉醒一般,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没有一丝眷恋。
窗子合上那一瞬间,陶织沫似有感应地睁眼醒来,看着那扇紧闭的窗户。
她似乎只眯了一小会儿,却做了一个好长的梦,只是她的梦突然就醒了,她也忘了做了什么梦。此时此刻,她人仍是昏昏欲睡的,可是神智却从来没有过的清醒。她下定决心,她要去找他,和他解释清楚那日的误会!
她以为自己可以离开他,可是现在她发现自己做不到。她离不开他,相思起来,前世那颗死掉的心还是会痛,痛得如同在寒夜中的孤身幼儿,瑟瑟发抖。
陶织沫无了倦意,披衣起身,来到书案前统计起自己的身家来。盘点完后她自己也吃了一惊,没想到她如今也算是个小富婆了,身家竟有千余两。
“阿兄,你起了吗?”双喜在外面轻轻敲了敲门,今日阿兄似乎起得有些晚了。
“起了。”陶织沫放下算盘,走上前去把门打开。
双喜见她眼睛微肿,便道:“阿兄,你昨晚没睡好?”
陶织沫点点头,“有点睡不着,下午补一下。”
“哦。早饭有小米粥和馒头,娘还做了萝卜干煎蛋,还有咸鸭蛋。”
“嗯。”陶织沫微微一笑,这些都是她喜欢的。
李氏是个能干的,不仅干活手脚麻利,平日里也常常会腌一些萝卜干,咸鸭蛋之类的,可好吃了。陶织沫想她走的话一定要带上一些在路上吃。她已经下定了决心,等过完年便走。
☆、第13章 再遇故人
这日晚上,她唤来田熊光夫妇,分了五百两给他们,向他们表明了离去之意。
“若有人问,只要对他们说我外出求学就可以了。到时我不一定回来了,若有一日狼狈归来,还希望爹和娘能照拂一二。”说及离别,陶织沫未免有些伤感,毕竟朝夕相处两年半,彼此都是将对方当成亲人了。
“大福你说的什么话,这里就是你的家!没有你哪里有我们!”听她这么说,李氏有些生气起来,她平日里可是从来没和陶织沫大声说过话的。陶织沫如今说得这般见外,她怎能不生气。
“对啊。”田熊光也不肯收下银票,“这些钱你自个儿留着。你一个姑娘家,在外流浪,莫受了委屈。我们有手有脚,还有这店铺房屋,营生绰绰有余。”
陶织沫笑,“我一个姑娘家,带这么多银钱多不方便。这五百两,你们若省着点,也够此生衣食无忧了。若是这店经营不下去,也可将这店面出租出去。”
“大福你究竟是要去哪呀?”李氏开始抹眼泪了。
陶织沫犹豫了下,终是如实道来,“我要去帝都。”
“回兖州做什么?”李氏诧异,当年他们不就是从那里逃出来的,怎么又要回去了?
“找人。”陶织沫有些低落,“我要去找一个人。”
见她这副模样,李氏也不好再追问,便道,“那你要不过完元宵再走吧。”想了想又嫌快了,“过完二月二再走吧。”
陶织沫摇摇头,“我过完元宵就走吧,等龙抬头太久了。”
“也不差那半个来月,而且你忘了,你还答应喜儿到时带她去庙会的。”李氏劝道。
陶织沫抿唇,二月二龙抬头,到时会有很多庙会,热闹堪比元宵,她不久前确实是答应了喜儿。
“而且,兖州那边天气冷,你平日不是最怕冷了,过完正月,天气也会暖和些。就这么定了吧。”李氏好不容易做了回主,陶织沫不好拒绝,便点头应了。
一会儿后,李氏将田熊光推了出去,拉着陶织沫坐在床边,将自己手上的一个老银镯子取了下来,“我和你说,这个是你爹给我的,也是大福他娘之前戴过的,娘没什么好给你的,身上戴银好,吉利保平安!”
“娘,这个怎么可以!”陶织沫忙推辞。
李氏抓着她的手,硬给戴了进去,眼泪也出来了,“大福,我真是要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们……”
“娘,你别哭了,等下让喜儿见了,还笑话你呢。”陶织沫没有再拒绝,轻轻抚上还带有李氏体温的银镯。她本来就喜欢银物,这个老银工艺也尚可,后面她念着李氏的情,这个镯子便没有再取下来过。她没有想到,后来这个银镯竟是救了她一命。
二人又说了一些体己话,到最后,陶织沫忍不住道,“娘,你莫被你娘家的人欺负了。她们若再来,不用给面子。”
陶织沫要走,其实也有些放心不下。李氏对着她的娘家人心软,她妹妹虽然对她不错,可到底还是偏心自家人。她妹妹的那个女儿爱琴,小小年纪好吃懒做,之前来她茶摊里帮忙,还顺手牵羊地偷了不少酒。
当时陶织沫让她走的时候,她还一副恶心死人的嘴脸,“怎么了?我在你茶摊里还碍着你了是吧?我碍着你了呗!你也不想想,当时你们一家人穷着过来的时候是谁让你们采桂花富起来的?是我娘!我娘!”
摊上这么一个表妹,简直是刷新了陶织沫对人脸皮厚度的认知,陶织沫当时气得就想一巴掌拍死她!
她头疼的是,这个爱琴性子不蠢,年纪虽小却是有些心机,就怕她走后会唆使她舅舅打起他们的主意。
李氏她那个弟弟也不是个厚道的,就像一只狡猾的老狐狸,明里暗里地老是和她打探这酿酒与花茶的秘方。想到这些,陶织沫就觉得头疼,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陶织沫苦口婆心,将能想到的事都细细和李氏交待了。李氏是个性软的,田熊光对这些家长里短的事又是一窍不通,双喜虽然聪明可是还年幼,她一走,还真的是放不下心呀,唯有将希望寄托在李氏身上,希望她能争气些。
今日,惊蛰。
再有十日,她便要离开了。这日,她如同往常在茶馆柜台上轻轻拨打着算盘,计算着昨日的盈利。
“店家,来一壶茶。”忽然有一风尘仆仆的人踏了进来,声音清澈,只是略有疲惫。来人头戴着大箬笠,笠帽上垂着黑纱,看不清面容。
“客官要什么茶?”陶织沫走上前来,压低嗓子问道。
“随意。”他快速看了她一眼,见她也是看不清面容,便收回了目光。
“那便给客官沏一壶薄荷花茶提提神,如何?”
“好。”
陶织沫沏好茶,端着茶托放到桌上,便见他左手端起了茶杯。
他手指匀称修长,肤色白皙,看着便知其出生富贵,陶织沫目光忽然落到他左手虎口处。这里有一颗浅浅的痣,落在这好看的手上,显得秀气。
陶织沫突然心跳极快,是他吗?会是他吗?
她连忙紧紧抓住颤抖的双手,退了下去。
刚退到柜台后,便见阿满在茶馆门边上躲躲藏藏的,见她看他,立刻冲她跑了过来,抱住她的大腿又拉了拉她的袖子,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