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过奖了,打字只要勤学苦练,都会打得很快的。”于晓梅谦虚地说着,眼睛不敢与面前的男孩对视,面前的这个男孩是那样与众不同,让人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她的心里像装了一只小兔子一样跳个不停。
“我是叶一凡。”男孩一边自我介绍一边伸出手,看到他很友好的样子,于晓梅只好红着脸伸出手飞快地握了一下。
于晓梅后来才知道叶一凡是公司经理岳峰的铁哥们兼战友,他的父亲是市工商局的副局长,在行业内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可谓家世显赫,而叶一凡军校后也安排在工商系统,主攻工商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前途不可限量。
叶一凡的办事能力很强,而且非常讲义气,岳峰对他很是敬畏三分的,他是个耐不得寂寞的人,越热闹越好,没事的时候他就爱到岳峰的公司里来玩,叶一凡不但仗义,还很喜欢怜香惜玉,公司的女孩谁有难事他都会热心帮忙,时间长混熟了,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叶哥”。年轻的女孩都有爱美的天性,经常会托叶一凡在商场买些进价的口红、眉笔什么的,他总会尽力而为,但于晓梅从没有让他帮过什么忙,这让他很是诧异。
其实在于晓梅的心里,第一次看到叶一凡就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他是那么阳光、自信,那种随意的洒脱和桀骜不驯使她对男孩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她从来不知道桀骜不驯和书生气质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并存,她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于是格外关注他的信息。但是女孩总是矜持的,往往是因为喜欢反而离得远远的,所以她和叶一凡一直没有什么接触。
真正和叶一凡打交道,是在认识半年后一个冬日的下午。
文化公司要给员工换宿舍,岳峰委托叶一凡给找一处合适的房子,叶一凡很快就办好了,他虽不是手眼通天的人物,但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办事就方便很多。这天叶一凡通知岳峰派人去打扫卫生,适逢办公室事务正忙,岳峰便对叶一凡说:“你周末闲着没事,我看你好人做到底,带个人去帮忙打扫打扫吧,人嘛,你点谁是谁。”
“你小子感情拿我当苦力啊。”叶一凡大叫。
“你的大恩小弟记在心里还不行啊,回头请你吃饭。”岳峰讨好地说。
这时刚好于晓梅路过门口,叶一凡眼睛一亮,没几天时间,岳峰就通知于晓梅去打扫宿舍,她很开心地去了,因为终于可以换宿舍了,那个旧宿舍一到冬天就冷得伸不出手,听说新宿舍有暖气,她开心得不得了。
一个阳光懒洋洋的下午,于晓梅按照岳峰给的地址找到一扇门前,看到门虚掩着就礼貌地敲敲门,房间里很快传来响亮的声音:“请进。”
于晓梅疑惑地推开门,看到叶一凡正拿着一把绑在棍子上的扫把,戴着报纸折成的帽子在扫房顶,她站在一片狼籍的地板上看到叶一凡这个样子忍不住 “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叶一凡看她笑得面若桃花,自嘲地说:“这有啥可笑的?”
于晓梅收敛了笑容说:“没想到平时西装革履的叶哥干起活来竟是有板有眼”。
叶一凡听到这话哈哈笑起来,爽朗地说:“你以为我是温室里长大啊,我在部队什么都干过,还喂过猪呢。”
亲人爱人 三(3)
于晓梅听着叶一凡爽朗的笑声,在心里想象他喂猪的样子,又一次笑出声来,有叶一凡的地方就不会冷场,于晓梅虽不爱说话但是是最好的听众,叶一凡眉飞色舞地讲起部队的趣事,逗得于晓梅不住地掩着嘴笑。
窗外的阳光很好,斜斜地从玻璃外面射进来,室内是飞扬的尘土,呛人的空气中也满透出生活的气息,叶一凡看着于晓梅由于暖气而热红的脸和那灿烂的笑,心底是从未有过的轻松。于晓梅偷看叶一凡一眼,他的额头上是细细密密的汗珠,干活一丝不苟,没想到这个貌似纨绔子弟的男孩竟是如此地踏实,距离很近,她几乎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汗味,她无端地脸红了,心也跳得格外厉害。
那一天,他们在新宿舍一直忙活到夕阳落下,于晓梅没想到叶一凡那么细心,累活脏活总是抢着干,只让她干些擦桌拖地的轻活,等到他们把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时候,于晓梅竟有了恋恋不舍的感觉,她后悔把房子打扫地那么快,她越来越欣赏这个洒脱自信的男孩。
以后的日子于晓梅对于同事谈论叶一凡的话题更加敏感起来,黑夜里想起那黑亮的眸子,心里轻轻叹息,她不能否认自己喜欢上了叶一凡。这个阳光、自信、对什么都胸有成竹的男孩给了她全新的感觉,他就像一轮正午的太阳,耀眼而又温暖,让晓梅想要接近又害怕燃烧,因为时间的流逝让于晓梅越来越意识到,对叶一凡她有一种近乎崇拜的迷恋,她也终于知道了张爱玲小说里说的爱上一个人,忽然变得很低很低,但在尘埃里开出喜悦的花的感觉。
但是于晓梅的感觉绝望而又忧伤,因为对于一个打工妹而言,梦想和现实的距离是遥远的,城市张开怀抱接受了他们,但城市人在最深刻的地方又拒绝着他们,这似乎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虽然于晓梅不知道叶一凡有没有女朋友,但她清楚的知道即使他没有女朋友,凭着他的家世和社会地位是不会允许一个打工妹做他的妻子的。
有一种心事永不能说出口的,就像河蚌里的沙子,吐不出来,只有自己疗伤。晓梅是个自卑而又极其自尊的女孩,她断不会去主动表白自取其辱,只是那份无言的情愫一直纠缠在心底,让她变得更加沉默,眼神里渐渐多了些许幽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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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爱人 四(1)
叶一凡随着人群走进婚礼大厅,大厅的环境如梦如幻,他在人群里茫然四顾,一直怀疑刚才见到晓梅的情景是在梦中,于是偷偷用手掐一下自己的胳膊,生疼,看来一切都是真的。
他终于又见到晓梅了,一石激起千层浪,叶一凡心中的感觉因为太复杂,反而麻木了,他呆若木鸡地跟着同事到签到台签到,去礼台奉上自己的贺礼,所有的寒喧都是言不由衷,他最迫切的事情就是看到晓梅的双眼。
叶一凡睁大眼睛茫然四顾,大厅里人们三五成群、喁喁私语,但是一直没有看到于晓梅的影子,按理说今天是婚庆公司重要的业务,晓梅应该不会离开现场,如果她离开了,那只能说明她不想见到他,他知道他曾经带给她太多伤害。
一想到这一点,叶一凡就感觉喉头发紧,婚礼主管是叶一凡的老熟人,见到他急忙迎上来打招呼,看到他魂不守舍的样子一边握手一边打趣道:“叶处是不是把嫂夫人给弄丢了,左顾右盼地找什么呢?”
叶一凡尴尬地笑笑,也打趣地说:“呵呵,她今天有事没来,今天人这么多一定够你忙的了,赶紧招呼别人吧,我自己招呼自己好了。”
婚礼主管见状拍拍他的肩膀客气地说:“好,自己随意啊,如果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还请海涵。”
“和我还客气什么?这大喜的日子,大家尽兴就是最好的,理解万岁。”叶一凡佯装爽朗的笑着说。
婚礼主管于是忙着去应付别人,叶一凡继续瞪大眼睛寻找晓梅的影子,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但是到处没有晓梅的影子,他有点着急起来,额头上泌出了细细的汗珠。
再次遇见晓梅,叶一凡感觉就像找回了遗失多年的珍宝,那刻在心中的往事像潮水一样袭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于晓梅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却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那些记忆如同刻在脑海里,此时回忆起来是那样的清晰。
相对于晓梅,叶一凡的经历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早年他的父亲是戎马倥偬的将士,走南闯北十几年,他的童年是和母亲在农村度过的,那种散漫到无忧无虑的年华一直令他十分怀念,后来父亲转业他才和母亲一起随父亲来到济南安家落户。
没想到来济南后的生活成了他叛逆的开始,当时他已经十五岁了,正是敏感的年龄,在农村时母亲觉得他缺失了父爱,很是惯着他,所以养成了自由散漫的性格,但是进城以后父亲觉得玉不琢,不成器,开始加强管教,这让他十分受不了,加上进城以后因为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不同,他和同学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同学们看不起他,拿他的乡音取笑他,让他一时无所适从,他开始变得敏感、易怒,上课搞小动作、打架、斗殴,做过不少坏事,一度成了问题学生,整天闯祸让父母头疼不已。
后来父亲用了激将法,说他天生不是一块读书的料,让他赶紧休学回老家种地好了,没想到这样的激将法激出了他天生好胜的本性,于是学习也成为了争强的一种手段,他是个聪明的人,稍微用点功学习就很容易上去,一年之后他的学习成绩稳稳挺进班里的前十名,同学们不再取笑他,还拥有了不少铁哥们,自信心一旦恢复到他身上,他也就慢慢开始融进了全新的城市生活。
由于学习成绩不错,他后来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有名的电子学院,又从学校直接去了部队,一路倒也顺风顺水,但那种迷茫的少年生活对他的影响是很大的,他耐不住寂寞,对什么事物都有一种征服的欲望,慢慢地形成了典型的浪子性格,他经常挂在嘴边的格言是:把每一天都当末日来过,还有什么可怕的。
对于女人叶一凡并不陌生,从小到大他知道自己是个很讨女孩子欢心的人,在学校经常会接到女孩子的小纸条,对自己未来的感情生活也有着很多的幻想,但是后来经过了那次刻骨铭心的初恋之后,他开始不相信感情,对什么都三分钟热度,叶一凡经常和岳峰开玩笑说自己对爱情有了免疫力,岳峰嗤之以鼻,认为他是人在福中不知福,那么多女孩上赶着还不赶紧选个合适的成家?
亲人爱人 四(2)
成家?叶一凡笑岳峰老土,最开始听岳峰说起于晓梅,怎样地勤奋刻苦,怎样地善解人意,叶一凡就有一种好奇心理,岳峰对女人一直很木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