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色生物食用手札·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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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色生物食用手札·孤城-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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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在奶茶店门口停下,出来一个穿着花里胡哨的青年,亚麻色的精心打理过的头发盘踞在头顶,紫色的修身衬衫,松松垮垮地套着个橘黄色印花的领带,黑色西裤露出细骨伶仃的脚踝,腰上的皮带一扎,这把腰比一般姑娘的都要细。
  他走过端端身边,一股子玫瑰香水的味道,刺激地她转过头皱了皱鼻子。
  那个青年倒是一眼就看到了端端。
  长得太打眼了!那眉眼那身段见所未见!
  他一时色心大动,正准备跟端端搭个讪,跑车车窗被摇下,露出一个栗色的脑袋,韩妆精致,口脂鲜妍,好像韩国画报上的女郎。
  正是关敏敏。
  关敏敏在车里就看到了她的现任男友和她前任男友的现任女友,男人一低头一笑,她就知道他在想点什么,顿时紧张地把窗户摇下和他说话:“买个奶茶都要这么久吗?”
  刚刚说完,关敏敏就看到了站在队伍里的宋容山,手里拿着一杯奶茶,从收银台转过身来。
  宋容山长得好看,站在人群中绝对的鹤立鸡群,此时眉眼间有种难见又奇异的柔情,看得人心头柔软又直冒酸水。
  关敏敏下意识地就想喊他的名字。
  然而宋容山跟没有看见她似的,拉着端端,看了她的男朋友一眼就走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的男朋友重新回到车上,手里把加了冰的奶茶递给关敏敏,关敏敏接过,插入吸管,却喝得索然无味了。
  她突然有些害怕,害怕她现在的爱情也变得和这杯奶茶一样索然无味。她耐不住这样冷淡的滋味。
  又很怕,端端笑一笑,勾走了现在这个男人的魂。端端都有能耐勾走宋容山的魂了。
  她现在对这个男朋友还是算满意的。
  家里有钱,手头宽裕,这辆法拉利跑车是20岁的生日礼物,总是给她买新上的衣服和包包,又没有那些富二代的坏脾气,动不动就打女人,在床上也还算体贴。她带着这个男人,在闺蜜圈子里备受羡慕。
  她把头靠在座位上的真皮枕垫上。
  该满足了。
  她该满足了。
  她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他的心不是吗?
  她笑得娇媚,她知道这个男人就是喜欢听她这样笑,“今天晚上去我那儿吗?”
作者有话要说:  坐在家里,有点想喝奶茶了
接下来都是糖章

☆、教堂里的掉色生物

  早上10点30分,单身公寓卧室里的窗帘紧紧闭合,些许光线透进来,照到床上。
  卧室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彻夜狂欢后的味道。
  地毯上随意散落的的男女衣物,一条女式丁字裤湿答答的揉成一团扔在床头柜上,卧室的双人床上躺着两个人,被褥翻卷,一片狼藉。
  就像是丛林动物交欢过后的场景。
  关敏敏头痛欲裂地睁开眼睛,清晰地感受到身边男人的手紧紧地搭在她的胸前,压得她喘不过气。
  她用力地推开他的手,他皱皱眉头转了个身又睡过去。
  她身上套了一件浴袍,身上脏的不行,刚刚爬起来时腿脚发酸,腿根的滋味更是难以言明,那些液体缓缓留下来,顺着大腿往下,她擦了一把,起身到浴室里洗澡。
  她把脏了的浴袍扔在了洗衣篓里,刚刚用力擦洗过的皮肤在大镜子里一览无余。
  鲜嫩的肉体,微微发红,身上到处都有暧昧的痕迹。
  她用手点了点脖子上的一处吻痕,拿起洗漱台上放着的一支膏药抹了抹,又拿起一张纸巾擦干净手指,扔到垃圾桶里。
  在垃圾桶里躺着一个小小的透明塑料袋,里面还有一颗蓝色的小药丸。
  她就说昨天晚上他怎么那么生猛,简直要吞掉她。
  关敏敏脸上一阵冷笑。
  外面刚刚还在熟睡的人大喊:“敏敏!我要喝水!”
  关敏敏应了一声,看向镜子里,对着镜子笑了一下。
  这就是生活了。
  她的专业无用又鸡肋,她的前途未卜,与其花时间在这个专业上好好学习,不如为自己另谋出路。
  一个还有点良心的富二代比什么高绩点和优秀毕业生的称号要有用多了。
  关敏敏觉得,人生大概就是这样了,以物换物。
  端端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桌子上并没有早餐,宋容山从卫生间出来,今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长T,一件黑色的牛仔夹克,一条墨蓝色的牛仔裤。
  端端几乎从来没有看见宋容山这么穿过。
  宋容山骨子里的做派很老式,一般都是穿衬衫的,最休闲的就是POLO衫,外套也是那种矜贵的不宜运动的款式,看起来很像是英国古老的学校里那种整日衣冠楚楚的学生。也因此,他总是会被一群习惯穿着T恤的大学生认为是某个年轻的老师。
  宋容山自觉解释道:“我们今天就要去教堂画壁画,所以我穿成这样。”
  夹克不贵,弄脏了也不心疼。
  端端点点头,又看了一眼餐桌。
  宋容山又说:“我们今天去外面吃早餐,我来不及做。”
  端端倒是想得远了。
  昨天晚上上床的时候,宋容山显得异乎寻常的紧张,虽然他的面部表情是几乎没有变化的,但是她就是能从不经意间感受到他很紧张。
  说实话,端端也有些紧张,她有些怕宋容山还会捏她。但是她还是很希望能亲亲宋容山。
  她听人说天堂,那个有着生命树,河流中流淌着无尽和永恒的地方,宫殿金碧辉煌,象征着极乐。和宋容山唇齿相依的那一瞬间,她觉得这应该是天堂。
  然而宋容山自始至终都背对着她,几乎整完一动不动。
  端端说:“宋容山,你快要掉下去啦。”
  宋容山闷声道:“不会。”
  整个晚上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端端觉得可能就是因为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所以没有宋容山手作的早餐了。
  端端觉得有些郁卒,但还是乖乖地和宋容山出门了。
  这时候的青城已经冻的不行。
  宋容山年轻人火气大,身上跟个暖炉似的,穿件长T和夹克就不冷,端端这个小姑娘却要身上穿衬衫再套大毛衣再在脖子上围大披肩了。
  流苏披肩又大又厚,裹在脖子上像是穿了一件斗篷外套。
  宋容山临出门前捏了捏她的手,又往她的头上戴了一顶贝雷帽。
  吃早饭时,端端就把围巾摘掉,折叠好放在一边,开始吃小馄饨。
  早餐店的小馄饨做的还不错,馄饨皮薄个大,里面习惯用鸡肉,吃起来就不会太腻,作汤底的也是鸡汤,加上一榨菜丝、蛋丝还有紫菜,就是冬日里养胃的一份早餐。
  宋容山今天心血来潮想往小姑娘的碗里加一点辣椒,还说吃了辣椒就不怕冷了。
  小姑娘听话地拿起勺子,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尖舔了一下,桃花眼睁得圆溜溜的,整个脸都红了。
  像个小狗一样,吐着舌头,耷拉着眉毛要水喝。
  这家店的辣椒酱真是做的不错。
  宋容山把一杯牛奶递给她。
  她咕噜咕噜灌完,回头就发现宋容山脸上有些狭促的笑意,眼睛亮晶晶的,端端就特别羞恼。
  擦了嘴巴围上围巾就气冲冲地走开了。
  宋容山付了钱,追上来,端端也不和他说话了。
  端端想着,最近宋容山怎么那么那么坏呢,使劲儿地作弄她,她今天都不要和他说话了。
  呃,不行,今天上午都不要和他说话了。
  也不行,那就这段路,等到了教堂,她再跟他说话。
  嗯,就这么办!
  然而,一分钟后,心思跑了的端端又傻乎乎地宋容山长宋容山短起来。
  教堂在郊外,青城这种寸金寸土的地方,绝对不可能在市区里建一座教堂。
  听老杨说,这座教堂由一个定居在青城多年的罗马人出资修建,就是为了在过分现代化的青城留下一点灵魂喘息的空间。
  青城人民的灵魂能不能喘息没人知道,但是那座教堂听说是很受附近的外国定居者的欢迎。
  教堂规模不大,却五脏俱全,装修什么也已经结束,就差了壁画。
  壁画的教化作用是不可忽视的,这也是那个罗马人一定要壁画的原因。
  因此,他辗转联系到了Y大的老杨,老杨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宋容山。
  宋容山和端端自然是要坐车去郊外的。
  下了车,青城的郊外又是和市区大不一样的。
  这里的郊外虽然也已经初步被城市化影响,但是气温并不如市区里的高,道路两旁落叶树的叶子落满,远处的田埂是一片不清晰的土黄,这里的鸟雀也是沉默地,从这处的枝头越到那一处,也不在意路过的行人。
  宋容山紧了紧衣服领子。
  端端本来就穿得多,在市区里走着本来就有些热,这时的温度就刚刚好了。
  她看了宋容山一眼:“你要我的披肩吗?”
  宋容山看到鲜红的流苏,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端端就淡淡地哦了一声,“那你靠着我一点,我身上现在是暖和的。”
  宋容山在心里笑笑,也不知道是睡晚上睡着睡着就往他被窝里钻嘴里喊冷呢。
  端端的手就插在毛衣上腰侧的口袋里。
  宋容山就把手也伸到了那个口袋里,貌似不经意地碰到了端端游鱼一样软滑的手,面不改色地轻轻握住。
  端端没有拒绝,只是刚刚宋容山的手碰到她的时候,她被冻的抖了抖。
  但是,青年的手很快就回温了,在她的口袋里,握着她的手,像个小太阳似的。
  到了教堂,宋容山去见了负责人。
  负责人是个平平无奇的中年男子,头发有些油腻腻的,衣服也不甚整洁,眼神还算明亮,看着这个干净漂亮的青年,不知怎么一下子就笑出来了。
  他看了一眼青年,笑着说:“壁画颜料可难弄,你待会儿把这件外套脱了吧,这外套挺贵啊,我儿子前段时间还吵着要买。”
  宋容山点点头,“好的。”
  他又拿过一顶纸做的粉刷匠似的帽子,递给宋容山:“别忘了戴上这个,一会儿弄到头发上就麻烦了。”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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